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或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99号文《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及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87.5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0元。截至2022年10月20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087.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4,687,5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22,907,394.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780,105.6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87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958.55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4,658.3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32,519.65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5,664.65万元,手续费支出累计0.74万元,购买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余额82,703.3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55,480.26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 年11月15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募集资金存放的银行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已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均严格按照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2022 年11月25日,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70078801200002884)。
2022年11月25日,公司、川扬电子(重庆)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643600004146)。
2023 年5 月10日,公司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018795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5月10日,公司、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2401040068196)。
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190068684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5月10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5324010400654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1900686841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49,776.9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3800788368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858.60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 | 2010020118664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68.4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637095073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71.2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539178326459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4,566.32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 | 2010020187958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131.5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10532401040065424 | 活期 | 0.6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391064670013000281787 | 活期 | 0.0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32250198643600004146 | 活期 | 0.24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10532401040068196 | 活期 | 5.96 |
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200002884 | 活期 | 0.30 |
合计 | 55,480.26 |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余额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024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1
附表1: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178.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958.5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098.0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658.3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1,098.0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1.13%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 是 | 23,019.15 | 4,341.03 [注1] | 892.36 | 4,341.03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 是 | 8,078.94 | 1,321.23 [注1] | 1.59 | 1,321.23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133.77 | 6,133.77 | 134.85 | 1,750.72 | 28.54 | 2026年4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注2] | 否 | — | 8,000.00 | 0 | 0 | 0 | 2027年9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7,231.86 | 19,796.03 | 1,028.80 | 7,412.98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8-2
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 | 否 | 80,000.00 | 80,000.00 | 2,186.22 | 5,501.85 | 6.88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回购股份 | 否 | 2,600.00 | 2,600.00 | 1,743.53 | 1,743.53 | 67.0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27,346.15 | 27,346.15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9,946.15 | 109,946.15 | 3,929.75 | 7,245.38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研发中心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国际地缘政治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终端消费需求减少,行业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终端消费的压力向上游传导,产业链整体承压较大,导致公司主营业务所属的3C消费电子市场表现较为平淡。基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慢于预期,预计无法在原计划时间内达到可使用状态,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对“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0月31日调整为2026年4月30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1) 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原因为:公司下游需求减少并持续向上传导,公司现有产能足已满足需求,产业链持续变化,公司调整产业布局规划。故,公司综合考虑下游行业景气度、公司产业布局规划等因素后,本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科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全力消化现有产能,终止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本事项已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情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 |
8-2
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2)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实施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的项目,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可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总额:109,946.15万元。超募资金在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超募资金主要用作现金管理。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0万元,用于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 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2,600.00万元,用于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超募资金支付复合铜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5,501.85万元,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1,743.53万元,使用超募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56,066.00万元,将50,835.49万元的超募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8-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177.94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4.34万元(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2,322.28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82,703.30万元,将55,473.08万元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
1.已终止的“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仍存在银行利息收入未结算完、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等情况,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最终资金转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终止以上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8-2
2.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剩余的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此事项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余额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8-2
附表2:
2024年1-6月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已终止[注1]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注1] | - | 892.36 | 4,341.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已终止[注1]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注1] | - | 1.59 | 1,321.2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注2]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注1] | 8,000.00 | 0 | 0 | 0 | 2027年9月4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8,000.00 | 893.95 | 5,662.26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变更原因 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终止以上项目原因为:公司下游需求疲软并持续向上传导,公司现有产能足已满足需求,产业链持续变化,公司调整产业布局规划。故,公司综合考虑下游行业景气度、公司产业布局规划等因素后,本着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科学审 |
8-2
慎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项目投资收益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全力消化现有产能,终止实施上述两项募投项目。未来,公司将积极筹划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新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 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实施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的项目,本项目的实施顺应下游客户海外建设产能的发展趋势,为公司拓展海外市场奠定产能基础,有助于加速公司业务全球化进程;另一方面,本项目依托泰国良好的贸易环境和税收政策,有利于公司降低潜在贸易摩擦风险,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决策程序 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已经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详情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公司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已经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此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情可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已终止的募投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实施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8-2
注
1.已终止的“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及“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仍存在银行利息收入未结算完、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等情况,结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最终资金转出原有募投账户之日当日银行结算金额为准。终止以上募投项目后,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2.公司拟使用已终止的“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部分剩余募集资金8,000万元人民币投资建设“泰国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基地项目”,剩余的结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亦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此事项仍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
3.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以上余额结果四舍五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