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9 证券简称:艾布鲁 公告编号:2024-035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21号4栋1003室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成立日期:中审华于2000年9月19日成立。
中审华前身天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4 年,是新中国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成立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也是天津市规模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994年取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期货特许从业资质。90年代末,事务所脱钩改制,2000年7月,经天津市财政局以财会协(2000)34号文件批准组建成为全国第一家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并于2000年9月19 日取得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2. 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9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人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1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的人数124人。
3、业务信息
中审华2023年度业务收入8.2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0.77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3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3家,审计业务涉及制造业、农林牧渔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信息技术业、房地产业、传播与文化产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审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60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9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5、诚信记录
中审华近三年来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均已整改完毕。
最近三年,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人次、行政监管措施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志,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至今参与过IPO审计、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现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钟心敏,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6年,曾负责过IPO审计、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及专项审计等工作,现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分所高级经理。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益辉,2009 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一直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服务;具有丰富的会计报表审计、IPO 审计、新三板挂牌审计、财务管理及咨询等方面的工作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过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服务需配备的人员、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其在2023年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专业会计机构,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完成了公司2023年的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许可证的专业机构,拥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在审计过程中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并客观公正发表了审计意见。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4、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5、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4、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