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安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尚锋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亚磊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8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公司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3、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河南省国资委 | 指 |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指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公司、本公司、易成新能 | 指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章程 | 指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开封炭素 | 指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中原金太阳 | 指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易成瀚博 | 指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南阳天成 | 指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开封天道 | 指 | 开封天道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易成供应链 | 指 | 河南易成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恒锐新 | 指 | 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福兴科技 | 指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青海天蓝 | 指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易成阳光 | 指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鞍山中特 | 指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首成科技 | 指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开封时代 | 指 |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
硅碳产业基金 | 指 | 河南平煤硅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4年6月30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易成新能 | 股票代码 | 300080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易成新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Henan Yicheng New Energy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YCNE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安乐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常兴华 | |
联系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20号海联大厦 | |
电话 | 0371-89988671、0371-89988672 | |
传真 | 0371-89988673 | |
电子信箱 | zqb@ycne.com.cn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3年年报。
4、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4年6月4日,公司办理完成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工作,公司以人民币1元总价回购注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公司302,768,990股。2024年6月28日,公司已完成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开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1,873,380,4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886,317,742.87 | 4,886,869,324.09 | -61.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41,519,898.20 | 84,422,862.28 | -622.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63,139,922.95 | 72,393,396.80 | -739.7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1,222,330.72 | 150,314,526.06 | -134.08%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72 | 0.0388 | -634.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72 | 0.0388 | -634.0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4% | 1.45% | -8.0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6,078,082,789.16 | 16,841,340,897.51 | -4.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403,303,985.73 | 6,989,418,405.14 | -22.69%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049,577.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881,278.6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20,088.7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86,840.0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02,663.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015,096.51 | |
合计 | 21,620,024.75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行业,产业布局涵盖“绿能、储能、碳材料”。涉及新能源行业的主要业务有: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锂离子电池、高效单晶硅电池片的生产与销售和全钒液流储能电站开发建设运营;涉及新材料行业的主要业务有:超高功率石墨电极、负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
1.新能源相关行业
(1)光伏发电行业
光伏行业是结合新能源发电与半导体技术的战略性新兴行业,也是受到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重点支持的新能源行业,光伏发电具有可持续性、清洁性和无地域限制等突出优势。以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行业逐渐成为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的重要主力军。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4年上半年全国光伏新增并网容量达102GW,同比增长31%;全国发电装机容量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已达到55.7%,其中并网风电和光伏发电合计装机规模达到11.8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8.4%。国家能源局于2024年3月18日印发了《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占比提高到5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的比重达到17%以上。河南省发改委于4月19日同时发布三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细则,明确了项目建设模式、电源和储能设施规模、消纳运行和安全、并网时间和接入要求,为“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效的政策支撑。
2024年上半年以来,光伏市场经历了产品科技赋能提高、由原材料端传导的设备价格下降的巨大变化。各厂家技术水平随着研发不断拔高,产品类型不断升级,原材料端价格成本随着产业链的传导不断降低,组件采购成本大大下降;逆变器市场随着行业内高精尖技术的不断攻破和普及,价格成本也逐步下降。当前市场态势下,设备成本的下降,可有效降低公司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成本;设备技术水平的不断优化升级,大大提升了发电效率,缩短了项目投资回收期,降低了投资风险。
(2)锂离子电池行业
2023年电动工具锂电池持续去库存,预计2024年末去库将进入尾声,行业拐点将至。据QYResearch调研团队最新报告“全球锂电池电动工具市场报告2023-2029”显示,预计2029年全球锂电池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将达到215.6亿美元,未来几年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8.1%。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计2024年中国锂电池市场出货量将超1100GWh,同比增长超27%,正式进入TWh时代。其中动力电池出货量超820GWh,同比增长超20%;储能电池出货量超200GWh,同比增长超25%。
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变化、技术升级趋势等,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进行了修订,印发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14号),以及更新了相关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等规范新的行业规范的发布,企业将面临更高的技术指标要求和安全管理标准,这将促使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同时也将促进整个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动行业向更高质量、更绿色、更可持续的方向迈进。
(3)储能行业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截止2024年上半年,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
44.4GW/99.1GWH,较2023年底增长超过40%。其中,锂离子电池储能占比97%,压缩空气储能占比
1.1%,铅炭(酸)电池储能占比0.8%,液流电池储能占比0.4%,其他技术路线占比0.7%。2024年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公布。《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电源侧新型储能建设。即,鼓励新能源企业通过自建、共建和租赁等方式灵活配置新型储能,结合系统需求合理确定储能配置规模,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容量支撑能力和涉网安全性能。根据此前发布的《“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到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其中,电化学储能技术性能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降低30%以上;到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国际咨询机构麦肯锡预计,2025年储能技术对全球经济价值贡献将超过1万亿美元。由此可见,大规模储能技术即将成为能源领域的重要新兴产业,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巨大的产业规模。考虑到当前的技术进步与规模扩张速度,公司认为实际的降本速度有望更快,若按照2025-2030年10%-30%左右的装机占比测算,则2025-2030年国内全钒液流电池新增装机规模有望达到11-93GWh,发展空间巨大。
(4)光伏电池片行业
2024年上半年中国光伏业虽然在制造端、应用端均增长迅速,但全产业链价格快速下跌,持续体现出“价减量增”态势。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4年上半年光伏电池片产量达310GW,同比增长约37.8%,但价格下滑超15%。海外市场发展也同样是喜忧参半,上半年中国光伏产品中硅片、电池、组件的出口量分别同比增长34.5%、32.1%、19.7%,但出口总额仅为186.7亿美元,同比下降约35.4%。受益于绿色能源转型的政策,欧洲仍然是中国光伏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印度同样新出台了户用光伏补贴政策。但是欧洲《净零工业法案》即将生效,对于光伏产品的欧洲本土配套比例会有所要求。
根据原材料硅片和电池制备技术不同,市场中电池片较主流的技术为PERC、TOPCon和HJT。2024年以来TOPCon电池产能加速释放,随着新产能的持续爬坡及中尾部电池企业对TOPCon电池技术工艺的掌握,高效TOPCon电池生产壁垒逐步消弭,已成为当前市场中的主流电池路线。根据TrendForce集邦咨询数据显示,预计到2024年底,TOPCon电池产能占比将达到66.4%,且在未来几年内将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2.新材料相关行业
(1)石墨电极行业
在“双碳”目标的引领下,国家大力发展电炉短流程炼钢,这与国际发展趋势相符。从国外数据来看,以欧盟为例,欧盟27国粗钢产量1.526亿吨,其中电炉钢占比43.9%,比全球电炉钢占比高15个百分点。相较于国外电弧炉炼钢占比,当前我国电弧炉炼钢占比约为10%,占比仍偏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2025年我国电弧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15%以上的目标。
2024年上半年,钢材市场需求低迷,出货受阻,价格持续下滑,进而导致钢厂开工状态不佳,电极需求减弱。而经2017-2019三年的辉煌,石墨电极产能迅速增加,供需失衡造成石墨电极市场竞争激烈,内卷严重,价格大幅下滑,利润空间持续收窄。2024年5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制定了《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其中再次明确:“要提升短流程电炉炼钢比重。积极发展新型电炉装备,在符合节能降碳、环保、产业等政策条件下,加快推动有条件的高炉—转炉长流程炼钢转型为电炉短流程炼钢。到2025年底,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力争提升至15%。”
(2)负极材料行业
2024上半年,受新能源汽车销量大幅增长和锂电池储能市场同比显著增长的带动,负极材料出货量持续增长。据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全球锂电负极材料产量为96.7万吨,中国产量95.2万吨,同比增长29%。价格上呈现出稳中微降的趋势,2024年6月锂电负极材料市场均价为3.3万元/吨,高端负极材料主流价格在4.5-6.5万元/吨,中端主流价格在2.3-3.1万元/吨,低端主流价格在1.5-
2.0万元/吨。综合来看,锂电负极材料行业价格已经全面筑底,但供给侧富裕产能仍需时间消化,行业格局仍有调整空间。
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计2024年中国锂电用四大主材料出货量增速均超20%,其中,负极材料出货超200万吨,电解液出货量超130万吨。预计2030年我国负极材料出货量有望达到580万吨,其中人造石墨仍为市场主流,出货量超470万吨。未来能生存下来负极材料企业将具有以下特征:1.具备中/高硫焦石墨化代加工能力;2.临近大客户,大型负极(有订单消纳)生产基地配套;3.获得较同行更为低廉电价(如电价优惠,自发电等)的项目。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新能源业务
(1)光伏电站
光伏电站是利用晶硅板产生的光生伏特效应,将产生的直流电通过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通过升压变压站升压后输送至电网,通过电网输电线路将电能传输到用电端。该业务在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及其下属公司运营,中原金太阳专注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设计、建设和运维,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应用,向市场提供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完整解决方案、项目建设总承包和合同能源管理,以获得项目建设系统集成收入和电力销售收入为主要盈利模式。中原金太阳充分利用中国平煤神马现有屋顶、工业空地、荒山荒地、铁路沿线等场地资源;依托以中国平煤神马在省内地市企业为主体,利用渠道资源,全方位开发河南省内市场,在河南具有较大影响力。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以投资开发光伏电站业务为主。集中式光伏电站主要应用于山地、水面、荒漠等较为宽阔的地域,规模普遍较大;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应用于建筑物表面,工商业屋顶分布式电站居多,一般装机规模小,安装较为灵活。
经营模式: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地面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集中式光伏电站一般均在 6MW以上,以“全额上网”方式为主,企业直接上网发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分布式光伏电站一般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自发自用”指发电优先销售给屋顶或空地所属工商企业,价格在工商企业所
在地大工业用电电价的基础上打折,可与企业协商确定。“余电上网”指企业未消纳部分销售给国家电网。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市场驱动。2024年新增光伏发电并网装机中,光伏发电集中式、分布式与户用三足并举的发展趋势明显。分布式、户用光伏已经成为我国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力量。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开发是中原金太阳战略发展方向。二是产能驱动。中原金太阳规划十四五期间建设3GW风光清洁能源电站目标,达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实现集团公司绿电替代目标,同时,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一定社会效应。
(2)锂离子电池
锂电池具有电压高、体积小、质量轻、比能量高、无记忆效应、无污染、自放电小、寿命长等优点。该业务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易成阳光运营,建设有年产1.5GWh锂电池项目,主要生产18650和21700圆柱形锂离子电池,产品拥有四个方面优势:更高的充放电倍率、更低的放电温升、更高的安全性能、更长的使用寿命、支持2C、3C大倍率快充。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主要生产18650型、21700型圆柱三元锂电池,其中18650电池容量范围为2000mAh至35000mAh,共5种;21700电池容量范围为4000mAh至5600mAh,共4种。产品主要应用于以下领域:(1)消费类市场:家用电器、园林工具等。常见的有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电钻、电锯、无人机等;(2)小动力类市场:滑板车、电动摩托等领域;(3)小储能类市场:充电宝、便携式储能等领域。
市场地位:公司的产品在市场上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稳定的市场地位。一是市场认知度低: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相对较低,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度也相对较低,需要通过营销推广来提高产品的知名度。二是市场竞争激烈:市场上存在众多的竞品,公司需要与竞品进行竞争,争夺市场份额。
经营模式:易成阳光基于两条18650、21700锂电池生产线,依据自主研发的产品技术,自主采购物料,生产制造锂电池并向下游市场销售从而获取收入利润。其采购模式分为两种:招标采购和议价采购。采购原材料主要通过招标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于每月签订采购订单。采购生产用辅料主要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相关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在流标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会采用议价采购。易成阳光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根据销售计划进行分解并制定生产计划,根据生产计划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车间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公司采取直销制和代理制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由公司招聘业务员直接对接客户,有针对性的销售、开发以及市场维护;代理制模式由公
司甄选优秀代理商与其签订代理协议并给予发放代理授权书,授权其代理公司系列产品宣传、销售、客户服务等相关业务经营及推广事宜。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技术驱动,易成阳光引入韩国装配线后,产线自动化程度及自动生产速率达到国内同类企业领先水平,产品性能指标及一致性等方面优势较为明显。设备通过适配性调整,可以根据不同市场需求,快速适应各种型号圆柱电池生产需要,具有一定的产线优势。二是市场驱动,国内厂商成本优势显著,在技术层面没有显著差异的背景下,国产替代已成为趋势。一方面,电动工具的替换比较频繁,有存量替换需求;另一方面大型电动设备无绳渗透率还比较低,未来大型电动设备无绳渗透率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锂离子电池需求空间进一步打开。
(3)全钒液流储能电站
液流电池是一种具备较大潜力的电化学储能技术,全钒液流电池是目前技术最为成熟、产业化程度最高的液流电池技术。全钒液流电池具备安全、长寿、低衰减、灵活等多方面优势,钒资源储量丰富且自主可控。按当前的技术水平,1GWh的全钒液流电池所需的钒金属用量不到0.5万吨,且钒电解液可长期循环使用,全钒液流电池主要适用于大规模、长周期的储能场景。该业务在公司的孙公司开封时代运营。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主要产品为全钒液流电池电堆,并开发建设、运营维护全钒液流储能电站。全钒液流电池电堆主要用于发电侧储能、电网侧储能、用户侧储能。经营模式:公司采用研发+生产+销售+售后的经营模式。开封时代技术来源于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已完全掌握新一代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具备300MW/年全钒液流电池储能系统产能,核心关键部件已实现自主研发生产,在技术研发及产品生产领域在行业内具有领先优势,已具备液流电池材料批量生产、模块设计制造、系统集成控制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通过与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合作用第二代全钒液流电池储能技术研发生产全钒液流电池电堆,并为客户开发建设全钒液流储能电站,建成为客户提供运营维护服务。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政策驱动。随着政府对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重视和支持,行业将得到更多的政策推动和补贴,这将进一步促进行业的快速发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在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前进的道路上,需要构筑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能源体系。该指导意见指出,到2025年完成新型储能从商业化初期到规模化发展的转变,装机规模达到30GW以上,到2030年实现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二是技术成熟。开封时代具有新一代钒电
池技术、国际领先的电堆焊接密封技术、电堆组装工艺。在提升电堆密封可靠性和装配工艺的同时,节省了膜材料、双极板及密封材料用量,提高了空间利用效率,提高了电堆可靠性和装配自动化程度。
(4)高效单晶硅电池片
高效单晶硅电池片是以高纯的单晶硅片为原料,经过生产加工而成的一种太阳能电池片。该业务在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平煤隆基运营,平煤隆基是一家专注于生产和销售高效单晶硅电池片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规划产能4GW,分两期建设。一期、二期项目分别于2017年3月、2020年8月建成投产。现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平煤隆基80.20%股权出售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同时购买平煤隆基持有的有光伏材料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产品为SE+PERC单双面高效电池M10(182mm)大尺寸电池等。其用途为光伏组件制造原料,产品主要应用于地面光伏电站。
经营模式:平煤隆基采购原材料硅片主要通过议价采购,与供应商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于每月签订采购订单;采购生产用辅料主要通过招标方式,按照相关招标管理办法执行。平煤隆基主要产品均为自主生产,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公司主营业务定价模式采用直接销售模式,根据市场情况定价,以月订单的形式进行议价销售,结算方式根据客户分为多种,一是与主要客户签订年度销售框架协议,于每月签订销售订单,并给予一个月账期;二是其他客户一般都为固定账期发货或预付款发货。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2024年以来,硅片等主材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光伏产业链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终端产品价格同样波动加剧,受制于光伏产业链上游硅片价格波动过大及下游终端电站平价上网影响,电价片价格难以迅速响应,造成公司产品毛利率波动较大,盈利水平不稳定。
2、新材料业务
(1)超高功率石墨电极
石墨电极以石油焦、针状焦为骨料,煤沥青作结合剂,经混捏、压型、焙烧、石墨化、机加工等工序制成,是钢铁生产所需的重要耗材。该业务在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封炭素运营。开封炭素具有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完整产业链,生产包括针状焦、黏结剂沥青、超高功率石墨电极(UHPΦ400mm-Φ800mm)及特种石墨材料。公司下属子公司鞍山中特、首成科技拥有针状焦产能10万吨/年,其生产的煤系针状焦产
品质量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已用于制造直径700mm及其以下各种规格的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各项质量指标均满足产品要求,在业界知名度较高。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主要产品为Ф600mm、Ф700mm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主要应用于电弧炉炼钢,也可以用于钢包炉的炼钢和其他工艺中的钢精炼,例如二氧化钛、不锈钢、铝和其他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的生产。经营模式:开封炭素采购由生产管理中心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制定相应的采购方案。公司根据下游需求和产品特征,一般采取“订单+计划”的生产模式。由于客户群体主要定位于大中型钢铁生产企业,因此公司的销售业务以直接销售为主,代理销售为辅的销售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技术驱动,开封炭素打破了我国炭素行业生产技术落后,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长期依赖进口,不能满足钢铁工业发展需要的局面,填补了国内空白,使中国成为继美国、德国和日本之后第四个能够生产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的国家,对提高我国炭素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促进钢铁工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是市场驱动,钢铁产业的结构调整必将带动石墨电极行业发展,尤其是随着超高功率炼钢技术的普及以及直流电弧炉的发展,大规格超高功率石墨电极国际市场需求将稳步增加。
(2)负极材料
负极材料是电池在充电过程中锂离子和电子的载体,起着能量的储存与释放的作用。在电池成本中,负极材料约占了5%-15%,是锂离子电池的重要原材料之一。公司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全资子公司易成瀚博、南阳天成,控股子公司青海天蓝运营。易成瀚博集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生产、研发、销售为一体,拥有制粉、造粒、碳化、石墨化除磁筛分等先进的一体化生产线;青海天蓝的石墨化加工是生产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的核心环节之一,是提高负极材料性能的关键步骤。
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打造负极材料一体化产业链,主要产品为锂电池负极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数码、储能、动力电池等行业高端领域。
经营模式:公司产品采购主要是按照“以产定购”的管理模式,由相关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由采购部负责统一采购。生产模式以根据下游客户需求和产品工艺性能要求,以“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和“备货型生产”为辅相结合的生产模式。由于客户群体定位以大中型动力电池企业和数码电池企业为主,市场份额以南方珠三角、江浙沪为主,因此公司采取直销制和代理制相结合的销售模式,其中直销模式由公司招聘业务员直接对接客户,有针对性的销售、开发以及市场维护。
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是全产业链优势,公司通过构建“石墨化—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的产业链发展模式,有利于加快负极材料业务形成全产业链,降低负极材料生产成本,完善产品结构,提升盈利能力。二是市场驱动,人造石墨为市场主流,占比不断提升。受益于下游新能源车高景气,负极材料出货量不断攀升,各种类型的负极材料占比也在动态调整中,人造石墨占比呈逐渐上升趋势,目前稳定占据市场份额80%以上。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战略引领强执行力高
公司在董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始终坚持以质量效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不断开创转型发展新局面。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年龄结构合理,通过长期深耕新能源、新材料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战略思考能力和高效的战略执行能力,公司核心管理团队能够根据行业趋势、竞争格局、公司自身情况的变化,以客户为中心,以发展为核心,以担当为重心,持续深入行业分析研究,聚焦主赛道,把握好主航道,有效实施组织变革,核心管理层重视创新引领,注重团队组织文化建设对企业发展的支撑性作用,报告期内,公司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加快。
(二)完善的产业链条体系,协同融合进一步突显
公司坚定走“新能源、新材料”的发展战略,主营业务集中在绿能、储能、碳材料产业。经过多年的产业布局,目前已打通“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生产—光伏电站建设—储能”“负极材料-锂电池生产-储能”“煤焦油—沥青—延迟沥青焦—针状焦—超高功率石墨/负极材料”产业链条,加快负极材料一体化产业布局,产业协同带来的成本优势逐步突显。
(三)先进的精益化管理模式,生产单位降本增效
公司具有多年的制造业生产经营管理优势。通过对生产经营管理的不断创新,不断完善新的管理机制,将“精细化管理”贯穿于采购、生产、质量、销售、财务管理等一系列环节。为加强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意识,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公司各单位推行“日成本、日利润”管理法,使各单位管理层能够及时掌握日常经营管理情况,了解各产品利润贡献率,为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公司对年度重点工作逐项分解,每月跟踪落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开展。并扎实开展调研工作,掌握生产单位真实情况,深度了解掌握各单位详细的生产经营情况,为统筹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
(四)优秀的产业创新能力,科研成果转化成绩斐然
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公司及下属企业先后组建了“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合作实验室”“河南省炭素材料研究院士工作站”“河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南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河南省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石墨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南省先进碳化硅材料重点实验室”“高性能碳材料全流程重点实验室”“河南开炭新材料设计研究院”“河南中原金太阳电力设计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不断抢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制高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专利388项,其中发明专利57项,实用新型专利329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
(五)践行绿色低碳安全生产,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建立三级安全生产管理架构,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管与检查,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实施方案,跟踪问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圆满收官。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源头控制及全过程监控治理,统筹做好节能减排。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了安全生产零事故。未来公司将继续以科技创新驱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细化产销衔接,重视产品质量,以优异的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市场;走以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1,886,317,742.87 | 4,886,869,324.09 | -61.40% | 主要是电池片销量大幅减少,收入减少 |
营业成本 | 1,798,624,584.79 | 4,277,544,803.73 | -57.95% | 主要是电池片收入减少,成本随之减少 |
销售费用 | 7,469,107.85 | 7,499,560.13 | -0.41% | |
管理费用 | 185,995,182.04 | 165,462,880.20 | 12.41% | |
财务费用 | 130,559,130.10 | 88,634,559.53 | 47.30% | 融资规模增加,融资费用随之增多 |
所得税费用 | -22,031,199.54 | 33,314,877.12 | -166.13% | 利润减少,所得税费用减少 |
研发投入 | 92,320,179.91 | 187,197,403.21 | -50.68% | 公司部分研发项目结项影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22,330.72 | 150,314,526.06 | -134.08% | 主要是本期经营现金流出较同期增加影响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213,443.20 | -198,070,868.71 | -45.51% | 本期工程项目投入较同期增多影响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172,623.52 | 3,197,406.86 | 6,817.25% | 本期取得借款较同期增加,偿还借款减少共同影响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 -118,117,241.90 | -43,752,709.39 | -169.97% |
增加额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产品或服务 | ||||||
石墨电极及相关产品 | 246,808,364.62 | 286,911,578.50 | -16.25% | -19.53% | 6.20% | -28.17% |
电池片 | 369,413,715.06 | 469,234,610.14 | -27.02% | -89.36% | -84.76% | -38.35%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1,886,317,742.87 | 100% | 4,886,869,324.09 | 100% | -61.40% |
分行业 | |||||
工业 | 1,886,317,742.87 | 100.00% | 4,886,869,324.09 | 100.00% | -61.40% |
分产品 | |||||
石墨电极及相关产品 | 246,808,364.62 | 13.08% | 306,725,087.62 | 6.28% | -19.53% |
电池片 | 369,413,715.06 | 19.58% | 3,471,724,644.58 | 71.04% | -89.36% |
石墨产品 | 73,386,076.48 | 3.89% | 56,392,029.24 | 1.15% | 30.14% |
光伏发电 | 62,372,986.87 | 3.31% | 42,712,958.90 | 0.87% | 46.03% |
光伏施工 | 8,068,373.59 | 0.43% | 580,015.10 | 0.01% | 1,291.06% |
锂电池 | 74,874,404.75 | 3.97% | 115,697,880.17 | 2.37% | -35.28% |
边框 | 478,402,124.49 | 25.36% | 259,485,516.56 | 5.31% | 84.37% |
其他产品 | 572,991,697.01 | 30.38% | 633,551,191.92 | 12.97% | -9.64% |
分地区 | |||||
国内 | 1,886,212,750.02 | 99.99% | 4,886,869,324.09 | 100.00% | -61.40% |
国外 | 104,992.85 | 0.01% | 100.00% |
2)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元
技术类别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产能 | 产量 | 在建产能 | 计划产能 |
3)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主要收入来源国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中国 | 1,886,212,750.02 | 无 |
4)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截止2024年6月30日,中原金太阳装机容量279MW,2024年半年度光伏电站发电量11,045.53万度,中原金太阳实现营业收入8,928.51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72.06万元。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5,774,483.06 | 1.02% | 主要为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确认的收益 | 否 |
资产减值 | -246,105,153.23 | 43.53% | 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190,903.09 | -0.56% | 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报废利得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4,485.27 | -0.01%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237,310,179.43 | 13.92% | 2,051,574,905.23 | 12.18% | 1.74% | |
应收账款 | 1,900,636,266.80 | 11.82% | 1,908,753,282.03 | 11.33% | 0.49% | |
存货 | 1,998,654,544.86 | 12.43% | 2,002,395,902.74 | 11.89% | 0.54% | |
长期股权投资 | 288,973,091.44 | 1.80% | 289,847,574.50 | 1.72% | 0.08% | |
固定资产 | 4,043,113,615.98 | 25.15% | 5,059,668,513.84 | 30.04% | -4.89% | |
在建工程 | 1,929,956,640.43 | 12.00% | 832,344,000.96 | 4.94% | 7.06% | |
使用权资产 | 851,024,081.94 | 5.29% | 746,157,821.55 | 4.43% | 0.86% | |
短期借款 | 1,598,728,030.55 | 9.94% | 1,219,780,002.78 | 7.24% | 2.70% | |
合同负债 | 84,533,273.32 | 0.53% | 32,305,196.37 | 0.19% | 0.34% | |
长期借款 | 470,941,376.38 | 2.93% | 628,417,472.59 | 3.73% | -0.80% | |
租赁负债 | 745,890,932.50 | 4.64% | 680,689,697.63 | 4.04% | 0.60%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900,000.00 | 0.00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2,700 |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79.4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293.03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2,045.52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67.42%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5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公司最终发行股份数量为 80,740,735股,发行价格为 4.05 元/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6,999,976.75元,扣除发行承销费以及发行人累计发生其他应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 3,872,396.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23,127,580.10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1,293.03万元,其中,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5,200万元,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 5,101.38 万元,中原金太阳“53.0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使用20,991.6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中原金太阳募投项目工程建设尾 |
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待款项支付完毕后,中原金太阳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500MW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是 | 27,112.76 | 27,500 | 5,101.38 | 0 | 5,101.38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5,200 | 5,200 | 5,200 | 0 | 5,200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53.0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否 | 0 | 0 | 22,045.52 | 1,679.49 | 20,991.65 | 95.22% | 2023年12月31日 | 201.91 | 928.75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2,312.76 | 32,700 | 32,346.9 | 1,679.49 | 31,293.03 | -- | -- | 201.91 | 928.75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合计 | -- | 32,312.76 | 32,700 | 32,346.9 | 1,679.49 | 31,293.03 | -- | -- | 201.91 | 928.75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适用 |
地点变更情况 | 以前年度发生 |
由原募投项目“年产500MW 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实施地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新项目“53.05MWp 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企业厂房屋顶、化工园区、闲置厂区等优质空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适用 |
以前年度发生 | |
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1年11月12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变更“年产500MW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1,013,811.31元,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220,455,247.25元转入“53.0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51,013,811.3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1年7月2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核验和确认,并出具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0672号)。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2年,公司按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13,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用于支付中原金太阳募投项目工程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款项,待款项支付完毕后,中原金太阳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53.0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 | 年产500MW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2,045.52 | 1,679.49 | 20,991.65 | 95.22% | 2023年12月31日 | 201.91 | 是 | 否 |
合计 | -- | 22,045.52 | 1,679.49 | 20,991.65 | -- | -- | 201.91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情况及发展战略,变更“年产500MW超高效单晶硅电池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用途,该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51,013,811.31元,将该项目剩余未投入的募集资金 |
220,455,247.25元转入“53.05MWp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项目,变更用途募集资金金额占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23,127,580.10元的68.23%。本次募集资金220,455,247.25元将以实缴资本形式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变更重组配套融资募投项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并在交易所指定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炭素制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代购、代销 | 584,321,980.00 | 6,094,563,055.61 | 2,934,680,305.26 | 783,782,297.96 | 31,194,478.43 | 25,690,464.16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片、组件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 | 900,000,000.00 | 4,289,070,744.87 | 944,889,550.53 | 857,286,392.60 | -477,936,734.22 | -444,842,572.37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发电技术研发、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安装及租赁 | 500,000,000.00 | 2,712,318,713.61 | 542,282,937.26 | 89,285,104.81 | 9,931,321.47 | 7,745,456.33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 100,000,000.00 | 697,306,117.09 | 3,806,908.65 | 76,381,041.59 | -40,680,881.51 | -41,184,546.10 |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新型炭素材料、石墨材料技术开发、生产、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30,000,000.00 | 194,691,894.49 | -174,124,430.98 | 10,489,804.44 | -13,906,838.09 | -14,133,443.42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 300,000,000.00 | 443,521,962.40 | 32,074,016.96 | 39,777,132.46 | -13,883,884.79 | -14,068,904.05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黑色碳化硅、绿色碳化硅、磨料、磨具、硅微粉加工、焦炭、电解铜销售;锂离子电池负极软 | 110,000,000.00 | 759,038,814.74 | -24,956,106.07 | 77,420,419.25 | -20,904,610.65 | -21,489,688.43 |
