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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沈红燕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整体情况,编制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与会监事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

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我们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

为满足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为孙公司山东聚合顺鲁化经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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