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本人潘志坚被提名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截至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为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承诺如下: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特此承诺。
承诺人:
潘志坚
2024 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