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最高额
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海晨”)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不包含在本次董事会议案六综合授信额度中)用于常州海晨建设项目等需要,授信方式包括贷款、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贸易融资类业务等,并由上市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协议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为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88个月,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49.17% | 0 | 60,000 | 20.18% | 否 |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22-11-08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377号11号厂房东二层209房间)法定代表人:王伟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港口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经济贸易咨询;物业管理;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产权及控制关系:公司持股比例100%。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4年6月30日 |
资产总额 | 40,688.03 | 48,319.98 |
负债总额 | 20,037.24 | 27,085.96 |
净资产 | 20,650.79 | 21,234.02 |
项目 | 2023年1-12月 | 2024年1-6月 |
营业收入 | 19.17 | 78.44 |
利润总额 | -816.53 | 777.64 |
净利润 | -613.39 | 583.23 |
(以上2023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失信执行人情况:经核查,常州海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常州海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范围、期限:本次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常州海晨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用于常州海晨建设项目等需要,授信方式包括贷款、承兑、开立信用证、出具保函、贸易融资类业务等,由上市公司提供最高额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
本次授信及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协议金额为准。授信期限不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签订相关协议之日起88个月,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签署额度范围内的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授予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8%,提供担保总余额为6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0.18%。
本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本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亦无违规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常州海晨经营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为有关授信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有助于解决子公司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提升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对公司业务扩展起到积极作用。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