碳、硬碳、硅、硅碳、石墨、碳素制品及非金属材料研发、生产、销售;不动产租赁;技术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国家政策变化风险
新能源和新材料产业是国家重点扶持和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能源转型政策的加快实施,光伏电站投资成本快速下降,光伏行业巨大的增量空间,将成为未来的主力能源,若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务产生一定影响。
应对措施: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提升盈利能力,以应对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持续关注国家和各地政府的相关政策,在产业投入时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并及时调整业务投入,降低政策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适时引入外部资本,实现优势互补,分担投资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近年来,国家与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各种政策扶持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发展,公司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但是目前国内经营负极材料、光伏电站的企业数量较多,政策变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的步伐,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行业集中度,加剧了行业内头部企业的竞争程度。如果未来行业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不能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现有市场地位,将面临丧失竞争优势和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行业市场变化趋势,充分发挥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全产业链优势、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通过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完善公司产业链条,及时调整公司战略规划,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和精细化管理,加强内控管理建设,持续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3、技术迭代风险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技术更新换代周期逐渐缩短。为保持竞争优势,公司需对产品性能及生产流程持续进行优化升级。公司如果遇到技术研发进度缓慢、技术及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过快以及技术成果转化不力等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公司在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或投入市场的新产品的质量无法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无法如期为公司带来预期的收益,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定期进行技术评估和规划,建立定期的技术评估机制,及时了解市场趋势和竞争态势,规划公司的技术发展方向。这有助于提前预估技术更新的需求并进行相应准备。加强研发团队的组织和管理,提升研发团队的整体能力,加强团队协作和沟通,确保研发进度符合预期。强化技术转化能力,加强技术成果的转化和商业化能力。与市场接触紧密,了解消费者需求,确保技术更新换代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建立合适的技术转移机制,提高技术转化的效率。
4、国际商务政治风险
2021年1月5日,开封炭素被美国OFAC(美国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列入SDN(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名单,开封炭素海外订单结算及金融机构贷款受到重大影响,若政治环境持续恶化,美国制裁影响不能消除,或公司采取的相关措施未能有效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将继续对开封炭素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承诺兑现。
应对措施:公司将综合研判个别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或政府政策对公司产品出口的影响,增强防范贸易制裁的能力,规避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加快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模式,进一步激发公司的创新潜能和市场竞争优势,强化公司发展的内生动力,降低不可预计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多渠道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5、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24年以来,硅片等主材市场价格波动过大、光伏产业链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缓解,终端产品价格同样波动加剧,受制于光伏产业链上游硅片价格波动过大及下游终端电站平价上网影响,电价片价格难以迅速响应,若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以及产品销售价格仍波动较大,而公司未能通过向下游转移或技术创新等方式有效应对,可能对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对主要原材料的价格走势进行动态跟踪,根据价格变化及时调整原材料储备,优化库存管理,灵活实行以销定产战略,同时加强与上游原材料供应产业链的联系,形成战略合作,尽可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影响。
6、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近年来我国制造业的发展政策不稳定,公司上下游客户都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运营压力,市场下行传导压力依然较大,企业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资金回笼方面带来了很多不确定因素,一定程度上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收的压力增加。随着未来公司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将高,如果公司出现大量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情况,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的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加大对客户应收账款催收的力度,提高公司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回款速度,对于周期较长或金额较大的款项,公司将定期与客户对账,加大款项的追讨力度,增强公司的回款能力,同时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加强产、供、销往来款项的供应链管理,防范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强化法律手段,保障公司合法利益。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0.64% | 2024年02月22日 | 2024年02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19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0.64% | 2024年03月21日 | 2024年03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28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70.88% | 2024年04月18日 | 2024年04月18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58 |
2023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70.65% | 2024年05月07日 | 2024年05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70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5.83% | 2024年07月04日 | 2024年07月04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4-090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曹德彧 | 董事、总裁 | 离任 | 2024年03月04日 | 工作调动 |
曹延标 | 总法律顾问 | 离任 | 2024年03月04日 | 工作调动 |
杜永红 | 总裁 | 聘任 | 2024年03月05日 | 董事会聘任 |
杜永红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3月21日 | 股东大会选举 |
丁晖 | 总法律顾问 | 聘任 | 2024年03月05日 | 董事会聘任 |
万善福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4月11日 | 退休 |
刘汝涛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5月07日 | 股东大会选举 |
王健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6月18日 | 工作调动 |
游鹏飞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7月04日 | 股东大会选举 |
陈金伟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4年05月07日 | 工作调动 |
江泳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4年06月18日 | 监事会选举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报告期内,易成新能各子公司执行的主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行业标准情况如下: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标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相关行业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清洁生产促进法》《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环境影响评价及排污许可审查审批规范(试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细则》等。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标准: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9〕第29号),公司属于鼓励类企业(“二十八、信息产业:51、单晶硅光伏电池转化效率大于22.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2017〕162号)、《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治理方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治理方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法》。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石油炼制工业》(HJ880-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炼焦化学工业》(HJ854-2017)、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2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2014〕34号)。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标准:主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严格履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认真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按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环评批复((90)环监字第005号)和验收批复(环验〔2008〕155号)。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变更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2007425224065001V),有效期至2028年6月1日。
报告期内,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1月7日。
报告期内,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8月27日。
报告期内,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积极办理各项环保手续。公司技改项目于2022年12月14日获得襄城县环保局环评批复,批复文号“襄环建审﹝2022﹞23号”,公司于2023年5月对原有
排污许可证进行变更,将技改项目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公司现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21日。公司技改项目于2023年11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期间,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气治理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襄环建审〔2020〕24号、48Kt/a生电极制造系统及配套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襄环建审〔2018〕27号、许昌三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40千吨/年石墨电极(焙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豫环审〔2014〕576号。2024年3月18日排污许可证变更(证书编号:914110255885622571001V)年排放量限值:二氧化硫8.3912吨/年、颗粒物3.7709吨/年、氮氧化物19.8418吨/年。报告期间,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类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年7月3日。报告期间,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严格履行环保手续,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2023年7月26日,有效期至2028年7月26日;辐射许可证申请时间2024年1月12日,有效期至2029年1月11日。
报告期间,河南首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1025060001574R001P),首次申领日期2020年8月28日,有效期自2020年8月27日至2023年8月27日止;2022年4月第一次变更,2023年7月重新申请,有效期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7年4月28日止。
报告期内,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严格履行环保手续,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按期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襄环建审〔2008〕13号)。2021年1月份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1025MA40RAYM5B001V),2024年6月4号进行排污许可证重新申领,有效期至2029年6月3日。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56 | 生产车间 | 2.5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2.002238t | 2.102t/a | 无 |
开封平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 | 12 | 生产车间 | 3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 | 2.321 | 10.511t | 无 |
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织排放 |
制标准(GB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951t | /a |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12 | 生产车间 | 2mg/m3 |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2.325609t | 21.022t/a | 无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4 | 产废工序临近车间墙外 | 1.73mg/m3 |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151905t | 0.7866t/a | 无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SO2 | 有组织排放 | 24 | 产废工序临近车间墙外 | 0.20mg/m3 |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00485t | 0.7819t/a | 无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NOX | 有组织排放 | 24 | 产废工序临近车间墙外 | 0.39mg/m3 |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01114t | 0.9318t/a | 无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公司东北角处 | 238.99mg/L |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002016t | 0.764t/a | 无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公司东北角处 | 28.15mg/L |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000066t | 0.09t/a | 无 |
河南易成瀚博 | 废水 | SS | 有组织排 | 1 | 公司东北角处 | 165.79mg/L | 《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00866t | 0.53t/a | 无 |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放 | (DB41/1066-202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氨、苯并芘 | 有组织排放 | 4 | 脱硫主要排放口一个,三合一一个,石墨化一个,成品车间一个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 | 颗粒物8.4675t/a,二氧化硫30.4975t/a,氮氧化物20.9655t/a | 无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水 | pH、COD、氟化物、氨氮、总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厂区东北处 | COD:59.577mg/L;氨氮2.001mg/L;总氮15.756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 | COD:14.617t,氨氮0.479t;总氮:4.290t | COD:112.93吨/年;氨氮:5.46761吨/年。 | 无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HCl、氟化物、氮氧化物、氯气、二氧化硫、颗粒物、VOCs | 有组织排放 | 22 | 生产车间东西两侧 | 氮氧化物:18mg/m3;VOCs:4.795mg/m3;氟化物:2.62mg/m3;氯气 :2.7mg/m3; 氯化氢:2.9mg/m3;颗粒物:8.7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2016);《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162〕号文) | 氮氧化物8.347吨。VOCs:1.518吨 | 二氧化硫:1.1552吨/年;氮氧化物:11.727吨/年;VOCs:9.2351吨/年。 | 无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28 | 压型、焙烧车间 | 108.7mg/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0.8t | 3.7709t/a | 无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28 | 压型、焙烧车间 | 358.7mg/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7.1t | 8.3912t/a | 无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28 | 压型、焙烧车间 | 1008.7mg/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15.2t | 19.8418t/a | 无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 | 3 | 一期石墨化炉排放口; 二期石墨化炉排放口;预碳化炉排口 | 一期石墨化炉排放口:14.6mg/m3;二期石墨化炉排放口:13.9mg/m3;预碳化炉排口:1.8 mg/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0.892t | 1.936t/a | 无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SO2 | 有组织排放 | 3 | 一期石墨化炉排放口; 二期石墨化炉排放口;预碳化炉排口 | 一期石墨化炉排放口:62mg/m3;二期石墨化炉排放口:16mg/m3;预碳化炉排口:2.14 mg/m3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1.14t | 3.25t/a | 无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7 | 预处理、延迟焦化、煅烧车间 | 15.8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0.77t | 33t/a | 无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排放 | 6 | 预处理、延迟焦化、煅烧车间 | 28.6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0.811t | 81t/a | 无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排放 | 6 | 预处理、延迟焦化、煅烧车间 | 86.8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8.4t | 127.35t/a | 无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2 | 焦油加工厂、针状焦厂 | 焦油加工厂3.175mg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31570- 2015) 《工 | 0.4762t | 9.4559t/a | 无 |
有限公司 | /m3;针状焦厂3mg/m3 | 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DB41/ 1066— 202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41/ 2089—2021) |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SO2 | 有组织排放 | 5 | 焦油加工厂 | 焦油加工厂7.25mg/m3;针状焦厂20mg/m3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31570- 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DB41/ 1066— 202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41/ 2089—2021) | 0.9292t | 21.486t/a | 无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NOX | 有组织排放 | 2 | 焦油加工厂 | 焦油加工厂35.75mg/m3;针状焦厂47mg/m3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31570- 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DB41/ 1066— 202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41/ 2089—2021) | 4.937t | 54.6488t/a | 无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气 | VOCs | 有组织排放 | 3 | 焦油加工厂、针状焦厂、污水处理厂 | 5.44mg/m3 |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 31570- 2015)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DB41/ 1066— 2020)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准》(DB41/ 2089—2021) | 0.26417t | 18.8928t/a | 无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COD | 有组织排放 | 1 | 污水处理厂 | 23.823mg/L |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 排放标准》(DB41/ 1135—2016) | 0.0752t | 8.3404t/a | 无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废水 | 氨氮 | 有组织排放 | 1 | 污水处理厂 | 0.348mg/L |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 排放标准》(DB41/ 1135—2016) | 0.00093t | 0.4456t/a | 无 |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颗粒物 | 有组织排放 | 13 | 中碎车间 | 8.8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0.272t | 0.272t/a | 无 |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SO2 | 有组织排放 | 1 | 压型车间 | 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0.061t | 0.061t/a | 无 |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 废气 | NOX | 有组织排放 | 1 | 压型车间 | 45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96t | 0.096t/a | 无 |
司 | (DB41-2089-2021) | |||||||||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沥青烟 | 有组织排放 | 2 | 压型车间 | 9.9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0.86t | 0.86t/a | 无 |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苯并[a]芘 | 有组织排放 | 2 | 压型车间 | 0.28u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 | 0.53*10-7t/a | 0.53*10-7t/a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报告期内,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在产污环节,安装了袋式除尘、脱硫设施、脱硝设施、焚烧炉和低氮燃烧装置等环保治理设施。报告期内,公司污染治理设施和生产设备实现同步稳定运行。报告期内,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各项污处设施运转良好可靠。颗粒物采用旋风+带式除尘器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 VOCs使用TO焚烧装置处理;污水经收集池收集后,通过一企一管输送至开封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后,达标排放。报告期内,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脱硫、脱硝设备已经投入使用,环保在线监测正在安装调试中。报告期内,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酸性废气的处理设施为碱喷淋塔,按照不同排气筒所处理的酸性废气的强度,公司的碱喷淋塔为一级至四级。硅烷与氨混合废气的处理设施主要为:“反应器+袋式除尘器+水喷淋+酸喷淋(一车间未建设酸喷淋装置,二、三、四车间建设有)”。公司一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为:在线燃烧装置+沸石转轮+RTO蓄热式燃烧炉,二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为:在线燃烧装置+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颗粒吸附装置。三、四车间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为:在线燃烧装置+活性炭颗粒吸附+UV光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处理装置为生物喷淋除臭塔。公司所有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均建设有25m高排气筒。公司废水处理设施分为物化处理设施及生化处理设施,其中物化处理设施2套,每套处理能力为3600m3/d,采用二级或三级物化处理工艺,生化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能力6200m3/d。物化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废液收集池收集后汇合,汇合后的废水呈酸性,通过投加氢氧化钙实现酸碱中和,且氢氧化钙中的钙离子与废水中的氟离子反应生产氟化钙沉淀,氟化钙沉淀经污泥压滤机后排出,实现废水酸碱中和并去除水中的氟离子。生化处理设施采用“安邦脱氮工艺+AO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废水中的氨氮、总氮污染物。
报告期内,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一次焙烧采用两套烟气净化系统(SNCR脱硝2套+雾化冷却塔2套+电捕焦油器4套+活性炭吸附2套+催化燃烧2套),二次焙烧采用一套烟气净化系统(烟气循环技术焚烧法处理+多余热气经SCR脱硝)对一次焙烧和二次焙烧废气经以上处理后进入脱硫湿电一体塔在次处理,处理后50米高排气筒外排。
报告期内,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石墨化车间使用布袋除尘+ 单/双碱法脱硫工艺对颗粒物及二氧化硫进行处理,预碳化车间使用烟气循环焚烧系统处理非甲烷总烃污染物,各项设施运行状态良好。
报告期内,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旋风除尘器。二氧化硫采用湿式脱硫除尘器,挥发性有机物采用油气捕集后焚烧,生产工业废水采用生物法处理。建有污染防治设施:布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脱硫装置、文丘里洗涤器、焚烧炉及污水治理设施,保证生产设备同步稳定运行,经污染防治设施处理后达标。
报告期内,河南首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焦油加工系统及罐区有机废气、各工段不凝尾气、真空泵尾气、各贮槽及放散管废气,分片集中,接入洗涤塔,在塔内经洗油洗涤吸收后,再由引风机排至管式炉燃烧后经53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苯等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的要求。改质沥青和原料预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沥青烟废气,采用电捕焦油器+排气洗净塔处理,对沥青烟的去除率为 95%,BaP 去除率 99%,NMCH 去除率 95%,处理后废气中沥青烟、BaP、NMCH 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的要求煅烧废气采用SNCR脱硝+钠钙双碱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处理后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废气经处理后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的要求。其余废气排放点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废水处理系统所有池顶进行密闭,产生的废气密闭收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等有机废气经处理后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的要求。
报告期内,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等静压石墨生坯制品。在产生污染物的场所,安装有布袋式除尘器、旋风除尘器、电捕装置,并定期维护保养确保稳定运行。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报告期内,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按照污染物监测频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定期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
报告期内,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制定有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在1#、17#废气排放口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测设施,24小时连续不间断监测;其他废气排放口和污水总排口委托河南汴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环境检测,检测频次为一年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报告期内,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订有环境自行检测方案,其中主要排放口每季度检测一次,一般排放口半年检测一次。报告期内,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按照排污许可证相关要求编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按照方案委托具备环境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报告期内,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定期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按照污染物监测频次,依法开展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定期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报告期内,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制订有环境自行检测方案,每季度出具执行报告,并按照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及时上报自行监测信息。报告期内,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制订有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每月、每季度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按监测方案进行环境监测,并出具有环境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定期在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2024年上半年共检测2次。报告期内,河南首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自行监测手段采用手工监测方案,手工监测委托有监测资质单位进行开展,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工业》(HJ880-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HJ1119-2020)及《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本项目涉及的监测项目主要为废气、 废水、噪声监测。报告期内,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制订有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按监测方案进行环境监测,并出具有环境监测报告,监测结果定期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进行公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报告期内,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制订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3年3月10日在开封市生态环境局禹王台分局备案,备案号:410205-2023-2-L;易成瀚博公司大气环境风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Q值为0.00322,Q<1,企业的环境风险等级为一般。
报告期内,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首次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备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110252018004-H”。公司于2021年12月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修订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2年6月6日在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编号:
“411025-2022-003-H”,并能按照计划进行演练。
报告期内,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从新取得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411025-2021-026-L。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进行备案。
报告期间,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制订有《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方案》,并于6月6日进行了实际应急演练。
报告期内,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制订《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万t/a煤系针状焦项目一期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万t/a煤系针状焦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万t/a煤系针状焦项目一期工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万t/a煤系针状焦项目一期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说明》。《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8万t/a煤系针状焦项目一期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鞍山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备案,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进行备案,2024年9月计划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报告期内,河南首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评估预防相关风险的管理措施有: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火灾事故预防措施、 水及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相应的应急物资和应急装备。针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专项预案有:火灾次生环境污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危险物质泄漏及事故排水专项应急预案、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辐射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报告期内,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局备案,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进行备案。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环保税2.6568万元。
报告期内,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运行费用合计6,089,010.20元,其中废气处理设施运维费2,096,470元,废水处理设施运维费用3,662,610元,一般固废处置费314,988元,危险废物处置费14,942.2元;共计缴纳环境保护税8.74万元。
报告期内,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缴纳环保税27,663.8元,第二季度缴纳环保税20,268.27元。报告期内,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有关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约为50万,2024年第一季度及第二季度环境保护税已全部足额缴纳。
报告期内,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应缴纳环境保护税8,592.29元,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41,109元。
报告期内,河南首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缴纳环境保护税17,732.74元,环保投入218.1万元。
报告期内,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缴纳环保税53,821元,环境治理和保护投入9万元。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无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采用光伏发电技术,利用光能产生电力,减少能源的消耗,采用全钒液流储能技术,利用低峰储电,高峰放电,减少高峰用电量,同时积极对生产区域内高耗能电机进行升级改造,减少能源消耗。
报告期内,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半年共实施11项节能改进措施,其中节电措施6项,节水措施2项,节约药剂措施3项。
报告期内,河南易成瀚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听取公司职工节能降碳合理化建议,采用了其中二条优秀建议措施,其中物料集中避峰填谷生产节能效果显著(因受市场订单影响,生产设备开停机次数频繁,经员工建议并与客户沟通,公司采取生产物料集中到一定量时开机避峰生产,有效降低了多次开机的功耗);加强用水设备的定期维护和管理,加强循环水使用(设备停机后循环水排入储水箱用来冲刷、清洗路面),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现象,建立6S管理台账,作为考核依据,从而进一步节约资源;2024年公司继续加大绿化面积比重,在现有绿化基础上,新增绿地面积,种植草坪,实现公司厂房周边绿化覆盖,并指定专人负责绿植管理。2024年上半年公司组织人员对厂区草坪补种两次;2023年公司建设实施了3.2MWp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利用厂区内
闲置的厂房屋顶、停车场、办公楼顶等区域47321㎡,安装5823块太阳能光伏板,安装容量为
3.2MWp,实现清洁能源循环利用,2024年上半年实现供电157万kWh,减少二氧化碳排放898.4t。
报告期内,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利用现有的烟气热量进行回收利用,最大程度实现节能减排,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采购一批电动叉车、牵引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采用光伏发电技术,利用光能产生电力减少能源的消耗。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报告期内,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期填报河南省环境信息公开系统和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定期公开公司基本信息、生产运行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定期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污染物监测数据、环境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取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号为02023E1764R0M,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6日。
报告期内,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期填报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定期公开公司基本信息、生产运行情况、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定期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污染物监测数据、环境管理台账及执行报告情况。在辽宁省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信息发布平台、鞍山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进行公示重点污染源监测数据。
报告期内,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公开污染物监测数据、执行报告、环境披露等信息。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间,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上半年在工会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精心规划下,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相关规定,顺利推进并较好的完成走访慰问老干部、困难职工及看望病号,累计发放慰问金28,293.4元;持续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等活动,为一线职工送去降温茶、西瓜,花露水、方便面、矿泉水等防暑物品共计24,254元;在重要的传统节日中,为全体干部职工发放节日福利共计77,377元;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组织职工参加投壶、猜谜、书法、绘画等系列趣味活动,投入38,092.6元。不仅丰富了全体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更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
