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03 公司简称:聚和材料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相应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燕勤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目标、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聚和材料、本公司、公司 | 指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上海匠聚 | 指 | 上海匠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聚麒 | 指 | 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上海泰聚 | 指 | 上海泰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铧聚 | 指 | 上海铧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德朗聚 | 指 | 上海德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匠聚(常州) | 指 | 匠聚(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德朗聚(常州) | 指 | 德朗聚(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达朗聚 | 指 | 上海达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德力聚 | 指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聚有银 | 指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聚和(泰国) | 指 | 聚和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
聚和(宜宾) | 指 | 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
聚和科技 | 指 | 聚和科技株式会社 |
聚实 | 指 | 苏州聚实碳科技有限公司 |
常州鹏季 | 指 |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鹏翼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常州桥矽 | 指 | 常州武岳峰桥矽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联新 | 指 | 上海联新科技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中肃创庆 | 指 | 上海中肃创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华金投资 | 指 | 珠海华金领越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睿泰拾号 | 指 | 常州睿泰拾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科微四期 | 指 | 嘉兴上创科微四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联一 | 指 | 嘉兴联一行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大河投资 | 指 | 江苏大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鑫濠投资 | 指 | 如东鑫濠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宁波鹏曦 | 指 | 宁波鹏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鹏骐 | 指 | 宁波鹏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通威太阳能 | 指 | 通威太阳能(合肥)有限公司,系 A 股上市公司通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通威股份、股票代码:600438)的全资子公司 |
天合光能 | 指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天合光能、股票代码:688599) |
晶科能源 | 指 |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Jinko Solar Holding Co., Ltd.(美股上市公司,纽交所代码:JKS)的孙公司。 |
东方日升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东方日升、股票代码:300118) |
横店东磁 | 指 | 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横店东磁、股票代码:002056) |
晶澳科技 | 指 |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晶澳科技、股票代码:002459) |
中来光电 | 指 | 泰州中来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 A股上市公司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来股份、股票代码:300393)之控股子公司 |
中润能源 | 指 | 中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潮能源 | 指 | 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华晟新能源 | 指 | 安徽华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爱旭股份 | 指 |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简称:爱旭股份、证券代码:600732) |
REC | 指 | Renewable Energy Corporation |
润阳悦达 | 指 | 江苏润阳悦达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阿特斯 | 指 | 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英发睿能 | 指 | 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正泰新能源 | 指 |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A股上市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正泰电器、股票代码:601877)控制的公司 |
DOWA | 指 |
DOWA ELECTRONICS MATERIALS CO., LTD.(同和电子材料株式会社),总部位于日本东京都千代田区,系公司银粉供应商
中船黄冈 | 指 | 中船黄冈贵金属有限公司 |
帝捷化工 | 指 | 菏泽帝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发改委 | 指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光伏发电 | 指 | 通过光电效应直接把光能转化成电能 |
导电银浆 | 指 | 由高纯度(99%)金属银的微粒、粘合剂、溶剂、助剂所组成的一种机械混合物的粘稠状浆料 |
P型、N型 | 指 | P 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 P型半导体硅片;N 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 N 型半导体硅片 |
P型电池、N 型电池 | 指 | 用P型硅片制造的光伏电池、用N型硅片制造的光伏电池 |
正银、光伏银浆、光伏正银 | 指 | 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用银浆料,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主要起到汇集、导出光生载流子的作用,常用在P型电池的受光面以及N型电池的双面 |
单晶硅 | 指 | 单质硅的一种形态。熔融的单质硅在过冷条件下凝固时,硅原子以金刚石晶格形态排列成许多晶核,如这些晶核长成晶面取向不同的晶粒,则这些晶粒结合起来,就结晶成多晶硅 |
多晶硅电池 | 指 | 用多晶硅片制造的光伏电池 |
5G | 指 | The 5th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即第五代移动通信及其技术,是最新一代蜂窝移动通信技术,其性能目标是高数据速率、减少延迟、节省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系统容量和大规模设备连接,其数据传输速率最高可达 10Gbit/s |
陶瓷介质滤波器 | 指 | 将锆钛酸铅陶瓷材料制成片状,两面涂银作为电极,经过直流高压极化后就具有压电效应、滤波功效的电子元器件 |
Q 值 | 指 | 品质因素,衡量微波介质陶瓷性能的参数。品质因素Q值与介质损耗成反比关系,Q值越高,微波介质陶瓷的插入介质损耗越低 |
插损 | 指 | 插入损耗,即在传输系统的某处由于元件或器件(在5G通信中此处元件指 5G 滤波器)的插入而发生的负载功率的损耗 |
MLCC | 指 | Multi-layer Ceramic Capacitors,即片式多层陶瓷电容器,是由印好电极(内电极)的陶瓷介质膜片以错位的方式叠合起来,经过一次性高温烧结形成陶瓷芯片,再在芯片的两端封上金属层(外电极),从而形成一个类似独石结构的电容器 |
SEMI | 指 |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and Materials International,即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 |
BP | 指 | BP plc.,系英国、法兰克福、纽约上市公司,世界最大的石油公司 |
GW,吉瓦 | 指 | 太阳能电池片的功率单位,1吉瓦=1,000 兆瓦 |
MW,兆瓦 | 指 | 太阳能电池片的功率单位,1兆瓦=1,000 千瓦 |
kW·h/度 | 指 | 能量量度单位,表示一件功率为一千瓦的电器在使用一小时之后所消耗的能量 |
BSF 电池 | 指 | 铝背场(Aluminium Back Surface Field)电池,一种在硅片的背光面沉积铝膜形成 P+层的光伏电池 |
PERC电池 | 指 | 发射极钝化和背面接触(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Contact)电池,一种在制备过程中利用特殊材料在背面形成钝化层的光伏电池 |
TOPCon电池 | 指 | 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Tunnel Oxide Passivated Contact)电池,一种在硅片背光面制备超薄膜氧化硅和沉积掺杂杂硅薄膜形成钝化接触结构的光伏电池 |
Leco | 指 | Laser Edge Cutting(激光边缘切割),利用高精度的激光切割技术对太阳能电池片的边缘进行切割,以优化电池片的结构和提高光电转换效率 |
LP | 指 | LPCVD,通过低压化学气相沉积形成多晶硅薄膜的技术 |
PE | 指 | PECVD,通过等离子体增强化学气相沉积形成多晶硅薄膜的技术 |
PVD | 指 | PVD,通过靶材溅射或电子束蒸发形成多晶硅薄膜的技术 |
HJT 电池 | 指 | 硅异质结(Silicon Heterojunction)电池,也被称为具有本征非晶层的异质结(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 Layer),是一种由晶体和非晶体级别的硅共同组成的光伏电池 |
IBC 电池 | 指 | 交指式背接触(Interdigitated Back Contact)电池,一种把正负电极都置于电池背面,减少置于正面的电极反射一部分入射光带来的阴影损失的光伏电池 |
叠瓦 | 指 | 系电池片切分后相互之间通过导电胶粘接交叠密排设计的先进组件技术,其独特的电池片连接技术取代了传统技术中的焊带,从而增加电池片有效发电面积 |
主栅(BB) | 指 | Busbar,电池片正面上较粗的银质导电线,用于汇集细栅线收集的电流。常规工艺中电池片为2-6主栅,即2BB-6BB |
MBB | 指 | Multi-Busbar(多主栅),通常指电池采用更多更细的主栅,主栅线在10条及以上 |
0BB | 指 | Zero BusBar(无主栅),通常指去除电池片上的传统主栅线,仅保留细栅线 |
细栅 | 指 | Finger,又称为副栅,电池片上较细的银质导电线,用于导出电池片中的光生载流子 |
黑硅 | 指 | 通过刻蚀技术,在常规硅片表面制绒的基础上形成纳米级的小绒面,从而加大陷光的效果,降低反射率,增加对光的吸收;通过二次刻蚀来降低表面复合,从而将常规电池的转换效率绝对值提高 |
SE | 指 | 选择性发射极(SE)即在金属栅线(电极)与硅片接触部位进行重掺杂,在电极之间位置进行轻掺杂,从而提高光电转换效率的技术 |
TLM | 指 | 一种测量欧姆接触电阻的方法,其测量结果较为精确,被业界广泛运用 |
EL 测试 | 指 | 通过 EL(Electroluminescent)测试仪对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内部缺陷如隐裂、碎片、虚焊、断栅等进行测试 |
流变性能 | 指 | 物体在外力作用下发生的应变与其应力之间的定量关系 |
度电成本 | 指 | 是平准化度电成本的简称,是对项目生命周期内的成本和发电量先进行平准化,再计算得到的发电成本,即生命周期内的成本现值/生命周期内发电量现值 |
531 光伏新政 | 指 |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 |
碳中和 | 指 | 碳中和(Carbon Neutrality),是指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使用低碳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
mm | 指 | 长度单位,1mm=0.001m |
μm | 指 | 长度单位,1μm=0.001mm |
N | 指 | 一种衡量力大小的单位,1N 指能使一千克质量的物体获得 1m/s?的加速度所需的力的大小 |
电阻 | 指 | 电阻(Resistance,通常用“R”表示)是一个物理量,在物理学中表示导体对电流阻碍作用的大小。导体的电阻越大,表示导体对电流的阻碍作用越大,单位为 Ω(1μΩ=0.001Ω) |
体电阻 | 指 | 边长 1 厘米的立方体材料的电阻,单位为 Ω.cm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聚和材料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hangzhou Fusion New Materi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Fusion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刘海东 |
公司注册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22年11月注册地址由“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88号”变更为“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3031 |
公司网址 | www.fusion-materials.com |
电子信箱 | ir@fusion-materials.com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林椿楠 | 占凯云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168号 | 上海市闵行区申南路168号 |
电话 | 021-33882061 | 021-33882061 |
传真 | / | / |
电子信箱 | morgan.lin@fusion-materials.com | carry.zhan@fusion-materials.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 《证券日报》(www.zqrb.cn) 《证券时报》(www.stcn.com) 《经济参考报》(www.jjck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聚和材料 | 688503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764,875,161.82 | 4,181,208,986.06 | 61.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9,004,052.43 | 269,175,883.31 | 1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0,061,501.75 | 198,903,251.50 | 65.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361,905.92 | -1,121,750,452.38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666,887,151.46 | 4,919,843,398.85 | -5.14 |
总资产 | 8,626,060,856.81 | 7,495,751,664.08 | 15.0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11 | 12.6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11 | 12.6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8 | 0.82 | 68.2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12 | 5.77 | 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76 | 4.26 | 增加2.5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6.05 | 6.62 | 减少0.5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67.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79%;主要系光伏行业快速发展,银浆市场需求旺盛,同时公司产能持续释放,基于新技术的产品加速放量,由此使得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长。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26亿,相较去年同期增加5.95亿,主要系公司上下游结构优化,通过对往来款项的严格管控,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2024年上半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30亿,相较去年同期增加65.94%,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为1.38元/股,相较去年同期增加68.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76%,相较去年同期增加2.50个百分点,主要系光伏行业快速发展,银浆市场需求旺盛,公司销售规模、经营盈利规模同步增长,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增加。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7,072.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14,480.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1,171,593.6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757,667.7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6,783.5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96,298.69 |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45,408.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31,057,449.3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自2015年成立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战略规划,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始终专注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一直专注于新型电子浆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目前公司光伏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用光伏导电银浆。光伏导电银浆是一种以银粉为基材的功能性材料,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其产品性能和制备工艺直接关系着太阳能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已经构筑了品类丰富、迭代迅速的产品体系,能够满足市场主流的各种高效太阳能电池对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的需求,包括P型PERC电池主、细栅银浆,TOPCon正、背面主副栅成套银浆,HJT电池用主、细栅银浆及低成本导电浆料,X-BC电池导电银浆,能与P-Poly层形成良好接触的导电浆料、钙钛矿叠层超低温导电浆料等,已成为全球领先的光伏导电浆料企业。
