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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研环境: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1288 证券简称:清研环境 公告编号:2024-065

清研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清研环境股票代码30128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郑新冯晓丹
电话0755-865631630755-86563163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19号清华大学研究院5层C527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019号清华大学研究院5层C527
电子信箱qyhjzqb@tsinghuan.com.cnqyhjzqb@tsinghuan.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36,845,568.4569,319,019.92-4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5,395,863.7912,536,728.54-143.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8,405,551.745,445,867.34-254.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3,986,968.06-13,334,265.61-4.8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060.1161-143.5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5060.1161-143.5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65%3.41%-4.06%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915,200,876.86961,322,823.32-4.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815,780,890.98848,283,713.74-3.83%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7,87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刘淑杰境内自然人18.13%19,577,79619,577,796不适用0
陈福明境内自然人15.53%16,772,90316,772,903不适用0
深圳市根深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9.63%10,402,59210,402,592不适用0
深圳市行之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97%7,529,9247,529,924不适用0
深圳市力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6.27%6,776,9300不适用0
深圳清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65%6,099,2380不适用0
刘旭境内自然人3.26%3,516,4733,516,473不适用0
深圳市迦之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9%3,117,3883,117,388不适用0
广东红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人才创新创业一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其他2.86%3,084,3050不适用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惟明创业投资合其他0.97%1,045,6720不适用0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刘淑杰与刘旭为姐弟关系; 2、刘淑杰、陈福明与刘旭为一致行动人; 3、刘淑杰持有迦之南投资100%股权; 4、刘淑杰为根深投资和行之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陈福明为根深投资和行之投资的有限合伙人; 5、力合创投和清研创投为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企业; 6、除上述情况外,前10名股东中,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严子阳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81,200股外,还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8,500股;实际合计持有279,700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106,328,900股为基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

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632,890元(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16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5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公司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97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97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0.87元/股(含)。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81,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08,010,000股的1.56%。有关本次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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