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重新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3 年 2 月 6 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
东许金和先生、许建成先生的通知,许金和先生将其质押给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的本公司股份 22,172,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3%)、许建成先生将其质押给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股份 17,728,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全部
解除质押。【该股权质押登记详细情况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 2011-001 号公告:《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
公告》。】
同时,许金和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 22,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5%)、
许建成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 17,7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62%)质押给重
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之日起至双方办理质押解除之日止。
许金和先生、许建成先生上述证券解除质押和质押业务均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许金和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88,704,80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8.15%;许建成
先生现持有本公司 70,963,913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4.52%,截至本公告日,前
述股东所持本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的股份数分别为 88,528,540 股和 48,879,460 股。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