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半年度报告
弘高3
400200
弘高3
40020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二、
公司负责人何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义宁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义宁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三、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
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六、
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由于涉及商业秘密原因,本报告豁免披露交易对手方详细单位名称。
目录
重要提示 ...... 2
目录 ...... 3
释义 ...... 4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0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7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21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4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103
附件Ⅱ 融资情况 ...... 10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文件备置地址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慧派写字楼2051号 |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公司/本公司/弘高创意/ | 指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弘高设计/设计公司 | 指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弘高装饰/工程公司/弘高工程 | 指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泰合数字 | 指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 | 指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弘高中太 | 指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龙天陆 | 指 | 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指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本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 ||||||
公司中文全称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Beijing Honggao Creative Architectural DesignCo.Ltd | |||||
HGCY | ||||||
法定代表人 | 何宁 | 成立时间 | 1998年8月31日 | |||
控股股东 | 控股股东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实际控制人为(何宁),一致行动人为(甄建涛) | |||
行业(挂牌公司管理型行业分类) | 建筑业(E)-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E50)-建筑装饰和装修业(E501)-公共建筑装饰和装修(E5011) |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装饰装修设计及施工 | |||||
挂牌情况 | ||||||
股票交易场所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代为管理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 | |||||
证券简称 | 弘高3 | 证券代码 | 400200 | |||
进入退市板块时间 | 2023年10月27日 | 分类情况 | 每周交易三次 | |||
普通股股票交易方式 | 集合竞价交易 | 普通股总股本(股) | 1,025,800,523 | |||
主办券商(报告期内) | 华源证券 | 报告期内主办券商是否发生变化 | 否 | |||
主办券商办公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278号中海中心32F-34F | |||||
联系方式 | ||||||
董事会秘书姓名 | 苗强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慧派写字楼2051 | |||
电话 | 010-59123654 | 电子邮箱 | hgcy002504@126.com | |||
传真 |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慧派写字楼2051 | 邮政编码 | 100012 | |||
公司网址 | www.honggao.com.cn | |||||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 www.neeq.com.cn | |||||
注册情况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03536127D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 | |||||
注册资本(元) | 1,025,800,523 | 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否 |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
公司是以建筑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服务、建筑/装饰/幕墙/机电设备/软装家具/园林景观等采购安装施工服务为一体的专业化综合性建设集团,项目范围涵盖国家政府机关用房、高端写字楼、星级酒店、商场及商业综合体、批量精装住宅、大型公共文化建筑、医疗康养、特色小镇文旅地产等多个板块。公司具有国家建设部核发的较完备的资质证书,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施工双轮驱动,同时在精装修总承包、改造工程等领域沉淀形成竞争优势,为客户创造高水准的作品,使弘高在国内建筑装饰设计领域享有较高声誉,连续多年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授予年度十大最具影响力设计机构奖(综合类),中国医院建筑优质绿色供应商称号,最具影响力酒店空间设计机构称号,并获“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荣誉,公司承做的项目多次获得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公司设计和施工项目的承接一般通过招投标、邀标的方式取得。 公司依靠已经建立的多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投标工作由投标中心组织完成。业务的承接一般通过公开投标和邀请投标方式。业主在确定项目总投资及建设方案后,通常以招投标方式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主要方式包括:由业主直接确定总包和分包企业,业主先确定总包再委托总包进行分包。工程一般按设计和施工进行分阶段招投标。在项目中标后,中标公司与业主签订合同,对工期、施工范围、完工量确认方式、合同金额、工程款项的支付进度等进行约定。然后企业以项目为管理单元、按工程进度组织设计、采购、施工和售后服务等。设计业务工作流程如下:在项目中标签批合同后一般需要经过制订项目进度计划,成本立项,项目方案施工图设计评审,提交设计成果及确认交付等环节,并对施工过程进行全程设计跟踪服务直到项目竣工。
(二) 与创新属性相关的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盈利能力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19,283,948.85 | 35,995,477.03 | -46.43% |
毛利率% | 12.30% | 4.04% |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913,704.39 | -44,305,644.56 | 48.28%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2,772,520.61 | -44,074,214.59 | 4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4.06% | -3.37%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4.03% | -3.35%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23 | -0.0432 | 48.38% |
偿债能力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 | 1,219,018,367.44 | 1,260,305,463.13 | -3.28% |
负债总计 | 1,793,036,722.50 | 1,811,116,113.81 | -1.00%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76,049,527.33 | -553,135,822.94 | -4.14%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0.5616 | -0.5392 | -4.1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81.82% | 81.57%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47.09% | 143.70% | - |
流动比率 | 0.63 | 0.64 | - |
利息保障倍数 | 0 | 0 | - |
营运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846.32 | -961,222.09 | 115.28%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0.02 | 1.01 | - |
存货周转率 | 1.10 | 2.93 | - |
成长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总资产增长率% | -3.28% | -47.27%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46.43% | -37.28% | - |
净利润增长率% | 48.28% | -18.91% | - |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20,451,740.52 | 1.68% | 20,004,894.20 | 1.59% | 2.23% |
应收票据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应收账款 | 788,759,040.99 | 64.70% | 789,527,598.45 | 62.65% | -0.10% |
其他应收款 | 43,595,334.57 | 3.58% | 50,506,404.94 | 4.01% | -13.68% |
其他应付款 | 199,961,171.94 | 16.40% | 221,380,505.15 | 17.57% | -9.68% |
合同资产 | 117,205,494.98 | 9.61% | 150,323,461.45 | 11.93% | -22.03% |
应付账款 | 1,421,069,082.43 | 116.57% | 1,418,480,475.00 | 112.55% | 0.18% |
应付职工薪酬 | 20,974,995.09 | 1.72% | 21,717,115.77 | 1.72% | -3.42%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
其他应收款:公司本期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下降
13.68%
,主要原因为公司收回部分款项所致;
2、 其他应付款:公司本期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下降9.68%,主要原因为公司偿还部分款项所致。
3、 合同资产:公司本期合同资产较上年末下降22.03%,主要原因为合同资产本期原值减少系达到条
件转入应收账款核算。
(二) 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19,283,948.85 | - | 35,995,477.03 | - | -46.43% |
营业成本 | 16,912,505.40 | 87.70% | 34,540,417.45 | 95.96% | -51.04% |
毛利率 | 12.30% | - | 4.04% | - | - |
销售费用 | 712.00 | 0.00% | 1,144,212.54 | 3.18% | -99.94% |
管理费用 | 8,268,140.07 | 42.88% | 9,222,943.85 | 25.62% | -10.35% |
信用减值损失 | -16,508,821.96 | -85.61% | -34,924,000.22 | -97.02% | 52.73% |
财务费用 | 597,326.93 | 3.10% | 176,030.78 | 0.49% | 239.33% |
营业利润 | -23,066,520.60 | -119.62% | -44,074,283.15 | -122.44% | 47.66% |
净利润 | -23,207,704.38 | -120.35% | -44,305,644.56 | -123.09% | 47.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846.32 | - | -961,222.09 | - | 115.2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 | 0 | - | 0.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 | - | -8,968.10 | - | 100.00%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公司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0%,主要原因为公司本期无筹资活动所致;
7、 营业利润、净利润:公司本期营业利润、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涨了47.66%、47.62%,主要原因为
公司项目转型为设计项目,毛利较高并且成本降低所致。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装饰设计 | 50,000,000.00 | 220,540,720.72 | 129,896,047.40 | 5,033,005.05 | -7,803,833.24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建筑装饰施工 | 200,000,000.00 | 1,182,899,212.33 | -599,639,787.62 | 4,205,044.58 | -12,393,551.25 |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提倡“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施工理念,并不断加强对新材料、新工艺的开发,不断推进技术创新、工艺创新、管理创新,将居住空间与自然相契合,努力践行“构筑科学舒适的空间环境”使命。
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银行主要账户冻结 | 由于未能及时支付公司欠款,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 |
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非标意见报告 | 2023年度,公司持续亏损,净资产为负,主要账户被冻结。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持续经营风险 | 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4,898.4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24,345.36万元,已连续五年巨额亏损。截止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576,049,527.33万元,公司财务状况持续恶化,并涉及多起诉讼和仲裁,导致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开展正常经营业务受阻。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三.二.(一)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三.二.(二) |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三.二.(三)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三.二.(四)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三.二.(五)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三.二.(六)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单位:元
性质 | 累计金额 | 占期末净资产比例% |
作为原告/申请人 | 17,621,285 | -3.06% |
作为被告/被申请人 | 205,731,240 | -35.71% |
作为第三人 | 0 | 0% |
合计 | 223,352,525 | -38.77% |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三)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承诺主体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来源 | 承诺类型 | 承诺具体内容 | 承诺履行情况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14年6月6日 | 2016年12月31日 | 重大资产重组 | 业绩补偿承诺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共同承诺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1,900万元、29,800万元、39,200万元。弘高设计于承诺期内实际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如下原则计算:(1)弘高设计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 未履行 |
项审核报告》及《减值测试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结算公司提出将其当期应补偿的股份划转至东光微电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申请,东光微电以总价 1.00元的价格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的股份。东光微电应为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办理本协议约定的股份划转手续提供协助及便利。7、在各年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少于或等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计算结果如出现小数的,应舍去取整。 |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14年7月30日 | 重大资产重组 | 同业竞争承诺 | 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 正在履行中 | |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 | 2014年7月30日 | 重大资产重组 | 资金占用承诺 | 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以及实际控制人何宁夫妇均已于2014年7月30日作出承诺:"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 | 正在履行中 |
