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01,212,567.3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977,149,04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3,068,966股后的股本974,080,076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2,224,022.80元(含税),占2024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8.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068,96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水平、资金支出安排和债务偿还能力,兼顾公司发展需要和股东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