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8/10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 |
回购价格上限 | 34.8元/股 |
回购股份数量 | 400万股-800万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800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75% |
实际回购金额 | 18,907.63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3.17元/股-24.0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6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00万股(含)且不超过800万股(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4.8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8月19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回购股份15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4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9)。
2、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完成回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5%,回购最高价格为24.00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23.17元/股,回购均价为23.6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8,907.63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4年8月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详见公司2024-035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800万股,全部存放于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限售条件流通股 | —— | 0 | 8,000,000 | 0.75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70,044,063 | 100 | 1,062,044,063 | 99.25 |
总股本 | 1,070,044,063 | 100 | 1,070,044,063 | 100 |
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之日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