方不存在占用弘高设计资金的情形。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关联方承诺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向弘高设计借款或占用弘高设计的资金。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合计应注销股份数量139,203,893股,应返还公司的现金金额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股份数量70,782,809股,弘高中太应注销股份数量68,421,084股;弘高慧目应返还公司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返还公司现金6,842,109元。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返还现金7,078,281元,弘高中太已向公司返还现金6,842,109元,弘高慧目及弘高中太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务均已履行完毕。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71,75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4%,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司法冻结,弘高中太不再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公司正在督促并积极配合相关承诺人及各债权人完善股份注销方案。
(四)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货币资金 | 流动资产 | 冻结 | 19,866,187.98 | 1.63% | 诉讼冻结 |
总计 | - | - | 19,866,187.98 | 1.63%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资金冻结导致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制约,项目开展缓慢,个别项目无法承揽。
(五) 调查处罚事项
公司于2024年6月7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等纪律处分,详情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六) 失信情况
结果。
2.公司子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未足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二)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414,473,971 | 40.40% | 0 | 414,473,971 | 40.4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0 | 0.00% | 0 | 0 | 0.00% | |
董事、监事、高管 | 0 | 0.00% | 0 | 0 | 0.00% | |
核心员工 | 0 | 0.00% | 0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611,326,552 | 59.60% | 0 | 611,326,552 | 59.6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71,752,254 | 16.74% | 0 | 171,752,254 | 16.74% | |
董事、监事、高管 | 75,000 | 0.01% | 0 | 75,000 | 0.01% | |
核心员工 | 0 | 0.00% | 0 | 0 | 0.00% | |
总股本 | 1,025,800,523 | - | 1,025,800,523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3,776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 | 187,784,110 | 0 | 187,784,110 | 18.31% | 187,784,110 | 0 | 0 | 0 |
公司 | |||||||||
2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171,752,254 | 0 | 171,752,254 | 16.74% | 171,752,254 | 0 | 81,375,956 | 171,752,254 |
3 |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75,000,000 | 0 | 75,000,000 | 7.31% | 75,000,000 | 0 | 0 | 0 |
4 | 国开泰富资管-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 | 58,011,888 | 0 | 58,011,888 | 5.66% | 58,011,888 | 0 | 0 | 0 |
份有限公司 | |||||||||
5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42,878,352 | 0 | 42,878,352 | 4.18% | 42,878,352 | 0 | 0 | 0 |
6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747,785 | 0 | 33,747,785 | 3.29% | 33,747,785 | 0 | 0 | 0 |
7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8,961,432 | 0 | 28,961,432 | 2.82% | 28,961,432 | 0 | 0 | 0 |
8 | 张宏志 | 13,115,731 | 0 | 13,115,731 | 1.28% | 13,115,731 | 0 | 0 | 0 |
9 | 刘 | 10,235,171 | 0 | 10,235,17 | 0.99% | 0 | 10,235,1 | 0 | 0 |
艳婷 | 1 | 71 | |||||||
10 | 乐惠民 | 2,510,675 | 4,929,312 | 7,439,987 | 0.73% | 0 | 7,439,987 | 0 | 0 |
合计 | 623,997,398.00 | - | 628,926,710 | 61.32% | 611,251,552 | 17,675,158 | 81,375,956 | 171,752,254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未知前十名普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期初持普通股股数 | 数量变动 | 期末持普通股股数 | 期末普通股持股比例%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何宁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1963年3月 | 2018年6月27日 | 2024年1月23日 | 0 | 0 | 0 | 0% |
何天 | 董事长、总经理 | 男 | 1990年10月 | 2014年11月3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乔琦 | 董事 | 男 | 1976年2月 | 2021年11月1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荆明 | 副总 | 男 | 1976年3月 | 2019年4月24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荆明 | 董事 | 男 | 1976年3月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苗强 | 董事会秘书、副总 | 男 | 1981年11月 | 2019年8月27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苗强 | 董事 | 男 | 1981年11月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张光华 | 董事、副董事长 | 男 | 1972年11月 | 2020年9月24日 | 2024年4月29日 | 0 | 0 | 0 | 0% |
陈川 | 独立董事 | 男 | 1972年11月 | 2018年6月27日 | 2024年1月23日 | 0 | 0 | 0 | 0% |
沈道富 | 独立董事 | 男 | 1962年7月 | 2021年11月18 | 2024年1月23 | 0 | 0 | 0 | 0% |
日 | 日 | ||||||||
燕灏 | 董事 | 男 | 1969年8月 | 2022年11月16日 | 2024年4月29日 | 0 | 0 | 0 | 0% |
张艳宇 | 财务总监 | 男 | 1987年1月 | 2022年10月27日 | 2024年3月19日 | 0 | 0 | 0 | 0% |
杨立微 | 副总 | 女 | 1973年6月 | 2019年5月17日 | 2024年1月23日 | 0 | 0 | 0 | 0% |
韩力伟 | 副总 | 男 | 1968年10月 | 2018年6月27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侯祥 | 监事 | 男 | 1987年6月 | 2018年11月8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高山 | 职工监事 | 男 | 1952年12月 | 2016年8月2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潘智军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73年7月 | 2020年5月27日 | 2024年11月18日 | 75,000 | 0 | 75,000 | 0% |
张义宁 | 财务总监 | 男 | 1988年10月 | 2024年3月19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张义宁 | 董事 | 男 | 1988年10月 | 2024年4月29日 | 2024年11月18日 | 0 | 0 | 0 | 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法人何宁为控股股东弘高慧目的实际控制人,与董事何天为父子关系。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何宁 | 董事、董事长 | 离任 | 无 | 市场禁入 |
陈川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 |
沈道富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 |
张艳宇 | 财务总监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 |
燕灏 | 董事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 |
张光华 | 董事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 |
杨立微 | 副总 | 离任 | 无 | 个人原因 |
苗强 | 董事会秘书、副总 | 新任 |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 | 工作需要 |
荆明 | 副总 | 新任 | 董事、副总 | 工作需要 |
张义宁 | 财务经理 | 新任 | 董事、财务总监 | 工作需要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于2024年3月19日、2024年4月15日披露的相关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2024-013)。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管理人员 | 20 | 20 |
生产人员 | 20 | 20 |
财务人员 | 4 | 4 |
技术人员 | 25 | 25 |
行政人员 | 1 | 1 |
员工总计 | 70 | 70 |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五、1 | 20,451,740.52 | 20,004,894.2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五、2 | 788,759,040.99 | 789,527,598.4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五、3 | 91,789,581.95 | 91,347,509.49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五、4 | 43,595,334.57 | 50506404.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五、5 | 15,395,035.36 | 15,395,035.3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五、6 | 117,205,494.98 | 150,323,461.45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五、7 | 48,693,672.51 | 49,582,586.73 |
流动资产合计 | 1,125,889,900.88 | 1,166,687,490.6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五、8 | 2,133,282.46 | 2,133,282.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五、9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五、10 | 1,468,111.38 | 1,851,233.46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五、11 | 106,383.87 | |
无形资产 | 五、1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五、13 | 79,527,072.72 | 79,527,072.7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128,466.56 | 93,617,972.51 | |
资产总计 | 1,219,018,367.44 | 1,260,305,463.1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五、14 | 1,421,069,082.43 | 1,418,480,475.00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五、15 | 28,348,204.48 | 26,754,336.26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五、16 | 20,974,995.09 | 21,717,115.77 |
应交税费 | 五、17 | 1,975,792.38 | 2,057,875.58 |
其他应付款 | 五、18 | 206,011,171.94 | 226,830,505.15 |
其中:应付利息 | 6,050,000.00 | 5,450,000.00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五、19 | 64,710.48 | |
其他流动负债 | 五、20 | 114,657,476.18 | 115,211,095.57 |
流动负债合计 | 1,793,036,722.50 | 1,811,116,113.81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五、21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793,036,722.50 | 1,811,116,113.81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五、22 | 75,990,382.66 | 75,990,382.66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五、23 | 186,177,230.57 | 186,177,230.57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五、24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五、25 | -868,440,884.09 | -845,527,179.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6,049,527.33 | -553,135,822.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2,031,172.27 | 2,325,172.2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74,018,355.06 | -550,810,650.6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19,018,367.44 | 1,260,305,463.13 |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义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106.58 | 23,096.58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融资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十五、1 | 126,556,049.22 | 126,291,179.77 |
其中:应收利息 | 17,789,098.16 | 17,789,098.16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80.00 | 280.0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6,579,435.80 | 126,314,556.3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五、2 | 8,133,282.46 | 8,133,282.4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628.60 | 6,628.60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139,911.06 | 18,139,911.06 | |
资产总计 | 144,719,346.86 | 144,454,467.41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576,742.33 | 2,682,969.49 | |
应交税费 | 614.07 | 951.61 | |
其他应付款 | 115,681,162.55 | 114,995,143.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150,000.00 | 150,000.00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8,258,518.95 | 117,679,064.76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118,408,518.95 | 117,829,064.76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025,800,523.00 | 1,025,800,523.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854,199,476.00 | 1,854,199,476.00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6,636,667.57 | 6,636,667.57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860,325,838.66 | -2,860,011,263.92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6,310,827.91 | 26,625,402.6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719,346.86 | 144,454,467.41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五、26 | 19,283,948.85 | 35,995,477.03 |
其中:营业收入 | 五、26 | 19,283,948.85 | 35,995,477.0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2,350,469.45 | 45,145,759.9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五、26 | 16,912,505.40 | 34,540,417.4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五、27 | 62,963.09 | 62,155.34 |
