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下午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颖女士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