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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之杰: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085 证券简称:银之杰 公告编号:2024-031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并经电话确认送达。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陈向军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3.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子公司拓扑技术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拟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具体实施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⑤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⑦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⑧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及调整,在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⑨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9月18日下午2:00,在深圳市福田区泰然七路博今商务广场B座十二层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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