销售费用 | 五、28 | 712.00 | 1,144,212.54 |
管理费用 | 五、29 | 8,268,140.07 | 9,222,943.85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五、30 | 597,326.93 | 176,030.78 |
其中:利息费用 | 600,052.56 | 220,727 .68 | |
利息收入 | 7,166.97 | 55.342 37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五、31 | -16,508,821.96 | -34,924,000.2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066,520.60 | -44,074,283.15 | |
加:营业外收入 | 五、32 | 343.14 | 15,785.20 |
减:营业外支出 | 五、33 | 141,526.92 | 247,215.1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207,704.38 | -44,305,713.1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五、3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07,704.38 | -44,305,713.12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207,704.38 | -44,305,713.12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3,999.99 | -68.56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13,704.39 | -44,305,644.5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3,207,704.38 | -44,305,713.12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913,704.39 | -44,305,644.5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3,999.99 | -68.5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23 | -0.043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23 | -0.0432 |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义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营业收入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277,924.57 | 338,466.4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220,666.11 |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650.1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4,574.74 | -559,132.56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4,574.74 | -559,132.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4,574.74 | -559,132.5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4,574.74 | -559,132.5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14,574.74 | -559,132.5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9,080,523.00 | 12,116,012.3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3.14 | 7,949.1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35 | 22,034,529.37 | 23,530,878.6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115,395.51 | 35,654,840.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479,084.70 | 8,167,059.3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244,567.90 | 1,750,445.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26,653.31 | 113,603.1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五、35 | 25,018,243.28 | 26,584,953.7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968,549.19 | 36,616,062.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846.32 | -961,222.0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968.1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968.1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968.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846.32 | -970,190.1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8,706.22 | 27,030,644.0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5,552.54 | 26,060,453.87 |
法定代表人:何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义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义宁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713.8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713.8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 | 50,677.0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 | 50,677.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 | 36.8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0 | 36.8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62.71 | 23,059.6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52.71 | 23,096.58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 √否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 |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 □是 √否 | |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 □是 √否 | |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 □是 √否 | |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 √否 | |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 □是 √否 | |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 □是 √否 | |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 √否 | |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 √否 | |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 √否 | |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 √否 |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无。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历史沿革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系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东光微电前身系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于1998年8月31日成立,取得第3202821106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江苏省人民政府2003年4月21日苏政复[2003]41号文《省政府关于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变更为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批准,以宜兴市东大微电子有限公司2003年2月28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按1:1比例折股出资组建股份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2,675,311.00元,并于2003年6月12日取得第320000210266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05年12月12日经东光微电股东会同意,东光微电将截止2005年5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中的20,000,000.00元按该日工商登记的股东投资比例转增资本,同时公司控制人沈建平先生及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以每股人民币1.96元分别增资5,102,041股及20,408,163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8,185,515.00元,计为68,185,515股。2007年4月30日经公司东光微电大会同意,自然人丁达中以每股人民币2.12元增资11,814,485股。增资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00,000.00
元,计为80,000,000股。根据2007年6月26日股权转让协议,东光微电股东詹文陆、徐志祥、林钢、李国华、丁达中将所持有的东光微电部分股权转让给沈建平等13人,转让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不变。2008年2月28日东光微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变更为320000000048470号。根据东光微电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486号)核准,东光微电2010年1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7,000,000.00元,并于2010年11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0,700万元。并于2010年12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东光微电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东光微电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3,210万元,以东光微电2013年7月23日的股本10,700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由资本公积转增3股,共计转增3,210万股,于2013年7月24日实施。转增后,东光微电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3,910万元。东光微电于2013年9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2014年6月24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东光微电拟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设计”)的全体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天陆”)、李晓蕊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过程如下:
重大资产置换:东光微电以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除6,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作为置出资产,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持有的弘高设计的全部股权的等值资产进行置换,置出资产由弘高设计全体股东或其指定方承接。根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4)第7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置出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63,638.21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为63,640.00万元;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出具的沪东洲资评报字【2014】第0239231号《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置入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3年12月31日的评估值为283,750.00万元,参考该评估结果并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为282,000.00万元。置出资产与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差额部分为218,360.00万元。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于2014年3月28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并于2014年6月6日签署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根据上述协议,东光微电向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发行股份,购买上述置入资产作价超出置出资产作价的差额部分(即218,360.00万元)。
按照发行价格7.98元/股计算,本次拟发行股份的数量273,634,085股,每股面值1元。拟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发行股份(股) | 占发行后股本的比例 |
1 | 弘高慧目 | 126,295,812 | 30.60% |
2 | 弘高中太 | 122,081,851 | 29.58% |
3 | 龙天陆 | 21,042,461 | 5.10% |
4 | 李晓蕊 | 4,213,961 | 1.02% |
合计 | 273,634,085 | 66.30% |
东光微电于2014年8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通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员会于2014年8月20日召开的2014年第41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东光微电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审核通过。东光微电于2014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922号)。
2014年9月28日,弘高设计股东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变更为东光微电,弘高设计并于当日领取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昌平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东光微电自此持有弘高设计100%的股份。
2014年9月10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协议》,各签署方同意:
(1)以2014年6月30日作为置出资产的交割基准日;
(2)以宜兴市东晨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晨电子”)作为其置出资产的承接主体,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3)对于无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即可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所有权自本公司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对于需要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方能转移所有权的资产,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及相关风险、义务和责任自东光微电将置出资产移交给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其所有权则自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转移至东晨电子且东晨电子完成将其股权登记至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转移;
(4)过渡期的损益安排:过渡期指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交割完成日的期间,除东光微电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而发生的中介机构服务费外,置出资产在过渡期内产生的损益由弘高慧目、弘高中太和沈建平按其所持东晨电子股权比例享有和承担。
2014年9月28日,东晨电子的股权已登记在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与沈建平名下,其中:弘高慧目持有东晨电子46.16%的股权,弘高中太持有东晨电子44.61%的股权,沈建平持有东晨电子9.23%的股权。
2014年9月29日,东光微电与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东晨电子、沈建平签署了《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各方确认《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的签署日即为资产交割完成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存管部于2014年10月10日受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并出具《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东光微电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73,634,085股(其中限售股数量为273,634,085股)。本次股本增加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上会师报字(2014)第2743号验资报告进行审验。
东光微电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