2024年以来,N型正在快速替代P型成为光伏主流电池技术,随着P型PERC电池的效率及产能进入停滞状态,N型电池产能快速扩产,多种金属化提效手段快速导入,市场份额出现大幅增长,这一变革推动电池制造中的氧化铝、氮化硅、多晶硅、氧化硅等膜层结构呈现出更加多样化趋势,由于电池生产工艺的变化都需要导电浆料进行定制化配套,快速迭代的金属化技术使得导电浆料环节技术壁垒有所提升。公司凭借长期积累的材料和配方设计能力,紧跟电池技术趋势,已成功实现N型TOPCon电池LECO烧结银浆、TOPCon电池密栅窄线宽背面细栅银浆、P+型Poly接触银浆系列产品等多个新品的量产;实现HJT银包铜浆料产品的体电阻、银含量大幅降低,30%以下银含低成本浆料实现量产,浆料长期可靠性也获得显著提升;在X-BC丝网印刷中高温浆料和钙钛矿叠层超低温浆料技术开发方面,公司也取得了重要的技术进展,大幅降低了中高温浆料的接触电阻及超低温浆料的体电阻。这些成绩的取得,为公司在光伏市场的竞争中赢得先机,也为行业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在光伏浆料之外,公司围绕新能源行业对功能材料的需求,2024年上半年,匠聚已实现在通信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等市场的产品布局及单月吨级量产出货。同时,在汽车电子领域,匠聚的产品经历3年的沉淀,已在多款新能源汽车中完成导入,并开始在更多车型上进行认证。我们会持续加大对匠聚的研发投入,不断丰富及完善匠聚的产品线,在下半年实现更多的市场覆盖和客户渗透。
德朗聚依托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的深度理解,持续投入研发,现已开发出新一代光伏组件封装定位胶、绝缘胶及电池保护胶等系列产品,并在ECA导电胶等产品上建立了性能领先优势;针对新型光伏组件,德朗聚开发出了封装定位胶以助力0BB工艺技术进步,目前已在相关客户实现规模化量产,并在多家光伏龙头企业中快速推进。德朗聚新型绝缘胶与电池保护胶系列产品的成功推出,有效解决了BC组件的工艺痛点,将助力BC组件的产业化进程。
经过2023年的业务重组及经营整合,聚和银粉版块在2024年上半年取得了长足进展。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正式完成了“研发一代、中试一代、量产一代”的产品开发机制构建;在团队搭建方面,结合业务自身特点,在继续补强“配方+工艺”型研发人才的基础上,迅速完成了“设备+工程”类研发人才的补充。在上述有效机制保障下,公司当前量产银粉已实现了PERC银浆、TOPcon银浆的全系列覆盖,产品单月产能超过40T,产品单月销售超过20T。中试及研发银粉进展如下:HJT片粉已完成原粉的量产定型,对应的后处理工序调研基本完成、银包铜粉完成基础的理化实验并进入小试阶段;MLCC领域用银粉进入客户端产品外测环节、钌粉、铜粉均进入小批量试制阶段。
(二)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光伏导电银浆的销售。公司通过采购生产所需的银粉、玻璃氧化物、有机原料等原材料,经过配方研发、配料、混合搅拌、研磨、过滤、检测等工序,最终产出光伏导电银浆产品。公司采取直销、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将光伏导电银浆产品销售至终端太阳能电池生产商。
1、研发模式
光伏导电银浆属于配方型产品,配方上任何参数的调整都可能会影响与电池片厂商生产工艺的适配性及电池片的光电转化效率。针对产品配方的研究开发、迭代改良、客户适配,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公司重视研发投入,已建立完善的研发体系并组建强大的研发团队,以研发驱动业务发展。目前,公司研发工作由基础材料研发团队与新产品开发部门主导,研发支持、工艺开发团队、应
用技术支持等部门配合支持,共同实施新产品开发工作。公司其他部门也会根据客户反馈、生产经验持续提出产品改良建议,共同推动产品不断更新升级。
依托上述模式,公司将研发方向与市场趋势、客户需求紧密结合,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电池技术进入“N型”以后,对金属化技术的迭代速度需求大大提升,材料-工艺-设备的紧密配合要求也随之提升。公司的产品配方开发模式也进行了针对性升级:
(1)硬件方面,公司投入数千万,引入了如GC-MS、GPC、连续式DSC、稳定性分析仪等有机材料、粉体材料专业分析设备,并对银浆应用性能测试平台进行了升级,增加了兼容230尺寸硅片的印刷-烧结-光注入成套设备,LECO激光烧结设备、自动IV-EL测试设备、高精度3D形貌测试设备、PL测试仪。
(2)软件方面,公司引入了研发管理数字化系统,对产品配方数据、产品测试数据、样品制样工艺数据进行系统化管理和分析,大大提升了配方开发效率,提升信息分享速度,优化了物料成本。
(3)团队方面,研发团队基于产品开发部门的需求,细化了材料开发及检测团队,强化了工艺及设备开发团队,优化了产品项目开发流程,聚焦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升级。基于N型技术迭代速度的提升,研发团队加大了与核心客户、关键设备企业和相关材料企业的互动频次,形成了技术开发合作攻关模式,并定期对行业技术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及时更新公司产品技术开发方向。
2、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银粉、玻璃氧化物、有机原料等,主要采用“以销定购”的采购模式,辅以少量备货。银粉为公司产品最主要的原材料,其定价方式主要为在银价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的加工费。由于银粉为贵金属,采购单价较高,且银浆产品生产周期较短,公司通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购”,即根据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及时向供应商“背靠背”采购银粉,以降低银价波动风险。同时,为应对重要节假日等特别情况,公司会综合考虑交货周期、物流状况、客户采购预期等因素,备有一定的银粉库存。对于玻璃氧化物、有机原料等原材料,公司通常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定采购价格,并结合生产需求下达采购订单。
为进一步降本增效,报告期内,公司除直接向银粉供应商购买成品银粉外,也存在采购银锭后委托公司现有银粉供应商加工成银粉的情形。同时,公司也积极致力于实现光伏电池浆料用电子级银粉的全面国产化,同步推进玻璃粉自有产能释放,随着银粉及玻璃粉自供比例的提升,一方面能够增厚公司光伏导电浆料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也能通过保障原材料的客制化与稳定供应,提升导电浆料品质,对公司规模扩张的战略意义重大。
3、生产模式
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收到下游客户的订单和提货计划后,结合客户需求、自身产能情况合理制定生产计划,按计划排期生产。
公司设置制造部、品管部,负责组织并实施产品生产和品质管控。其中:制造部负责按照生产制度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严格把控,以保障整个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品管部负责对来料及成品进行质量检测,以确保原料符合公司生产标准、成品满足客户要求。
4、销售模式
公司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终端客户为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公司采用“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针对潜在需求较大、信用良好的客户,公司通常采用直销模式。对于直销客户,公司会指定销售人员持续维护客户关系、对接客户采购需求,同时,由研发相关部门持续追踪客户的技术路线和生产工艺,提供技术支持并不断迭代升级银浆产品以适配客户需求;针对部分潜在需求较小、公司销售网络覆盖薄弱的客户,由经销商负责商务谈判、维系客户关系。经销商基本不设库存,在收到终端客户订单后直接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并通常由公司直接发货至终端客户生产基地。
公司所采取的销售模式与合作策略,均旨在稳固其在光伏银浆市场中的领导地位。通过提供卓越的客户服务与灵活多变的合作方式,公司不断增强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随着光伏行业的持续繁荣与进步,公司将继续调整并优化其销售策略,以适应市场的不断变革及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需求。
(三)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1)行业发展阶段及基本特点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产品主要运用于太阳能光伏行业,位于产业链的上游。
光伏产业链示意图
光伏产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与新能源需求而兴起的朝阳产业,处于快速成长期。在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我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产业链布局完整,整体制造能力和市场需求全球领先。受“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影响,“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市场将进入快速发展阶段,行业迎来市场化建设的高峰。此外,随着光伏发电成本大幅降低,光伏发电平价上网的逐步实现,我国光伏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动力,未来发展空间广阔。
随着光伏产业链投资不断加大,我国光伏行业近年来迅猛发展,已成为全球重要的光伏产业链生产基地,其光伏导电银浆需求量也随之激增。同时,由于光伏导电浆料作为晶硅电池的关键电极材料,其产品性能直接影响电池转换效率及组件输出功率,根据《2023-2024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近年来国产银浆的技术含量、产品性能及稳定性持续提升,叠加国产浆料企业与本土电池企业的紧密合作,国产银浆综合竞争力不断加强,进口替代已显成效。
(2)主要技术门槛
多年实践显示,技术是实现持续降本增效的终极推动力。同时,光伏技术的不断迭代升级也促使了整个光伏行业的持续发展。就光伏电池行业,为了提高发电效率,不断研发出新型高效电池技术,N型TOPCon电池在已经取代单晶PERC电池成为主流,浆料配方需要针对N型电池的特性进行优化, 以提高电池转换效率和稳定性,LECO(激光增强接触)技术更是迅速成为TOPCon电池生产标配,开启了N时代的新篇章。
具体来看,提效方面,N型电池仍有效率提升空间,一随着其产能扩大和工艺的极致探索、优化,其对浆料开发的周期和多元化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保证快速迭代的同时,提升浆料产品量产稳定性也将成为关键难点。目前银浆印刷精度已经做到了10um水平,将向5um水平发展,烧结后线宽也将收窄至15um以内。同时电极-硅片界面上,银浆烧结/固化结构的厚度也进一步减小,TOPCon产品从800-1000nm水平减小至400-500nm水平,HJT与ITO接触层的结构也已优化至100nm左右的精度水平,都将成为浆料技术升级的门槛。
降本方面,由于N型电池单瓦银浆耗量高于PERC电池,随着银价波动较大,客户对降本需求极其迫切,开发低银含量、低银耗甚至无银浆料,同时保持良好的导电性和优异的可靠性,成为降低成本的关键。一方面,降本最有效的方法是配合窄线宽印刷技术,降低电池银浆耗量,但对银粉、玻璃粉和分散技术的要求提升明显,需要加速对原材料加工工艺、表面处理技术和银浆
分散技术进行不间断的升级,以满足10um以下线宽的印刷要求。另一方面,浆料自身材料的降本新技术开发速度也在进一步提升。
在全产业链降本增效的目标推动下,研发体系完善、创新能力较强、供应链丰富且稳定、生产工艺成熟的银浆企业将具有更显著的竞争优势,从而取得更广阔的发展契机。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顺应光伏技术的发展趋势,持续进行研发探索。依靠长期自主研发,公司已经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如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主栅及细栅银浆技术、TOPCon高效电池成套银浆技术、超低体电阻低温银浆技术等,并成功实现了技术成果的产业化。这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对于提高光伏电池的转换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公司不懈努力,以聚和材料为代表的境内银浆厂商已经打破了境外厂商在光伏导电银浆领域的垄断地位,不仅提升了国产光伏导电银浆的市场占有率,也增强了中国光伏产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自成立以来,公司参与制定了SEMI 发布的“晶体硅太阳电池 N 型层接触用银浆技术规范”,取得了“江苏省双创团队”、“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潜在独角兽企业”和“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瞪羚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2023民营企业发明专利500家榜单”、“2023年江苏省工程研究中心”等诸多企业荣誉。
鉴于光伏导电银浆是决定光电转换效率的重要因素之一,下游太阳能电池片厂商对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的性能、质量、可靠性要求较高,因此选择供应商时通常导入周期较长。公司凭借性能优异、品质稳定的产品和响应及时的服务,在业内获得了较高的品牌认可度,与通威太阳能、天合光能、晶科能源、捷泰科技、正泰新能源、东方日升、横店东磁、晶澳科技、阿特斯、中润能源、英发睿能、润阳悦达等诸多国内知名太阳能电池片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荣获通威太阳能授予的“2022年度战略合作伙伴”和“2022年卓越品质奖”,天合光能、阿特斯授予的“2022年优秀供应商”、中润能源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创新奖”、横店东磁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合作伙伴”、东方日升授予的“2023年度优质供应商”、新潮能源授予的“2023年度最佳创新奖”等多项客户奖项。
公司依靠在研发技术、人才团队、产品结构、客户结构、全方位服务等方面建立的竞争优势,正面银浆产品销量年年攀升。根据《2023-2024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的数据,2023年度,全球市场光伏导电银浆总消耗量为5,822吨,公司光伏导电银浆销量为2,002.96吨,2023年公司的光伏导电银浆全球市场占有率达到34.40%,排名全行业第一位,为光伏导电银浆产业的国产化替代作出了重要贡献。同时公司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为2,002.96吨,成为行业历史上首家年导电银浆出货量超过2,000吨的企业,继续保持光伏导电银浆行业的领先地位,为银浆国产化替代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此基础上,公司充分利用在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积累的各项资源,积极开发、推广非光伏领域用浆料产品,部分产品已形成批量供应。
光伏行业保持高度景气度,银浆市场需求旺盛;公司产能持续释放,基于新技术的产品加速放量,公司布局的上游银粉业务,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保障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全球光伏发电渗透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随着各国加快可再生能源转型进程,光伏市场扩张不断加速,将带动光伏导电银浆需求激增。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世界光伏发电渗透率从2014年的0.82%提升至5.49%,其中中国2023年光伏发电渗透率达6.18%,发展潜力十足。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到 390GW,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
69.56%。其中,我国光伏新增装机为216.88GW,同比增长148.10%,表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也带动2023年全球光伏银浆需求首次突破5,000吨的重要关口。2024年上半年全球光伏市场继续保持强劲增长,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4年上半年我国硅片、电池、组件出口量分别同比增长35%、32%、20%。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4年上半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达102GW,同比增长31%,再创历史新高。
光伏行业技术发展迅猛进步,N型电池技术,包括TOPCon、HJT、XBC等主流形式正在快速取代P型PERC电池的市场份额,技术变革推动光伏银浆单位使用量迅速增长;同时,银浆技术本身的更新速度也在持续加快,从原先的6-12个月缩短至了现在的3-6个月,显示出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活力。
尽管近期由于银价波动剧烈,成本压力致使电池客户加快导入技术手段降低单瓦银耗,随着更高精密的印刷技术的升级,LECO、激光减薄等精密热加工技术在光伏行业的快速量产,电池金属化成本不断降低,一定程度缓解了光伏行业对白银的需求压力。但从单瓦银浆耗量的角度上来说,N型电池每片耗量仍高于P型电池,根据《2023-2024年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数据,以182尺寸计,2023年P型电池正、背银消耗量分别约59、25mg/片,N型TOPCon电池双面银浆消耗量约109mg/片,HJT电池双面低温银浆消耗量约115mg/片,因此随着N型硅电池的未来市场占有率增加,光伏银浆市场需求量有望进一步增加。
综上,虽然以多主栅、超细化栅线为代表的印刷技术不断进步,能够降低单个技术路线的单瓦银耗,但其降银程度有一定极限,还需要平衡电池效率与金属化成本之间的综合性价比,随着全球能源改革不断深化,光伏电池产量将保持快速增长,结合N型电池技术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长期来看,未来光伏电池导电银浆市场规模将保持稳步增长态势。公司始终积极配合客户导入金属化新技术,通过提供能降本提效的导电浆料产品缓解客户成本压力,并获取加工费溢价红利,同时前瞻性布局新型高效N型组件用功能材料,对冲其对单位银浆耗量下滑的影响。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聚焦于新材料、新能源领域。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已形成覆盖银浆产品多个应用领域及生产工艺的多项核心技术。依靠公司积累的核心技术,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光伏银浆产品能够满足多种类型太阳能电池对银浆的需求并已逐步涉足非光伏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主要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技术名称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技术来源 | 专利情况 | 应用产品 |
