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虹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上半年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