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形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11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岳福升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审议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