1 |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主栅银浆技术 | 主栅银浆在电池片当中主要起到粘连作用,其固化形成的银栅线与组件的焊带进行互联,对焊接附着力有较高要求,需能在强风、强光、极寒、高腐蚀等恶劣条件下保证不断联是需要特殊配方的高难度技术。 公司自主研发SMBB高效主栅银浆配方,完成系列低固含主栅银浆开发升级,老化拉力、印刷能力等全面满足15~24根主栅SMBB高技术性能要求并实现主流客户端量产覆盖:①实现<15um线宽快速印刷要求;②开发<82wt%固含产品,并保证>2N焊接拉力和可靠性。产品焊接窗口以及老化性能大幅提升,并助力提升电池效率0.05-0.1%,单片电池主栅浆料耗量降低2-4mg。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已授权3项 | 主栅银浆(适用PERC/TOPCon/IBC等电池) |
2 | 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细栅银浆技术 | 1、该技术有助于高效PERC电池用正面银浆在电学、力学和印刷性能的提升以及对低温快烧工艺满足。尤其强化配方玻璃粉、银粉与有机载体的相互协同,全面优调软化温度、腐蚀能力及助烧功能,促进银粉在较低的高温烧结温度下熔融,形成结构稳定、致密的导电结构,有机载体对体系的银粉和玻璃粉进行了匹配,保证了银浆具有良好的印刷性和优异的高宽比,满足可持续印刷要求。 2、提升银浆印刷性,满足<10um印刷要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已授权11项,增加1项继受取得 | PERC电池细栅银浆 |
求,进一步提高主流单晶PERC电池光电转换效率至>23.7%。成套正银以及图形化技术适配,最优实现低至<5mg/W银耗,并具有卓越的耐醋酸性能,通过严苛的电池PCT以及单玻组件测试。 | |||||
3 | TOPCon高效电池成套银浆技术 | 成套产品转化效率领先、电池应用良率、成本领先。助力一线客户TOPCon实现>26%量产效率突破,加速该技术成为行业的主流产品技术。 1、开发并应用一种新型超低软化温度高流动性玻璃粉,匹配新型LECO技术,使得高密度均匀分布银核微粒生长成为可能,大幅增加界面层电子传输通道,显著改善电池接触性能。实现与p+高方阻发射极<1mΩcm2的接触电阻,电池转化效率提升>0.15% ; 2、通过新型溶剂以及分散助剂对球状微纳米银粉进行改性,在银粉表面形成有机包覆层,使得银粉、偶联剂、分散剂之间交联形成三维网络,显著提升了银粉润湿,阻止发生微团聚,使银粉在有机载体中分散更均匀,更稳定,从而改善TOPCon银浆印刷性; 3、研制使用新型亚微米化的化合物粉末达到浅腐蚀SiNx的同时让银与硅的烧结通道更密集的效果。并协同使用非质子极性溶剂抑制浆料成分的氧化,保证浆料中银粉和玻璃粉的活性,可减少玻璃粉含量,减小银线电阻和银硅接触电阻; 4、借助新型微凝胶增塑剂改良的有机载体体系,利用材料体积效应,降低浆料其余组分之间的作用力,并通过三维体型构型进行大范围的增塑,帮助浆料增强过墨,获得规整优异高宽比栅线形貌。满足<10um线宽高速印刷要求,并可匹配电铸镍网、新型钢网等新型网版技术。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已授权8项,实用新型2项 | TOPCon银浆 |
4 | 超低体电阻低温银浆技术 | 由于低温银浆烧结温度较低,其配方中不能包含玻璃粉,原先玻璃粉起到的传输属性需要以特殊的树脂体系进行兼容。低温银浆所形成的银线还需保证在330℃焊接时不易被瞬时高温破坏,同时保证银浆本身低体电阻,需对银浆配方中的树脂体系及银粉进行创新,技术难度高。 公司积极开发高导电超低银含产品技术,基于高可靠性银包铜粉等贱金属粉体筛选与配方复配开发,构建稳健可靠的银包铜低温浆料系统。实现客户端精细丝网以及激光转印技术匹配以及小规模量产。①提升低温浆料印刷性,满足<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已授权3项,正在审核中2项 | HJT银浆 |
14um线宽印刷要求;②开发引入亚微米银粉持续改善细栅体电阻率<5.5μΩcm;③30~40%银含浆料差异化设计双面应用,电池效率损失可控制在0.05以内。 | |||||
5 | 高效率浆料过滤技术 | 传统的浆料过滤设备仅仅是运用高目数网版,通过浆料本身的自重进行过滤,团结浆料容易粘附在网版上,需要人工进行刮取残留物后二次过滤。 公司的高效率浆料过滤技术采用的是负压模式,能有效降低浆料粘附情况,提高过滤效率。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1项 | 全产线银浆产品 |
6 | 高粘度浆料自动罐装技术 | 最早行业内采用的是人工灌装,灌装速度慢,且灌装过程中易产生废料。 公司自主研发了自动灌装技术,采用的是转子泵浆料罐装输运模式,实现高粘度高固含量浆料的自动罐装,保证每罐精度控制在+/-2g范围内且设备腔体内残留浆料可控制在300g以内,有效提高灌装效率,降低废料的产生。 | 自主研发 | 实用新型专利已授权1项 | 全产线银浆产品 |
7 | 低插损5G滤波器浆料技术 | 陶瓷介质滤波器需要使用银浆实现导电和信号屏蔽功能,由于5G基站对信号滤波要求极高,滤波器功率普遍较高。滤波器插损越低,所带来的功耗损失越小。 公司自主研发的技术在满足高拉力,高可靠性的同时,通过配方优化,滤波器插损可实现5~10%下降,为5G基站运营大幅节约能耗。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已授权1项 | 5G滤波器银浆 |
8 | 超低温固化镭射雕刻银浆技术 | 传统低温银浆通过丝网印刷,在130℃下实现30min固化,在保证印刷质量的前提下,线宽很难达到甚至小于50um,客户为了追求更细的线宽一般采用镭射雕刻技术,导致工艺成大幅提升,即便如此镭雕后的极限窄线宽一般在20~30um。 为了应对触控领域对于边框越来越窄的需求,公司自主研发了可用于激光雕刻的超低温固化银浆技术,该产品可在80℃条件下进行充分固化,在节约能耗的基础上,还可为使用纳米银PET膜材触控屏客户大幅降低因高温收缩所耗费在高端PET膜材上的成本;同时该成品印刷镭射后最窄线宽达到15 um,能满足窄边框需求。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已授权1项 | 触摸屏银浆 |
9 | 高致密且耐酸性电阻无铅保护玻璃浆技术 | 玻璃浆料是一种厚膜介质浆料,它专门用于保护片式电阻,在元件表面包封一层玻璃釉是提高厚膜元件在湿热条件下的稳定性、保护表面免受机械损伤的最有效的方法。目前片式电阻器所使用的保护浆料主要来自国外,国内玻璃保护浆料还存在耐酸性差、烧结后孔洞较多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已授权1项 实用新型 | 电阻保护玻璃浆 |
等问题,特别是对于型号为0201片式电阻以下尺寸,目前无铅保护玻璃浆料性能还是不能满足其性能需求,对于小尺寸片式电阻器,其保护浆料仍以含铅玻璃浆料体系为主,而含铅玻璃浆料不能满足环保要求。 公司自主研发具有高致密性和耐酸性良好的无铅电阻玻璃保护浆料技术,该产品在不含铅,且在600℃下烧结后,致密性优异,能够充分解决保护需求,且优秀的耐酸性大大提高了产品工艺适配性。 | 专利授权2项 | ||||
10 | 新型0BB胶粘剂开发 | 公司自主开发了光固化和热固化两种技术方案。光固化结构固定胶组合物采用了特定的高分子预聚物,能够在UV光照射下快速固化,达到较高的粘接力。热固化结构固定胶采用先进有机硅树脂,能够在加热条件下实现快速固化,还能提高较高粘接力和透光率,适合低温组装工艺的要求。 | 自主研发 | 发明专利已授权2项 | 丙烯酸光固结构固定胶和有机硅热固结构固定胶(适用于PERC/TOPCon/HJT等电池) |
11 | 高活性电子级球形银粉开发及量产化 | 1、伴随着TOPCon电池逐步成为行业主流,TOPCon电池复杂的钝化层对银粉的烧结活性有了更高的要求;2、与此同时,行业降本是不变的主题,在更窄线宽下,如何保障银浆的长期印刷性;3、基于以上,具备高烧结活性、同时又具备优良印刷特性的银粉技术开发则显得尤为重要;4、开发的产品要求能覆盖TOPCon全系列银浆,能满足10um及以下网版线宽的浆料印刷。 | 自有技术 | 正在审核1项 | TOPCon全系列银浆,PERC全系列银浆 |
12 | HJT电池用高性能片状银粉开发及量产化 | 1、在大幅降低银浆单耗的前提下,浆料的导电性能仍能得以保持;2、开发的片状银粉在改善浆料自身线电阻及接触电阻的基础上,不会成为浆料印刷改善的瓶颈;3、浆料单耗一致的前提下,电池片效率改善+0.05%;效率相近前提下,银浆单耗下降5%及以上。 | 自有技术 | 正在审核1项 | HJT全系列银浆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晶硅太阳能电池用正面 银浆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新增发专利申请数5项;新增获得专利数1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
截止2024年6月30日,累计申请中专利数421项,其中发明专利380项,实用新型专利41项;累计已获得授权的专利数367项,其中发明专利328项,实用新型专利39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5 | 2 | 380 | 328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12 | 41 | 39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
合计 | 5 | 14 | 421 | 367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09,472,712.13 | 276,802,737.82 | 47.93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409,472,712.13 | 276,802,737.82 | 47.9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6.05 | 6.62 | 减少0.5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投入的增加。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硅基薄膜钝化接触材料与低成本金属化制备技术:硅异质结太阳电池银基复合导电浆料开发 | 7,500,000 | 3,797,533.02 | 3,797,533.02 | 完成≤35%银含的产品开发并实现,规模化量产,可以匹配常规丝网/钢网/激光转印的工艺技术路线。 | ①:<30%银含产品开发实现,更低的陈本;②:满足窄开口<14μm开口印刷;③:更优秀的体积电阻率及基础电阻率实现高效目标。 | 国内领先 | 通过优异的技术路线,高效的转化效率,在成本上和PERC形成较大的优势; |
2 | 全钝化接触薄晶硅电池高效导电银浆开发 | 12,000,000 | 4,838,984.97 | 4,838,984.97 | 完成核心客户工艺路线调研;完成产品开发技术路线设计;产品匹配核心客户工艺;持续追踪客户技术路线升级。 | 实现整套金属化解决方案,①实现接触电阻<1mΩ,电池转化效率提升0.1%;②实现<13um线宽印刷要求。 | 国内领先 | TBC高效太阳能电池金属化解决方案;TOPCon电池正面电极解决方面; |
3 | TOPCon 电池p+发射极激光辅助烧结高效银浆技术 | 50,000,000 | 16,702,149.07 | 16,702,149.07 | 已完成产品开发定型以及量产验证,持续精进中。 | 优化 N-TOPCon电池高效导电银浆关键技术及正面产品开发,以实现以下目标:①匹配>500Ω方阻量产;②实现<10um线宽印刷要求;③效率提升0.1%。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主流TOPCon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 |
4 | TOPCon 电池氧化铝钝化超薄n+poly低固含高效接触导电银浆技术 | 60,000,000 | 35,421,264.41 | 35,421,264.41 | 完成不同固含量梯度产品开发升级,实现最低<84%银含量的产品量产。 | 优化 N-TOPCon电池高效导电银浆关键技术及背面产品开发,以实现以下目标:①匹配<100nm厚度Poly ;②实现<11um线宽印刷要求;③单耗下降20%。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降低TOPCon背银使用成本 |
5 | 国产高目数合金网版超细线印刷浆料技术 | 120,000,000 | 51,395,866.54 | 51,395,866.54 | 实现500-8网布10um线宽正面LECO银浆量产。 | 600-7/520-7网布、线宽≤9.5um量产(超高目数、窄线量产)。 | 国内领先 | Topcon正面电极丝网印刷;TBC电池p+发射级丝网印刷。 |
6 | 全钝化背接触晶硅太阳电池成套银浆技术 | 130,000,000 | 48,370,563.03 | 48,370,563.03 | 完成TBC不同工艺路线的调研,完成产品开发技术路线设计;产品满足客户现有工艺要求;携手核心客户持续探索新技术 | 实现整套金属化解决方案,①实现接触电阻<1mΩ,电池转化效率提升0.1%;②实现<13um线宽印刷要求。 | 国内领先 | TBC高效太阳能电池金属化解决方案。 |
7 | 硅异质结太阳电池低体电阻率超细线印刷浆料开发 | 36,000,000 | 17,947,795.76 | 17,947,795.76 | 完成常规超细线化10-14μm的印刷工艺,同时满足最低8μm的钢网印刷,体积电阻率<4.0μΩ·cm,已进入小批量的规模化生产。 | 电阻率:<4.0μΩ·cm;钢网8μm开口印刷;丝网≤12μm开口印刷。 | 国内领先 | 低成本贱金属引入带来的异质结效率下降,通过超细线化印刷,超低的电阻率,实现高效,低银耗;保持异质结的技术领先。 |
8 | 高效晶硅电池低固含细线印刷主栅银浆开发 | 37,000,000 | 17,866,452.80 | 17,866,452.80 | P型电池实现最低 80%固含产品量产;N型电池实现82% 固含产品量产。 | 实现80%以下固含量的N型电池细栅技术突破 | 行业领先 | 晶硅太阳能PERC/TOPCon/BC电池主栅金属化方案,包括SMBB,0BB;晶硅太阳能电池金属化降本解决方案。 |
9 | 高性能低成本单晶无机体系技术及工程化应用 | 250,000,000 | 160,935,136.41 | 160,935,136.41 | 1.完成高温粘度仪和高温显微镜采购合同签订。2.马弗炉,包覆机,真空烘箱等设备引进使用。 | 1.完善公司用玻璃粉的研发、分析、检验功能。2.新设备导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本增效。 | 国内领先水平 | 新增设备的引入,会更好的服务于玻璃粉生产质量管控及提供玻璃粉研发数据的支持,对玻璃粉的高效快速的研发和分析助力。 |
10 | MLCC低温烧结铜端浆开发 | 1,500,000 | 491,217.40 | 491,217.40 | 对客户重点关注的棱边开裂问题已有改善,目前仍存在不足:封端膜厚偏薄时,我司铜浆容易出现缺铜、隐露电极问题;而加厚封端的话,目前客户封端机精度波动大,实际不好控制,因此还在针 | 完成对进口铜浆替代,并优先匹配客户量最大的小尺寸规格产品,满足客户对拉力、镀液渗透和可靠性等要求,实现批量生产。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实现低温烧结铜端浆国产替代,助力客户降低烧温,提高小尺寸产品烧端可靠性并降低成本,防止关键时刻材料被断供。 |
对这个工艺调整优化。 | ||||||||
11 | 车载LTCC低收缩高导电率内电极银浆开发 | 18,000,000 | 10,151,404.91 | 10,151,404.91 | 实现客户端初步测试记过:最大影响因素收缩点与竞品相同水平,但总收缩率小。 | 实现对韩系浆料的替代,即基本性能为:印刷厚度高,收缩点高,总收缩率大,无迁移,电阻率一般水平即可。 | 国内领先 | 本项目用于叠层共烧磁珠,涉及具体的基材匹配性,以及特定的工艺使用环境与元器件产品设计;而所述特定使用环境与设计对于该类型元器件无法规避,而该类元器件在EMI器件中举足轻重;本项目开发的银浆产品,国内同行无先例无进行时。 |
12 | 片式电阻K值段钌系金属粉料和浆料开发 | 2,500,000 | 1,337,442.01 | 1,337,442.01 | 目前进行100Ω/□,1KΩ/□,10KΩ/□的开发。(1)1KΩ/□和10KΩ/□完成第一阶段目标,电阻值和TCR达到预定目标。 (2)100Ω/□的电阻值和TCR仍无法同时达到目标,仍在继续进行调整。(3)开始进行ESD,STOL等性能的测试,STOL性能初测满足要求。 | 完成对竞品杜邦、三环的产品替代,从竞品手中抢占一定市场。两个方向:(1)在成本比三环高的情况下,阻值稳定性、TCR和TCR宽度等性能优于三环;(2)在性能能够接近杜邦产品的基础上,成本能够做到比杜邦低。目前还在开发阶段,采取的方向为第二个;等开发出产品后,同时进行第一个方向。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的浆料产品用于厚膜电阻器。厚膜电阻器不但是厚薄膜混合集成电路中应用最广泛的电阻器,而且大量作为电阻网络、片式电阻器以及电位器的电阻体应用在各种各样的电子设备中。电阻器的主要发展趋势是小型化、片式化,阵列化、高精度、高稳定、高可靠。厚膜电阻器的小型化、高精度等特点适应了电阻器市场的发展趋势,一直维持高速发展的势头,成为电阻器市场的主流产品。 |
13 | 车载EC反光镜电极点胶银浆开发 | 6,000,000 | 2,973,517.22 | 2,973,517.22 | 实现一家客户量产,目前另外一家正在进行可靠性测试。 | 实现对进口浆料替代。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匠聚在低温车载的影响力,为进军车载项目实现突破,车载EC反光镜电极点胶银浆作为 |
电子后视镜的关键材料,开发应用前景是积极的,随着该技术在汽车行业中应用逐渐增多,其优势在于相比传统光学后视镜,更更加适应不同驾驶模式拓展视野,提高行车安全,未来也将维持高发展势头,对光学后视镜完成更替。 | ||||||||
14 | 新型光伏0BB UV定位胶开发 | 15,000,000 | 8,273,171.48 | 8,273,171.48 | 实现一家客户量产,3-4家客户测试通过并小试 | 完成光伏大部分客户的测试和量产。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是将焊带固定在电池片上,焊带替代银浆从而实现光伏行业组件的降本,通过印刷工艺和UV固化方式实现胶水固化从而起到粘接和固定焊带的作用。热固化结构固定胶采用先进有机硅树脂,能够在加热条件下实现快速固化,提高较高粘接力和透光率,可以替代银浆使用焊带实现低温组装工艺的要求。 |
15 | MLCC端电极浆料 | 8,000,000 | 3,088,744.35 | 12,665,156.83 | 实现客户端量产,技术持续精进中。 完成产品迭代升级 | 完成产品开发并进行批量,主要指标:(1)调整浆料流平性和触变性的平衡点,满足浆料针对不同尺寸器件涂端外观合格率;(2)选择耐酸性玻璃进行浆料制备,增加浆料烧银以后的耐酸性,从而满足客户后期电镀和磷化工艺需求;(3)采用不同形貌和尺寸银粉搭配,尽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用于高端MLCC器件的银或银钯端产品,具有优异的电和机械性能、技术领先,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实现进口产品替代,助力客户提高产品稳定性并实现免电镀且可焊等产品需求,能够最大程度的填补国产浆料技术空白。 |
量减少浆料烧结收缩率的同时提高银层致密性;(4)实现多层陶瓷电容器端电极银浆的批量化生产。 | ||||||||
16 | HJT电池用高性能片状银粉开发及量产化 | 25,000,000 | 20,896,072.35 | 20,896,072.35 | 基本完成原粉工艺定型。完成片粉加工设备及技术前期调研,待进行对应设备采购及后处理工艺开发。 | 完成产品性能设计定型和配方验证,完成中试线建设,并完成月产10吨以上量产能力打造。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的完成,将实现聚和浆料HJT产品及德朗聚导电胶用低温银粉的自供应。通过应用端与供给端更高效的技术交流,此项目的达成将进一步提升HJT银浆及导电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
17 | 新型电子半导体接合材料开发 | 5,000,000 | 1,057,330.05 | 1,509,128.96 | 完成市场调研和产品基本配方构建,并在关键客户完成多次送样评估,基本锁定工艺关键要求,日本实验室持续进行产品优化和升级。 | 完成工艺考核认证,并投入关键可靠性认证步骤。 | 国际领先 | 本项目的旨在扩展聚和产品进入第三代半导体领域,解决EV碳化硅模块里的关键应用点,助力解决第三代半导体关键材料的卡脖子问题。 |
18 | N型光伏电池技术专用高导电球形银粉研发及产业化 | 17,000,000 | 3,928,066.35 | 3,979,278.69 | 基本完成小试配方开发 完成中试量产实现。规模生产工艺基本定型,完整的工艺调试验证有序推进中。 | 完成产品性能设计定型和配方验证。 | 国内先进水平 | 本项目可以填补国内在N型高效电池银粉国产化技术方面的空白。通过独有的银粉制备技术,解决传统银粉在印刷能力及塑形能力难以兼顾的技术痛点。 |
合计 | / | 800,500,000.00 | 409,472,712.13 | 419,552,135.86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40 | 16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2.92 | 32.43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5,539.52 | 3,970.0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3.08 | 23.63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7 | 2.92 |
