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晶丰明源: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4年2月9日至2024年8月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

“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1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44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上述45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公司已公开信息以及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于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上述45名核查对象是基于对公司已公开信息及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进行买卖公司股票,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