报告期间,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扶贫网采购物资近11.7余万元;走访慰问老干部、困难职工,累计发放慰问金2万余元;持续开展“送温暖”“送清凉”等活动,为260名职工发放生日蛋糕卡;为一线职工送去降温茶、西瓜等防暑物品共计2.7万余元;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组织职工参加拔河、跳绳、猜灯谜等系列活动,不仅增强了员工的身心健康,更提升了员工凝聚力。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下属企业易成新材与易成新能重组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不存在自营、与他人共同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重组后上市公司相同、相似业务的情形。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不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合营、合作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重组后上市公司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重组后上市公司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同时促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与重组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可能构成或不可避免时,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在重组后上市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重组后上市公司进一步要求,重组后上市公司将享有上述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让权;4、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违反上述承诺,重组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根据本承诺书依法申请强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履行上述承诺,并赔偿重组后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归重组后上市公司所有。 | 2012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 1、除已经向相关中介机构书面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他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重组后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控制与决策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允、合理 | 2012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的商业准则进行。3、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不利用重组后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公司独立性承诺 | 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做到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五独立",确保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业务独立完整、财务独立、机构独立。 | 2012年12月07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提供担保的承诺 | 在重组事项顺利完成后,在易成新能认为需要的情况下按有关规定为重组后的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 | 2012年12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无重大违法违规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承诺在其实际控制易成新材期间,易成新材财务会计报告所列资产权属无权利瑕疵,无财务会计报告外债务(包括或有债务),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可能导致重大行政处罚或侵权诉讼行为。 | 2012年12月10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宋贺臣、姜维海、郝玉辉 | 不导致实际控制地位发生变化的承诺 | 保证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成为易成新能股东后,不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易成新能中的实际控制地位提出任何形式的异议,亦不单独或与第三方协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实际形成一致行动)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在易成新能中的实际控制地位进行任何形式的威胁或冲击。 | 2013年01月1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自身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易成新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2、承诺人承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易成新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促使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易成新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如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有任何与易成新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放弃或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放弃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4、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 2018年06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承诺人保证将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 | 2018年06月01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承诺人保证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5、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自身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没有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易成新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2、承诺人承诺未来将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易成新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采取合法及有效措施,促使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易成新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可能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3、如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有任何与易成新能及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实质竞争的业务,承诺人将放弃或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放弃可能发生竞争的业务。4、承诺人承诺如承诺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将赔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 2018年11月04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承诺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价,并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承诺人保证将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通过影响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3、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承诺人保证将不通过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当的利益或使上市公司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5、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8年11月04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一、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含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担任经营性职务。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体系独立于本公司。二、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性资产。2、保证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违规占用的情形。三、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 | 2018年11月04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共用一个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下属企业兼职。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2、保证上市公司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分开。3、保证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本公司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本公司承诺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其他承诺函 | 1、将积极催促开封炭素及其下属子公司尽快就无证土地、房产补办权属证书,确保不影响开封炭素及其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开封炭素及其下属子公司在办理无证土地、房产的权属证书期间因资产瑕疵而产生的非正常办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罚款、额外税费等)由承诺人承担;若存在无证土地、房产最终无法补办权属证书情形的,承诺人将采取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建或租赁替代性的土地和厂房,并承担因搬迁给开封炭素及其下属子公司造成的损失。2、将积极催促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有关部门的要求为其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若在交割日前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管理部门处以罚款或被员工要求承担经济补偿、赔偿或使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产生其他任何费用或支出的,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无条件代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且保证上市公司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3、承诺人将积极督促三基炭素严格执行政府制定的退城进园规划,若因此而产生的非正常损失或处罚,承诺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确保上市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19年05月05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行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 | 2020年06月2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4、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等)完全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2)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3)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决定。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整的资产;(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3)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4)保证上市公司的住所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3、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5)保障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公司 | 2020年06月2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除通过下属子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4)保证尽量减少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且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谋取任何利益。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4、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0年06月2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首山化工 | 关于减少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1、本公司将尽可能地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行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就相互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 2020年06月2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4、本公司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首山化工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不会在中国境内通过投资、收购、联营、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且不会利用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其他关联方谋取任何利益。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存在竞争,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渡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4、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上市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本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公司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0年06月2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不与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承诺 | 为规范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运作,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益,促使公司资金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现承诺不与关联方发生非营性资金往来。 | 2010年04月27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宋贺臣、姜维海、郝玉辉、季方印 | 补缴社保承诺 | 若公司需为以前年度未缴纳社保的职工补缴社会保障资金,或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而受到处罚的,将在毋须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或罚款的情况下,就所有金钱支付事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 2009年08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宋贺臣、姜维海、郝玉辉、季方印 |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 若公司需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公司因未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处罚的,将在毋须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或罚款的情况下,就所有金钱支付事项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 2009年08月16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目前,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业绩承诺 | (一)若开封炭素2019年和2022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原业绩承诺中2019年和2021年承诺净利润之和,即2022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43,124.58万元,则2021年度将不作为业绩承诺期,原2021年度、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延期至2022年 | 2022年11月18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
度、2023年度履行。开封炭素在2019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累计不低于141,610.87万元,开封炭素在2019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审计的承诺净利润数累计不低于209,017.88万元。在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的情况下应对公司作出的补偿安排不发生变更。同时,中国平煤神马承诺将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延长十二个月。 (二)若开封炭素2019年和2022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原业绩承诺中2019年和2021年承诺净利润之和,即2022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43,124.58万元,则原2019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业绩承诺期将不再延期,中国平煤神马应在公司2022年年报披露后将2019年、2021年、2022年三年业绩承诺期中未完成的部分按照《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业绩承诺补偿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方法进行累计补偿。 因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开封炭素2019年、2022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原业绩承诺中2019年和2021年承诺净利润之和,可将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剔除后计算2019年、2022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 | 股份锁定承诺 | 若开封炭素2019年和2022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达到原业绩承诺中2019年和2021年承诺净利润之和,即2022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43,124.58万元,原2021年度、2022年度的业绩承诺延期至2022年度、2023年度履行。则本公司现承诺将前述承诺期限延长十二个月,即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自该等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六十个月将不以任何方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也不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通过本次交易所获得的对价股份。 若开封炭素2019年和2022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达到原业绩承诺中2019年和2021年承诺净利润之和,即2022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低于43,124.58万元,则原承诺期限不变。 上述限售期满后,本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如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22年11月18日 | 2023年10月13日 | 截至目前,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型 |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王安乐、曹德彧、常兴华、王尚锋、杨帆 | 其他 |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2024年05月13日 | 公告编号:2024-073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提到的问题,经过梳理和分析,深刻认识到在内部控制、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确实存在问题与不足,公司根据河南证监局下发《决定书》的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公司将引以为戒,努力提升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完善内部制度和流程,并强化内部控制与监督检查。
公司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努力提高规范运营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内控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售电 | 市场价 | --- | 85.71 | 1.37% | 3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2024年04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售电 | 市场价 | --- | 32.15 | 0.52% | 2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售电 | 市场价 | --- | 169.31 | 2.71% | 8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废旧物资处置 | 市场价 | --- | 0.13 | 0.00% | 5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市场价 | --- | 1,255.66 | 18.32% | 1,5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售电 | 市场价 | --- | 1,424.54 | 22.84% | 4,5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售电 | 市场价 | --- | 18.26 | 0.29% | 15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河南中宜创芯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材料 | 市场价 | --- | 133.73 | 2.95% | 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材料 | 市场价 | --- | 156.72 | 3.45% | 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 | --- | 4,672.99 | 68.19% | 9,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2024年04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关于补充审议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 | 1.18 | 0.00% | 5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2024年04 | 巨潮资讯网《关 |
公司 | 劳务 | 月13日 | 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 | 207.24 | 0.13% | 1,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工程款 | 市场价 | --- | 403.03 | 0.88% | 2,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辅料 | 市场价 | --- | 1,453.03 | 0.94% | 3,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收劳务 | 市场价 | --- | 390 | 0.25% | 1,5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购买设备 | 市场价 | --- | 35.91 | 1.47% | 1,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387.34 | 0.85% | 2,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369.42 | 2.99% | 5,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等 | 市场价 | --- | 4,793.66 | 3.09% | 10,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等 | 市场价 | --- | 4,517.13 | 2.91% | 10,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设备 | 市场价 | --- | 52.12 | 2.14% | 3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 | 接收劳务 | 市场价 | --- | 147.65 | 0.32% | 6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劳务 |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能源 | 市场价 | --- | 729.38 | 6.31% | 1,5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 | 55.04 | 0.04% | 5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 | 8,560.86 | 5.51% | 20,5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能源 | 市场价 | --- | 960.35 | 8.31% | 4,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 | 68.66 | 0.04% | 5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90.9 | 0.20% | 2,5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10.19 | 0.01% | 1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购买材料、设备等 | 市场价 | --- | 43,736.88 | 28.17% | 155,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 | 43.16 | 0.03% | 1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收劳务 | 市场价 | --- | 11.95 | 0.03% | 1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平顶山 | 同一 | 采购 | 设备 | 市场 | --- | 8.76 | 0.36% | 50 | 否 | 现金 | --- |
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最终控制方 | 商品、接受劳务 | 款 | 价 | 及票据 |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收劳务 | 市场价 | --- | 165.56 | 0.36% | 3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能源 | 市场价 | --- | 526 | 4.55% | 8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 | 78.72 | 0.05% | 2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市场价 | --- | 23.88 | 0.02% | 2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许昌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租赁 | 市场价 | --- | 18 | 2.84% | 1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租赁、物业费水电等 | 市场价 | --- | 326.69 | 44.20% | 1,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水费、油费、培训费等 | 市场价 | --- | 9.4 | 0.05% | 1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新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体检费 | 市场价 | --- | 12.54 | 0.06% | 1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体检费 | 市场价 | --- | 4.75 | 0.01% | 1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培训费、服务费等 | 市场价 | --- | 224.26 | 1.09% | 8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中国平煤神 | 同一最终 | 采购商 | 购买商品 | 市场价 | --- | 6.71 | 6.36% | 100 | 否 | 现金及票 | --- |
马报》社有限公司 | 控制方 | 品、接受劳务 | 据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体检费 | 市场价 | --- | 12.87 | 0.06% | 1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话费、网费、信息化运维费 | 市场价 | --- | 19.19 | 18.19% | 2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服务费 | 市场价 | --- | 50 | 1.86% | 2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租赁、服务费(培训费、体检费、信息系统运维费、咨询服务、监理费、担保费等) | 市场价 | --- | 1,309.02 | 46.17% | 4,000 | 否 | 现金及票据 | --- | ||
合计 | -- | -- | 78,770.63 | -- | 246,1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不适用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存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万元)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万元)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300,000 | 0.5%-2.75% | 55,441.66 | 397,592.9 | 414,343.36 | 38,691.2 |
贷款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万元)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万元)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万元)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万元)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1,000 | 3.45% | 1,000 | 1,000 |
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万元)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授信 | 1,000 | 1,000 |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3年12月0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20,000 | 2023年12月15日 | 1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10,000 | 2024年01月15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 | 2024年03月15日 | 1,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6个月 | 否 | 否 |
有限公司 |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5日 | 20,000 | 2023年10月26日 | 2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7,000 | 2023年11月29日 | 5,900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14日 | 3,090 | 2023年01月18日 | 2,349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5,000 | 2024年03月21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2,000 | 2024年03月29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6个月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7日 | 2,200 | 2023年01月03日 | 1,808.82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4年03月30日 | 8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3年03月30日 | 98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3年04月02日 | 95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4年06月14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4年02月28日 | 95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7,000 | 2023年07月24日 | 1,650.74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7,000 | 2023年08月10日 | 1,822.48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7,000 | 2023年10月19日 | 1,738.73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否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5,000 | 2024年04月23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0 | 2023年10月19日 | 1,188.23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0 | 2023年11月02日 | 1,131.2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0 | 2023年11月24日 | 1,188.23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3,090 | 2023年11月15日 | 979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3,090 | 2023年11月17日 | 1,649.99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154.46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154.81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 | 2023年03月31 | 50,000 | 2024年02月20 | 1,882.9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源材料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0 | 2024年03月18日 | 793.58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1,236.46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0 | 2024年04月11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0 | 2024年05月10日 | 5,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0 | 2024年05月27日 | 990.19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5,000 | 2023年04月21日 | 3,417.05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4年03月28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8日 | 3,000 | 2024年05月31日 | 3,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31日 | 13,000 | 2023年04月27日 | 8,901.61 | 连带责任担保 | 3年 | 否 | 否 |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4年04月17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4年06月14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2个月 | 否 | 否 |
司 |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5日 | 50,000 | 2023年10月25日 | 50,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否 | ||
洛阳旭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5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1,175.59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西安旭光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8日 | 7,300 | 2024年01月03日 | 1,961.72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西安旭光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8日 | 7,300 | 2023年12月29日 | 2,823.17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洛阳旭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50,000 | 2024年01月30日 | 390.74 | 连带责任担保 | 9年 | 否 | 否 | ||
安阳华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50,000 | 2024年01月30日 | 3,415.56 | 连带责任担保 | 9年 | 否 | 否 | ||
河南旭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50,000 | 2024年01月30日 | 3,781.48 | 连带责任担保 | 9年 | 否 | 否 | ||
西安旭光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8日 | 7,300 | 2024年01月30日 | 1,294.94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22日 | 34,500 | 2023年09月11日 | 3,488.98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否 |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22日 | 34,500 | 2023年10月16日 | 5,427.06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否 |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22日 | 34,500 | 2024年03月15日 | 4,513.59 | 连带责任担保 | 5年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25,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7,986.75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320,18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95,690.3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日照市旭阳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13日 | 942 | 2022年08月24日 | 792.09 | 连带责任担保 | 8年 | 否 | 否 |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13日 | 1,870 | 2022年10月09日 | 1,572.18 | 连带责任担保 | 8年 | 否 | 否 | ||
周口市旭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5日 | 950 | 2023年08月30日 | 876.79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平顶山市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5日 | 650 | 2023年08月30日 | 337.23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南阳市旭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5日 | 2,000 | 2023年08月30日 | 780.44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渭南旭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5日 | 3,400 | 2023年08月30日 | 3,291.07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南召县旭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9月15日 | 650 | 2023年11月02日 | 606.71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8日 | 3,000 | 2024年02月04日 | 1,493.63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8日 | 3,000 | 2024年02月07日 | 506.37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8日 | 3,000 | 2024年03月15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10年 | 否 | 否 | ||
河南省旭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24年03月26日 | 1,000 | 2024年03月28日 | 990 | 连带责任担保 | 1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3,99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4,462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2,246.52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26,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61,976.7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334,642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07,936.82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38.48% | |||
其中: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元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议案》、《关于定向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2024年5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数量为302,768,990股,其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应补偿股份数量302,768,990股,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13.91%。本次业绩补偿的股份由公司以1元总价回购并注销。截至2024年6月4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2,176,149,426股减少至1,873,380,436股。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编号2024-075。2024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平煤隆基80.20%股权出售给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同时购买平煤隆基持有的有光伏材料100%股权,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相关公告。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2024年6月18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金太阳”)收购其控股子公司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沐通途”)少数股东所持 40%的股权,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实缴部分以评估价值进行收购,认缴部分以 0 元进行收购。收购完成后,华沐通途成为中原金太阳全资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原金太阳收购下属子公司华沐通途少数股东40%股权的公告》,编号2024-084。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易成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平顶山天厚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封天道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禹州市天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企业住所、营业范围进行变更,并于2024年6月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编号2024-08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0,804,229 | 43.69% | -374,053,758 | -374,053,758 | 576,750,471 | 30.79% | |||
1、国家持股 | 0 | 0 | |||||||
2、国有法人持股 | 948,431,042 | 43.58% | -374,115,883 | -374,115,883 | 574,315,159 | 30.66%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373,187 | 0.11% | 62,125 | 62,125 | 2,435,312 | 0.13%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373,187 | 0.11% | 62,125 | 62,125 | 2,435,312 | 0.13% | |||
4、外资持股 | 0 | 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25,345,197 | 56.31% | 71,284,768 | 71,284,768 | 1,296,629,965 | 69.2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25,345,197 | 56.31% | 71,284,768 | 71,284,768 | 1,296,629,965 | 69.2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
4、其他 | 0 | 0 | |||||||
三、股份总数 | 2,176,149,426 | 100.00% | -302,768,990 | -302,768,990 | 1,873,380,436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9月完成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1日该公司已更名为“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开封炭素 100%股权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前期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补充协议(二)》中的相关约定,开封炭素在考核期内未完成相关利润指标,业绩承诺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将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向公司补偿。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2024年4月11日,易成新能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更正说明的议案》、《关于定向回购、注销业绩承诺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4年5月31日,公司办理完成了以人民币1元总价回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公司302,768,990股工作,股份变动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持有公司752,812,220股,占最新总股本40.18%。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2024年6月4日,公司办理完成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工作,公司以人民币1元总价回购注销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公司302,768,990股,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873,380,436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2023年 | 2024年6月30日 | ||
回购前 | 回购后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12 | 0.0246 | -0.2029 | -0.2072 |
稀释每股收益 | 0.0212 | 0.0246 | -0.2029 | -0.2072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3.2118 | 3.7309 | 2.4830 | 2.8843 |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77,084,149 | 302,768,990 | 0 | 574,315,159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4年10月13日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71,346,893 | 71,346,893 | 0 | 0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4年1月3日 |
王安乐 | 22,500 | 0 | 0 | 22,500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王少峰 | 29,250 | 0 | 9,375 | 38,625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万建民 | 2,226,437 | 0 | 0 | 2,226,437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杨国新 | 15,000 | 0 | 0 | 15,000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兰晓龙 | 15,000 | 0 | 0 | 15,000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杨光杰 | 15,000 | 0 | 15,000 | 30,000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常兴华 | 15,000 | 0 | 7,500 | 22,500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崔强 | 15,000 | 0 | 0 | 15,000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杨帆 | 20,000 | 5,000 | 0 | 15,000 | 高管锁定股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杜永红 | 0 | 0 | 20,250 | 20,250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王尚锋 | 0 | 0 | 15,000 | 15,000 | 高管锁定股 | 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每年一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解锁其上年末所持股份总数的25%。 |