硕士 | 49 | 20.42 |
本科 | 99 | 41.25 |
大专 | 72 | 30.00 |
高中/中专及以下 | 13 | 5.42 |
合计 | 240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9 | 49.58 |
30-40岁(含30不含40) | 97 | 40.42 |
40-50(含40不含50) | 17 | 7.08 |
50-60(含50不含60) | 5 | 2.08 |
60岁以上 | 2 | 0.83 |
合计 | 240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公司加大对研发的支持,研发项目涉及的应用领域、技术范畴、研发项目均有所增加,因此研发人员数量有所增加。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工作,研发工作覆盖了从原材料性能的理论研究到银浆产品量产落地的全过程,不断优化光伏银浆配方和制备工艺,持续产生技术创新成果。经过多年积累,现已掌握多项应用于主要产品的研发、生产的核心技术。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技术研发体系,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公司未来研发将持续保持高投入,不断提升创新能力以应对光伏行业新技术不断更迭对银浆材料降本增效的要求。
报告期内,各种新型N型硅电池用导电浆料浆性能提升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研项目全面覆盖N型TOPCon、HJT、X-BC及薄膜电池不同技术路线的产品需求,适配LECO技术、低于10um超窄线宽印刷、低温固化低成本导电浆料及合金浆料等新技术,实现了TOPCon新型烧结技术银浆、HJT 银浆及低成本导电浆料产品的量产供货。
2、人才团队优势
目前公司已汇聚了一批国内外资深的电子浆料专家,组建了一支极具竞争力的研发团队,并已在行业深耕多年,对行业研发方向有深刻的把控;在新型电子浆料制备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研发经验,保证了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不断创新。且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不断丰富核心团队和技术人员梯队。
公司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通过各项管理制度着力营造企业创新氛围,强调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以良好的工作环境与发展机遇吸引并留住人才。并坚持内部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不断从年轻队伍中挖掘后备力量,增加人才储备,形成了合理的优秀人才梯队。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研发人员合计240人,其中本科及以上研发人员有155名,包括49名硕士、7名博士,多名研发人员拥有微纳米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金属材料、高分子化学、物理学等方面的学术及研发经验,多名研发人员曾作为组员获得“2019 年江苏省双创团队”称号。
3、产品结构优势
光伏银浆产品的技术研发和新产品开发能力对于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公司积极布局行业前沿产品。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光伏导电浆料产品线已覆盖了目前市场上所有主流电池技术路线,包括N型TOPCon电池LECO烧结银浆、TOPCon电池密栅窄线宽背面细栅银浆、P+型Poly接触银浆、HJT电池银包铜浆料、XBC电池高温浆料、钙钛矿晶硅叠层电池超低温浆料等,并针对新一代无网结超细线印刷技术、低银耗技术、叠层钝化技术、SMBB 技术、0BB技术、叠瓦技术等方向加快产品升级,帮助电池企业提升电池转换效率和组件输出功率。公司凭借着品类丰富、迭代迅速的产品体系,可灵活应对市场的快速变化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需求。
4、客户优势
公司深耕光伏银浆行业多年,依托核心技术和专业人才,为下游太阳能电池厂商持续提供优质、高效、迭代迅速的产品,积累了众多优质客户,包括通威太阳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东方日升、捷泰科技、爱旭股份、中润新能源、英发集团、正泰新能源、横店东磁、中来光电、润阳新能源、华晟新能源、REC等行业龙头。通过与规模较大的直销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提升品牌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增强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能力。
5、全方位服务优势
公司通过为下游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提供全方位跟踪服务以持续提升客户满意度。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搭建灵活高效的客户响应体系并及时跟进其产品需求,主要体现在:①配备客户驻地研发工程师,负责项目技术沟通并提供产品技术支持;②设置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专人对接,统一负责客户所有项目的协调与沟通;③建立完备的客户档案、客户投诉等管理系统,确保与客户间沟通信息的准确性,并且实现及时、准确地响应客户所反馈的问题;④建立信息快速传递与反馈机制,保证公司销售、研发、生产等各部门之间建有严谨的工作流程和沟通机制,确保了客户需求的快速处理与反馈,并且时刻与客户保持紧密的沟通、迅速响应并解决客户问题。依托公司显著的全方位客户服务优势,公司与诸多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专业从事新型电子浆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目前主要产品为太阳能电池用导电银浆。鉴于2023年光伏市场技术路径发生深刻变革,迭代速度持续加快,公司全体员工齐心协力,积极致力于产品研发及市场拓展,确保年度目标稳健达成。
1、 主营业务快速增长,为行业降本增效做出巨大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净利持续双增长,实现营业收入67.6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0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5.94%。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导电银浆出货量为1,163吨,较比上年同期增长38.14%,其中N型出货占比为70%,继续保持太阳能电池用光伏导电银浆行业的领先地位,为光伏导电银浆产业的国产化替代作出了重要贡献。
2、产能扩产,全球布局
公司“年产3,000吨导电银浆建设项目(二期)”的成功落地使得公司在国内的总体产能攀升至3,000吨,充分彰显了公司的技术实力与市场竞争力。该项目的建设与实施不仅优化了资金配置,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而且大幅提升了公司的产能规模,有效满足了市场的旺盛需求,为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泰国子公司聚和(泰国)的达产建设,满足了国际客户的交付需求,提升海外区域市场份额;同时日本子公司聚和科技的稳定运营,奠定了公司全球研发中心的发展理念,吸引全球优秀人才,继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拓展新能源新材料领域,为公司全球战略布局的稳步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已在四川宜宾启动筹建西部基地,设计产能达500吨,已建设成为集研发、中试、量产、售后支持等功能一体化的综合型基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辐射西部区域客户,能够快速响应客户定制化需求,提升客户粘性,推动公司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
3、新建募投项目,向上游全面布局
公司作为光伏导电银浆行业的领军企业,始终专注于光伏导电银浆产品的优化与发展,同时亦积极拓展其原材料领域的业务。在报告期间,公司致力于将聚有银建设全球顶尖的粉体研发中心,以拓展开发MLCC、锂离子电池、半导体等领域使用的纳米级粉体材料;此外公司新设的募投项目预计投资12亿在常州建设“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该项目完成后,将具备年产3,000吨电子级银粉的能力,并设立全球领先的粉体研发中心,旨在研发MLCC、锂离子电池、半导体等领域所需的纳米级粉体材料。
鉴于N型电池在光伏行业的市场占有率日益提升,公司深知光伏用玻璃粉的自主研发与大规模生产对于保障原材料的稳定供给、加强在光伏导电银浆领域的科技优势和市场竞争力至关重要。为此,公司投资3亿元,建设“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内,该项目建设流程进度按期进行。待项目完成后,公司将具备年产300吨玻璃粉的生产能力,并建立起与之配套的材料研发与工艺改进中心,为公司的持续创新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在银粉及玻璃粉自产增厚盈利的同时,能保障原材料的客制化与稳定供应,对公司规模扩张的战略意义重大。
通过内外部发展并举的策略,公司在上下游市场实现了深度协同,这不仅有利于公司新业务的开发与合作,更有助于增厚收益,建立护城河。公司将继续秉持严谨、稳重、理性的态度,推动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4、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产品升级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4.09亿元,占营业收入的6.05%,新增获得专利数14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这表明公司在持续加大对其核心技术研发的投入,并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以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分散、导电及接触等核心技术不断创新,产品全面覆盖光伏导电银浆主流技术路线需求,包括单晶PERC,N型TOPCon、HJT和X-BC等热门电池技术领域,持续围绕“超窄线宽快速印刷技术”,“高醋酸可靠性烧结体系技术”,“硼扩激光SE匹配银浆技术”,“高铜含低电阻低温浆料技术”,“LECO烧结高性能银浆”,“P-Poly低接触低复合银浆技术”,“0BB 高效低成本银浆技术”等多项光伏金属化关键技术进行突破创新。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材料的研发投入,在银粉、聚合物、添加剂等关键材料上实现创新。此外公司与国内多个科研院所、海外研究机构建立深入合作关系,积极布局下一代印刷技术、金属化技术和新电池应用结构的技术。
在非光伏银浆领域,公司一方面围绕依托光伏领域客户基础横向拓展多元化产品,2024年上半年,匠聚已实现在通信器件、基础电子元器件等市场的产品布局及单月吨级量产出货。同时,在汽车电子领域,匠聚的产品经历3年的沉淀,已在多款新能源汽车中完成导入,并开始在更多车型上进行认证。我们会持续加大对匠聚的研发投入,不断丰富及完善匠聚的产品线,在下半年实现更多的市场覆盖和客户渗透。
另一方面,德朗聚依托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的深度理解,持续投入研发,现已开发出新一代光伏组件封装定位胶、绝缘胶及电池保护胶等系列产品,并在ECA导电胶等产品上建立了性能领先优势;针对新型光伏组件,德朗聚开发出了封装定位胶以助力0BB工艺技术进步,目前已在相关客户实现规模化量产,并在多家光伏龙头企业中快速推进。德朗聚新型绝缘胶与电池保护胶系列产品的成功推出,有效解决了BC组件的工艺痛点,将助力BC组件的产业化进程。
5、未来的发展布局
公司以“成为全球领先材料科技集团”为愿景,以“持续为光伏行业增效降本,助力太阳能早日成为人类的主力能源”为使命,秉承“分享、宽容、进取、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始终以市场趋势、客户需求为导向,以研发平台、生产经验为依托,不断迭代升级现有技术和产品,逐步渗透电子浆料、胶粘剂等应用领域,“立足浆料、匠心精修”,持续为国家战略性新材料行业做出积极贡献。
未来公司将继续巩固在光伏导电银浆行业的市场地位,通过扩充生产能力、招聘核心人才、优化研发环境、扩充产品品类等措施,持续提升客户体验,以加速提升公司产品在国际市场及国内市场的份额。在光伏领域外,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快拓展射频、片式元器件、电致变色玻璃、LTCC、光伏、动力储能、消费电子等领域用电子浆料和胶粘剂的研发、推广。不断向上游延伸,建立全球领先的粉体研发中心,具备电子级粉体的研发和生产能力。
未来三到五年,公司将继续围绕研发能力、生产能力、人才结构、产品结构等进行持续优化,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地位预计也将进一步得到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1、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光伏导电银浆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需要随着下游技术的迭代不断调整配方、优化产品,以适配不同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差异化的技术路径和生产工艺。近年来,太阳能电池生产商逐步研发出多种新技术、新工艺并不断推出新产品,TOPCon电池、HJT电池等 N 型高效电池已经取代单晶PERC电池成为市场主流的太阳能电池类型;此外,市场中还存在X-BC电池、钛钙矿叠层电池等多种差异化电池技术。由于不同类型、不同工艺的太阳能电池对于光伏银浆产品的技术需求均可能存在差异,要求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以研发驱动业务发展。
如果公司未来的技术研发方向不能适应行业发展趋势,或者技术研发进度不能与市场需求发展保持同步,亦或出现研发骨干大规模流失、核心技术外泄等情况,都有可能会降低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从而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2、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银浆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材料为银粉。银粉采购价格不仅受加工费影响,还受到银价及汇率波动的影响,银粉市场价格具有较大波动性及不可控性。
如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而公司产品售价未能作出相应调整以转移成本波动的压力,或公司未能及时把握原料市场价格变化并及时合理安排采购计划,则将面临原料采购成本大幅波动从而影响经营业绩、资金周转的风险。
(2)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主要为太阳能电池生产企业,由于太阳能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较高,从而形成公司客户较为集中的情况。受客户集中度较高因素影响,公司将可能面临如下不利情形:
首先,如果公司重要客户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公司与重要客户之间的合作关系受到不利影响且无法迅速开发新的大型客户,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其次,客户集中度较高将可能导致公司下游重要客户的采购规模增加、下游客户议价能力增强,从而压缩其对供应商的采购价格,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再次,客户集中度较高,将可能导致下游客户竞争态势加剧、价格下降,从而压缩上游供应商的产品利润空间。如若发生上述不利情形,将可能导致公司产品的销量、售价及毛利率水平下降,进而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产业贸易政策风险
公司为贴近海外区电池客户,响应其技术迭代及海外交付需求,已在泰国建设600吨银浆产能。2024年4月24日,部分美国本土光伏制造商向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要求针对进口自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生产的光伏电池及组件发起新一轮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目前美国商务部已正式受理立案,预计将于9月底公布针对反补贴初裁结果,11月底公布对反倾销措施的初裁结果,若仲裁结果认定东南亚四国存在双反行为,该地区的电池产能存在停工停产风险,进而一定程度也会影响公司泰国基地银浆产能利用率情况。
3、财务风险
(1)应收款项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持续扩大导致各期末应收款项余额快速增长。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合计为39.0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为
57.68%,占比较高,其中:应收账款余额为27.99亿元、应收款项融资余额为2.78亿元,应收票据余额为8.25亿元。
在公司继续保持目前经营模式及收入增速的情况下,公司应收款项余额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如下游客户因宏观经济放缓、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加剧、违法违规经营等因素而出现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款项账期延长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稳定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光伏银浆产品单位毛利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为支持行业增效降本,公司光伏银浆产品的单位毛利较比去年呈下降趋势。由于公司通常在银市场价格基础上,综合考虑市场竞争关系、预期采购规模、客户信誉、回款进度以及对产品的要求等因素确定光伏银浆产品销售价格,公司单位毛利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未来出现下游市场需求萎缩、行业竞争持续加剧、公司议价能力下降等情况,公司光伏银浆产品的单位毛利可能进一步下滑,从而对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风险
公司生产的光伏银浆是制备太阳能电池金属电极的关键材料,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上游,最终应用在光伏电站上。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推动,光伏产业在过去十多年中整体经历了快速发展。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已实现或趋近平价上网,但政府的产业扶持政策调整对光伏行业仍具有较大影响。国家对光伏装机容量、补贴规模、补贴力度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将直接影响行业内公司的生产经营。如未来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致使新增光伏装机量增速放缓或下滑,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5、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65亿元,同比上升6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9亿元,同比上升11.08%。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764,875,161.82 | 4,181,208,986.06 | 61.79 |
营业成本 | 6,027,342,826.01 | 3,755,679,213.71 | 60.49 |
销售费用 | 25,190,290.72 | 16,472,555.47 | 52.92 |
管理费用 | 59,819,330.28 | 28,642,253.13 | 108.85 |
财务费用 | 46,431,010.52 | 7,015,968.06 | 561.79 |
