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17 证券简称:鑫磊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3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20.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12,331,0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9,529,935.57元,减除其他与本次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34,491,946.4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8,309,118.0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月16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0009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及补充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期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9,830.91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4,876.35 |
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B2 | 1,642.4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428.04 |
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C2 | 810.74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8,304.39 |
利息收入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 D2=B2+C2 | 2,453.14 | |
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53,979.66 |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0,979.66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3,000.00 |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了《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 |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 | 19925101045789789 | 20,384.81 |
2 |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33050166713509301317 | 10,594.85 |
合计 | 30,979.66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及延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由于公司原厂区土地被政府收购,为满足业务经营需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原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变更至新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经济开发区鑫磊股份未来工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自新厂房预期完工日分别进行延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5,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2、使用超募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213.63万元投资建设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金额为3,000.00万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3,979.66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为30,979.6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金额为3,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按月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将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事项无异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上半年,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9,830.91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28.0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04.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 | 否 | 19,717.80 | 19,717.80 | 1,402.02 | 2,772.13 | 14.06% | 2026-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 | 否 | 10,553.18 | 10,553.18 | 1,483.16 | 1,554.78 | 14.73% | 2025-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 | 否 | 10,045.60 | 10,045.60 | 313.08 | 1,074.06 | 10.69% | 2026-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000.00 | 5,000.00 | 0.00 | 5,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5,316.58 | 45,316.58 | 3,198.26 | 10,400.97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年产1000台磁悬 | 否 | 17,213.63 | 17,213.63 | 229.77 | 903.41 | 5.25% | 2026-6-3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浮(水冷)热泵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300.70 | 300.70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7,000.00 | 7,000.00 | 0.00 | 7,000.00 | 100.00%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4,514.33 | 24,514.33 | 229.77 | 7,903.41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合计 | -- | 69,830.91 | 69,830.91 | 3,428.04 | 18,304.39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由于公司土地被收购事宜,募投项目实施进程相对预期有所放缓,后续公司将通过统筹协调全力推进,积极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目前募投项目正处于建设期,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对应期间的承诺效益。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将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自新厂房预期完工日分别进行延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7,213.63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由于公司原厂区土地被政府收购,为满足业务经营需求,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由原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城西工业园区)变更至新厂区(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温岭经济开发区鑫磊股份未来工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新增年产3万台螺杆式空压机技改项目、年产80万台小型空压机技改项目、新增年产2200台离心式鼓风机项目、年产1000台磁悬浮(水冷)热泵机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并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自新厂房预期完工日分别进行延期,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90.6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566.83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157.47万元。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5,000.00万元(含 5,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20,000.00万元,含超募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公司及时将该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金额为3,0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53,979.66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金额为30,979.6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赎回金额为3,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余额为20,0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上表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均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