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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易航天: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871642 证券简称:通易航天 公告编号:2024-046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张欣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483,200股,占公司股本的3.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建国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468,000股,占公司股本的0.4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袁海云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姜卫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尤建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东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永彦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黄裕华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职工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4年8月27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徐东玲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自2024年9月12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徐东玲女士将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四)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2010年9月至2014年2月,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2014年3月至2021年4月,先后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合伙人、所长;2021年5月至今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高级合伙人。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指定日期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三、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备查文件

(一)《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提名委员会决议》。

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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