研发费用 | 161,256,697.02 | 124,881,837.42 | 29.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361,905.92 | -1,121,750,452.3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759,311.57 | -67,273,499.2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543,973.54 | 553,109,787.60 | 20.87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光伏行业快速发展,银浆市场需求旺盛,同时公司产能持续释放,基于新技术的产品加速放量,由此使得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生产所投入的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加,销售人员数量、职工薪酬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职工薪酬增加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长,整体票据贴现规模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重视技术创新,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的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客户上下游结构优化,通过对往来款项的严格管控,实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资本性付款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规模增长,整体票据贴现规模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账款 | 2,798,574,148.72 | 32.44 | 1,824,831,512.63 | 24.34 | 53.3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大幅增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相应增加 |
应收款项融资 | 277,715,360.71 | 3.22 | 406,625,537.98 | 5.42 | -31.7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客户9+6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下降 |
预付款项 | 206,160,495.77 | 2.39 | 40,294,257.45 | 0.54 | 411.64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大幅增加,所需原材料数量相应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5,462,874.56 | 0.06 | 36,163,402.89 | 0.48 | -84.8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已收到上期末出口退税款项 |
其他流动资产 | 54,539,697.19 | 0.63 | 27,110,410.91 | 0.36 | 101.18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采购规模上升,增值税留抵税额相应增加 |
在建工程 | 23,534,586.72 | 0.27 | 43,311,607.23 | 0.58 | -45.6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厂房项目土地转固所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12,781,744.71 | 0.15 | 16,803,664.19 | 0.22 | -23.93 | 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致 |
递延所 | 64,482,935 | 0.75 | 34,358,884 | 0.46 | 87.67 |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各 |
得税资产 | .41 | .38 | 项资产减值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410,978.50 | 0.80 | 8,386,583.00 | 0.11 | 727.64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工程款所致 |
短期借款 | 3,159,043,314.87 | 36.62 | 1,930,282,541.65 | 25.75 | 63.6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未终止确认票据贴现增加所致 |
应付票据 | 531,898,916.80 | 6.17 | 396,244,147.30 | 5.29 | 34.24 | 主要系报告期内采购规模上升,支付供应商票据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9,139,216.68 | 0.11 | 5,081,102.08 | 0.07 | 79.87 | 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收客户商品款项所致 |
应交税费 | 62,752,207.99 | 0.73 | 29,080,413.57 | 0.39 | 115.7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所得税金额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168,795.86 | 0.03 | 4,785,419.77 | 0.06 | -54.68 | 主要系报告期内未终止确认票据背书减少所致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6,791.47(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11%。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394,853,585.04 | 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池保证金、远期结售汇保证金等 |
应收票据 | 443,023,039.00 | 应收票据质押借款、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应收款项融资 | 58,801,977.45 | 应收票据质押借款 |
合计 | 896,678,601.4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45,947,187.83 | 205,043,938.32 | 68.72%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项目 | 实施主体 | 预计总投资额(含流动资金) | 项目进度 | 资金来源 |
1 | 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 江苏德力聚 | 120,119.55 | 按期建设中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
2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聚和材料 | 30,358.98 | 按期建设中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自筹资金 |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股票 | 172,970,000.00 | -54,390,000.00 | - | - | - | - | - | 118,580,000.00 |
私募基金 | 56,000,000.00 | - | - | - | - | - | - | 56,000,000.00 |
理财产品 | 1,222,755,259.31 | 1,698,254.09 | - | - | 1,170,800,000.00 | 979,431,048.39 | - | 1,415,822,465.01 |
应收款项融资 | 406,625,537.98 | - | - | - | 3,261,901,520.94 | 3,390,811,698.21 | - | 277,715,360.71 |
合计 | 1,858,350,797.29 | -52,691,745.91 | - | - | 4,432,701,520.94 | 4,370,242,746.60 | - | 1,868,117,825.7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处置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境内外股票 | 300118.SZ | 东方日升 | 199,999,993.70 | 自有资金 | 172,970,000.00 | -54,390,000.00 | - | - | - | - | 118,580,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合计 | / | / | 199,999,993.70 | / | 172,970,000.00 | -54,390,000.00 | - | - | - | - | 118,580,000.00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协议签署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期内投资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 参与身份 | 报告期末出资比例(%) | 是否控制该基金或施加重大影响 | 会计核算科目 |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基金底层资产情况 | 报告期利润影响 | 累计利润影响 |
常州中肃五号新能源创业投资合伙 | 2023/05/17 | 寻求企业的中长期产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 50,000,000.00 | 30,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17.86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产业投资 | - | - |
企业(有限合伙) | |||||||||||||
共青城行远智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06/15 | 寻求企业的中长期产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 10,000,000.00 | 6,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20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产业投资 | - | - | |
常州聚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07/12 | 寻求企业的中长期产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 460,000,000.00 | 58,000,000.00 | 276,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82.14 | 否 | 长期股权投资 | 是 | 产业投资 | 496,298.69 | 11,018,737.07 |
青岛高信宏芯产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3/12/22 | 寻求企业的中长期产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有限合伙人 | 13.33 | 否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否 | 产业投资 | - | - | |
合计 | / | / | 540,000,000.00 | 58,000,000.00 | 332,000,000.00 | / | / | / | / | / | 496,298.69 | 11,018,737.07 |
其他说明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持股比例(%) |
上海匠聚 |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半导体材料、电子原料及产品、电子元器件、环保节能材料、电子浆料的研发和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 1,500.00 | 4,961.07 | -873.79 | -1,117.00 | 100 |
匠聚(常州)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 1,000.00 | 238.78 | 176.34 | -307.90 | 100 |
常州聚麒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 6,000.00 | 57,364.34 | 5,198.70 | -963.35 | 100 |
上海泰聚 |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 | 1,000.00 | 36,536.15 | 1,626.96 | 643.32 | 100 |
上海铧聚 |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
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等
1,000.00 | 68,374.58 | 1,729.22 | -330.51 | 100 | ||
上海德朗聚 |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 | 2,000.00 | 3,946.06 | -1,099.37 | -223.93 | 100 |
德朗聚(常州) | 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 1,000.00 | 986.22 | 476.99 | -373.36 | 100 |
上海达朗聚 | 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密封用填料制造;密封用填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40,000.00 | 35,193.81 | 35,192.91 | -547.65 | 100 |
江苏德力聚 |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 22,500.00 | 22,702.37 | 22,615.34 | 14.71 | 100 |
江苏聚有银 | 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 | 11,500.00 | 9,478.61 | 5,308.35 | -1,116.86 | 100 |
聚和(泰国) | 提供半导体材料、电子原料、电子元器件、环保节能材料,电子浆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 | 21,000.00 | 10,719.79 | 7,114.52 | 324.76 | 100 |
聚和科技 | 1. 研发、生产、加工、销售、进出口以下产品(1)无机工业化学品和有机工业化学品 (2)太阳能发电用涂料及相关各种产品 (3)轻金属、稀有金属、贵金属等其他各种金属和稀土类及其化工产品 2. 化学分析及其他各种分析、试验和检测,以及进行相关调查委托和技术指导 3. 与上述内容相关的一切业务。 | 13,760.00 | 16,071.68 | 14,271.71 | 1,314.01 | 100 |
聚和(宜宾) | 一般项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500.00 | 608.10 | 432.83 | 73.29 | 100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2月21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2月22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的议案》 3)《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4月24日 | www.sse.com.cn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上述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出席上述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任益超 | 核心技术人员 | 离任 |
朱立波 | 核心技术人员 | 聘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核心技术人员任益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任益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定核心技术人员主要依据:(1)在公司研发工作中承担领导职能或做出重要贡献;
(2)具有与公司研发工作相关的学历与技术背景,具备创新实力;(3)拥有与公司业务匹配的深厚资历背景,对行业理解深刻、独到;(4)在公司工作年限较长。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60.3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各生产经营主体均未纳入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生产消耗的能源主要是电力,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包括水和溶剂、劳保品的使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环境相关法律法规,通过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智能生产降低能源消耗。公司有效利用厂房屋顶铺设光伏板发电,减少电力需求;制造工艺采用先进的智能制造技术,购买高能效设备,积极推动产业升级,促进绿色生产,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将生产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开管理;生活垃圾定期清运,生产垃圾分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一般固废中可回收部分废弃物进行循环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相关公司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进行合规处置,其中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立即清运,日产日清。公司按《应急预案制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原料储运及生产过程中事故发生及事故性排放。公司按《环境安全隐患制度》,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并按照该制度执行整改闭环,并安排专人定期对环保设备进行检查,保证环保设备运行情况良好,处置及排放结果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
公司始终将环境保护工作列为一项社会责任,给予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按规定开展节能评估和审查,响应国家碳排放相关政策。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划、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推进实施。提高全公司员工的环保意识,将保障生态环保职责履行到位。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635.222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
