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在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白银城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刘端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做强白银产业链,突出企业主业主责,做优铅冶炼系统,助力公司建设湖南省矿产资源集团有色产业发展中心、有色固废协同处置中心、冶炼技术产学研中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
2.《关于审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核, 我们认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性并规范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促进公司建立和完善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 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关于审议〈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套期保值交易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我们认为:宝山矿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宝山矿业降低经营风险,不存在
损害湖南白银和湖南白银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审议〈湖南宝山有色金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套期保值交易方案〉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
(以下无正文,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签署页)独立董事签名:
刘 端:__________________王 辉:__________________杨天足: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