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6 证券简称:瑞玛精密 公告编号:2024-088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若出现合计数字与各明细数字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0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不超过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实际发行普通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7,52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保荐费、承销费、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合计人民币40,983,345.9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4,266,654.10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3月3日存入公司资金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017”号《验资报告》。
2024年1-6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917.46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2,416.69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305.07万元),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入累计达2,380.97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3,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89.89万元,支付银行手续费累计达0.26万元,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累计达10,492.3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81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事项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0年3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一同,与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3月1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8)。
2022年8月,鉴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9.8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并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专户用途 | 专户余额 | 理财产品余额 |
1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 75280122000032558 |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 0.47 | 0.00 |
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512905055310908 |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 0.34 | 0.00 |
合计 | 0.81 | 0.00 |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总额包含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共计2,308.15万元。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未发生违反相关证券监管法规的规定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使用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 43,426.6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17.4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416.6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 否 | 38,945.88 | 38,945.88 | 2,917.46 | 27,953.52 | 71.78% | 2025年9月30日 | 1,090.07 | - | 否 |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480.79 | 4,480.79 | 0 | 4,463.17 | 99.61% | 2022年6月30日 | - | - | 否 |
合计 | - | 43,426.67 | 43,426.67 | 2,917.46 | 32,416.69 | 74.65% | - | 1,090.07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全球客观情况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较原计划有所延后,经审慎研究后,同意公司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及“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分别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2022年6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 |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已投入总额较少原因如下:(1)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项目涉及的部分款项按合同约定实行分期付款,因此,本项目已累计支付金额与实际投入之间有结算支付时间差异。(2)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设备供应商产能情况、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订单获取增长情况等原因,为更好发挥项目效益,根据经营和建设需要,相应调整了本项目中通讯、汽车相关的设备投入进度。“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延期原因如下:(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布局及产能需求的统筹考虑,对项目建设方案与设计方案不断进行优化,工程设计于2020年12月定稿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2021年3月,质安监局审核通过同意施工,比原计划大约延迟了2个月。(2)受全球客观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国内各地执行严格防控政策,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因此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同时,部分国内外设备供应商产能严重受限,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生产周期及交付周期均因此大幅被动延长,因此导致公司的设备招标、安装、调试工作相应延长。预计对设备的总体投入延误10个月左右。(3)在移动通讯领域,全球4G覆盖深度以及5G发展速度未及预期,公司通讯领域产品订单未实现快速增长;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高端品牌车不断改款、提高性能配置,汽车国产化及新能源及混合能源汽车产量的大幅增长等原因使得公司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品订单快速增长;在近年宏观经济、客户项目进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产品供应周期相应延长,受前述因素延误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同时结合产品订单获取和产能释放情况,相应同步调整本项目中通讯、汽车相关的设备投入时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因此相应延后,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4)近年来,国家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设计方案等相关要求将更加严格,因此,项目施工周期(含装修),设备招标、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试生产时间相应延长。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具体情况如下:(1)减少原通信类精密结构件产线所涉及的厂房基建投入,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6,800平方米(实测厂房面积36,989.87平方米),调整后厂房建筑面积为18,923.93平方米,较原计划减少18,065.94平方米;基于前述情况,决定以自有资金置换减少部分基建的募集资金投入4,360.23万元;(2)调整产线建设内容,鉴于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工艺流程与通信类、汽车类精密金属部件产品类似,但多了注塑和清洗两道工序,故此次将增加注塑机、清洗机等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其他生产、检测、仓储等设备投入,预计增加投入18,655.36万元;同时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优化流程管理,项目对信息化系统有了更高目标和要求,因此将同时增加对SAP等信息化系统的投入,预计1,386.83万元。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原因如下:(1)产业格局带来新的市场机遇;(2)内部产能规划布局调整;(3)公司将新能源电池结构件项目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已投入总额较少原因如下:(1)为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项目涉及的部分款项按合同约定实行分期付款,因此,本项目已累计支付金额与实际投入之间有结算支付时间差异。(2)公司根据行业发展情况、设备供应商产能情况、本项目涉及的主要产品订单获取增长情况等原因,为更好发挥项目效益,根据经营和建设需要,相应调整了本项目中通讯、汽车相关的设备投入进度。 “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延期原因如下:(1)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根据业务布局及产能需求的统筹考虑,对项目建设方案与设计方案不断进行优化,工程设计于2020年12月定稿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核;2021年3月,质安监局审核通过同意施工,比原计划大约延迟了2个月。(2)受全球客观情况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国内各地执行严格防控政策,项目施工进度有所延缓,因此实施进度未能达到预期;同时,部分国内外设备供应商产能严重受限,项目所需采购的设备生产周期及交付周期均因此大幅被动延长,因此导致公司的设备招标、安装、调试工作相应延长。预计对设备的总体投入延误10个月左右。(3)在移动通讯领域,全球4G覆盖深度以及5G发展速度未及预期,公司通讯领域产品订单未实现快速增长;在汽车及新能源汽车领域,高端品牌车不断改款、提高性能配置,汽车国产化及新能源及混合能源汽车产量的大幅增长等原因使得公司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品订单快速增长;在近年宏观经济、客户项目进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产品供应周期相应延长,受前述因素延误时间的情况下,公司同时结合产品订单获取和产能释放情况,相应同步调整本项目中通讯、汽车相关的设备投入时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因此相应延后,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4)近年来,国家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为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竣工验收、装修设计方案等相关要求将更加严格,因此,项目施工周期(含装修),设备招标、安装、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及试生产时间相应延长。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具体情况如下:(1)减少原通信类精密结构件产线所涉及的厂房基建投入,募投项目原计划建设生产厂房建筑面积36,800平方米(实测厂房面积36,989.87平方米),调整后厂房建筑面积为18,923.93平方米,较原计划减少18,065.94平方米;基于前述情况,决定以自有资金置换减少部分基建的募集资金投入4,360.23万元;(2)调整产线建设内容,鉴于新能源电池精密结构件的生产工艺流程与通信类、汽车类精密金属部件产品类似,但多了注塑和清洗两道工序,故此次将增加注塑机、清洗机等相应的生产设备和其他生产、检测、仓储等设备投入,预计增加投入18,655.36万元;同时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不断更新迭代,为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优化流程管理,项目对信息化系统有了更高目标和要求,因此将同时增加对SAP等信息化系统的投入,预计1,386.83万元。调整“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并延期的原因如下:(1)产业格局带来新的市场机遇;(2)内部产能规划布局调整;(3)公司将新能源电池结构件项目纳入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 不适用。 |
用进展情况
用进展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先行以自筹资金支持上述项目的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截至2020年3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为2,305.07万元,其中:汽车、通信等精密金属部件建设项目 1,700.99 万元,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604.08万元;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2,305.07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事项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0703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2月5日,公司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在董事会审批额度及期限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13,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2022年8月,鉴于“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该项目进行结项。同时,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89.89万元(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具体内容详见 2022年8月27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项目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0.81万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12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被批准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4年4月12日,公司已将前述授权额度和期限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获取收益共计35.42万元。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年5月8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被批准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0.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包括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信用证等票据(以下简称“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10,492.32万元银行票据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