注:根据设备设施部门提供数据,2024年上半年光伏能板累计发电量约63.88万KWh,查询资料得电力排放因子为0.9944tCO2/MWh,折算后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减少二氧化碳量约为635.222tCO2。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通过在厂房楼顶设置光伏能板发电减少电力需求,根据统计数据,我公司2024年上半年光伏能板累计发电量约63.88万KWh;
2、公司组织能源管理培训,提高员工节能减排意识,严格把控能源供应设施;
3、公司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高耗能设备;
4、公司宣传绿色出行,提倡节能环保。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一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二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否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冈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伟 | 备注三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宁波鹏季、宁波鹏翼、宁波鹏曦、宁波鹏骐 | 备注四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罗建辉 | 备注五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5.3060万股自2020年7月29日起36个月;8.5970万股自2020年12月18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劳志平 | 备注六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郑仕麟、冯文军 | 备注七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八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离职后6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刘海东 | 备注九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宁波鹏季 | 备注十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陈耀民、张震宇 | 备注十一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 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十二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海东 | 备注十三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十四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备注十五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十六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公司 | 备注十七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十八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备注十九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二十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二十一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科投、物联网二期、创盈二号、华睿嘉银、中小企业基金、斐君永君、陈子磊、胡建强、嘉和达、睿泰捌号、后备基金、常州科投、宁波斐君、常州斐君、广州斐君、斐君隆成、泓石投资、苏红玉、谢志东、罗建辉 | 备注二十二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上海联新、常州桥矽、华金投资、睿泰拾号、嘉兴联一、大河投资、鑫濠投资、科微四期、中肃创庆、王端新、沈建平、邓金珠、李丹、杨永辉、黄光锋、罗建辉、宁波鹏曦、宁波鹏骐 | 备注二十三 | 2021年6月18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备注二十四 | 2023年7月11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被激励对象 | 备注二十五 | 2023年7月10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被激励对象 | 备注二十六 | 2023年7月10日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冈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伟 | 备注二十七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年6月9日 | ||||||||
股份限售 | 劳志平 | 备注二十八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9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二十九 | 2021年6月18日 | 是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9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一:(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2)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即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及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3)如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公司或其子公司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4)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5)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6)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造成损失,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备注二:(1)承诺人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公司或其子公司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3)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其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
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备注三:(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3)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如实及时向公司申报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锁定期届满后,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5)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6)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①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②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③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④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⑤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备注四: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若本企业的自然人合伙人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则在该等自然人合伙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的股份锁定及股份限售安排应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③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b、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c、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d、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e、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备注五:①本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7月29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5.3060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人自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12月1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8.5970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③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b、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c、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d、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e、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备注六: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③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若公司因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④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b、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c、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d、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e、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备注七: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自股份受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b、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c、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d、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e、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备注八:①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②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承诺锁定期满后四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累积使用。③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④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a、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b、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c、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d、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e、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备注九:(1)公司上市后,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备注十:(1)公司上市后,本企业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企业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企业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备注十一:(1)公司上市后,本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诺,在股份锁定及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非公开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
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2)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公司或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均有权代表公司直接向公司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人将无条件按上述所承诺内容承担法律责任。备注十二: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提前公告具体方案。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若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如公司回购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董事会应当将公司回购股票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其中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票回购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回购的相关决议并提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包括股票回购方案在内的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1个月内,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依法回购股票,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应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以首次发行上市所募集的资金回购股票。单一会计年度公司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公司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超过上述标准的,本项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股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在十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若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依照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及承诺的内容在公司回购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额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额的40%。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单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
