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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9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担保额度概述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萌生环保”)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与相关融资租赁机构签订协议,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含3,000万元),期限不超过36个月,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萌生环保少数股东宁夏萌生实业有限公司分别提供100%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一、新增担保额度概述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5.00%72.6%6,853.93,0000.34%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上述融资担保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1月12日企业住所:盐池县惠安堡镇萌城村法定代表人:张秉权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渔业加工废弃物综合利用;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保护监测;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浙江上峰杰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65%
宁夏萌生实业有限公司35%
合计100.00%

2、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 目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
总资产38,705.936,581.13
总负债:26,976.1826,556.76
银行贷款7,730.006,850.00
流动负债13,458.9913,002.23
或有事项涉及总额00
净资产11,729.7210,024.37
营业收入11,485.382,448.12
利润总额1,098.21-1,782.65
净利润1,036.04-1,782.65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审计。

3、经查询,宁夏上峰萌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子公司与被担保对象及相关机构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是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融资资金为公司正常经营与发展所需资金,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

3、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为其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本次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合计为3,000万元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38,853.25万元;其中,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64,20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3.8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4,653.25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45%。

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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