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耿红梅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报告编制过程中有违反保密等相关规定之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实施2024年度中期分红暨贯彻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根据《瑞茂通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290,651.31元。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份数(总股本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扣除瑞茂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79,400股后的余额1,078,048,064股为基数,以此计算2024年半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70,720.96元(含税),2024年半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03%(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