行后总股本的1%,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条件。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之条件,且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股权分布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依照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及各自承诺的内容在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及/或其他合法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并就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由公司进行公告。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如遇除权、除息事项,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税后)的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税后)的50%;单一会计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薪酬税后(如有)总额的100%(由于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导致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时实际增持金额低于上述标准的除外)。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条件。如公司在上市后三年内拟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在聘任同时要求其出具承诺函,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稳定公司股价承诺。备注十三: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海东承诺:①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②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承诺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十四:①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行为;④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⑤公司的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备注十五:①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促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本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⑤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⑥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未来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⑦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道歉。备注十六:①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②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促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③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④本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⑤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⑥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未来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有效的实施。⑦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道歉。备注十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1、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分红规划,每年按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进行分配;(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应保持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许可的其他方式。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①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②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现金分红的比例:公司未来12个月内若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应当首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应保证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最终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或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上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以下任一情形: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2,000万元;②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4)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与净资产规模不匹配时,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5)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在有可供分配的利润的前提下,原则上公司应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状况实施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1)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2)若公司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不符合现金分红比例相关规定的,董事会应就现金分红比例调整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公司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3)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开通专线电话、董事会秘书信箱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平台等)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4、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变更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原因: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修改利润分配政策时应当以股东利益为出发点,注重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在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中详细说明原因,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5、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备注十八:(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3)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做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诺。(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备注十九:(1)如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在履行相关承诺或相应的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承诺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如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承诺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承诺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承诺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承诺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5)如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人将尽快研究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备注二十:(1)如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4)如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尽快研究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备注二十一: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以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备注二十二:承诺人同意《增资协议》项下“估值调整”、“股权回购”、“反稀释”、“优先购买、优先认购、共同出售、清算优先及最优惠待遇”、“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特别约定”等条款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失效,且不会根据上述条款要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承担股份回购义务或承担违约
责任;上海科投等20名增资方与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以公司的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对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调整或其他股东优先权利为内容的协议或类似的对赌安排;相关条款终止后,该等增资方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补偿措施及后续债务。备注二十三:各增资方承诺人同意增资协议中“股份回购”、“合格的首次公开发行特别约定”等条款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失效,且不会根据上述条款要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承担股份回购义务或承担违约责任;各增资方与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以公司的经营业绩、发行上市等事项作为标准,对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调整或其他股东优先权利为内容的协议或类似的对赌安排;相关条款终止后,该等增资方与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各股东之间不存在补偿措施及后续债务。备注二十四:为进一步完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并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如下承诺:一、公司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二、公司确认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前在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并承诺所有激励对象当前及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存在劳动或聘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仅董事或退休人员适用)等相关协议。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三、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激励对象己签署《激励对象承诺书》,承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均为本人自筹资金;本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四、公司承诺,激励对象不存在通过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秘密协议、股权收益权等方式代他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五、公司承诺向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机构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资料、电话/微信等方式问询的回复等)及其公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备注二十五:通过认真学习《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为非公开信息的知情人,现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已经认真学习并理解《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公司规章中关于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禁止性股票交易条款的全部相关规定。本人承诺,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从即日起将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在内幕信息(内幕信息名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认真履行保密义务,不泄露内幕信息,不买卖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不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备注二十六:为了寻求与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共同发展,本人作为公司员工自愿参与公司推行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愿意遵守本次激励计划的各项规定。现本人郑重作出如下承诺:一、本人承诺,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三)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注];(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二、本人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本人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次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三、本人承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均为本人自筹资金,不存在由公司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本人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情形。本人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用于偿还债务。四、本人承诺,本人不存在通过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秘密协议、股权收益权等方式代他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以上内容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备注二十七:2023年6月8日,因触发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的相关承诺,相关股东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海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冈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朱立波、蒋欣欣、张晓梅、敖毅伟所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备注二十八:2023年6月8日,因触发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的相关承诺,公司股东劳志平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备注二十九:2023年6月8日,因触发承诺延长股份锁定期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的相关承诺,公司董事李浩、樊昕炜、姚剑,监事李宏伟、李玉兰、黄莉娜、黄小飞,高管理人员蒋安松(离任)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6年6月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认购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投资46,000.00万元,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已累计投资27,600.00万元,其中报告期内投资金额为5,800.00万元。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认购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12月6日 | 308,000 | 292,013.26 | 102,687 | 189,326.26 | 166,696.17 | 64,401.76 | 57.09 | 34.02 | 4,618.67 | 1.58 | 9,896.25 |
合计 | / | 308,000 | 292,013.26 | 102,687 | 189,326.26 | 166,696.17 | 64,401.76 | / | / | 4,618.67 | / | 9,896.25 |
(一)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 | 节余金额 |
说明具体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 吨导电银浆建设项目(一期)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27,287.00 | - | 17,780.06 | 65.16 | 2022年8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43,026.45 | 94,694.39 | 否 | 9,506.94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常州工程技术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研发 | 是 | 否 | 5,400.00 | - | 5,130.92 | 95.02 | 2022年10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269.08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70,000.00 | - | 69,873.62 | 99.8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29,352.05 | 2,056.98 | 4,603.63 | 15.68 | 2025年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是,此项目为新项目 | 12,133.88 | 2,561.69 | 3,117.69 | 25.69 | 2024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 | / | / | 144,172.93 | 4,618.67 | 100,505.92 | / | / | / | / | / | 43,026.45 | / | / | 9,776.02 |
1、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 在建项目 | 29,352.05 | 4,603.63 | 15.68 |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项目 | 12,133.88 | 3,117.69 | 25.69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56,700.00 | 56,680.44 | 99.97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尚未使用 | 91,140.33 | - | - | |
合计 | / | 189,326.26 | 64,401.76 | / | / |
