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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丰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为了规避汇率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基于公司外汇业务实际情况,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 2024 年度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金额不超过80.69万美元及29.27万欧元,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锁汇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最高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远期结售汇。远期结售汇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事项

本次授权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授权有效期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约,同时授权公司财经管理部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负责具体办理事宜。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外汇交易额度、框架策略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拟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金额不超过80.69万美元及29.27万欧元,在授权期限内交易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本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远期结售汇能够提前锁定汇率,减少由于汇率大幅度变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1. 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2. 交易风险:如果预测客户回款时间不准确、应收账款逾期,无法在合约期内进行交割导致延期交割或违约,会对公司造成损失。

3. 市场风险:与银行办理远期结售汇提前锁定汇率,由于市场汇率的波动性,如果汇率向有利方向变动,公司将无法享受额外的收益。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业务操作手册》《资金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业务的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地降低因制度不完善、流程不清晰、内控有缺失等造成的风险。

2.积极催收应收账款,严格按照预测客户回款时间和金额进行交易,防止违约或延期交割。

3. 公司将持续关注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及公允价值的变化,谨慎选择交易产品,合理选择交易时机,及时评估已交易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科学规划、合理决策。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为提高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与日常经营紧密相关,有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风险应对措施,相关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华丰科技本次审议的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鹏黄学圣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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