合计 | 950,804,229 | 374,120,883 | 67,125 | 576,750,471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2,53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40.18% | 752,812,220 | -302,768,990 | 574,315,159 | 178,497,061 | 不适用 | 0 | |||||||
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4.39% | 269,597,800 | 0 | 0 | 269,597,800 | 不适用 | 0 | |||||||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6.37% | 119,367,904 | 0 | 0 | 119,367,904 | 不适用 | 0 | |||||||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4.60% | 86,217,645 | 0 | 0 | 86,217,645 | 不适用 | 0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81% | 71,346,893 | 0 | 0 | 71,346,893 | 不适用 | 0 | |||||||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9% | 13,017,290 | 0 | 0 | 13,017,29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37% | 6,885,514 | -1,036,472 | 0 | 6,885,514 | 不适用 | 0 | |||||||
徐王志 | 境内自然人 | 0.20% | 3,722,600 | 1,066,900 | 0 | 3,722,600 | 不适用 | 0 | |||||||
李安宁 | 境内自然人 | 0.19% | 3,508,900 | 428,900 | 0 | 3,508,900 | 不适用 | 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8% | 3,414,800 | 3,414,800 | 0 | 3,414,8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河南平煤神马碳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参见注11)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开封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69,59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69,597,800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8,497,0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78,497,061 |
河南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119,367,9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367,904 |
安阳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6,217,645 | 人民币普通股 | 86,217,645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71,346,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46,893 |
贵阳铝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3,017,29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17,29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6,885,514 | 人民币普通股 | 6,885,514 |
徐王志 | 3,72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2,600 |
李安宁 | 3,50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8,9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414,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414,8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河南平煤神马碳材料有限公司为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股东徐王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42,600股外,还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38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3,722,6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杜永红 | 董事、总裁 | 现任 | 0 | 27,000 | 0 | 27,000 | 0 | 0 | 0 |
王少峰 | 董事 | 现任 | 39,000 | 12,500 | 0 | 51,500 | 0 | 0 | 0 |
王尚锋 | 财务总监 | 现任 | 0 | 20,000 | 0 | 20,000 | 0 | 0 | 0 |
杨光杰 | 副总裁 | 现任 | 20,000 | 20,000 | 0 | 40,000 | 0 | 0 | 0 |
常兴华 |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000 | 10,000 | 0 | 30,000 | 0 | 0 | 0 |
合计 | -- | -- | 79,000 | 89,500 | 0 | 168,500 | 0 | 0 | 0 |
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37,310,179.43 | 2,051,574,905.2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86,066,956.42 | 930,358,456.24 |
应收账款 | 1,900,636,266.80 | 1,908,753,282.03 |
应收款项融资 | 326,391,962.78 | 337,237,259.18 |
预付款项 | 223,733,852.84 | 132,287,916.1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26,687,403.16 | 123,080,187.82 |
其中:应收利息 | 8,101,377.64 | 2,830,208.34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98,654,544.86 | 2,002,395,902.7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30,000,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3,383,148.70 | 1,427,820,393.38 |
流动资产合计 | 7,892,864,314.99 | 8,943,508,302.80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5,998,256.84 | 37,022,856.93 |
长期股权投资 | 288,973,091.44 | 289,847,574.5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147,968.35 | 2,344,683.8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4,043,113,615.98 | 5,059,668,513.84 |
在建工程 | 1,929,956,640.43 | 832,344,000.9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51,024,081.94 | 746,157,821.55 |
无形资产 | 247,547,530.91 | 252,293,199.21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1,718,866.8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32,461,127.02 | 32,461,127.02 |
长期待摊费用 | 159,447,634.13 | 159,687,113.8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9,235,583.24 | 246,412,149.0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3,594,077.07 | 239,593,554.0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185,218,474.17 | 7,897,832,594.71 |
资产总计 | 16,078,082,789.16 | 16,841,340,897.5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598,728,030.55 | 1,219,780,002.78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701,694,052.06 | 1,244,650,250.03 |
应付账款 | 1,532,586,098.35 | 1,956,883,559.42 |
预收款项 | 268,391.39 | 4,032,245.50 |
合同负债 | 84,533,273.32 | 32,305,196.3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6,957,513.09 | 52,183,310.99 |
应交税费 | 12,477,755.14 | 56,556,473.06 |
其他应付款 | 307,895,426.01 | 235,176,740.0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126,230.00 | 126,230.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74,423,841.46 | 716,841,860.70 |
其他流动负债 | 513,107,384.61 | 445,532,466.48 |
流动负债合计 | 6,862,671,765.98 | 5,963,942,105.37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70,941,376.38 | 628,417,472.59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45,890,932.50 | 680,689,697.63 |
长期应付款 | 1,963,313,528.18 | 1,843,186,259.0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2,457,540.44 | 46,877,925.5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222,603,377.50 | 3,199,171,354.79 |
负债合计 | 10,085,275,143.48 | 9,163,113,460.1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873,380,436.00 | 2,176,149,42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734,184,724.58 | 2,583,514,832.1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330,661.32 | -7,133,945.85 |
专项储备 | 23,468,888.85 | 15,767,596.99 |
盈余公积 | 43,334,036.42 | 43,334,036.4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736,266,561.20 | 2,177,786,459.4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403,303,985.73 | 6,989,418,405.14 |
少数股东权益 | 589,503,659.95 | 688,809,032.2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992,807,645.68 | 7,678,227,437.35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078,082,789.16 | 16,841,340,897.51 |
法定代表人:王安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尚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磊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5,654,757.63 | 198,159,464.5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51,600,000.00 | 4,826,455.57 |
应收账款 | 320,903,726.89 | 328,766,650.77 |
应收款项融资 | 29,409,834.10 | 13,400,000.00 |
预付款项 | 20,745,829.22 | 827,717.43 |
其他应收款 | 2,369,016,405.59 | 1,034,509,432.27 |
其中:应收利息 | 113,164,195.90 | 97,930,015.00 |
应收股利 | 1,307,797,900.00 | |
存货 | 4,304,814.62 | 4,304,814.6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23,578.35 | 1,151,435,974.84 |
流动资产合计 | 3,425,458,946.40 | 2,736,230,510.0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480,636,511.20 | 6,475,440,581.9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41,339.78 | 1,438,055.2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6,561,306.72 | 28,119,335.69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29,801,336.44 | 30,355,832.4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474,255.94 | 45,415,973.0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583,714,750.08 | 6,580,769,778.38 |
资产总计 | 10,009,173,696.48 | 9,317,000,288.4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05,206,947.22 | 214,406,947.22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805,500,000.00 | 386,560,000.00 |
应付账款 | 24,202,485.64 | 53,906,104.89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4,226,502.33 | 7,079.64 |
应付职工薪酬 | 1,036,161.53 | 1,076,497.74 |
应交税费 | 455,780.27 | 705,681.28 |
其他应付款 | 486,649,838.50 | 579,600,537.32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3,600,000.00 | 31,200,000.00 |
其他流动负债 | 168,156,839.51 | 1,839,198.84 |
流动负债合计 | 1,959,034,555.00 | 1,269,302,046.93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2,000,000.00 | 220,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000,000.00 | 220,000,000.00 |
负债合计 | 2,061,034,555.00 | 1,489,302,046.93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873,380,436.00 | 2,176,149,42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564,524,825.67 | 6,409,344,645.2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681,044.20 | -484,328.7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43,334,036.42 | 43,334,036.42 |
未分配利润 | 467,580,887.59 | -800,645,537.4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948,139,141.48 | 7,827,698,241.4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009,173,696.48 | 9,317,000,288.4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886,317,742.87 | 4,886,869,324.09 |
其中:营业收入 | 1,886,317,742.87 | 4,886,869,324.0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228,833,598.33 | 4,738,321,156.38 |
其中:营业成本 | 1,798,624,584.79 | 4,277,544,803.7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5,584,280.46 | 11,981,949.58 |
销售费用 | 7,469,107.85 | 7,499,560.13 |
管理费用 | 185,995,182.04 | 165,462,880.20 |
研发费用 | 90,601,313.09 | 187,197,403.21 |
财务费用 | 130,559,130.10 | 88,634,559.53 |
其中:利息费用 | 120,449,094.16 | 93,824,204.29 |
利息收入 | 15,391,178.27 | 20,218,147.21 |
加:其他收益 | 25,881,278.60 | 16,582,744.3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774,483.06 | 2,141,802.6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774,483.06 | 2,299,888.64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039,470.90 | -7,983,500.5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0,065,682.33 | -25,810,530.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95,768.69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68,514,213.15 | 134,674,452.05 |
加:营业外收入 | 3,190,903.09 | 1,310,113.07 |
减:营业外支出 | 54,485.27 | 543,477.5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65,377,795.33 | 135,441,087.56 |
减:所得税费用 | -22,031,199.54 | 33,314,877.1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3,346,595.79 | 102,126,210.44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3,346,595.79 | 102,126,210.44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41,519,898.20 | 84,422,862.28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1,826,697.59 | 17,703,348.16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6,715.47 | -84,306.63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6,715.47 | -84,306.6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6,715.47 | -84,306.63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6,715.47 | -84,306.63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43,543,311.26 | 102,041,903.8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441,716,613.67 | 84,338,555.6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1,826,697.59 | 17,703,348.16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2072 | 0.0388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2072 | 0.038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安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尚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亚磊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6,114,407.06 | 16,978,466.16 |
减:营业成本 | 17,851,966.96 | 15,099,487.48 |
税金及附加 | 858,381.92 | 700,906.47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16,730,559.99 | 19,493,806.56 |
研发费用 | 98,782.68 | |
财务费用 | 30,082,781.06 | 23,894,550.80 |
其中:利息费用 | 22,321,577.18 | 19,120,638.75 |
利息收入 | 1,543,108.67 | 1,222,450.11 |
加:其他收益 | 11,339.41 | 9,803.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7,875,329.23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77,429.23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3,131.67 | -268,120.6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68,145,471.42 | -42,468,602.05 |
加:营业外收入 | 22,700.59 | 8,202.46 |
减:营业外支出 | 29.88 | 1,010.80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68,168,142.13 | -42,461,410.39 |
减:所得税费用 | -58,282.9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68,226,425.04 | -42,461,410.3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68,226,425.04 | -42,461,410.3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6,715.47 | -84,306.6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96,715.47 | -84,306.63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96,715.47 | -84,306.63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268,029,709.57 | -42,545,717.02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73,638,643.95 | 2,171,214,620.7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046,595.44 | 79,235,536.6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702,308.36 | 166,187,425.5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14,387,547.75 | 2,416,637,582.99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57,184,350.06 | 1,591,112,551.54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83,010,931.38 | 288,060,072.3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7,997,831.71 | 235,086,904.0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416,765.32 | 152,063,529.0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65,609,878.47 | 2,266,323,056.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22,330.72 | 150,314,526.0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1,633,3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73,2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76.5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11,976.57 | 18,206,5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08,206,919.77 | 203,196,103.6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018,5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581,265.06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8,225,419.77 | 216,277,368.7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8,213,443.20 | -198,070,868.71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93,319,101.61 | 929,77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5,239,952.46 | 326,325,370.7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18,659,054.07 | 1,256,095,370.7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40,187,500.00 | 712,912,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2,709,282.43 | 70,371,211.78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4,589,648.12 | 469,614,752.0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7,486,430.55 | 1,252,897,963.8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172,623.52 | 3,197,406.86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45,908.50 | 806,226.4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117,241.90 | -43,752,709.3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2,629,108.77 | 1,245,292,002.2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4,511,866.87 | 1,201,539,292.81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76,852,089.01 | 14,000,000.00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3,018,943.03 | 207,378,046.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9,871,032.04 | 221,378,046.1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5,727,023.79 | 1,672,433.8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273,719.57 | 9,874,556.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79,427.44 | 740,629.7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1,155,795.86 | 231,150,682.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37,935,966.66 | 243,438,303.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935,065.38 | -22,060,256.8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33,3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976.5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976.57 | 1,633,3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34,084.0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118,500.00 | 3,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000,000.00 | 7,5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118,500.00 | 10,834,084.0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06,523.43 | -9,200,784.0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5,000,000.00 | 144,200,000.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139,787.84 | 117,995,887.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0,139,787.84 | 262,195,887.43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9,800,000.00 | 235,912,000.0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5,649,581.26 | 14,286,381.0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11,698.91 | 4,029,218.2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5,461,280.17 | 254,227,599.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321,492.33 | 7,968,288.07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0.62 | 3.6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507,050.24 | -23,292,749.20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8,197,195.82 | 181,431,102.2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0,704,246.06 | 158,138,353.04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176,149,42 | 2,583,514,83 | -7,133,945 | 15,767,596.9 | 43,334,036.4 | 2,177,786,45 | 6,989,418,40 | 688,809,032. | 7,678,227,43 |
6.00 | 2.18 | .85 | 9 | 2 | 9.40 | 5.14 | 21 | 7.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76,149,426.00 | 2,583,514,832.18 | -7,133,945.85 | 15,767,596.99 | 43,334,036.42 | 2,177,786,459.40 | 6,989,418,405.14 | 688,809,032.21 | 7,678,227,437.3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2,768,990.00 | -849,330,107.60 | -196,715.47 | 7,701,291.86 | -441,519,898.20 | -1,586,114,419.41 | -99,305,372.26 | -1,685,419,791.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6,715.47 | -441,519,898.20 | -441,716,613.67 | -101,826,697.59 | -543,543,311.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2,768,990.00 | -849,330,107.60 | -1,152,099,097.60 | 5,543,052.21 | -1,146,556,045.3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2,768,990.00 | -4,510,288.04 | -307,279,278.04 | -4,745,000.00 | -312,024,278.04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44,819,819.56 | -844,819,819.56 | 10,288,052.21 | -834,531,767.35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701,291.86 | 7,701,291.86 | -3,021,726.88 | 4,679,564.98 | |||||||||||
1.本期提取 | 10,852,634.53 | 10,852,634.53 | -4,426,033.46 | 6,426,601.07 | |||||||||||
2.本期使用 | -3,151,342.67 | -3,151,342.67 | 1,404,306.58 | -1,747,036.09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73,380,436.00 | 1,734,184,724.58 | -7,330,661.32 | 23,468,888.85 | 43,334,036.42 | 1,736,266,561.20 | 5,403,303,985.73 | 589,503,659.95 | 5,992,807,645.68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176,149,426.00 | 1,435,930,645.62 | -20,852,923.75 | 3,137,934.31 | 43,334,036.42 | 2,144,113,997.49 | 5,781,813,116.09 | 701,607,174.35 | 6,483,420,290.4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76,149,426.00 | 1,435,930,645.62 | -20,852,923.75 | 3,137,934.31 | 43,334,036.42 | 2,144,113,997.49 | 5,781,813,116.09 | 701,607,174.35 | 6,483,420,290.4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915,693.37 | 6,257,344.23 | 72,056,162.28 | 92,229,199.88 | 20,962,584.46 | 113,191,784.3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306.63 | 84,422,862.28 | 84,338,555.65 | 17,703,348.16 | 102,041,903.8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000,000.00 | -12,366,700.00 | 1,633,300.00 | 1,633,3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4,000,000.00 | -12,366,700.00 | 1,633,300.00 | 1,633,3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6,257,344.23 | 6,257,344.23 | 3,259,236.30 | 9,516,580.53 | |||||||||||
1.本期提取 | 10,682,534.47 | 10,682,534.47 | 5,016,388.00 | 15,698,922.47 | |||||||||||
2.本期使用 | -4,425,190.24 | -4,425,190.24 | -1,757,151.70 | -6,182,341.94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76,149,426.00 | 1,435,930,645.62 | -6,937,230.38 | 9,395,278.54 | 43,334,036.42 | 2,216,170,159.77 | 5,874,042,315.97 | 722,569,758.81 | 6,596,612,074.78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176,149,426.00 | 6,409,344,645.23 | -484,328.73 | 43,334,036.42 | -800,645,537.45 | 7,827,698,241.4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76,149,426.00 | 6,409,344,645.23 | -484,328.73 | 43,334,036.42 | -800,645,537.45 | 7,827,698,241.4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02,768,990.00 | -844,819,819.56 | -196,715.47 | 1,268,226,425.04 | 120,440,900.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6,715.47 | 1,268,226,425.04 | 1,268,029,709.5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02,768,990.00 | -844,819,819.56 | -1,147,588,809.5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302,768,990.00 | -302,768,99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844,819,819.56 | -844,819,819.56 | ||||||||||
(三)利润 |
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873,380,436.00 | 5,564,524,825.67 | -681,044.20 | 43,334,036.42 | 467,580,887.59 | 7,948,139,141.4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176,149,426.00 | 5,261,850,176.29 | -14,203,306.63 | 43,334,036.42 | -741,218,607.81 | 6,725,911,724.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76,149,426.00 | 5,261,850,176.29 | -14,203,306.63 | 43,334,036.42 | -741,218,607.81 | 6,725,911,724.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915,693.37 | -54,828,110.39 | -40,912,417.0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4,306.63 | -42,461,410.39 | -42,545,717.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4,000,000.00 | -12,366,700.00 | 1,633,3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 |
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4,000,000.00 | -12,366,700.00 | 1,633,300.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76,149,426.00 | 5,261,850,176.29 | -287,613.26 | 43,334,036.42 | -796,046,718.20 | 6,684,999,307.25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河南新大新科技有限公司。2008年9月23日,经河南新大新科技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河南新大新科技有限公司以截止2008年7月31日,经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0,643.56万元,按1.01:1比例折为10,500万股,由各发起人按在公司的股权比例分享,其余部分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2008年10月8日,新大新取得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410100100026546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字[2010]53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5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43.40元,并于2010年6月25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股票简称“新大新材”,股票代码300080。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4元(含税),同时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于2011年7月15日实施该股本转增方案,并于2011年8月4日完成工商变更。该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28,000万股。
经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公司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28,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公司于2012年5月25日实施该股本转增方案,并于2012年6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该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36,400万股。
公司于2013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588号),同意公司以6.41
元/股的价格定向增发收购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本次发行138,804,021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502,804,021股。公司于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增加经营范围的预案》,会议决定:将公司中文名称由:“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新大新材”变更为“易成新能”。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自2015年11月27日起,公司中文名称由:“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证券简称由“新大新材”变更为“易成新能”。同时,公司收到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102002681294387。2019年4月30日,易成新能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2019年4月29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19)9号],原则同意易成新能发行股份购买开封炭素全体股东100%股权方案。
2019年9月11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85号),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截至2019年9月17日止,易成新能公司已取得开封炭素100%股权,本次发行后易成新能公司新增股本人民币1,521,257,777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382”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024,061,798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易成新能与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山化工”)签署的《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协议》,易成新能以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购买首山化工公司持有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30%股权。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2019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20]第38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平煤隆基30%股权作价人民币32,748.23万元,其中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的80%,即26,198.58万元。
2020年4月29日,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出具了《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首山化工持有的平煤隆基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批复》,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方案。
2020年11月2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85号),同意易成新能公司向首山化工公司发行57,077,525股股份和654,964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相关资产的注册申请。截至2020年12月11日止,平煤隆基公司的股权变更的工商手续已办理完毕,易成新能公司已取得30%股权,本次发行后易成新能公司新增股本人民币5,707.7525万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819”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变更后公司股本为人民币208,113.9323万元。根据易成新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185号文《关于同意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河南平煤神马首山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易成新能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2,700万元的注册申请。易成新能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740,735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05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46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股票发行后,易成新能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2,161,880,05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16,188.0058万元。2022年12月,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转股14,269,368.00股。转股后公司累计发生股本总数2,176,149,426.00股。2024年6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因履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持有公司股份减少302,768,990股。受业绩承诺股份回购注销影响,公司总股本减少至1,873,380,436股,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873,380,436股,注册资本为1,873,380,436万元。
2、公司所在行业、业务性质及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非金属矿物质品行业,主要产品或服务为高效单晶硅电池片及光伏组件的生产与销售;光伏电站、风电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锂离子电池的生产与销售及全钒液流储能电站项目,新材料相关业务有: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煤焦油、针状焦、锂电负极材料等材料的生产与销售等。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4、报告期内,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79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易成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平顶山天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开封天道新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禹州市天道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 | 一级 | 100.00 | 100.00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 | 80.20 | 80.20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 | 70.00 | 70.00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一级 | 67.09 | 67.09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一级 | 51.00 | 51.00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一级 | 49.52 | 49.52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一级 | 42.77 | 42.77 |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河南开炭新材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38.46 | 38.46 |
