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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磊股份: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公允地反映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2024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年1-6 月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要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2024 年上半年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23.63万元(未经审计),其中,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1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45.19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6.31 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75万元,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31.27万元。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4 年半年度计提金额
一、信用减值损失985.61
其中:1、应收票据坏账准备4.11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945.19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6.31
二、资产减值损失138.02
其中:1、合同资产减值准备6.75
2、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131.27
合 计1,123.63

注:以上减值损失均以正数填列。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或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债权投资,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的相关规定,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应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

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23.63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 年上半年利润1,123.63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 年 8 月 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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