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或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名,实际出席监事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军平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获授激励对象中有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9万份。本次注销涉及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