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
第二次会议审核意见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3日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会独立董事 3人,与会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叶茜女士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对拟提交至公司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全资子公司高乐新能源与华统股份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有利于实现互惠双赢和促进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落地实施,租赁合同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内容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依法回避表决。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叶茜、田守云、杨婉宁
2024年 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