举的议案》,提名何宁先生、甄建涛女士、李强先生、沈建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朱征夫先生、刘晓一先生、李秉仁先生、宋长发先生、王焱先生为东光微电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东光微电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何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甄建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甄建涛为东光微电总经理,全面负责运营管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东光微电累计对外发行股本总数为412,734,085股。公司于2014年10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的议案》,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公司名称由东光微电变更为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1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3536127D号的营业执照。
根据重组协议约定,弘高设计2015年未完成业绩承诺,本公司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和股本6,034,478.00元,变更后本公司注册资本为406,699,607.00元,股本为406,699,607.00元。
根据本公司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619,100,916.00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5,800,523.00元。本次增加的注册资本系由资本公积转增形成,以本公司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数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222560股。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由于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业绩承诺,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方式进行业绩补偿,经计算,交易对方2016年分别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和补偿现金金额分别为139,203,893股、13,920,390.00元,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上述补偿股份并进行注销。
2018年5月5日,本公司发布公告,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发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18)京0105民初36823号、(2018)京0105民初36828号],公司作为原告起诉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慧目”)和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中太”)有关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纠纷案已获受理。
公司请求法院判决弘高慧目以一元对价向原告补偿股份数额70,782,809股;请求法院判决弘高中太以一元对价向原告补偿股份数额68,421,084股、返还现金分红6,842,109.0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弘高慧目和弘高中太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导致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2、公司的注册资本、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注册资本:1,025,800,523元。注册地址:北京朝阳区来广营西路朝来高科技产业园7号楼。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镇北花园金卫路9号FC02楼(慧派写字楼2051号)。
3、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公司
经过重大资产重组后,2015年7月15日取得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注册号为320000000048470的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变更为: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家具配饰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及创意;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及创意;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分类指引》,弘高设计的主营业务为工程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所属行业为建筑业门类下的装修装饰业(分类代码:
E5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建筑装饰业为建筑业四大行业之一。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划分,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属于建筑业的一个子行业,行业分类代码为E4900,是对建筑工程后期的装饰、装修和清理活动,以及对居室的装修活动的总称。建筑装饰业根据用户需要和环境要求,专门设计定做成套产品,是创造完美艺术空间的系统工程,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的多产品、高技术的新兴行业。
4、公司的母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
弘高慧目所持有本公司股票1717522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4%,为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控股股东,弘高中太不再持有的本公司股票;何宁先生和甄建涛女士合计持有弘高慧目92.36%的股份,共同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告于2024年8月28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序号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类型 | 级次 |
1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设计”) | 全资子公司 | 2 |
2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元智众”) | 全资子公司 | 2 |
3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4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2 |
5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高装饰”) | 弘高设计全资子公司 | 3 |
6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弘高泰合”) | 弘高设计控股子公司 | 3 |
7 | 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蚌埠弘高”) | 弘高装饰全资子公司 | 4 |
8 | 北京羽科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羽科文化”) | 元智众全资子公司 | 3 |
9 | 北京羽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羽科数字”) | 元智众全资子公司 | 3 |
10 | 北京弘高尚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简称“弘高尚简”) | 羽科数字全资子公司 | 4 |
11 | 上海弘高尚易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高尚易”) | 羽科文化控股子公司 | 4 |
本公司2024年1-6月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层级子公司共11户,2024年1-6月合并范围较上年度无变化,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七。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弘高创意近三年持续亏损,2024年1-6月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91.37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844.0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57,604.95万元,已经资不抵债;弘高创意主要孙公司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及诉讼事项,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资金流动性困难,现金流紧张,主营业务受到较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于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时,结合公司经营形势及财务状况,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充分详尽的评估,制定了拟采取改善及应对措施,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3“关于持续经营情况的说明”所述。基于以上所述,本公司认为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年度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6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 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8“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
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8“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8、(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8(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可供出售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①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②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表明持有目的是交易性的:①取得相关金融资产或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②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③属于衍生工具,但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衍生工具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1)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债务工具的分类和后续计量取决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不能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直接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能够通过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其分类取决于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是否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
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此类金融资产因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以及因减值导致的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此类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将结转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工具定义的工具。权益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但本公司管理层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综合收益的,列示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相关公允价值变动不得结转至当期损益,且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①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其他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等。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金融工具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公司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④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⑤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考虑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按照三阶段分别确认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其利息收入按照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的同时调整其他综合收益。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A、对于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当单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当单项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
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应收租赁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除应收租赁款之外的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1、建筑装饰、幕墙装饰、设计等行业 | ||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信用期内工程、设计应收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应收账款(包括逾期工程决算款)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 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用损失。 | ||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应收账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其他款项 | ||
组合1: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2: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3:账龄组合其他应收款(包括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 | 款项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4: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的其他应收款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5:应收利息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组合6:应收股利 | 款项性质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将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估计如下:
账龄组合: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1年以内(含1年,下同) | 30.00 | 5.00 |
1-2年 | 50.00 | 10.00 |
2-3年 | 80.00 | 30.00 |
账龄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3年以上 | 100.00 | |
3-4年 | 50.00 | |
4-5年 | 80.00 | |
5年以上 | 100.00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履约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其他应收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 | 5.00 | |
组合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 | 10.00 | |
组合3: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00 |
注:上表中的信用期指项目决算完成后1年内。本公司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时,关联方为:
①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②本公司的母公司;
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人及控制或者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6)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混合合同。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是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工具准则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从主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将其作为单独存在的衍生工具进行处理:
①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和风险不紧密相关;