开封平煤超导热新材料有限公司 | 二级 | 62.59 | 62.59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二级 | 80.20 | 80.20 |
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疏勒县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许昌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旭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60.00 | 60.00 |
平顶山市旭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旭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鄢陵县旭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石龙区旭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宝丰县旭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汝州市旭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尼龙城旭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渭南旭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邓州市旭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旭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南召县旭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鹤壁市旭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南阳市旭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日照市旭阳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南阳市旭宛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周口市旭正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商水县旭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许昌市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长葛市宇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旭坤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驻马店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宝鸡旭平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遂平县旭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西安旭光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光山县旭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旭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新郑市旭敬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新乡旭敬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洛阳旭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濮阳旭勇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省旭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新郑市旭业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旭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商丘市旭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交建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漯河市华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禹州市华域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安阳华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平顶山市旭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二级 | 100.00 | 100.00 |
河南中原金太阳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中原金太阳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二级 | 51.00 | 51.00 |
河南华沐通途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三级 | 51.00 | 51.00 |
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60.00 | 60.00 |
开封市华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嘉兴港区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河南华沐通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南通华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无锡华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建湖华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宜兴华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郑州华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洛宁华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遂平县华鑫新能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郑州华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河南华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42.00 | 42.00 |
许昌华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新乡市华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新乡市凤泉区华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漯河市华启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天津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洛阳合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嘉兴平煤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三级 | 80.20 | 80.20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减少2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原因: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东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鼎建材”)与本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重大决策方面,东鼎建材承诺由本公司实施控制,本公司在做出有关标的公司的各项财务和经营决策时,东鼎建材将予以支持并“一致行动”。
河南华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孙子公司,本公司对其母公司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沐通途”)持股比例及表决权为60%,华沐通途对其持股比例及表决权为70%,因此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本公司对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时代”)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为38.46%。但根据开封时代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决议经全体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开封时代董事会共计董事5名,其中开封炭素委派董事3名,董事会占比达到过半数;同时,该公司生产经营、人员一直由开封炭素控制。因此,本公司对开封时代具有实际控制权。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半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本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除有特殊说明外,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累计投资额超过3亿元的项目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 金额>1000 万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金额>1000 万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金额>1000 万 |
重要的联营企业 | 金额>1000 万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调整后的账面价值确认。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取得控制权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定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的处理。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③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
④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五、7。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日,是指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
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资产进行初始确认时,对被购买方拥有的但在其财务报表中未确认的无形资产进行充分辨认和合理判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确认为无形资产:(1)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2)能够从被购买方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单独或与相关合同、资产和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交换。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购买方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期间的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准则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应全部结转。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见本附注四、6。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将该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全部转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当期投资损益。
(3)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多次交易事项判断为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如下: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集团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2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11“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22“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应该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
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合营安排的分类。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现金等价物是指持有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在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一、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
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二、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不选择简化处理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不限于):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判断标准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不限于):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5)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6)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②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债务人或者存在信用下降的业务客户在单资产的基础上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其余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确定信用失,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分类: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 |
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光伏发电上网国补电费组不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易成新能预期信用损失率(%) | 开封炭素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15 | 3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10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③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④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具体计量方法为:在组合基础上确定信用损失,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参考上述②;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⑤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⑥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核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券投资等。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⑦长期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除外)
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具体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减值。
13、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债务人或者存在信用下降的业务客户在单资产的基础上单项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其余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确定信用失,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分类: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本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光伏发电上网国补电费组不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易成新能预期信用损失率(%) | 开封炭素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 | 5 | 5 |
1-2年 | 10 | 10 |
2-3年 | 15 | 30 |
3-4年 | 50 | 50 |
4-5年 | 100 | 80 |
5年以上 | 100 | 100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减值。
1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具体计量方法为:在组合基础上确定信用损失,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的基础上,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参考上述②;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具体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减值。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减值。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进行核算。
18、持有待售资产
(1)持有待售资产的确认标准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本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一是公司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二是公司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三是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
(2)持有待售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本公司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但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减值。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集团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差额计入投资当期的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按权益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在抵销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提示:应明确该等长期权益的具体内容和认定标准)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3)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存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大于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等类似情况时,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具体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30、长期资产减值。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40 | 5.00 | 2.38-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15、20、25 | 5.00 | 19.00、9.50、6.33、4.75、3.80 |
辅助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1.88-19.00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25、在建工程
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本公司的在建工程以项目分类核算。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在建工程计提资产减值方法见附注30、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其他。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备注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受益期限 | 土地使用权 |
专有技术 | 5~20年 | 受益期限 | 专有技术 |
软件 | 3~10年 | 受益期限 | 软件 |
每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资产负债表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30、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研究开发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通过技术可行性及经济可行性研究后,判断进入实质性开发阶段,予以资本化。
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形成无形资产。30、长期资产减值本公司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对于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受益年限分期摊销。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明确标准的统筹外福利、为去世员工遗属支付的生活费等。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或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福利,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34、预计负债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如果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估计数按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对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等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本公司确认的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不适用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1)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
(2)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3)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
(4)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
(5)企业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即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合同开始日,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了各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主要考虑下列迹象:
(1)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货物,在客户取得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本公司的光伏电站安装施工业务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应
38、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Ⅰ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Ⅱ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Ⅲ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Ⅰ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Ⅱ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Ⅰ减Ⅱ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取得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区分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两种情况,分别如下会计处理:
①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可以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会计处理:
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以借款的公允价值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并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借款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借款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在借款存续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本公司选择上述第一种会计处理方法。
②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②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③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②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租赁资产的类别主要为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①初始计量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②后续计量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详见本附注四、15 “固定资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对于租赁负债,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其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③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肆万元]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应用上述短期租赁的简化处理,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融资租赁下,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其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专项储备
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
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公司提取的的维简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应纳税销售额计算销项税抵减当期允计抵扣的进项税后的差额 | 13%、9%、6%、5%、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15.00 |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00 |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 |
其他公司 | 25.00 |
2、税收优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该规定,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国科发火〔2016〕195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经过认定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适用15%的优惠税率。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2023年11月22日),证书编号GR202341002955,有效期三年,报告期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2021年12月15日),证书编号GR202141003072,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2023年11月22日),证书编号GR202341003371,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开封炭素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获取时间:2023年12月20日),证书编号GR202321001439,有效期三年,报告期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1年10月28日),证书编号GR202141000812,有效期三年,报告期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资格编号GR202341003937,有效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6年12月8日,报告期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3年11月22日),证书编号GR202341001294,有效期三年,报告期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3年11月22日),证书编号GR202341000424,有效期三年,报告期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3年11月22日),证书编号GR202341000540,有效期三年,报告期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2023年11月22日),证书编号GR202341003358,有效期三年,报告期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实施条例,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子公司疏勒县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自2015年开始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扎鲁特旗通能光伏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从2016年开始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许昌华晶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从2017年开始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从2022年开始企业所得税3免3减半,子公司平顶山市旭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旭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旭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尼龙城旭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宝丰县旭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鄢陵县旭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旭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日照市旭阳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南阳市旭宛新能源有限公司、周口市旭正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南召县旭瑞新能源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旭信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驻马店旭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旭功新能源有限公司从2023年开始取得经营收入,本期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且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务总局2022年3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天津启源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符合该条件并从2023年开始取得经营收入,开封市华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华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华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宜兴华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许昌华恒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乡市华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漯河市华启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合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取得经营收入,嘉兴港区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2019年开始取得经营收入,郑州华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洛宁华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遂平县华鑫新能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郑州华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开始取得经营收入。本期嘉兴港区华恒光伏发电有限公司、郑州华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洛宁华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遂平县华鑫新能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河南华沐通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华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存款 | 697,599,885.42 | 648,212,481.95 |
其他货币资金 | 1,152,798,312.56 | 848,945,796.46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386,911,981.45 | 554,416,626.82 |
合计 | 2,237,310,179.43 | 2,051,574,905.23 |
其他说明
注1:2024年6月30日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合计1,152,798,312.56元,其中承兑汇票保证金1,076,145,181.33元,信用证保证金76,653,126.24元。
注2: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金额为386,911,981.45元。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86,066,956.42 | 930,358,456.24 |
合计 | 686,066,956.42 | 930,358,456.2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86,066,956.42 | 100.00% | 686,066,956.42 | 930,358,456.24 | 100.00% | 930,358,456.24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86,066,956.42 | 100.00% | 686,066,956.42 | 930,358,456.24 | 100.00% | 930,358,456.24 | ||||
合计 | 686,066,956.42 | 100.00% | 686,066,956.42 | 930,358,456.24 | 100.00% | 930,358,456.24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816,595.40 |
合计 | 2,816,595.40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77,206,002.23 | 500,140,886.83 |
合计 | 277,206,002.23 | 500,140,886.83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661,301,705.40 | 1,719,029,506.86 |
1至2年 | 241,727,538.14 | 217,088,472.41 |
2至3年 | 61,196,252.69 | 49,789,483.49 |
3年以上 | 197,638,664.84 | 179,873,264.28 |
3至4年 | 44,649,522.92 | 27,985,881.66 |
4至5年 | 12,289,161.86 | 10,229,654.76 |
5年以上 | 140,699,980.06 | 141,657,727.86 |
合计 | 2,161,864,161.07 | 2,165,780,727.0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5,874,352.78 | 4.90% | 105,874,352.78 | 100.00% | 106,968,141.51 | 4.94% | 102,088,874.76 | 95.44% | 4,879,266.75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55,989,808.29 | 95.10% | 155,353,541.49 | 7.56% | 1,900,636,266.80 | 2,058,812,585.53 | 95.06% | 154,938,570.25 | 7.53% | 1,903,874,015.28 |
其中: | ||||||||||
合计 | 2,161,864,161.07 | 100.00% | 261,227,894.27 | 12.08% | 1,900,636,266.80 | 2,165,780,727.04 | 100.00% | 257,027,445.01 | 11.87% | 1,908,753,282.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河南倚韵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41,771,060.00 | 41,771,060.00 | 41,163,540.00 | 41,163,540.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深圳市迪凯能科技有限公司 | 8,845,568.58 | 8,845,568.58 | 8,845,568.58 | 8,845,568.58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7,297,109.60 | 7,297,109.60 | 6,660,840.87 | 6,660,840.87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河南捷源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680,000.00 | 6,680,000.00 | 6,680,000.00 | 6,680,000.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SojitzJECTCorporation | 6,970,381.07 | 2,091,114.32 | 6,970,381.07 | 6,970,381.07 | 100.00% | 受美国制裁,部分无法收回 |
深圳瑞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438,967.90 | 5,438,967.90 | 5,438,967.90 | 5,438,967.9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深圳市鑫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3,784,191.96 | 3,784,191.96 | 3,934,191.96 | 3,934,191.96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河北华之韵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589,516.00 | 3,589,516.00 | 3,589,516.00 | 3,589,516.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浙江昱辉阳光 | 3,384,414.23 | 3,384,414.23 | 3,384,414.23 | 3,384,414.23 | 100.00% | 财务困难,预 |
能源有限公司 | 计难以收回 | |||||
湖南三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78,835.00 | 2,978,835.00 | 2,978,835.00 | 2,978,835.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2,974,022.95 | 2,974,022.95 | 2,974,022.95 | 2,974,022.95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河南省利源钴业有限公司 | 2,240,000.00 | 2,240,000.00 | 2,240,000.00 | 2,240,000.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东莞市必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39,728.30 | 2,039,728.30 | 2,039,728.30 | 2,039,728.3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河南国能电池有限公司 | 2,010,000.00 | 2,010,000.00 | 2,010,000.00 | 2,010,000.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北京国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1,935,000.00 | 1,935,000.00 | 1,935,000.00 | 1,935,000.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东莞市利德电池有限公司 | 1,542,700.80 | 1,542,700.80 | 1,542,700.80 | 1,542,700.8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东莞市芃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99,708.00 | 1,499,708.00 | 1,499,708.00 | 1,499,708.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淮北市作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965,000.00 | 965,000.00 | 965,000.00 | 965,000.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安徽川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46,600.00 | 546,600.00 | 546,600.00 | 546,600.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陈乐(组件款) | 394,320.00 | 394,320.00 | 394,320.00 | 394,320.0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洛阳市高瑞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79,729.62 | 79,729.62 | 79,729.62 | 79,729.62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洛阳市君宁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 1,287.50 | 1,287.50 | 1,287.50 | 1,287.50 | 100.00% | 财务困难,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106,968,141.51 | 102,088,874.76 | 105,874,352.78 | 105,874,352.7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易成新能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08,485,942.95 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958,175,738.13 | 47,908,786.92 | 5.00% |
1--2年 | 34,856,290.57 | 3,485,629.06 | 10.00% |
2--3年 | 7,593,375.60 | 1,139,006.34 | 15.00% |
3--4年 | 3,788,332.57 | 1,894,166.29 | 50.00% |
4-5年 | 5,462,130.54 | 5,462,130.54 | 100.00% |
5年以上 | 48,596,223.80 | 48,596,223.80 | 100.00% |
合计 | 1,058,472,091.21 | 108,485,942.9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开封炭素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6,867,598.54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35,940,824.46 | 31,797,041.24 | 5.00% |
1--2年 | 142,257,254.53 | 14,225,725.45 | 10.00% |
2--3年 | 500,000.00 | 150,000.00 | 30.00% |
3--4年 | 50.00% | ||
4-5年 | 203,482.00 | 162,785.60 | 80.00% |
5年以上 | 532,046.25 | 532,046.25 | 100.00% |
合计 | 779,433,607.24 | 46,867,598.5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光伏发电上网国补电费组合计提坏账为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光伏发电上网国补电费组合 | 218,084,109.84 | 0.00 | 0.00% |
合计 | 218,084,109.84 | 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02,088,874.76 | 5,029,266.75 | 1,243,788.73 | 105,874,352.78 | ||
组合计提 | 154,938,570.25 | 414,971.24 | 155,353,541.49 | |||
合计 | 257,027,445.01 | 5,444,237.99 | 1,243,788.73 | 261,227,894.2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330,603,840.00 | 330,603,840.00 | 15.29% | 16,530,192.00 | |
客户二 | 196,509,936.20 | 196,509,936.20 | 9.09% | 9,825,496.81 | |
客户三 | 113,385,010.50 | 113,385,010.50 | 5.24% | ||
客户四 | 107,487,021.42 | 107,487,021.42 | 4.97% | 5,374,351.07 | |
客户五 | 86,322,577.82 | 86,322,577.82 | 3.99% | 4,316,128.89 | |
合计 | 834,308,385.94 | 834,308,385.94 | 38.58% | 36,046,168.77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个数:0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26,391,962.78 | 337,237,259.18 |
合计 | 326,391,962.78 | 337,237,259.1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26,391,962.78 | 100.00% | 326,391,962.78 | 337,237,259.18 | 100.00% | 337,237,259.18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326,391,962.78 | 100.00% | 326,391,962.78 | 337,237,259.18 | 100.00% | 337,237,259.18 | ||||
合计 | 326,391,962.78 | 100.00% | 326,391,962.78 | 337,237,259.18 | 100.00% | 337,237,259.18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8,101,377.64 | 2,830,208.34 |
