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拟提交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是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定价合理,不存在利益输送、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因此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关联方无偿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同时,公司要健全关联交易管理、报告和披露制度。
独立董事:梅祖伟 沈强 彭海炎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