②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关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③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8)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时,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13、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于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且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的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1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被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施工工程中的未完工程施工成本、低值易耗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16、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合同资产是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合同负债是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
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准备。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反之则确认为减值利得。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分别列示。对于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示为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减去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后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列示为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
17、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将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并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专为转售而取得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取得日满足“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的规定条件,且短期(通常为3个月)内很可能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其他划分条件的,在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本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2)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本公司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8、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
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
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9、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对投资性房地产按直线法按下列使用寿命及预计净残值率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类别 | 使用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20 | 5.00 | 4.75 |
土地使用权 | 50 | 5.00 | 1.90 |
20、固定资产及其累计折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固定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政策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开始计提折旧,终止确认时或划分为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时停止计提折旧。在不考虑减值准备的情况下,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本公司确定各类固定资产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使用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40年 | 5.00 | 2.38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10.00 | 18.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19.0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00 | 19.0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年 | 5.00 | 31.67 |
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
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每年年度终了,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
(3)大修理费用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在定期大修理间隔期间,照提折旧。
21、在建工程
本公司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22、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3、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本公司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其他设备。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根据与使用权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作出决定,以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4、无形资产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本公司期末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采用直线法计算摊销额时,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如下:
名称 | 使用年限 | 预计净残值率 |
计算机软件 | 5年 | 0.00% |
25、研究开发支出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相应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形成项目立项后,进入开发阶段。
2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具体为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本公司聘请独立精算师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按现值列示,并将当期服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9、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反映本公司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本公司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A.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C.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购买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D.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时,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E.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时,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根据实际情况描述)为基础,考虑相关因素调整得出增量借款利率。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应当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续租选择权、终止租赁选择权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或者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时,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0、预计负债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1、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32、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3、收入确认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单独售价,是指本公司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单独售价无法直接观察的,本公司综合考虑能够合理取得的全部相关信息,并最大限度地采用可观察的输入值估计单独售价。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
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公司的建筑装饰施工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在合同期内确认收入,本公司采用产出法,即按照累计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本公司已履约的合同工程量按项目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申报,并由甲方(建设方)、监理单位签字(章)确认后确定。履约义务中已履约部分的相关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根据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
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4、合同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増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如果该资产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之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釆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
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7、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当期所得税是按照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交所得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得出。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A、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B、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8、租赁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②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③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附注四、17“持有待售资产”相关描述。
(2)套期会计
本公司不适用。
(3)资产证券化
本公司不适用。
(4)分部报告
公司以业务性质(装饰设计业务和装饰施工业务)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等。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企业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企业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
41、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收入确认
本公司的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合同期内按照产出法确定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本公司管理层对于已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合同预计总收入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合同的履约进度,识别亏损性合同。如果合同总成本很可能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并确认为当期费用。由于工程施工的活动性质,预计合同总收入和总成本,以及合同执行结果的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会计政策,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减值是基于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鉴定应收账款减值要求管理层的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7)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8)预计负债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现有知识及历史经验,对产品质量保证、预计合同亏损、延迟交货违约金等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其中,本公司会就出售、维修及改造所售商品向客户提供的售后质量维修承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时已考虑本公司近期的维修经验数据,但近期的维修经验可能无法反映将来的维修情况。这项准备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均可能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3或5或6或9或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或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2、弘高设计和弘高装饰汇总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27日发布《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在中国境内跨地区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即跨地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总机构(母公司)为汇总纳税企业。母公司采用汇总纳税的方式,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含无形资产)三个因素的0.35、0.35、0.30的比例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将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期初指2024年6月30日,期末指2024年6月30日,本期指2024年1-6月,上期指2023年1-6月)
1、货币资金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22.31 | 11,254.29 |
银行存款 | 20,301,018.21 | 19,843,639.91 |
其他货币资金 | 150,000.00 | 150,000.00 |
合计 | 20,451,740.52 | 20,004,894.2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注1、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弘高设计、全资孙公司弘高装饰因弘高装饰与业主、
供应商或员工发生合同纠纷,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相关人民法院冻结,冻结金额共计19,866,187.98元。注2、截至2024年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中150,000.00元系履约保函的保证金。注3、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货币资金不存在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2、应收账款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30,260,433.08 | 1,541,501,392.09 | 788,759,040.99 |
其中: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736,033,168.38 | 36,801,658.41 | 699,231,509.97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 | - |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594,227,264.70 | 1,504,699,733.68 | 89,527,531.02 |
关联企业应收账款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合计 | 2,330,260,433.08 | 1,541,501,392.09 | 788,759,040.99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314,258,532.04 | 1,524,730,933.59 | 789,527,598.45 |
其中: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723,060,333.88 | 36,153,016.69 | 686,907,317.19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591,198,198.16 | 1,488,577,916.90 | 102,620,281.26 |
关联企业应收账款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2,314,258,532.04 | 1,524,730,933.59 | 789,527,598.45 |
(2)坏账准备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①2024年6月30日,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无。
②2024年6月30日,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
A、账龄组合
账龄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13,155,454.53 | 30.00 | 3,946,636.36 |