其他应收款 | 118,586,025.52 | 120,249,979.48 |
合计 | 126,687,403.16 | 123,080,187.82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定期存款 | 8,101,377.64 | 2,830,208.34 |
合计 | 8,101,377.64 | 2,830,208.34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 |
性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24,743,383.30 | 26,652,957.54 |
往来款 | 13,420,560.42 | 13,227,418.11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104,912,048.80 | 103,069,068.01 |
备用金 | 615,215.76 | 197,517.20 |
其他 | 1,889,603.02 | 2,335,083.16 |
合计 | 145,580,811.30 | 145,482,044.02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1,038,831.97 | 13,766,919.07 |
1至2年 | 70,796,620.17 | 104,222,613.99 |
2至3年 | 52,220,133.22 | 15,738,298.55 |
3年以上 | 11,525,225.94 | 11,754,212.41 |
3至4年 | 23,127.53 | 20,000.00 |
4至5年 | 73,170.00 | 760,479.18 |
5年以上 | 11,428,928.41 | 10,973,733.23 |
合计 | 145,580,811.30 | 145,482,044.02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688,345.95 | 23,255,994.02 | 1,287,724.57 | 25,232,064.54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6,444.96 | 6,444.96 | ||
本期计提 | 45,610.29 | 2,144,128.06 | 2,189,738.35 | |
本期转回 | 175,569.67 | 175,147.44 | 76,300.00 | 427,017.11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551,941.61 | 25,231,419.60 | 1,211,424.57 | 26,994,785.7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1,287,724.57 | 76,300.00 | 1,211,424.57 | |||
组合计提 | 23,944,339.97 | 2,189,738.35 | 350,717.11 | 25,783,361.21 | ||
合计 | 25,232,064.54 | 2,189,738.35 | 427,017.11 | 26,994,785.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四川华盛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65,018,609.21 | 1-2年 | 44.66% | 6,501,860.92 |
平顶山市东部投资有限公司 | 非金融机构借款、保证金 | 59,893,439.59 | 0-3年 | 41.14% | 8,369,673.48 |
平顶山煤业(集团)焦化公司 | 往来款 | 8,640,000.00 | 5年以上 | 5.93% | 8,640,000.00 |
河南至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1,547,941.00 | 1年以内 | 1.06% | 77,397.05 |
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洛阳卷烟厂 | 投标保证金 | 1,000,000.00 | 1年以内 | 0.69% | 50,000.00 |
合计 | 136,099,989.80 | 93.48% | 23,638,931.4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18,103,823.21 | 97.48% | 125,657,638.30 | 94.99% |
1至2年 | 5,342,305.52 | 2.39% | 6,307,042.77 | 4.77% |
2至3年 | 89,150.00 | 0.04% | 199,661.00 | 0.15% |
3年以上 | 198,574.11 | 0.09% | 123,574.11 | 0.09% |
合计 | 223,733,852.84 | 132,287,916.1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期末预付款项前五名单位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0,905,248.33元,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为49.56%。其他说明: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4,928,414.60 | 3,503,188.40 | 241,425,226.20 | 274,885,346.90 | 3,554,836.02 | 271,330,510.88 |
在产品 | 545,491,747.27 | 18,565,316.94 | 526,926,430.33 | 516,490,453.25 | 18,565,316.94 | 497,925,136.31 |
库存商品 | 854,003,923.88 | 119,490,763.18 | 734,513,160.70 | 823,636,178.72 | 111,793,440.14 | 711,842,738.58 |
发出商品 | 965,284.84 | 965,284.84 | 22,303,788.56 | 22,303,788.56 | ||
自制半成品 | 126,512,871.00 | 1,876,344.94 | 124,636,526.06 | 127,076,716.94 | 1,876,344.94 | 125,200,372.00 |
委托加工物资 | 366,902,553.35 | 5,630,444.98 | 361,272,108.37 | 328,865,252.88 | 5,819,878.97 | 323,045,373.91 |
工程施工 | 9,319,132.88 | 403,324.52 | 8,915,808.36 | 51,151,307.02 | 403,324.52 | 50,747,982.50 |
合计 | 2,148,123,927.82 | 149,469,382.96 | 1,998,654,544.86 | 2,144,409,044.27 | 142,013,141.53 | 2,002,395,902.74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554,836.02 | 51,647.62 | 3,503,188.40 | |||
在产品 | 18,565,316.94 | 18,565,316.94 | ||||
库存商品 | 111,793,440.14 | 28,751,474.07 | 21,054,151.03 | 119,490,763.18 | ||
自制半成品 | 1,876,344.94 | 1,876,344.94 | ||||
委托加工物资 | 5,819,878.97 | 189,433.99 | 5,630,444.98 | |||
工程施工 | 403,324.52 | 403,324.52 | ||||
合计 | 142,013,141.53 | 28,751,474.07 | 21,295,232.64 | 149,469,382.96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金 | 25,387,351.01 | 7,733,942.55 |
留抵税额及待认证进项税 | 367,995,797.69 | 272,591,981.89 |
开炭业绩承诺补偿 | 1,147,494,468.94 | |
合计 | 393,383,148.70 | 1,427,820,393.38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期末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06,628.57 | -6,649,617.12 | 906,628.57 | 不适用 | ||||
北京聚能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02,555.25 | -196,715.47 | -681,044.20 | 505,839.78 | 为了长期持有赚取分红,不是为了超短线赚取卖卖差价,将其取得的分红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的利得和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35,500.00 | 735,5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2,344,683.82 | -196,715.47 | -7,330,661.32 | 2,147,968.35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司 | ||||||
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不以出售为目的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1,749,865.50 | 1,749,865.50 | |||||
收益权 | 36,919,013.88 | 920,757.04 | 35,998,256.84 | 36,193,748.47 | 920,757.04 | 35,272,991.43 | |
合计 | 36,919,013.88 | 920,757.04 | 35,998,256.84 | 37,943,613.97 | 920,757.04 | 37,022,856.9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20,757.04 | 920,757.0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920,757.04 | 920,757.0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920,757.04 | 920,757.04 | ||||
合计 | 920,757.04 | 920,757.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许昌产投新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4,900,000.00 | 5,228.91 | 4,905,228.91 | |||||||||
四川 | 121,5 | - | 118,1 |
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1,519.53 | 3,384,409.60 | 97,109.93 |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18,188,793.58 | -2,472,731.60 | 115,716,061.98 | |||||||||
河南平煤硅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77,261.39 | 77,429.23 | 50,154,690.62 | |||||||||
小计 | 289,847,574.50 | 4,900,000.00 | -5,774,483.06 | 288,973,091.44 | ||||||||
合计 | 289,847,574.50 | 4,900,000.00 | -5,774,483.06 | 288,973,091.44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041,082,640.61 | 5,056,731,871.88 |
固定资产清理 | 2,030,975.37 | 2,936,641.96 |
合计 | 4,043,113,615.98 | 5,059,668,513.84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82,639,136.03 | 5,610,037,884.70 | 42,362,344.61 | 132,902,281.96 | 7,467,941,647.30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09,936.28 | 81,806,828.87 | 1,324,672.55 | 12,027,408.71 | 102,568,846.41 |
(1)购置 | 11,016,012.91 | 1,324,672.55 | 12,027,408.71 | 24,368,094.1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7,409,936.28 | 70,109,938.00 | 77,519,874.2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增加 | 680,877.96 | 680,877.9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98,642.22 | 1,460,308,157.02 | 513,695.63 | 2,868,793.76 | 1,466,989,288.63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3,298,642.22 | 1,460,308,157.02 | 513,695.63 | 2,868,793.76 | 1,466,989,288.63 |
4.期末余额 | 1,686,750,430.09 | 4,231,536,556.55 | 43,173,321.53 | 142,060,896.91 | 6,103,521,205.0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34,355,139.72 | 1,921,219,227.67 | 33,739,593.47 | 76,073,263.85 | 2,365,387,224.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465,521.88 | 146,647,018.45 | 816,115.52 | 8,311,016.18 | 188,239,672.03 |
(1)计提 | 32,465,521.88 | 146,647,018.45 | 816,115.52 | 8,311,016.18 | 188,239,672.03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5,552,845.26 | 451,022.98 | 2,224,488.82 | 578,228,357.06 | |
(1)处置或报废 | |||||
(2)其他减少 | 575,552,845.26 | 451,022.98 | 2,224,488.82 | 578,228,357.06 | |
4.期末余额 | 366,820,661.60 | 1,492,313,400.86 | 34,104,686.01 | 82,159,791.21 | 1,975,398,539.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695,890.85 | 37,707,772.52 | 22,557.53 | 396,329.81 | 45,822,550.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733,273.95 | 922.91 | 2,483,277.22 | 41,217,474.08 | |
(1)计提 | 38,733,273.95 | 922.91 | 2,483,277.22 | 41,217,474.0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7,695,890.85 | 76,441,046.47 | 23,480.44 | 2,879,607.03 | 87,040,024.79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12,233,877.64 | 2,662,782,109.22 | 9,045,155.08 | 57,021,498.67 | 4,041,082,640.6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40,588,105.46 | 3,651,110,884.51 | 8,600,193.61 | 56,432,688.30 | 5,056,731,871.8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建筑物 | 36,079,041.03 | 9,619,354.40 | 6,797,387.35 | 19,662,299.28 | |
机器设备 | 26,295,783.88 | 15,976,294.38 | 3,213,451.94 | 7,106,037.56 | |
运输工具 | 281,401.72 | 267,296.83 | 34.80 | 14,070.0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900,036.03 | 777,024.72 | 81,695.21 | 41,316.10 |
合计 | 63,556,262.66 | 26,639,970.33 | 10,092,569.30 | 26,823,723.03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105,228,934.53 | 正在办理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建筑物 | 179,017.35 | |
机器设备 | 1,828,610.41 | 2,840,972.38 |
运输工具 | 23,761.40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23,347.61 | 71,908.18 |
合计 | 2,030,975.37 | 2,936,641.96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921,138,542.59 | 828,182,308.69 |
工程物资 | 8,818,097.84 | 4,161,692.27 |
合计 | 1,929,956,640.43 | 832,344,000.96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单晶硅电池片其他项目 | 1,605,337.62 | 1,605,337.62 | 1,605,337.62 | 1,605,337.62 |
高效单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技改项目 | 4,023,988.15 | 4,023,988.15 | 3,984,825.55 | 3,984,825.55 | ||
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技改项目 | 895,497,437.24 | 170,096,734.18 | 725,400,703.06 | |||
年产3000万套光伏组件材料项目 | 91,316,152.39 | 91,316,152.39 | 82,669,531.98 | 82,669,531.98 | ||
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42,808,901.30 | 42,808,901.30 | 42,847,397.70 | 42,847,397.70 | ||
全钒液流电池项目 | 81,804.58 | 81,804.58 | 622,801.08 | 622,801.08 | ||
石墨烯导热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 22,467,270.09 | 22,467,270.09 | 18,380,678.40 | 18,380,678.40 | ||
洗油和混合蒽油深加工 | 1,169,451.59 | 1,169,451.59 | 1,169,451.59 | 1,169,451.59 | ||
4万吨/年萘法苯酐项目 | 1,432,175.32 | 1,432,175.32 | 1,432,175.32 | 1,432,175.32 |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研制与生产项目 | 153,863,992.59 | 153,863,992.59 | 67,966,019.10 | 67,966,019.10 | ||
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266,151,577.10 | 266,151,577.10 | 212,848,376.89 | 212,848,376.89 | ||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 605,209,571.60 | 605,209,571.60 | 393,268,484.91 | 393,268,484.91 | ||
其他项目 | 8,445,093.16 | 235,849.05 | 8,209,244.11 | 4,224,704.51 | 235,849.05 | 3,988,855.46 |
合计 | 2,094,072,752.73 | 172,934,210.14 | 1,921,138,542.59 | 831,019,784.65 | 2,837,475.96 | 828,182,308.6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N型单晶TOPCon太阳能电池技改项目 | 1,207,506,025.48 | 895,497,437.24 | 895,497,437.24 | 4.00% | 4 | 其他 | ||||||
年产3000万套光伏组件 | 496,295,300.00 | 82,669,531.98 | 10,145,475.55 | 1,498,855.14 | 91,316,152.39 | 70.23% | 78 | 25,730,369.88 | 4.95% | 其他 |
材料项目 | ||||||||||||
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1,033,000,000.00 | 67,966,019.10 | 85,897,973.49 | 153,863,992.59 | 46.65% | 60.60 | 10,735,918.46 | 8,142,348.32 | 6.50% | 其他 | ||
年产3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 | 626,293,400.00 | 212,848,376.89 | 56,350,530.94 | 3,047,330.73 | 266,151,577.10 | 52.94% | 90 | 3,713,745.63 | 3,713,745.63 | 5.23% | 其他 | |
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 12,800,000,000.00 | 393,268,484.91 | 299,199,753.50 | 75,962,766.71 | 11,295,900.10 | 605,209,571.60 | 12.81% | 13 | 27,105,885.43 | 11,002,776.56 | 5.83% | 其他 |
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72,083,900.00 | 42,847,397.70 | 94,339.62 | 132,836.02 | 42,808,901.30 | 60.51% | 68 | 其他 | ||||
石墨烯导热膜生产线建设项目 | 49,784,500.00 | 18,380,678.40 | 4,086,591.69 | 22,467,270.09 | 45.13% | 45 | 其他 | |||||
合计 | 16,284,963,125.48 | 817,980,488.98 | 1,351,272,102.03 | 77,461,621.85 | 14,476,066.85 | 2,077,314,902.31 | 67,285,919.40 | 22,858,870.5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尚未安装的设备等 | 8,818,097.84 | 8,818,097.84 | 4,161,692.27 | 4,161,692.27 | ||
合计 | 8,818,097.84 | 8,818,097.84 | 4,161,692.27 | 4,161,692.27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运输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497,935.80 | 85,116,729.07 | 679,586,832.22 | 774,201,497.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14,435.36 | 11,099,183.00 | 112,361,400.70 | 127,675,019.06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462.25 | 81,462.25 | ||
4.期末余额 | 13,712,371.16 | 96,134,449.82 | 791,948,232.92 | 901,795,053.9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65,628.27 | 5,154,727.11 | 22,423,320.16 | 28,043,675.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4,741.44 | 5,141,740.04 | 17,300,814.94 | 22,727,296.42 |
(1)计提 | 284,741.44 | 5,141,740.04 | 17,300,814.94 | 22,727,296.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50,369.71 | 10,296,467.15 | 39,724,135.10 | 50,770,971.9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962,001.45 | 85,837,982.67 | 752,224,097.82 | 851,024,081.94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32,307.53 | 79,962,001.96 | 657,163,512.06 | 746,157,821.55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82,172,660.27 | 40,300.00 | 64,614,257.28 | 16,738,110.01 | 363,565,327.5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5,300.00 | 505,300.00 | ||||
(1)购置 | 505,300.00 | 505,300.00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 | 282,677,960. | 40,300.00 | 64,614,257.2 | 16,738,110.0 | 364,070,627. |
额 | 27 | 8 | 1 | 56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791,399.54 | 1,007.52 | 28,667,806.14 | 11,374,306.25 | 101,834,519.4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14,300.00 | 2,015.04 | 1,556,045.40 | 778,607.86 | 5,250,968.30 | |
(1)计提 | 2,914,300.00 | 2,015.04 | 1,556,045.40 | 778,607.86 | 5,250,968.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4,705,699.54 | 3,022.56 | 30,223,851.54 | 12,152,914.11 | 107,085,487.7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9,437,608.90 | 9,437,608.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9,437,608.90 | 9,437,608.9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17,972,260.73 | 37,277.44 | 24,952,796.84 | 4,585,195.90 | 247,547,530.9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0,381,260.73 | 39,292.48 | 26,508,842.24 | 5,363,803.76 | 252,293,199.2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34%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合计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疏勒利能土地使用权 | 1,516,622.32 | 正在办理 |
扎鲁特旗土地使用权 | 6,317,733.69 | 正在办理 |
首成科技土地使用权 | 14,673,384.21 | 正在办理 |
中平翰博土地使用权 | 4,076,750.51 | 正在办理 |
合计 | 26,584,490.73 |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河南华沐通途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3,424,942.20 | 3,424,942.20 | ||||
河南华沐通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90,000.00 | 190,000.00 | ||||
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636,191.72 | 19,636,191.72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9,399,993.10 | 9,399,993.10 | ||||
合计 | 32,651,127.02 | 32,651,127.02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河南华沐通途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190,000.00 | 190,000.00 | ||||
合计 | 190,000.00 | 190,000.0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数据中心装饰工程 | 3,252,875.80 | 425,275.37 | 391,241.96 | 3,286,909.21 | |
110kv升压站及送出线路工程 | 6,814,008.97 | 237,907.35 | 6,576,101.62 | ||
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改性项目 | 22,932,856.27 | 64,345.48 | 1,149,323.77 | 21,847,877.98 | |
年产1万吨新型负极材料碳化项目 | 23,974,837.38 | 146,582.24 | 1,201,026.94 | 22,920,392.68 | |
天蓝一期窑炉砌筑 | 11,819,908.34 | 4,121,587.69 | 7,698,320.65 | ||
天蓝一期炉头电极 | 4,514,255.11 | 1,934,680.80 | 2,579,574.31 | ||
负极材料产线租赁厂房改建 | 15,145,615.29 | 151,106.60 | 1,704,064.07 | 13,592,657.82 | |
单晶硅电池片项目 | 8,387,531.30 | 1,548,968.70 | 6,838,562.60 | ||
装修维修费 | 638,550.39 | 85,308.51 | 553,241.88 | ||
年产1.5Gwh锂离 | 50,894,788.44 | 1,529,233.97 | 49,365,554.47 |
子电池项目 | |||||
分布式发电项目设计费 | 80,000.00 | 80,000.00 | |||
通能20MW发电项目 | 9,799.60 | 116,585.26 | 58,376.80 | 68,008.06 | |
光伏电站屋顶租赁费 | 1,453,117.87 | 100,000.00 | 501,417.83 | 1,051,700.04 | |
年产3000万套光伏组件材料项目 | 8,092,205.65 | 14,273,631.92 | 1,218,995.54 | 21,146,842.03 | |
配电工程改造 | 450,458.54 | 27,300.54 | 423,158.00 | ||
装修费 | 543,910.50 | 825,688.08 | 101,397.85 | 65,258.25 | 1,202,942.48 |
其他 | 682,394.36 | 466,604.06 | 215,790.30 | ||
合计 | 159,687,113.81 | 16,103,214.95 | 16,277,436.38 | 65,258.25 | 159,447,634.13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72,986,798.39 | 112,139,264.55 | 448,777,904.03 | 77,378,778.96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2,481,765.20 | 17,232,520.98 | 116,981,035.86 | 17,921,821.87 |
可抵扣亏损 | 740,429,211.19 | 136,949,913.35 | 812,361,958.55 | 148,079,595.56 |
递延收益 | 15,785,714.44 | 2,367,857.17 | 17,821,428.70 | 2,673,214.30 |
租赁负债 | 3,758,001.40 | 563,700.21 | 2,523,136.20 | 378,470.43 |
合计 | 1,545,441,490.62 | 269,253,256.26 | 1,398,465,463.34 | 246,431,881.1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使用权资产 | 117,820.12 | 17,673.02 | 131,547.33 | 19,732.10 |
合计 | 117,820.12 | 17,673.02 | 131,547.33 | 19,732.1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673.02 | 269,235,583.24 | 19,732.10 | 246,412,149.0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7,673.02 | -19,732.1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709,220,282.63 | 701,025,237.90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4,477,418.02 | 9,494,239.56 |
资产减值准备 | 35,227,865.49 | 34,703,139.66 |
合计 | 748,925,566.14 | 745,222,617.1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342,446,484.59 | 342,446,484.59 | |
2025年 | 105,073,170.54 | 105,073,170.54 | |
2026年 | 130,277,584.07 | 130,277,584.07 | |
2027年 | 68,085,777.16 | 68,085,777.16 | |
2028年 | 55,142,221.54 | 55,142,221.54 | |
2029年 | 8,195,044.73 | ||
合计 | 709,220,282.63 | 701,025,237.90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209,405,231.35 | 209,405,231.35 | 143,354,993.99 | 143,354,993.99 | ||
预付租赁费 | 200,000.00 | 200,000.00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14,188,845.72 | 114,188,845.72 | 96,038,560.06 | 96,038,560.06 | ||
合计 | 323,594,077.07 | 323,594,077.07 | 239,593,554.05 | 239,593,554.05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152,798,312.56 | 1,152,798,312.56 | 保证金 | 承兑保证金、存出的投资款、受限的保证金 | 848,945,796.46 | 848,945,796.46 | 保证金 | 承兑保证金、存出的投资款、受限的保证金 |
利息 | 利息 | |||||||
应收票据 | 2,816,595.40 | 2,816,595.40 | 质押 | 已质押的承兑汇票 | 81,953,055.30 | 81,953,055.30 | 质押 | 已质押的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1,698,125,144.90 | 1,055,611,429.19 | 抵押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2,551,864,028.44 | 1,579,241,241.47 | 抵押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在建工程 | 498,136,676.94 | 395,024,733.88 | 抵押 | 融资租赁 | 97,807,477.21 | 97,807,477.21 | 抵押 | 融资租赁 |
合计 | 3,351,876,729.80 | 2,606,251,071.03 | 3,580,570,357.41 | 2,607,947,570.44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9,800,000.00 | 9,800,000.00 |
保证借款 | 1,510,350,000.00 | 1,106,200,000.00 |
信用借款 | 67,800,000.00 | 53,000,000.00 |
票据贴现 | ||
信用证议付 | 50,000,000.00 | |
短期借款利息 | 778,030.55 | 780,002.78 |
合计 | 1,598,728,030.55 | 1,219,780,002.78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40,000,000.00 | 120,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 | 1,176,344,052.06 | 859,300,250.03 |
信用证 | 485,350,000.00 | 265,350,000.00 |
合计 | 1,701,694,052.06 | 1,244,650,250.03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材料及劳务费 | 1,011,186,907.53 | 1,250,917,045.40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418,493,047.70 | 552,126,673.60 |
应付其他款 | 102,906,143.12 | 153,839,840.42 |
合计 | 1,532,586,098.35 | 1,956,883,559.4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青岛菲利普斯六六能源有限公司 | 24,055,001.09 | 未结算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1,937,951.94 | 未结算 |
平顶山三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 17,486,221.55 | 未结算 |
河南华林建设有限公司 | 12,423,976.08 | 未结算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10,683,837.41 | 未结算 |
平高集团有限公司 | 10,316,320.00 | 未结算 |
合计 | 96,903,308.07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 | 126,230.00 | 126,230.00 |
其他应付款 | 307,769,196.01 | 235,050,510.04 |
合计 | 307,895,426.01 | 235,176,740.04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126,230.00 | 126,230.00 |
合计 | 126,230.00 | 126,23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141,418,364.85 | 51,673,704.67 |
押金及保证金 | 34,385,175.12 | 34,505,218.62 |
劳务费 | 3,122,899.22 | 6,852,262.87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92,841,152.80 | 120,949,713.53 |
其他 | 36,001,604.02 | 21,069,610.35 |
合计 | 307,769,196.01 | 235,050,510.0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钢集团鞍山热能研究院有限公司 | 78,594,512.44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36,957,997.04 | 往来款 |
刘建伟 | 10,143,000.00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合计 | 125,695,509.48 |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劳务费 | 3,462,328.00 | |
预收租赁费 | 268,391.39 | 569,917.50 |
合计 | 268,391.39 | 4,032,245.50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84,533,273.32 | 32,305,196.37 |
合计 | 84,533,273.32 | 32,305,196.3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50,682,672.52 | 239,597,234.97 | 254,585,073.29 | 35,694,834.2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00,638.47 | 25,924,333.63 | 26,162,293.21 | 1,262,678.89 |
三、辞退福利 | 23,700.00 | 23,700.00 | ||
合计 | 52,183,310.99 | 265,545,268.60 | 280,771,066.50 | 36,957,513.09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6,675,911.39 | 193,634,243.61 | 208,928,752.20 | 21,381,402.80 |
2、职工福利费 | 16,145,249.82 | 16,145,249.82 | ||
3、社会保险费 | 759,509.59 | 14,328,656.17 | 14,525,348.09 | 562,817.6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36,065.37 | 12,989,361.53 | 13,126,174.03 | 399,252.87 |
工伤保险费 | 218,324.93 | 1,337,863.04 | 1,397,742.46 | 158,445.51 |
生育保险费 | 5,119.29 | 1,431.60 | 1,431.60 | 5,119.29 |
4、住房公积金 | 572,382.70 | 10,392,861.06 | 10,481,744.76 | 483,499.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666,624.13 | 4,683,406.62 | 4,082,916.02 | 13,267,114.73 |
8、其他短期薪酬 | 8,244.71 | 412,817.69 | 421,062.40 | |
合计 | 50,682,672.52 | 239,597,234.97 | 254,585,073.29 | 35,694,834.2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50,792.98 | 25,022,005.81 | 25,249,107.01 | 1,223,691.78 |
2、失业保险费 | 49,845.49 | 902,327.82 | 913,186.20 | 38,987.11 |
合计 | 1,500,638.47 | 25,924,333.63 | 26,162,293.21 | 1,262,678.89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409,338.08 | 18,939,399.16 |
企业所得税 | 134,338.40 | 27,779,087.35 |
个人所得税 | 401,590.20 | 1,978,492.0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13,808.18 | 1,315,533.59 |
房产税 | 2,473,433.21 | 2,607,403.21 |
土地使用税 | 1,231,733.36 | 1,231,958.39 |
教育费附加 | 52,527.73 | 564,571.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5,018.49 | 376,380.88 |
印花税 | 624,439.78 | 1,605,610.91 |
水资源税 | 12,357.00 | |
环境保护税 | 582.77 | 145,229.32 |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 944.94 | 449.86 |
合计 | 12,477,755.14 | 56,556,473.06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26,414,975.23 | 95,128,194.41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656,599,161.67 | 543,691,575.54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1,409,704.56 | 78,022,090.75 |
合计 | 1,074,423,841.46 | 716,841,860.70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或贴现的票据 | 500,140,886.83 | 438,472,421.55 |
待转销项税 | 12,966,497.78 | 7,060,044.93 |
合计 | 513,107,384.61 | 445,532,466.4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70,784,126.38 | 628,094,305.59 |
借款利息 | 157,250.00 | 323,167.00 |
合计 | 470,941,376.38 | 628,417,472.59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2年 | 282,408,640.57 | 222,538,973.29 |
2-3年 | 68,205,896.54 | 87,104,537.40 |
3-4年 | 68,029,499.77 | 92,596,145.72 |
4-5年 | 70,112,087.18 | 122,445,120.77 |
5年以上 | 257,134,808.44 | 156,004,920.45 |
合计 | 745,890,932.50 | 680,689,697.63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1,963,313,528.18 | 1,843,186,259.07 |
合计 | 1,963,313,528.18 | 1,843,186,259.07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1,875,313,528.18 | 1,755,186,259.07 |
应付其他款项 | 88,000,000.00 | 88,000,000.00 |
合计 | 1,963,313,528.18 | 1,843,186,259.07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6,877,925.50 | 1,531,941.01 | 5,952,326.07 | 42,457,540.44 | |
合计 | 46,877,925.50 | 1,531,941.01 | 5,952,326.07 | 42,457,540.44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76,149,426.00 | -302,768,990.00 | -302,768,990.00 | 1,873,380,436.00 |
其他说明:
根据《易成新能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根据业绩补偿方案,开封炭素业绩承诺期应为2019年、2021年、2022年。开封炭素2019年业绩承诺完成98,486.29万元,2021年业绩承诺完成-3,966.45万元,2022年业绩承诺完成42,345.18万元,2019年、2021年、2022年合计完成136,865.02万元,低于209,017.88 万元,业绩承诺未完成。经测算,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需向公司补偿股份数302,768,990股,公司并于2024年6月已完成股份注销。注销后,截至6月30日,公司股本为
1,873,380,436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390,036,986.41 | -4,510,288.04 | 1,385,526,698.37 | |
其他资本公积 | 1,193,477,845.77 | -844,819,819.56 | 348,658,026.21 | |
合计 | 2,583,514,832.18 | -849,330,107.60 | 1,734,184,724.5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根据《易成新能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根据业绩补偿方案,开封炭素业绩承诺期应为2019年、2021年、2022年。开封炭素2019年业绩承诺完成98,486.29万元,2021年业绩承诺完成-3,966.45万元,2022年业绩承诺完成42,345.18万元,2019年、2021年、2022年合计完成136,865.02万元,低于209,017.88 万元,业绩承诺未完成,2023年底确认资本公积1,147,494,468.94元,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需向公司补偿股份数302,768,990股,2024年6月已完成股份注销,转回资本公积844,819,819.56元。 2、公司于2024年3月完成对许昌中平17%少数股权的收购公司,按照变动前的股权比例计算许昌中平变动前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变动后按持股比例计算许昌中平变动后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调减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4,510,288.04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133,945.85 | -196,715.47 | -196,715.47 | -7,330,661.3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133,945.85 | -196,715.47 | -196,715.47 | -7,330,661.32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7,133,945.85 | -196,715.47 | -196,715.47 | -7,330,661.32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5,767,596.99 | 10,852,634.53 | 3,151,342.67 | 23,468,888.85 |
合计 | 15,767,596.99 | 10,852,634.53 | 3,151,342.67 | 23,468,888.8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43,334,036.42 | 43,334,036.42 | ||
合计 | 43,334,036.42 | 43,334,036.4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77,786,459.40 | 2,144,113,997.49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77,786,459.40 | 2,144,113,997.4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441,519,898.20 | 84,422,862.28 |
其他 | -12,366,700.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36,266,561.20 | 2,216,170,159.7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837,370,642.41 | 1,756,990,354.57 | 4,808,475,893.12 | 4,209,838,695.03 |
其他业务 | 48,947,100.46 | 41,634,230.22 | 78,393,430.97 | 67,706,108.70 |
合计 | 1,886,317,742.87 | 1,798,624,584.79 | 4,886,869,324.09 | 4,277,544,803.7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石墨电极及相关产品 | 246,808,364.62 | 286,911,578.50 | ||||||
电池片 | 369,413,715.06 | 469,234,610.14 | ||||||
石墨产品 | 73,386,076.48 | 74,237,576.89 | ||||||
光伏发电 | 62,372,986.87 | 31,347,274.49 | ||||||
光伏施工 | 8,068,373.59 | 5,858,833.35 | ||||||
锂电池 | 74,874,404.75 | 98,868,074.71 |
边框 | 478,402,124.49 | 476,415,500.97 | ||||||
其他产品 | 572,991,697.01 | 355,751,135.74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78,483.34 | 322,243.27 |
教育费附加 | 2,751,713.48 | 218,481.86 |
房产税 | 4,181,784.60 | 4,403,955.98 |
土地使用税 | 4,002,078.90 | 4,002,753.89 |
车船使用税 | 9,723.38 | 10,980.00 |
