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
股票简称:*ST金时 |
股票代码:002951 |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 4
议案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须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交易系统、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应在公司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时限内进行网络投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以下称“股东代表”)(已登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一股东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大会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回答股东的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问题,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4年9月24日下午15:00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289号公司2楼会议室主持人:董事长李海坚
项目 | 议程 |
一 | 1、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 2、宣布到会股东、股东代表人数及代表股份数。 |
二 | 宣读议案 1、《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 | 股东发言 1、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应当举手示意; 2、公司相关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复。 |
四 | 投票表决 1、参会股东对本次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推举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与律师共同参加计票和监票,主持人宣布暂时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3、主持人宣布复会,宣布表决结果及会议决议。 |
五 |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六 | 与会人员签署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等资料。 |
七 | 主持人宣布大会闭幕。 |
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455,351.58元(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13,298,364.12元(未经审计),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97,112,966.67元(未经审计)。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97,112,966.67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提高投资者回报,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实施分配利润,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拟以总股本为405,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4,994,540股后的400,005,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派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400,005,460股为基数确定分配比例和相应的分配总额,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股利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中远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议案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蒋孝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非独立董事的补选。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数应为4人。董事会拟提名陈浩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拟在股东大会批准其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后,推选其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薪资标准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依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员工薪酬,并享受公司各项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4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陈浩成)
陈浩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11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目前,陈浩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无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