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地点、方式:2024年8月27日,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加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时间、方式:2024年8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马兰瑞。
5.会议列席情况:董事会秘书张松涛。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的讨论和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且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