印花税 | 1,568,511.99 | 2,785,791.62 |
水资源税 | 30,172.40 | 86,180.80 |
车购税 | 26,283.18 | |
环境保护税 | 128,677.04 | 148,783.41 |
水利建设专项收入 | 6,852.15 | 2,778.75 |
合计 | 15,584,280.46 | 11,981,949.58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3,741,149.48 | 3,131,161.47 |
职工薪酬 | 67,281,983.90 | 61,797,243.64 |
折旧费 | 58,125,904.79 | 33,316,107.25 |
修理费 | 1,532,269.99 | 2,103,361.10 |
咨询及中介费 | 3,486,050.01 | 5,505,187.86 |
办公费 | 928,891.80 | 1,503,581.19 |
租赁费 | 3,325,742.83 | 2,961,927.31 |
差旅费 | 1,776,368.31 | 2,361,880.45 |
业务招待费 | 1,942,076.96 | 2,569,796.61 |
无形资产摊销 | 4,313,705.65 | 3,016,214.73 |
长期待摊费用 | 433,760.44 | 2,611,618.44 |
其他费用 | 39,107,277.88 | 44,584,800.15 |
合计 | 185,995,182.04 | 165,462,880.20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267,088.65 | 98,836.61 |
职工薪酬 | 5,492,599.48 | 4,774,570.82 |
折旧费 | 15,641.20 | 14,252.90 |
差旅费 | 1,013,054.24 | 365,477.91 |
业务宣传费 | 17,830.03 | 4,000.00 |
运输装卸费 | 58,831.51 | 58,403.84 |
销售服务费 | 177,831.17 | 1,172,678.73 |
其他支出 | 426,231.57 | 1,011,339.32 |
合计 | 7,469,107.85 | 7,499,560.13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支出 | 90,601,313.09 | 187,197,403.21 |
合计 | 90,601,313.09 | 187,197,403.21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20,449,094.16 | 93,824,204.29 |
减:利息收入 | 15,391,178.27 | 20,218,147.21 |
汇兑损益 | -1,396,015.96 | -1,298,244.43 |
金融业务手续费及其他 | 26,897,230.17 | 16,326,746.88 |
合计 | 130,559,130.10 | 88,634,559.53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5,779,903.10 | 16,496,425.95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1,375.50 | 86,318.41 |
合计 | 25,881,278.60 | 16,582,744.36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774,483.06 | 2,299,888.64 |
其他 | -158,085.97 | |
合计 | -5,774,483.06 | 2,141,802.67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4,200,949.66 | -8,894,365.4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38,521.24 | 1,010,864.91 |
合计 | -6,039,470.90 | -7,983,500.55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8,751,474.07 | -25,810,530.83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41,217,474.08 |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70,096,734.18 | |
合计 | -240,065,682.33 | -25,810,530.83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195,768.69 | |
合计 | 1,195,768.69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1,049,577.76 | 1,049,577.76 | |
无法支付的款项 | 1,202,108.72 | 1,202,108.72 | |
罚款收入 | 560,340.44 | 485,178.25 | 560,340.44 |
其他 | 378,876.17 | 824,934.82 | 378,876.17 |
合计 | 3,190,903.09 | 1,310,113.07 | 3,190,903.09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罚款、滞纳金及其他 | 54,485.27 | 543,477.56 | 54,485.27 |
合计 | 54,485.27 | 543,477.56 | 54,485.27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92,234.69 | 36,524,794.1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2,823,434.23 | -3,209,917.04 |
合计 | -22,031,199.54 | 33,314,877.1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65,377,795.3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41,344,448.8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7,247,145.3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7,563.12 |
其他纳税调整减少影响 | 51,908,540.87 |
所得税费用 | -22,031,199.54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存款利息 | 7,001,895.39 | 17,029,732.80 |
补贴收入 | 1,862,596.57 | 7,099,065.28 |
押金、保证金 | 5,766,981.03 | 10,190,807.97 |
往来款项 | 13,070,835.37 | 131,867,819.54 |
合计 | 27,702,308.36 | 166,187,425.5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费用 | 56,513,564.19 | 93,340,489.85 |
退各项抵押金 | 10,308,698.36 | 2,405,916.80 |
付往来款项 | 10,594,502.77 | 56,317,122.37 |
合计 | 77,416,765.32 | 152,063,529.0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股票投资款 | 11,976.57 | |
合计 | 11,976.57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内部关联往来 | 4,500,000.00 | |
其他 | 8,000,000.00 | |
合计 | 12,500,000.00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融资租赁款 | 415,239,952.46 | 322,855,370.71 |
其他 | 10,000,000.00 | 3,470,000.00 |
合计 | 425,239,952.46 | 326,325,370.7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融资租赁费用 | 573,627,949.21 | 287,635,742.89 |
支付的票据保证金 | 144,351,067.43 | |
偿还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 | 961,697.91 | 33,466,334.73 |
其他 | 1.00 | 4,161,607.02 |
合计 | 574,589,648.12 | 469,614,752.07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43,346,595.79 | 102,126,210.44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46,105,153.23 | 33,794,031.3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8,239,672.03 | 195,913,592.00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22,727,296.42 | 3,034,020.49 |
无形资产摊销 | 5,250,968.30 | 6,089,057.2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6,277,436.38 | 14,494,885.5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95,768.69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49,577.7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19,053,078.20 | 92,525,959.86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74,483.06 | -2,141,802.6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823,434.22 | -3,209,917.0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14,883.55 | -526,378,258.4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01,945,902.93 | -118,279,261.5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85,661,829.95 | 353,541,777.49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222,330.72 | 150,314,526.06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84,511,866.87 | 1,201,539,292.8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02,629,108.77 | 1,245,292,002.2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8,117,241.90 | -43,752,709.3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84,511,866.87 | 1,202,629,108.77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84,511,866.87 | 1,202,629,108.77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84,511,866.87 | 1,202,629,108.77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8,675,307.31 | ||
其中:美元 | 4,023,588.05 | 7.1268 | 28,675,307.31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租赁费用 |
短期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适用简化处理) | 2,921,815.12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本公司涉及的售后回租交易,由于固定资产从始至终都没有转移给购买方,判断不属于销售,不终止确认固定资产,收到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账务处理。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 37,733,941.13 | 137,101,747.81 |
职工薪酬 | 30,665,409.53 | 34,941,145.98 |
电费 | 4,013,559.53 | 4,649,196.89 |
折旧费 | 12,786,770.53 | 4,593,285.15 |
外购技术使用费 | 4,817,662.61 | 1,914,333.26 |
其他 | 2,302,836.58 | 3,997,694.12 |
合计 | 92,320,179.91 | 187,197,403.2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90,601,313.09 | 187,197,403.21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718,866.82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2024JS001以煤基沥青为原料制备特种沥青焦方法的研究 | 612,303.11 | 612,303.11 | ||||||
2024JS002高纯碳粉项目 | 465,204.15 | 465,204.15 | ||||||
2024JS003创新型复合原料制备快充型锂电负极焦的研究 | 254,988.99 | 254,988.99 | ||||||
2024JS004新型针状焦的研发 | 386,370.57 | 386,370.57 | ||||||
合计 | 1,718,866.82 | 1,718,866.82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子公司名称 | 级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变更原因 |
开封平煤超导热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三级 | 62.59% | 62.59% | 投资设立 |
三门峡市华途新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义马市华途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注销 |
焦作市华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修武县华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级 | 60.00 | 60.00 | 注销 |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开封 | 开封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平顶山 | 平顶山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郑州 | 郑州 | 光伏发电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00.00 | 许昌 | 许昌 | 制造业 | 80.2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新乡 | 新乡 | 其他 | 51.00% | 投资设立 |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84,321,980.00 | 开封 | 开封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海东 | 海东 | 制造业 | 67.09%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开封 | 开封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39,237,000.00 | 鞍山 | 鞍山 | 制造业 | 49.5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河南首成科 | 365,000,00 | 许昌 | 许昌 | 制造业 | 42.77% | 同一控制下 |
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0.00 | 企业合并 |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6,021,400.00 | 许昌 | 许昌 | 制造业 | 7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南阳 | 南阳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河南易成新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郑州 | 郑州 | 其他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开封天道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开封 | 开封 | 其他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东鼎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鼎建材”)与本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重大决策方面,东鼎建材承诺由本公司实施控制,本公司在做出有关标的公司的各项财务和经营决策时,东鼎建材将予以支持并“一致行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80% | -88,078,829.33 | 187,088,131.0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133,871,126.68 | 2,155,199,618.19 | 4,289,070,744.87 | 2,506,663,545.88 | 837,517,648.46 | 3,344,181,194.34 | 2,449,785,082.93 | 2,353,270,623.40 | 4,803,055,706.33 | 2,437,569,011.02 | 981,472,986.72 | 3,419,041,997.74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平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57,286,392.60 | -444,842,572.37 | -444,842,572.37 | 170,499,092.78 | 3,751,520,326.18 | 115,568,910.63 | 115,568,910.63 | 469,194,633.18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 | 四川省 | 生产和销售石墨电极及炭素制品 | 40.00% | 权益法 |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河南省 | 石墨及碳素制品生产及制造等 | 45.00% | 权益法 | |
河南平煤硅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河南省 | 河南省 |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 33.11% | 权益法 | |
许昌产投新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省 | 河南省 | 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许昌产投新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河南平煤硅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平煤硅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0,011,210.23 | 115,808,929.65 | 91,058,607.89 | 190,861,165.98 | 77,130,068.14 | 73,590,941.04 | 203,745,120.62 |
非流动资产 | 135,000,470.02 | 367,181,208.27 | 132,568,880.39 | 376,514,295.34 | |||
资产合计 | 10,011,210.23 | 115,808,929.65 | 226,059,077.91 | 558,042,374.25 | 77,130,068.14 | 206,159,821.43 | 580,259,415.96 |
流动负债 | 538.98 | 11,085.60 | 146,215,149.23 | 255,000,512.25 | 11,085.60 | 123,142,780.17 | 254,255,371.00 |
非流动负债 | 7,789,471.42 | 21,020,562.53 | |||||
负债合计 | 538.98 | 11,085.60 | 146,215,149.23 | 262,789,983.67 | 11,085.60 | 123,142,780.17 | 275,275,933.5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0,010,671.25 | 115,797,844.05 | 79,843,928.68 | 295,252,390.58 | 77,118,982.54 | 83,017,041.26 | 304,983,482.43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905,228.91 | 50,128,936.82 | 35,929,767.91 | 118,100,956.23 | 50,077,261.39 | 37,357,668.57 | 121,993,392.9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84,324,498.54 | 84,324,498.54 | |||||
--内部交易 |
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25,753.80 | -4,538,204.47 | 96,153.70 | -3,493,373.53 | -411,873.44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4,905,228.91 | 50,154,690.62 | 115,716,061.98 | 118,197,109.93 | 50,077,261.39 | 118,188,793.58 | 121,581,519.53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52,634,568.40 | 125,047,960.05 | 79,774,522.39 | 177,455,069.24 | |||
净利润 | 10,671.25 | 187,942.61 | -3,532,473.71 | 7,205,784.17 | 4,546.38 | 3,054,926.11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0,671.25 | 187,942.61 | -3,532,473.71 | 7,205,784.17 | 4,546.38 | 3,054,926.1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36,152,100.00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6,877,925.50 | 1,531,941.01 | 5,952,326.07 | 42,457,540.44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5,779,903.10 | 16,496,425.95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月度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公司对每一客户均设置了赊销限额,该限额为无需获得额外批准的最大额度。
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季度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2)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预计1-2年内到期。
(3)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A、汇率风险汇率风险,是指经济主体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本公司无外出口业务,没有汇率风险。
B、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因本公司借款系固定利率,故无人民币基准利率变动风险。
C、其他价格风险
无。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05,839.78 | 505,839.7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05,839.78 | 505,839.7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2024年6月28日的收盘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河南平顶山市 | 能源化工 | 1,943,209万元 | 40.18% | 40.18%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河南省国资委。其他说明:
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均已作抵销。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许昌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平顶山慈济医院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中宜创芯发展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新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同一最终控制方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1,808.17 | 13,358.55 |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设备等 | 2,072,389.78 |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接收劳务 | 4,030,258.03 | 2,551,532.16 |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辅料 | 14,530,315.78 | 57,447,344.59 |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接收劳务 | 3,899,983.31 | 178,849.06 |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17,668.84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资产 | 359,115.05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873,418.52 | 26,344,986.59 |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694,247.77 |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等 | 47,936,588.36 | 39,222,624.59 | ||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等 | 45,171,289.58 | 31,411,387.99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189,347.44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设备 | 521,238.94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接收劳务 | 101,886.78 | 493,761.47 |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接收劳务 | 1,476,489.50 | 490,708.99 |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7,293,796.70 | 7,806,189.21 |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550,448.81 |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辅料 | 1,216,969.91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85,608,615.40 | 81,267,968.58 |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9,603,474.98 | 6,165,689.31 |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 接收劳务 |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686,579.99 | 2,152,138.76 |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工程款 | 440,366.97 |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接收劳务 | 5,862,360.35 | |||
中国平煤神马集 | 接受劳务 | 908,962.26 |
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购买材料、设备等 | 437,368,802.92 | 490,302,702.53 |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431,575.22 |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接收劳务 | 119,469.02 | 3,294,162.22 |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626,192.92 |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设备款 | 87,610.62 |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接收劳务 | 1,655,573.02 | 659,811.32 |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12,757.52 |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031,882.30 | |||
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5,259,982.92 | 230,023.15 |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7,336,357.99 | 20,923,031.16 | ||
开封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能源 | 734,732.43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东鼎建材有限公司 | 咨询服务 | 396,226.42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材料 | 787,244.87 |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238,761.01 | |||
合计 | 706,648,167.60 | 780,452,893.0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售电 | 857,139.46 | 785,938.16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售电 | 321,489.99 |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售电 | 1,693,129.04 | 2,474,592.75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废旧物资处置 | 1,327.43 |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2,658,704.87 | 24,732,527.12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14,159.29 | 10,480,185.48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12,556,603.77 | 6,396,226.50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售电 | 14,245,434.11 | 3,089,612.78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售电 | 182,635.96 | 213,703.32 |
河南中宜创芯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1,337,345.13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销售材料 | 1,567,177.57 | |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729,893.80 | |
河南晟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08,518.87 |
开封市国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售电 | 1,778.42 | |
郑州市寰隆新能源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05,148.58 | |
郑州市融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49,528.30 | |
平顶山易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售电 | 20,023.94 | |
合计 | 82,165,040.42 | 48,857,784.22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2,604,672.26 | 1,529,087.55 |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室 | 137,142.86 |
许昌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宿舍 | 180,000.00 | |||||||||
合计 | 2,921,815.12 | 1,529,087.55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2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3,200,000.00 | 2022年05月31日 | 2025年05月3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8,400,000.00 | 2022年06月08日 | 2025年03月23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4年06月17日 | 2025年06月1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7月19日 | 2024年07月1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0.00 | 2024年02月04日 | 2025年01月3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5,800,000.00 | 2024年02月19日 | 2024年08月1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2月05日 | 2025年02月0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年06月18日 | 2024年12月3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4,000,000.00 | 2023年09月27日 | 2025年09月23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750,000.00 | 2023年09月27日 | 2024年09月23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11月23日 | 2024年11月23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4年01月23日 | 2024年07月2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年01月31日 | 2025年01月2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24年02月04日 | 2024年08月0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5年03月2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4年06月26日 | 2025年06月23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4年06月25日 | 2024年12月2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4年01月22日 | 2024年12月2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2年08月12日 | 2025年02月1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2年09月16日 | 2025年02月1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2年11月18日 | 2025年11月1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2月20日 | 2025年01月1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6,281,593.86 | 2022年11月03日 | 2025年11月03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2024年06月2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2月19日 | 2025年02月1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4年03月29日 | 2025年03月2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3月19日 | 2025年03月1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950,0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2025年01月0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5年03月2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2月23日 | 2025年02月2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5,025,793.83 | 2022年02月18日 | 2026年11月0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年03月31日 | 2025年03月3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4月07日 | 2025年04月0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1,352,762.95 | 2021年05月06日 | 2026年05月1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4月23日 | 2025年04月2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2,000,000.00 | 2023年08月17日 | 2024年08月1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2,088,500.00 | 2022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1月15日 | 2025年01月0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6月13日 | 2025年06月0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4,250,150.00 | 2023年04月27日 | 2027年04月2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9,200,000.00 | 2023年08月25日 | 2025年08月1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3年09月13日 | 2024年09月13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9,000,000.00 | 2024年01月24日 | 2025年02月2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735,762.50 | 2024年01月30日 | 2028年01月3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3月04日 | 2025年03月0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3月22日 | 2025年03月2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775,000.00 | 2024年03月29日 | 2024年09月2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4年04月02日 | 2024年10月0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2024年03月28日 | 2024年09月2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6月27日 | 2024年12月2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4年06月27日 | 2025年06月2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9,329,521.12 | 2022年08月05日 | 2025年07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2,519,000.00 | 2022年12月03日 | 2025年11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10月18日 | 2024年10月1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5月31日 | 2025年05月3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000,000.00 | 2023年06月01日 | 2025年06月0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8,060,000.00 | 2023年06月25日 | 2026年06月2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04月01日 | 2025年04月0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2028年03月3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1月18日 | 2024年12月2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0,000,000.00 | 2024年06月28日 | 2034年06月2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2024年06月28日 | 2034年06月2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9,582,500.00 | 2021年09月03日 | 2029年09月0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305,000.00 | 2021年09月16日 | 2029年09月1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363,400.00 | 2021年09月16日 | 2029年09月15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0,440,931.79 | 2021年12月29日 | 2031年12月2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3,727,897.99 | 2022年03月18日 | 2030年03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63,080.26 | 2022年03月18日 | 2030年03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3,797,737.90 | 2022年03月18日 | 2030年03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804,807.89 | 2022年05月07日 | 2030年05月0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326,349.90 | 2022年06月06日 | 2032年06月06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384,393.51 | 2022年06月06日 | 2032年06月06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5,115,125.78 | 2022年06月06日 | 2032年06月06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393,907.20 | 2022年06月06日 | 2032年06月06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67,152,907.44 | 2022年08月22日 | 2032年08月2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642,695.32 | 2022年09月30日 | 2030年09月3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943,675.80 | 2022年09月30日 | 2030年09月3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450,000.00 | 2023年08月30日 | 2024年08月2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900,000.00 | 2023年09月07日 | 2024年09月07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9,216,920.82 | 2023年03月02日 | 2033年03月0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3年06月01日 | 2035年06月0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4,750,000.00 | 2023年06月20日 | 2035年06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0.00 | 2023年06月20日 | 2035年06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2023年10月16日 | 2035年10月16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645,000.00 | 2023年10月12日 | 2024年10月1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6,485,613.80 | 2023年11月30日 | 2035年11月3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320,000.00 | 2023年12月20日 | 2033年12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12月19日 | 2024年12月1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4年01月04日 | 2025年01月0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3,792,771.25 | 2024年02月05日 | 2039年02月04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4月18日 | 2025年04月18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526,330.36 | 2024年05月29日 | 2038年06月0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9,583,299.98 | 2022年09月22日 | 2025年09月2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09月12日 | 2024年09月12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10月11日 | 2024年10月1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7,160,500.15 | 2023年10月27日 | 2025年10月26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250,953.89 | 2023年11月16日 | 2025年11月16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593,668.25 | 2023年11月30日 | 2025年11月3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268,760.07 | 2023年12月20日 | 2025年12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4,201,423.76 | 2024年01月10日 | 2026年01月1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3,750,000.00 | 2024年05月31日 | 2027年05月3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683,788.54 | 2023年11月09日 | 2026年11月0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683,788.54 | 2023年11月20日 | 2026年11月20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120,000.00 | 2024年01月19日 | 2027年01月19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8,410,338.21 | 2024年01月31日 | 2029年01月31日 | 否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6,635,091.21 | 2024年03月29日 | 2029年03月29日 | 否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11月28日 | 2024年11月28日 | 否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2023年12月06日 | 2024年12月06日 | 否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4年12月28日 | 否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年03月20日 | 2025年03月20日 | 否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4年03月27日 | 2025年03月27日 | 否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04月03日 | 2025年04月01日 | 否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2024年12月06日 | 否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年09月22日 | 2024年09月21日 | 否 |