1至2年 | 18,102,272.92 | 50.00 | 9,051,136.46 |
2至3年 | 356,337,881.99 | 80.00 | 285,070,305.60 |
3年以上 | 1,206,631,655.26 | 100.00 | 1,206,631,655.26 |
合计 | 1,594,227,264.70 | 1,504,699,733.68 |
B、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类别 | 账面余额 | 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736,033,168.38 | 5.00 | 36,801,658.41 |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 | 10.00 | - |
合计 | 736,033,168.38 | 36,801,658.41 |
A、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转销金额重要的应收账款无。B、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重要应收账款情况无。
(3)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 |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02,160,049.60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4.38 | 91,030,446.62 |
第二名 | 80,973,760.00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47 | 80,973,760.00 |
第三名 | 73,004,358.58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3.13 | 58,403,486.86 |
第四名 | 69,749,822.00 | 合同期内应收账款组合 | 2.99 | 3,487,491.10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 | 占应收账款总额 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五名 | 40,380,000.00 | 账龄分析法组合 | 1.73 | 40,380,000.00 |
合计 | 366,267,990.18 | 15.72 | 274,275,184.58 |
(4)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无。
3、预付款项
(1)账龄分析及百分比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378,898.94 | 2.59 | 6,223,022.39 | 6.81 |
1至2年 | 6,748,021.01 | 7.35 | 13,107,760.48 | 14.35 |
2至3年 | 10,698,110.86 | 11.66 | 32,436,440.72 | 35.51 |
3至4年 | 32,384,265.24 | 35.28 | 12,570,217.20 | 13.76 |
4至5年 | 12,620,217.20 | 13.75 | 8,793,920.24 | 9.63 |
5年以上 | 26,960,068.70 | 29.37 | 18,216,148.46 | 19.94 |
合计 | 91,789,581.95 | 100.00 | 91,347,509.49 | 100.00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与本公司关系 | 金额 |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 账龄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供应商 | 6,713,167.12 | 7.31 | 3-4年 | 未完工 |
第二名 | 供应商 | 6,458,948.11 | 7.04 | 2-3年 | 未完工 |
第三名 | 供应商 | 5,737,490.60 | 6.25 | 3-4年 | 未完工 |
第四名 | 供应商 | 4,862,276.20 | 5.30 | 3-4年 | 未完工 |
第五名 | 供应商 | 3,473,333.75 | 3.78 | 3-4年 | 未完工 |
合计 | 27,245,215.78 | 29.68 |
4、其他应收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3,595,334.57 | 50.506.404.94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计 | 43,595,334.57 | 50.506.404.94 |
(1)应收利息情况
无。
(2)应收股利情况
无。
(3)其他应收款情况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1,063,531.55 | 27,468,196.97 | 43,595,334.57 |
其中:账龄组合 | 50,823,924.42 | 27,203,508.14 | 23,620,416.27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14,945,830.53 | - | 14,945,830.53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293,776.60 | 264,688.83 | 5,029,087.77 |
关联方组合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 - |
合计 | 71,063,531.55 | 27,468,196.97 | 43,595,334.57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3,877,553.10 | 23,371,148.16 | 50,506,404.94 |
其中:账龄组合 | 44,652,098.14 | 23,106,459.33 | 21,545,638.81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19,031,678.36 | - | 19,031,678.36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293,776.60 | 264,688.83 | 5,029,087.77 |
关联方组合 | 4,900,000.00 | - | 4,900,000.00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 |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73,877,553.10 | 23,371,148.16 | 50,506,404.94 |
①坏账准备
A、2024年6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其中: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
账龄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14,945,830.53 | - | - |
关联方组合 | - | - | - |
合计 | 14,945,830.53 |
账龄组合
账龄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12,908,179.21 | 5.00 | 645,408.96 |
1至2年 | 1,485,128.31 | 10.00 | 148,512.83 |
2至3年 | 2,334,551.62 | 30.00 | 700,365.49 |
3至4年 | 16,552,787.34 | 50.00 | 8,276,393.67 |
4至5年 | 552,253.65 | 80.00 | 441,802.92 |
5年以上 | 16,991,024.29 | 100.00 | 16,991,024.29 |
合计 | 50,823,924.42 | 27,203,508.14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组合
类别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 坏账准备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5,293,776.60 | 5.00 | 264,688.83 |
合计 | 5,293,776.60 | 264,688.83 |
B、2024年6月30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无。C、2024年6月30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无。
③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9,297,017.52 | 24,237,765.94 |
备用金 | 8,928,578.98 | 8,949,708.24 |
往来款 | 41,497,983.28 | 39,347,066.47 |
其他 | 1,339,951.77 | 1,343,012.45 |
合计 | 71,063,531.55 | 73,877,553.10 |
④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 | 是否为 关联方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应收款项 组合类别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 | 是 | 往来款 | 4,900,000.00 | 关联方组合 | 6.90 | |
北京长鸿和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否 | 往来款 | 3,000,000.00 | 账龄组合 | 4.22 | 3,000,000.00 |
北京泰丰汇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否 | 往来款 | 3,000,000.00 | 账龄组合 | 4.22 | 3,000,000.00 |
碧生源投资有限公司 | 否 | 往来款 | 2,035,000.00 | 账龄组合 | 2.86 | 2,035,000.00 |
方兴地产(苏州)有限公司 | 否 | 往来款 | 1,584,846.37 | 账龄组合 | 2.23 | 792,423.19 |
合计 | 14,519,846.37 | 20.43 | 8,827,423.19 |
5、存货
(1)存货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15,395,035.36 | 15,395,035.36 | 15,395,035.36 | 15,395,035.36 |
合计 | 15,395,035.36 | 15,395,035.36 | 15,395,035.36 | 15,395,035.36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无。
(3)其他说明
无
6、合同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21,646,240.57 | 104,440,745.59 | 117,205,494.98 | 254,764,207.04 | 104,440,745.59 | 150,323,461.45 |
未到期质保金 | ||||||
合计 | 221,646,240.57 | 104,440,745.59 | 117,205,494.98 | 254,764,207.04 | 104,440,745.59 | 150,323,461.45 |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其他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减少原因 |
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104,440,745.59 | 104,440,745.59 | ||||
未到期质保金 | ||||||
合计 | 104,440,745.59 | 104,440,745.59 |
7、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进项税留抵税额 | 2,203,664.12 | 3,092,556.09 |
预缴税金 | ||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
抵债资产 | 46,490,008.39 | 46,490,030.64 |
合计 | 48,693,672.51 | 49,582,586.73 |
8、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133,282.46 | 0.00 | ||||
小计 | 2,133,282.46 | 0.00 | ||||
合计 | 2,133,282.46 | 0.00 |
续:
被投资单位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2,133,282.46 | |||||
小计 | 2,133,282.46 | |||||
合计 | 2,133,282.46 |
9、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项目 | 成本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 | 公允价值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仍持有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拟作为长期持有、非交易性投资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10、固定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468,111.38 | 1,851,233.4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468,111.38 | 1,851,233.46 |
(1)固定资产情况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3,322.08 | 15,446,837.97 | 2,484,492.71 | 1,831,759.25 | 19,766,412.01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3,322.08 | 15,446,837.97 | 2,484,492.71 | 1,831,759.25 | 19,766,412.01 |
二、累计折旧 | |||||
1、年初余额 | 3,322.08 | 13,595,604.51 | 2,484,492.71 | 1,831,759.25 | 17,915,178.55 |
2、本年增加金额 | 383,122.08 | 383,122.08 | |||
(1)计提 | 383,122.08 | 383,122.08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3,322.08 | 13,978,726.59 | 2,484,492.71 | 1,831,759.25 | 18,298,300.63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1)处置或报废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468,111.38 | 1,468,111.38 | |||
2、年初账面价值 | 1,851,233.46 | 1,851,233.46 |
(2)其他说明
无。
11、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914,909.60 | 1,914,909.6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新增 | ||||||
(2)续租 |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租赁变更 | ||||||
(2)租赁到期 | ||||||
(3)其他 | ||||||
4.期末余额 |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808,525.73 | 1,808,525.7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6,383.87 | 106,383.87 | ||||
(1)计提 | 106,383.87 | 106,383.87 | ||||
(2)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企业合并减少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4.期末余额 | 1,914,909.60 | 1,914,909.6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0.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6,383.87 | 106,383.87 |
(2)其他说明
无。
12、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年初余额 | 1,443,743.68 | 1,443,743.68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1,443,743.68 | 1,443,743.68 |
二、累计摊销 | ||
1、年初余额 | 1,443,743.68 | 1,443,743.68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摊销 |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2)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合并范围减少 | ||
4、年末余额 | 1,443,743.68 | 1,443,743.68 |
三、减值准备 | ||
1、年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年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 | - |
2、年初账面价值 | - | - |
(2)其他说明
无。
13、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 | |
信用减值准备 | 68,244,591.49 | 272,978,365.96 | 68,244,591.49 | 272,978,365.96 |
资产减值准备 | 11,282,481.23 | 45,129,924.92 | 11,282,481.23 | 45,129,924.9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合计 | 79,527,072.72 | 318,108,290.88 | 79,527,072.72 | 318,108,290.88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无。
(3)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350,943,358.42 | 1,334,434,536.46 |
可抵扣亏损 | 358,083,081.96 | 358,083,081.96 |
合计 | 1,709,026,440.38 | 1,692,517,618.42 |
14、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4,079,745.19 | 17,530,336.36 |
1至2年 | 9,491,617.18 | 48,557,175.38 |
2至3年 | 47,886,279.67 | 513,020,800.44 |
3至4年 | 512,930,800.44 | 131,028,990.28 |
4至5年 | 130,805,828.64 | 238,244,709.37 |
5年以上 | 705,874,811.31 | 470,098,463.17 |
合计 | 1,421,069,082.43 | 1,418,480,475.0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第一名 | 54,216,765.91 | 未完工结算 |
第二名 | 24,509,053.07 | 未完工结算 |
第三名 | 24,123,867.94 | 未完工结算 |
第四名 | 18,732,091.35 | 未完工结算 |
第五名 | 18,298,205.19 | 未完工结算 |
合计 | 139,879,983.46 |
15、合同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工程款 | 28,348,204.48 | 26,754,336.26 |
合计 | 28,348,204.48 | 26,754,336.26 |
16、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1,689,897.36 | 4,069,213.18 | 4,811,333.86 | 20,947,776.68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7,218.41 | 493,959.65 | 493,959.65 | 27,218.41 |
