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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冠新材: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11.25元/股调整为11.11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20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1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份的价格由

11.25元/股调整为11.11元/股,本次事项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调整的情况

1、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8日实施完毕。

2、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回购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由于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本次差异化分红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83,836,510×0.15)÷191,130,785≈0.1443元/股

因此公司将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由11.25元/股调整为11.1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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