合计 | 4,271,790,743.87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易成新能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情况: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万元)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12/1 | 2024/12/1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2023/12/15 | 2024/12/15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4/1/15 | 2025/1/9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00.00 | 2024/3/15 | 2024/9/15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23/10/26 | 2026/10/26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 5,900.00 | 2023/11/29 | 2026/11/29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49.00 | 2023/1/18 | 2026/1/18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4/3/21 | 2027/3/21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3/29 | 2024/9/29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08.82 | 2023/1/3 | 2028/1/2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 | 2024/3/30 | 2025/3/3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80.00 | 2023/3/30 | 2024/9/29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50.00 | 2023/4/2 | 2025/4/2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6/14 | 2025/6/14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50.00 | 2024/2/28 | 2025/11/3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650.74 | 2023/7/24 | 2028/7/24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822.48 | 2023/8/10 | 2028/8/1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738.73 | 2023/10/19 | 2028/10/19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4/4/23 | 2027/4/23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188.23 | 2023/10/19 | 2026/10/19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131.20 | 2023/11/2 | 2026/11/2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188.23 | 2023/11/24 | 2026/11/24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979.00 | 2023/11/15 | 2026/11/15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649.99 | 2023/11/17 | 2026/11/17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54.46 | 2023/12/26 | 2026/12/26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54.81 | 2023/12/26 | 2026/12/26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882.90 | 2024/2/20 | 2027/2/2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793.58 | 2024/3/18 | 2027/3/18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236.46 | 2024/3/28 | 2027/3/28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4/4/11 | 2027/4/11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 | 2024/5/10 | 2027/5/1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990.19 | 2024/5/27 | 2027/5/27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417.05 | 2023/4/21 | 2026/4/21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3/28 | 2025/3/27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开封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2024/5/31 | 2027/5/31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901.61 | 2023/4/27 | 2026/4/27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4/17 | 2025/4/16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6/14 | 2025/6/14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 | 2023/10/25 | 2028/10/25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旭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75.59 | 2024/1/2 | 2033/1/2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旭光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61.72 | 2024/1/3 | 2034/1/3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旭光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823.17 | 2023/12/29 | 2033/12/29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洛阳旭英新能源有限公司 | 390.74 | 2024/1/30 | 2033/1/3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安阳华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15.56 | 2024/1/30 | 2033/1/3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旭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781.48 | 2024/1/30 | 2033/1/3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旭光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94.94 | 2024/1/30 | 2034/1/30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488.98 | 2023/9/11 | 2028/9/11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427.06 | 2023/10/16 | 2028/10/16 | 否 |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513.59 | 2024/3/15 | 2029/3/15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日照市旭阳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792.09 | 2022/8/24 | 2030/8/24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72.18 | 2022/10/9 | 2030/10/9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周口市旭正新能源有限公司 | 876.79 | 2023/8/30 | 2033/8/30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平顶山市旭耀新能源有限公司 | 337.23 | 2023/8/30 | 2033/8/30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南阳市旭宛新能源有限公司 | 780.44 | 2023/8/30 | 2033/8/30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渭南旭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291.07 | 2023/8/30 | 2033/8/30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南召县旭瑞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6.71 | 2023/11/2 | 2033/11/2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93.63 | 2024/2/4 | 2034/2/4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6.37 | 2024/2/7 | 2034/2/7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信阳旭荣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 | 2024/3/15 | 2034/3/15 | 否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司 | 河南省旭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990.00 | 2024/3/28 | 2025/3/28 | 否 |
合计 | 207,936.82 |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12月08日 | 2024年12月06日 | 利率3.45%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4月11日 | 2027年04月11日 | 利率5.49%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5月10日 | 2027年05月10日 | 利率5.49%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04月23日 | 2027年04月23日 | 利率5.49%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2023年09月23日 | 2026年09月23日 | 利率5.92%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3年10月26日 | 2026年10月26日 | 利率6.46%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46,128,400.00 | 2024年03月20日 | 2027年03月20日 | 利率5.3%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2023年10月25日 | 2028年10月25日 | 利率6.46%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8) 其他关联交易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 | 同期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物业费 | 662,191.39 | 240,652.70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担保费、住宿费、会务费、培训费等 | 12,953,106.92 | 14,704,608.29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水费、油费、培训费等 | 94,036.98 | 99,226.19 |
平顶山慈济医院 | 体检费 | 73,560.00 | |
河南新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体检费 | 125,390.00 |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培训费、服务费等 | 2,242,584.62 | 149,056.59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7,055.80 | 170,406.20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体检费 | 128,702.97 | 251,244.00 |
平顶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 接收劳务 | 13,705.00 |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话费、网费、信息化运维费等 | 191,859.12 | 87,649.27 |
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 | 体检费 | 47,500.00 | |
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500,000.00 | |
合计 | 17,012,427.80 | 15,790,108.24 |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款项融资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36,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3,685,400.00 | 1,927,104.62 | ||
应收款项融资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14,310,981.80 | |||
应收票据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39,500,000.00 | |||
应收票据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0 | 500,000.00 | ||
应收票据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72,397,000.00 | |||
应收票据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10,548,970.34 | 857,811.59 | 9,401,934.54 | 694,568.86 |
应收账款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524,428.50 | 276,221.43 | 5,024,732.00 | 251,236.60 |
应收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57,106,206.13 | 3,649,379.67 | 50,106,206.13 | 3,505,310.30 |
应收账款 |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2,931,121.12 | 186,677.01 | 2,535,053.52 | 142,468.12 |
应收账款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26,620,000.00 | 1,331,000.00 | 14,063,396.23 | 703,169.81 |
应收账款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16,912,089.78 | 845,604.48 | 7,778,557.40 | 388,927.86 |
应收账款 | 开封华瑞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915,330.00 | 45,766.50 | 708,951.36 | 35,447.57 |
应收账款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360,105.90 | 18,005.30 | 196,822.22 | 9,841.11 |
应收账款 | 河南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2,906.76 | 3,145.34 | 62,906.76 | 3,145.34 |
应收账款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1,522,950.00 | 76,147.50 | 1,522,950.00 | 76,147.50 |
应收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187,775.00 | 9,388.75 | ||
应收账款 | 河南中宜创芯发展有限公司 | 187,200.00 | 9,360.00 | ||
预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3,321,101.93 | 1,600,896.02 | ||
预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32,437.81 | 15,781.04 | ||
预付账款 | 河南神马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129,615.32 | 789,001.98 | ||
预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京 | 7,146,734.58 | 866,530.66 |
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预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0,435.51 | 89,536.19 | ||
预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55,379,307.02 | 67,279,078.10 | ||
预付账款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230,298.31 | 241,553.07 | ||
预付账款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62,802.54 | 1,097,796.36 | ||
预付账款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2,299.00 | 18,100.00 | ||
预付账款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754,476.02 | |||
预付账款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0.01 | 0.01 | ||
预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汝丰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预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7,000.00 | |||
预付账款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7,587,005.49 |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318,181.80 | 318,181.80 | 318,181.80 | 318,181.80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34,365.00 | 10,218.25 | 409,812.75 | 28,490.64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530,000.00 | 60,500.00 | 530,000.00 | 60,5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开封平煤神马兴化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10,000.00 | 1,500.00 | 10,000.00 | 1,500.00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5,000.00 | 100,000.00 | 10,5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300.00 | 2,000.00 | 3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神马氯碱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5,000.00 | 750.00 | 5,000.00 | 5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平煤神马东大化学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 | 10,000.00 | 5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神马氢化学有限责任公司 | 6,000.00 | 300.00 | 6,000.00 | 300.00 |
其他应收款 | 河南中平招标有限公司 | 770,000.00 | 38,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50.00 | 2.50 | 50.00 | 2.50 |
其他应收款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0,000.00 | 3,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27,744.16 | 11,387.21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147,494,468.9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1,96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0,000.00 | 450,0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7,344,379.00 | 3,745,383.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105,470.00 | 1,105,47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57,000.00 | |||
应收利息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5,471,736.14 | 2,830,208.34 | ||
货币资金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386,911,981.45 | 554,416,626.82 | ||
合计 | 697,805,111.42 | 7,721,758.58 | 1,961,534,864.86 | 6,278,926.76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票据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 | 20,000,000.00 |
应付票据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13,901,731.00 | 35,415,000.00 |
应付票据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3,443,915.89 |
应付票据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8,500.00 | 200,000.00 |
应付票据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40,000.00 | 266,340.70 |
应付票据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193,612.57 | 32,491,650.00 |
应付票据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85,000.00 | 85,561.00 |
应付票据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996,000.00 | 391,356.90 |
应付票据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300,000.00 | 1,800,000.00 |
应付票据 |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11,370.84 | |
应付票据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50,121,500.00 |
应付票据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627,932,614.13 | 500,033,206.93 |
应付票据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28,887.80 | |
应付票据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6,891,498.40 | 800,000.00 |
应付票据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 | 2,251,900.00 |
应付票据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767,598.00 | |
应付票据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140.00 | 1,740,432.24 |
应付票据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 300,000.00 | |
应付票据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32,198,069.65 | |
应付票据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350,000.00 | |
应付账款 | 中平能化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828,464.06 |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北控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27,000.00 |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95,000.00 | 559,193.29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首山碳材料有限公司 | 18,867,317.86 | 39,978,717.14 |
应付账款 | 河南省首创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6,040,360.60 | 24,430,648.58 |
应付账款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972,519.13 | 22,767,529.91 |
应付账款 | 河南天通电力有限公司 | 8,708,554.20 | 9,008,554.20 |
应付账款 | 河南兴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837,226.90 | 2,421,225.09 |
应付账款 | 河南中平川仪电气有限公司 | 5,113,379.95 | 8,463,112.36 |
应付账款 | 平顶山市安科支护洗选设备有限公司 | 381,736.00 |
应付账款 | 平顶山市安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314,600.00 | |
应付账款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4,305.00 | 4,025.00 |
应付账款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42,871,038.64 | 94,051,282.67 |
应付账款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703,951.88 | 27,740,111.10 |
应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119,599.00 | 312,399.00 |
应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9,602,945.03 | 9,204,540.94 |
应付账款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733,327.39 | 2,392,627.39 |
应付账款 | 平顶山泰克斯特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 4,416.00 | |
应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3,180.00 | 95,491.80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环保节能有限公司 | 1,579,744.60 | 2,190,988.95 |
应付账款 | 平顶山慈济医院 | 17,797.00 | |
应付账款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1,004,824.62 | 1,267,461.80 |
应付账款 | 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 | 8,303,875.75 | |
应付账款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11,810,329.82 | 12,025,291.96 |
应付账款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6,387,181.61 | 15,917,504.81 |
应付账款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776,596.74 | 26,269,876.06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92,423.24 | 3,583,742.26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京宝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77,000.71 |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设计院有限公司 | 6,940,982.00 | 7,640,982.00 |
应付账款 | 河南中平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2,520,000.00 | 3,240,000.00 |
应付账款 | 平顶山市科睿新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 441,000.00 | 392,000.00 |
应付账款 | 平煤煌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 1,722,071.61 | 1,722,071.61 |
应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135,423,760.44 | 100,682,183.83 |
应付账款 | 平煤神马首安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 14,331,159.36 | 10,800,932.64 |
应付账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60,000.00 |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医药有限公司 | 76,128.83 | |
应付账款 | 河南平煤神马中平发展有限公司 | 84,000.00 | |
应付账款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44,321.00 | |
应付账款 | 许昌天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中平能化集团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天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4,300.00 | 412,566.06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93,952.23 | 68,4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75,227,313.64 | 21,541,812.10 |
其他应付款 | 中平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26,257.20 | 7,512.31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海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 89,556.56 | 84,836.40 |
其他应付款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4,375.66 | 14,375.66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平煤神马报》社有限公司 | 255,164.00 | 243,94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平煤神马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21,000.00 | 252,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19,500.00 | 2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4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职业病防治院 | 27,855.00 | 275,339.8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平煤神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1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新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30,374.00 | 190,403.80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28,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 22,237.38 |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联合盐化有限公司 | 6,326.44 | 6,326.44 |
其他应付款 | 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 660,167.72 | 1,037,282.51 |
其他应付款 | 中平能化集团天工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34,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137,5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平煤神马采日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16.44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平煤神马医药有限公司 | 20,985.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省医学生物检测有限公司 | 47,500.00 | |
合同负债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35,017.51 | |
合同负债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079.66 | 21,238.95 |
其他流动负债 | 四川省开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73,552.29 |
其他流动负债 | 河南博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20.34 | 2,761.05 |
短期借款 |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合计 | 1,199,427,373.99 | 1,151,112,871.57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根据本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和提供的主要劳务类型为基础,本公司将经营业务划分为4个报告分部。本公司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主要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开封炭素分部 | 平煤隆基分部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783,782,297.96 | 857,286,392.60 | 312,347,375.65 | -67,098,323.34 | 1,886,317,742.87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769,916,882.91 | 857,286,392.60 | 259,114,467.36 | 1,886,317,742.87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3,865,415.05 | 53,232,908.29 | -67,098,323.34 | ||
二.营业费用 | 729,252,402.96 | 1,124,699,549.76 | 440,595,050.93 | -65,713,405.32 | 2,228,833,598.33 |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 | 79,521,662.65 | 83,001,256.44 | 70,110,589.45 | -138,135.41 | 232,495,373.13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857,141.20 | 82,658.14 | -5,774,483.06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9,224,622.06 | 779,631.40 | 3,416,752.14 | -1,011,232.38 | -6,039,470.90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18,548,920.86 | -214,787,284.01 | -6,729,477.46 | -240,065,682.33 | |
六.利润总额 | 32,177,059.67 | -477,963,190.74 | 1,190,602,386.14 | -1,310,194,050.40 | -565,377,795.33 |
七.所得税费用 | 6,486,595.51 | -33,120,618.37 | 4,855,631.42 | -252,808.10 | -22,031,199.54 |
八.净利润 | 25,690,464.16 | -444,842,572.37 | 1,185,746,754.72 | -1,309,941,242.30 | -543,346,595.79 |
九.资产总额 | 6,094,563,055.61 | 4,289,070,744.87 | 16,663,549,904.93 | -10,969,100,916.25 | 16,078,082,789.16 |
十.负债总额 | 3,159,882,750.35 | 3,344,181,194.34 | 8,043,655,484.35 | -4,462,444,285.56 | 10,085,275,143.48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0,533,642.23 | 65,064,559.82 |
1至2年 | 32,157,061.40 | 35,963,909.34 |
2至3年 | 2,461,936.88 | 1,835,376.07 |
3年以上 | 235,362,403.82 | 235,278,229.68 |
3至4年 | 310,776.58 | 429,359.16 |
4至5年 | 1,268,783.87 | 1,066,027.15 |
5年以上 | 233,782,843.37 | 233,782,843.37 |
合计 | 330,515,044.33 | 338,142,074.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384,414.23 | 1.02% | 3,384,414.23 | 100.00% | 3,384,414.23 | 1.00% | 3,384,414.23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7,130,630.10 | 98.98% | 6,226,903.21 | 1.90% | 320,903,726.89 | 334,757,660.68 | 99.00% | 5,991,009.91 | 1.79% | 328,766,650.77 |
其中: | ||||||||||
特定款项组合 | 317,659,639.94 | 96.11% | 317,659,639.94 | 326,471,482.58 | 96.55% | 326,471,482.58 | ||||
账龄组合 | 9,470,990.16 | 2.87% | 6,226,903.21 | 65.75% | 3,244,086.95 | 8,286,178.10 | 2.45% | 5,991,009.91 | 72.30% | 2,295,168.19 |
合计 | 330,515,044.33 | 100.00% | 9,611,317.44 | 2.91% | 320,903,726.89 | 338,142,074.91 | 100.00% | 9,375,424.14 | 2.77% | 328,766,650.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3,384,414.2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3,384,414.23 | 3,384,414.23 | 3,384,414.23 | 3,384,414.23 | 100.00% | 财务困难,预期难以收回 |
合计 | 3,384,414.23 | 3,384,414.23 | 3,384,414.23 | 3,384,414.2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 6,226,903.21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80,378.12 | 119,018.90 | 5.00% |
1-2年 | 233,799.67 | 23,379.97 | 10.00% |
2-3年 | 725,787.93 | 108,868.19 | 15.00% |
3-4年 | 310,776.58 | 155,388.29 | 50.00% |
4-5年 | 1,268,783.87 | 1,268,783.87 | 100.00% |
5年以上 | 4,551,463.99 | 4,551,463.99 | 100.00% |
合计 | 9,470,990.16 | 6,226,903.2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特定款项组合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0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 317,659,639.94 | 0.00% | |
合计 | 317,659,639.9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 | 3,384,414.23 | 3,384,414.23 | ||||
组合计提 | 5,991,009.91 | 235,893.30 | 6,226,903.21 | |||
合计 | 9,375,424.14 | 235,893.30 | 9,611,317.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85,328,212.60 | 185,328,212.60 | 56.07% | ||
客户二 | 42,254,901.50 | 42,254,901.50 | 12.78% | ||
客户三 | 38,825,852.91 | 38,825,852.91 | 11.75% | ||
客户四 | 25,164,065.57 | 25,164,065.57 | 7.61% | ||
客户五 | 11,266,271.48 | 11,266,271.48 | 3.41% | ||
合计 | 302,839,304.06 | 302,839,304.06 | 91.62%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13,164,195.90 | 97,930,015.00 |
应收股利 | 1,307,797,900.00 | |
其他应收款 | 948,054,309.69 | 936,579,417.27 |
合计 | 2,369,016,405.59 | 1,034,509,432.27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借款利息 | 113,164,195.90 | 97,930,015.00 |
合计 | 113,164,195.90 | 97,930,015.00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307,797,900.00 | |
合计 | 1,307,797,9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73,584.30 | 439,543.54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947,685,691.72 | 936,158,328.27 |
其他 | 369,071.55 | 158,344.97 |
合计 | 948,228,347.57 | 936,756,216.78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37,390,138.45 | 357,778,611.50 |
1至2年 | 382,224,928.80 | 450,364,324.96 |
2至3年 | 54,083,897.54 | 54,083,897.54 |
3年以上 | 74,529,382.78 | 74,529,382.78 |
3至4年 | 10,585,130.50 | 10,585,130.50 |
4至5年 | 13,226,704.36 | 13,226,704.36 |
5年以上 | 50,717,547.92 | 50,717,547.92 |
合计 | 948,228,347.57 | 936,756,216.78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1,215.21 | 155,584.30 | 176,799.51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转回 | 2,761.63 | 2,761.63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8,453.58 | 155,584.30 | 174,037.8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组合计提 | 176,799.51 | 2,761.63 | 174,037.88 | |||
合计 | 176,799.51 | 2,761.63 | 174,037.8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53,623,056.71 | 0-2年 | 26.75% | |
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20,755,515.12 | 0-2年 | 23.28% | |
河南中平瀚博新 | 往来款 | 188,649,302.70 | 0-2年 | 19.89% |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河南华沐通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98,641,749.45 | 1-5年、5年以上 | 10.40%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7,005,395.14 | 1年以内 | 6.01% | |
合计 | 818,675,019.12 | 86.3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430,481,820.58 | 6,430,481,820.58 | 6,425,363,320.58 | 6,425,363,320.58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0,154,690.62 | 50,154,690.62 | 50,077,261.39 | 50,077,261.39 | ||
合计 | 6,480,636,511.20 | 6,480,636,511.20 | 6,475,440,581.97 | 6,475,440,581.97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开封恒锐新金刚石制品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河南易成瀚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8,495,997.71 | 108,495,997.71 | ||||||
河南中平瀚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76,753,784.33 | 76,753,784.33 | ||||||
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779,284,493.37 | 779,284,493.37 | ||||||
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71,131,222.36 | 4,071,131,222.36 | ||||||
河南福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9,215,000.00 | 109,215,000.00 | ||||||
河南首成科技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596,461.18 | 100,596,461.18 | ||||||
鞍山中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68,000,000.00 | 168,000,000.00 | ||||||
河南中原金太阳技术有限公 | 485,730,29 | 485,730,2 |
司 | 3.42 | 93.42 | ||||||
河南易成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
青海天蓝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25,156,068.21 | 25,156,068.21 | ||||||
南阳天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许昌中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118,500.00 | 5,118,500.00 | ||||||
合计 | 6,425,363,320.58 | 5,118,500.00 | 6,430,481,820.5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河南平煤硅碳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0,077,261.39 | 77,429.23 | 50,154,690.62 | |||||||||
小计 | 50,077,261.39 | 77,429.23 | 50,154,690.62 | |||||||||
合计 | 50,077,261.39 | 77,429.23 | 50,154,690.6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97,952.34 | 10,368.05 | ||
其他业务 | 25,416,454.72 | 17,851,966.96 | 16,968,098.11 | 15,099,487.48 |
合计 | 26,114,407.06 | 17,851,966.96 | 16,978,466.16 | 15,099,487.48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 |
户的款项 | 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07,797,9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7,429.23 | |
合计 | 1,307,875,329.23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1,049,577.7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881,278.60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320,088.73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86,840.06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702,663.8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015,096.51 | |
合计 | 21,620,024.75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64% | -0.2072 | -0.207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97% | -0.2173 | -0.217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王安乐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