三、辞退福利 | 207,850.00 | 207,85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21,717,115.77 | 4,771,022.83 | 5,513,143.51 | 20,974,995.09 |
(2)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626,360.68 | 3,684,568.88 | 4,423,800.56 | 20,887,129.00 |
2、职工福利费 | 65,769.88 | 65,769.88 | ||
3、社会保险费 | 53,954.68 | 282,515.42 | 282,515.42 | 53,954.68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5,385.91 | 263,397.77 | 263,397.77 | 45,385.91 |
工伤保险费 | 8,568.77 | 16,712.61 | 16,712.61 | 8,568.77 |
生育保险费 | 2,405.04 | 2,405.04 | ||
4、住房公积金 | 9,582.00 | 36,359.00 | 39,248.00 | 6,693.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21,689,897.36 | 4,069,213.18 | 4,811,333.86 | 20,947,776.6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4,083.60 | 479,716.62 | 479,716.62 | 24,083.60 |
2、失业保险费 | 3,134.81 | 14,243.03 | 14,243.03 | 3,134.81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27,218.41 | 493,959.65 | 493,959.65 | 27,218.41 |
17、应交税费
税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93,115.85 | 261,682.64 |
企业所得税 | 1,707,801.51 | 1,709,223.14 |
个人所得税 | 71,431.60 | 83,542.6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40.80 | 1,140.80 |
税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教育费附加 | 651.79 | 651.7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434.52 | 434.52 |
印花税 | 1,216.31 | 1,200.00 |
合计 | 1,975,792.38 | 2,057,875.58 |
注:根据财政部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本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因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故将待转销项税余额及其产生的附加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18、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6,050,000.00 | 5,450,000.00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9,961,171.94 | 221,380,505.15 |
合计 | 206,011,171.94 | 226,830,505.15 |
(1)应付利息情况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借款应付利息 | 6,050,000.00 | 5,450,000.00 |
合计 | 6,050,000.00 | 5,450,000.00 |
(2)应付股利情况
无。
(3)其他应付款情况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6,137,675.10 | 6,137,675.10 |
往来款 | 128,214,360.22 | 141,163,310.47 |
其他 | 65,609,136.62 | 74,079,519.58 |
合计 | 199,961,171.94 | 221,380,505.15 |
②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深圳多赢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36,650,555.86 | 未结算 |
沈玉臻 | 15,000,000.00 | 协商一致 |
大连银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767,142.00 | 未结算 |
合计 | 58,417,697.86 |
1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0.00 | 64,710.48 |
合计 | 0.00 | 64,710.48 |
20、其他流动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02,983,237.02 | 103,536,856.41 |
附加税 | 10,907,277.75 | 10,907,277.75 |
保理款项 | 766,961.41 | 766,961.41 |
合计 | 114,657.476.18 | 115,211,095.57 |
注1、根据财政部发布《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本公司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因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尚未发生,故将待转销项税余额及其产生的附加税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项目列示。
21、租赁负债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65,074.29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363.81 |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4,710.48 | |
合计 | - |
22、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990,382.66 | 75,990,382.66 |
23、资本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20,036,250.80 | 120,036,250.80 | ||
其他资本公积 | 66,140,979.77 | 66,140,979.77 | ||
合计 | 186,177,230.57 | 186,177,230.57 |
24、盈余公积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合计 | 30,223,743.53 | 30,223,743.53 |
25、未分配利润
项目 | 金额 | 提取或分配比例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845,527,179.70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913,704.39 | |
其他调整因素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68,440,884.09 |
26、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及成本列示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283,948.85 | 16,912,505.40 | 35,995,477.03 | 34,540,417.45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19,283,948.85 | 16,912,505.40 | 35,995,477.03 | 34,540,417.45 |
(2)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
行业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装饰装修业 | 19,283,948.85 | 16,912,505.40 | 35,995,477.03 | 34,540,417.45 |
合计 | 19,283,948.85 | 16,912,505.40 | 35,995,477.03 | 34,540,417.45 |
(3)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产品)列示
产品名称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装饰业务 | 14,250,943.80 | 12,520,638.31 | 30,237,842.39 | 29,584,647.05 |
设计业务 | 5,033,005.05 | 4,391,867.09 | 5,757,634.64 | 4,955,770.40 |
合计 | 19,283,948.85 | 16,912,505.40 | 35,995,477.03 | 34,540,417.45 |
(4)主营业务收入按收入确认时间列示
项目 | 产品销售 | 工程施工 | 提供劳务 | 其他 | 合计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9,283,948.85 | 19,283,948.85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合计 | 19,283,948.85 | 19,283,948.85 |
27、税金及附加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231.21 | 28,820.41 |
教育费附加 | 18,166.43 | 13,051.56 |
地方教育附加 | 8,054.71 | 8,692.18 |
车船使用税 | 2,900.00 | 9,450.00 |
印花税 | 445.18 | 2,041.20 |
其他 | 165.56 | 100.00 |
合计 | 62,963.09 | 62,155.35 |
28、销售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工资 | 994,841.59 | |
福利费 | ||
业务招待费 | ||
交通燃料费 | 1,041.85 | |
差旅费 | 568.00 | 147,447.76 |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通讯费 | 144.00 | 387.00 |
办公费 | 494.34 | |
其他 | ||
合计 | 712.00 | 1,144,212.54 |
29、管理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工资 | 3,940,901.39 | 4,309,967.26 |
福利费 | 146,138.18 | 160,835.38 |
工会经费 | 0.00 | 1,140.00 |
职教经费 | 0.00 | |
社会保险费 | 788,869.95 | 642,876.07 |
住房公积金 | 31,971.00 | 23,116.00 |
固定资产折旧 | 383,122.08 | 388,685.1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6,383.87 | |
无形资产摊销 | 0.00 | 7,374.66 |
办公费 | 37,602.05 | 203,897.49 |
修理费 | 0.00 | |
差旅费 | 299,049.26 | 365,757.53 |
小车费 | 150,967.77 | 133,087.88 |
通讯费 | 4,252.07 | 24,636.26 |
业务招待费 | 133,540.18 | 291,846.70 |
水电费 | 22,357.28 | 66,894.05 |
中介服务费 | 50,000.00 | 1,594,625.85 |
咨询费 | 406,243.50 | |
租赁费 | 0.00 | 471,291.01 |
广告宣传费 | 0.00 | 31,683.17 |
运输装卸费 | 3,070.20 | |
残疾人保障金 | 1,763,671.29 | |
其他 | 0.00 | 505,229.43 |
合计 | 8,268,140.07 | 9,222,943.85 |
30、财务费用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利息支出 | 600,052.56 | 220,727.68 |
减:利息收入 | 7,166.97 | 55,342.37 |
承兑汇票贴息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手续费 | 4,441.34 | 10,645.47 |
合计 | 597,326.93 | 176,030.78 |
31、信用减值损失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信用减值损失 | -16,508,821.96 | -34,924,000.22 |
合计 | -16,508,821.96 | -34,924,000.22 |
32、营业外收入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捐赠利得 | |||
盘盈利得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343.14 | 15,785.20 | 343.14 |
合计 | 343.14 | 15,785.20 | 343.14 |
33、营业外支出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 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支出 | |||
盘亏支出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
赔偿金、违约金支出 | |||
罚款支出 | 2,000.00 | ||
税收滞纳金 | |||
其他 | 141,526.92 | 245,215.17 | 141,526.92 |
合计 | 141,526.92 | 247,215.17 | 141,526.92 |
34、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项目 | 本期数 | 上期数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
合计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3,207,704.3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801,926.1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801,926.10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0.00 |
3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期数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3,207,704.38 | 44,305,713.12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16,508,821.96 | 34,924,000.22 |
资产减值损失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83,122.08 | 388,339.80 |
无形资产摊销 | -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06,383.87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补充资料 | 本期数 | 上期数 |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00,052.56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281,100.40 | 9,644,185.6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337,270.63 | -1,612,034.62 |
其他 | -300,00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6,846.32 | -961,222.0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435,552.54 | 288,706.22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88,706.22 | 303,778.1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846.32 | -15,071.96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435,552.54 | 288,706.22 |
其中:库存现金 | 722.31 | 11,254.2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34,830.23 | 277,451.9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0.00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35,552.54 | 288,706.22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35,552.54 |
36、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目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0,016,187.98 | 因装修装饰合同纠纷被法院冻结、履约保函保证金、施工保证金等 |
合计 | 20,016,187.98 |
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无。
3、反向购买
无。
4、处置子公司
无。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无。
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昌平区 | 公共装饰设计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朝阳区 | 技术开发、咨询、设计 | 100.00 | 直接投资 |
子公司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朝阳区 | 工程咨询、勘察、设计 | 51.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朝阳区 | 工程咨询 | 51.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昌平区 | 公共装饰施工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朝阳区 | 服务业 | 51.00 | 直接投资 | |
蚌埠弘高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蚌埠 | 安徽省 蚌埠市 | 建筑装饰施工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羽科数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海淀区 | 服务业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羽科文化创意产业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海淀区 | 文化艺术业 | 100.00 | 直接投资 | |
北京弘高尚简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市 昌平区 | 建筑装饰装修 | 100.00 | 直接投资 | |
上海弘高尚易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市 崇明区 | 建筑装饰装修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名称 | 主要 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1、合营企业 | ||||||
无 | ||||||
2、联营企业 |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建设工程设计 | 34.00 | 权益法 |
