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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箭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300978 证券简称:东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杰汽车”)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佛山高明东之御汽车用品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之御”)。合并完成后,东之御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和相关资质等均由维杰汽车承继。

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全资子公司维杰汽车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维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MA4W3X6Q09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6日

5、注册资本:12,9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罗军

7、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工业区兴创路36号之一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配件、汽车用品、饰品、五金制品、有色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汽车配件技术研发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100%持股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69,886.9666,125.64
负债总额42,121.4934,017.63
净资产27,765.4732,108.00
项目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7,494.0837,195.45
净利润3,851.303,574.34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佛山高明东之御汽车用品制造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8582980044W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11年9月29日

5、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6、法定代表人:马永涛

7、注册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兴创路以西、三喜路以南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车身铝板、铝镁合金材料)、汽车配件、五金制品、模具、有色金属制品(不含金银饰品)、玻璃钢制品、塑料制品(不含废旧塑料,不含泡沫塑料的发泡、成型、印片压花);物业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关系:公司100%持股

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1,192.9211,330.95
负债总额269.85293.63
净资产10,923.0711,037.32
项目2023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339.85669.54
净利润211.30114.25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相关安排

(一)合并方式:本次合并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由维杰汽车吸收合并东之御公司,维杰汽车作为吸收方,依法承继被吸收方东之御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业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维杰汽车继续存续经营,维杰汽车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不变,东之御作为被吸收合并方,将依法予以注销登记。

(二)合并基准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确定合并基准日。

(三)合并手续办理:合并双方签署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及公告程序;并依法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资产移交手续、税务、工商等注销、变更登记手续以及相关资产权属、资质的变更等手续。

(四)其他程序安排:合并双方履行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维杰汽车和东之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吸收合并属于公司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内部优势资源、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经营效率、提升运营质量,从而促进公司主营业务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本次吸收合并各方均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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