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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益电子: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司代码:688183 公司简称:生益电子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全文中详细的描述了存在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生益电子688183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唐慧芬朱宝玲
电话0769-892819880769-89281988
办公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技工业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同沙)科
园同振路33号技工业园同振路33号
电子信箱bo@sye.com.cnbo@sye.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638,812,032.816,284,056,602.795.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88,627,628.773,926,700,668.03-0.9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973,159,947.771,583,032,746.3224.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088,732.529,571,292.46903.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0,548,889.512,619,497.863,356.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8,861,527.18259,225,139.95-23.2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80.24增加2.14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20.011,1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20.011,1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895.66增加0.23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3,51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不适用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62.93523,482,175523,482,175523,482,1750
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7.9966,442,666000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5813,170,860000
新余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2610,489,10000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宏利转型机遇股票型证境内非国有法人1.2310,229,134000
券投资基金
伟华电子有限公司-自有资金(R)境外法人1.129,343,310000
新余联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058,699,700000
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18,404,110000
新余超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008,292,000000
新余益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978,075,2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与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伟华电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股比例均不足30%。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伟华电子有限公司、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均独立行使表决权,彼此间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形。 3、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股比例不足30%。东莞科技创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行使表决权,彼此间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情形。 4、除此之外,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未接到上述股东有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协议的声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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