注1、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9日,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太路39号3幢二层12室,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1JWTQ3X6,营业期限2020年5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程鹏远,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照明设计,家具设计,建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具、针纺织品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2、本公司对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金额为1,020.00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实际出资170.00万元。
八、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或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备用金、往来款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其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银行借款或向控股股东的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银行签订综合授信借款协议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因汇率变动产生的风险。本公司无外汇风险。
4、资本风险管理
本公司的资本风险管理政策是保障公司持续经营,为股东提供回报和为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利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本公司的资本结构包括短期借款、银行存款及本公司所有者权益。管理层通过考虑资金成本及各类资本风险而确定资本结构。本公司将通过派发股息、发行新股或偿还银行借款平衡资本结构。
九、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根据交易性质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特征等,判断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是否与其交易价格相等。
在本公司取得资产或者承担负债的交易中,交易价格是取得该项资产所支付或者承担该项负债所收到的价格(即进入价格)。公允价值是出售该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该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即脱手价格)。相关资产或负债在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通常与其交易价格相等,但在下列情况中两者可能不相等:交易发生在关联方之间,但企业有证据表明该关联方交易是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的除外;交易是被迫的;交易价格所代表的计量单元与按照本准则第七条确定的计量单元不同;交易市场不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
本公司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估值技术的目的,是为了估计在计量日当前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或者转移一项负债的价格。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前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市场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的资产、负债或资产和负债组合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市场交易信息进行估值的技术。
收益法,是将未来金额转换成单一现值的估值技术。
成本法,是反映当前要求重置相关资产服务能力所需金额(通常指现行重置成本)的估值技术。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十、关联方及其交易
1、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持股比例 (%) | 母公司对本公司 的表决权比例 (%) |
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 北京市昌平区 | 服务业 | 1,962.88 | 16.74 | 16.74 |
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为何宁、甄建涛。报告期内,母公司注册资本变化情况:无。
2、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详见附注七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情况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北京亿龙恒嘉珠宝设计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果洛州敦珠格萨尔文化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
连云港宏逸置业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直接控股子公司 |
北京东弘易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有重大影响的公司 |
上海优山美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卓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何天 | 公司董事、高管 |
乔琦 | 公司董事 |
苗强 | 公司董事、高管 |
荆明 | 公司董事、高管 |
张义宁 | 公司董事、高管 |
高山 | 公司监事 |
潘智军 | 公司监事 |
侯祥 | 公司监事 |
其他关联方情况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 实控人控制的企业 |
诚泓融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的控股子公司 |
北京弘高新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弘高慧目和实际控制人有重大影响 |
嘉兴市红石弘高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母公司持股 |
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 | 母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智众(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金鑫 | 母公司直接控股子公司的股东 |
北京潮科新型隔热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母公司持股 |
北京潮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持股 |
5、关联方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名称 | 关联交易内容 | 金额 |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等 | - |
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
无。
③自关联方拆入资金的情况
无
(2)关联担保情况
无。
(3)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4,900,000.00 |
(2)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关联方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上海集地建筑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3,001,648.00 |
十一、股份支付
无。
十二、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无。
2、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无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
(2)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无。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无。
2、利润分配情况
无。
3、销售退回
无。
4、其他重要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非调整事项
无。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
无。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事项
(1)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弘高慧目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数为171,752,2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4%,该部分股份仍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大股东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尚需
注销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39,203,893股,其中弘高慧目尚需注销70,782,809股,上述被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导致大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的注销补偿。
(2)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弘高泰合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7年10月9日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500万元中:本公司出资10万元,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及江苏中联奥特莱斯石材城有限公司均未对新增注册资本部分实际出资。
(3)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文创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2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及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实际出资。
(4)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青旅弘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工程咨询。本公司持股比例51%,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公司及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均未实际出资。
3、关于持续经营情况的说明
(1)公司将制定可持续发展的公司战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增加业务量,积极承做优质客户的项目,同时减少垫支项目,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工程项目资金的顺利周转。不断优化各项业务流程,提升经营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继续巩固原有区域市场优势地位,着力承接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公建、智慧园区等高影响力项目,增加客户对公司品牌的认可和粘性,提升市场占有率。
(2)同时,加强工程项目进度款的催收,加快工程项目资金周转,提高经营性现金流量及营运资金的水平;受行业整体下滑影响,应收账款近年来回收不够理想。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回收力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司法途径等手段尽快回收应收账款。
(3)截至目前,公司作为原告及被告涉及的未决诉讼案件多数尚在审理中,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公司正在督促下设子公司及孙公司尽快妥善处理未决诉讼,作为被告人公司将组织法务部和外聘的专业律师积极与相关债权人达成和解并完成资金划扣,作为原告公司将准备充分的诉讼材料及证据,采取有利措施追偿工程款项积极协调法院完成案件审理最大程度保护公司利益。另外,公司也将与各业主、供应商沟通协调,商讨解决方案。对于已和解、撤诉或已终审/仲裁案件,公司全力督促各供应商解除公司账户冻结,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对于胜诉的案件,公司将及时申请可以执行的财产,以维护公司和公司股东的权益。
(4)公司将继续优化治理结构和完善内控制度,为公司的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公司从目前现实考虑及未来经营发展,积极谋求资产及股权重组、债务重整等各类方式,亦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及业务需求,通过行业投资者进行收购重组,进一步拓展主营业务,争取尽快摆脱目前经营困境。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情况
类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11,830,403.82 | 3,063,452.76 | 108,766,951.06 |
其中:账龄组合 | 3,411,392.09 | 3,063,452.76 | 347,939.33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0.00 |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0.00 | ||
关联方组合 | 108,419,011.73 | 108,419,011.7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应收利息 | 17,789,098.16 | 17,789,098.16 | |
应收股利 | |||
合计 | 129,619,501.98 | 3,063,452.76 | 126,556,049.22 |
(续)
类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111,528,884.20 | 3,026,802.59 | 108,502,081.61 |
其中:账龄组合 | 3,106,811.79 | 3,026,802.59 | 80,009.20 |
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 | 3,060.68 | 3,060.68 | |
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 |||
关联方组合 | 108,419,011.73 | 108,419,011.73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应收利息 | 17,789,098.16 | 17,789,098.16 | |
应收股利 | |||
合计 | 129,317,982.36 | 3,026,802.59 | 126,291,179.77 |
(2)坏账准备
①2024年6月30日,处于第一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A、账龄组合
账龄 | 账面余额 | 未来12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率 (%) | 坏账准备 |
1年以内 | 304,580.30 | 5.00 | 15,229.02 |
1至2年 | 10.00 | 0.00 | |
2至3年 | 26,792.75 | 30.00 | 8,037.83 |
3至4年 | 79,431.04 | 50.00 | 39,715.52 |
4至5年 | 588.00 | 80.00 | 470.40 |
5年以上 | 3,000,000.00 | 100.00 | 3,000,000.00 |
合计 | 3,411,392.09 | 3,063,452.76 |
②2024年6月30日,处于第二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无。
③2024年6月30日,处于第三阶段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无。
2、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26,000,000.00 | 2,820,000,000.00 | 6,000,000.00 | 2,826,000,000.00 | 2,820,000,000.00 | 6,000,000.00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133,282.46 | 2,133,282.46 | 2,133,282.46 | 2,133,282.46 | ||
合计 | 2,828,133,282.46 | 2,820,000,000.00 | 8,133,282.46 | 2,828,133,282.46 | 2,820,000,000.00 | 8,133,282.46 |
(2)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820,000,000.00 | 2,820,000,000.00 | ||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2,820,000,000.00 | 2,820,000,000.00 | ||
北京弘高元智众虚拟现实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合计 | 6,000,000.00 | 6,000,000.00 |
(3)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820,000,000.00 | 2,820,000,000.00 | ||
合计 | 2,820,000,000.00 | 2,820,000,000.00 |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1,183.7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 -141,183.78 | |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41,183.78 | |
减: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影响数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 -141,183.78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6 | -0.0223 | -0.0223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03 | -0.0222 | -0.0222 |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8日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1,183.78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141,183.78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0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0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41,183.78 |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 融资情况
四、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