(二)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前项目名称 | 变更时间(首次公告披露时间) | 变更类型 | 变更/终止前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目已投入募资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后用于补流的募集资金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 2024年2月2日 | 调增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22,352.05 | 2,641.00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 | 详见注释 | - | 详见注释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024年2月2日 | 取消项目 | 9,896.25 | 556.00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详见注释 | - | 详见注释 |
注: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募投项目“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拟建设规模及内容进行调整;同时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及金属粉体材料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名称:“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12月14日 | 150,000.00 | 2023年12月14日 | 2024年12月13日 | 127,28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27,28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和收益)。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回购的股份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9.17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从2024年6月11日起,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79.17元/股调整为不超过53.43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1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449,224股,占公司总股本242,033,643股的比例为2.664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6.76元/股、最低价为46.2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937,974.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4,397,539 | 32.84 | 20,500,134 | -11,688,925 | 8,811,209 | 63,208,748 | 26.1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0,697,539.00 | 30.61 | 18,724,134 | -11,688,925 | 7,035,209 | 57,732,748 | 23.8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2,640,035 | 13.67 | 7,165,917 | -7,711,042 | -545,125 | 22,094,910 | 9.13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057,504 | 16.94 | 11,558,217 | -3,977,883 | 7,580,334 | 35,637,838 | 14.72 | ||
4、外资持股 | 3,700,000 | 2.23 | 1,776,000 | 1,776,000 | 5,476,000 | 2.26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3,700,000 | 2.23 | 1,776,000 | 1,776,000 | 5,476,000 | 2.26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11,230,347 | 67.16 | 55,905,623 | 11,688,925 | 67,594,548 | 178,824,895 | 73.8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11,230,347 | 67.16 | 55,905,623 | 11,688,925 | 67,594,548 | 178,824,895 | 73.8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
4、其他 | 0 | ||||||||
三、股份总数 | 165,627,886 | 100 | 76,405,757 | 0 | 76,405,757 | 242,033,643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权益分派
公司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6,449,224股后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9,178,66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131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80,037,512.08元(含税),转增76,405,757股,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为242,033,643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2)首发解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8,830,125股于2024年1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2,960,000股于2024年5月9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3)转融通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公司配售股票840,000股,公司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为后持股为1,243,200股。报告期内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开展转融通业务收回出借的股份101,200股,归还股份体现为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转增股本为后,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股为1,839,936股。截至报告期末,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出借股份余额为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刘海东 | 18,321,438 | 0 | 8,794,290 | 27,115,728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6/6/9 |
常州鹏季 | 11,100,000 | 0 | 5,328,000 | 16,428,0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5/12/9 |
冈本珍范(OKAMOTOKUNINORI) | 3,700,000 | 0 | 1,776,000 | 5,476,0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6/6/9 |
常州桥矽 | 2,035,764 | 2,035,764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宁波鹏翼 | 1,862,333 | 0 | 893,920 | 2,756,253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5/12/9 |
朱立波 | 1,480,000 | 0 | 710,400 | 2,190,4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6/6/9 |
郑仕麟 | 1,480,000 | 1,48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5/9 |
冯文军 | 1,480,000 | 1,480,00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5/9 |
劳志平 | 1,480,000 | 0 | 710,400 | 2,190,4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6/6/9 |
上海联新 | 1,272,352 | 1,272,35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张晓梅 | 1,033,515 | 0 | 496,087 | 1,529,602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6/6/9 |
蒋欣欣 | 1,033,515 | 0 | 496,087 | 1,529,602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6/6/9 |
中肃创庆 | 1,017,882 | 1,017,882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华金投资 | 763,411 | 763,41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睿泰拾号 | 763,411 | 763,41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敖毅伟 | 731,153 | 0 | 350,953 | 1,082,106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6/6/9 |
科微四期 | 559,835 | 559,83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嘉兴联一 | 508,941 | 508,94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大河投资 | 508,941 | 508,941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鑫濠投资 | 381,705 | 381,70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宁波鹏曦 | 364,147 | 0 | 174,791 | 538,938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5/12/9 |
宁波鹏骐 | 359,313 | 0 | 172,470 | 531,783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5/12/9 |
王端新 | 254,470 | 254,47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杨永辉 | 254,470 | 254,470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罗建辉 | 127,235 | 127,235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沈建平 | 127,236 | 127,236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邓金珠 | 127,236 | 127,236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黄光锋 | 127,236 | 127,236 | 0 | 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9 |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243,200 | 0 | 596,736 | 1,839,936 | 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2024/12/9 |
合计 | 54,498,739 | 11,790,125 | 20,500,134 | 63,208,748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464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刘海东 | 8,794,290 | 27,115,728 | 11.2 | 27,115,728 | 27,115,72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陈耀民 | 7,069,119 | 21,805,701 | 9.0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328,000 | 16,428,000 | 6.79 | 16,428,000 | 16,428,000 | 无 | 0 | 其他 | ||
张震宇 | 3,036,960 | 9,363,960 | 3.87 | 0 | 0 | 质押 | 4,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钟唯佳 | 1,842,304 | 5,912,304 | 2.44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史国志 | -540,776 | 5,564,224 | 2.3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OKAMOTO,KUNINORI | 1,776,000 | 5,476,000 | 2.26 | 5,476,000 | 5,476,000 | 无 | 0 | 境外自然人 | ||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聚和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606,513 | 4,953,415 | 2.05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邱在峰 | 1,339,437 | 4,129,930 | 1.71 | 0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231,326 | 3,796,589 | 1.57 | 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陈耀民 | 21,805,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05,701 | |||||||
张震宇 | 9,363,96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63,960 |
钟唯佳 | 5,912,304 | 人民币普通股 | 5,912,304 |
史国志 | 5,564,224 | 人民币普通股 | 5,564,224 |
华泰证券资管-兴业银行-华泰聚和股份家园1号科创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953,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4,953,415 |
邱在峰 | 4,129,93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29,930 |
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796,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3,796,589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735,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3,735,183 |
顾全梅 | 3,72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29,600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31,621 | 人民币普通股 | 2,831,62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报告期末,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6,449,224,持股比例为2.66%。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OKAMOTO,KUNINORI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海东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刘海东 | 27,115,728 | 2026/6/9 | 87,942,9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及股份限售承诺延长6个月 |
2 |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428,000 | 2025/12/9 | 5,328,0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3 | OKAMOTO,KUNINORI | 5,476,000 | 2026/6/9 | 1,776,0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及股份限售承诺延长6个月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鹏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56,253 | 2025/12/9 | 893,92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5 | 劳志平 | 2,190,400 | 2026/6/9 | 710,4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及股份限售承诺延长6个月 |
6 | 朱立波 | 2,190,400 | 2026/6/9 | 710,4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及股份限售承诺延长6个月 |
7 |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839,936 | 2024/12/9 | 596,736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及转增股份限售 |
8 | 张晓梅 | 1,529,602 | 2026/6/9 | 496,087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及股份限售承诺延长6个月 |
9 | 蒋欣欣 | 1,529,602 | 2026/6/9 | 496,087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及股份限售承诺延长6个月 |
10 | 敖毅伟 | 1,082,106 | 2026/6/9 | 350,953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限售、转增股份限售及股份限售承诺延长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常州鹏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OKAMOTO,KUNINORI 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海东的一致行动人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刘海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18,321,438 | 27,115,728 | 8,794,290 | 转增 |
OKAMOTO,KUNINORI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3,700,000 | 5,476,000 | 1,776,000 | 转增 |
敖毅伟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731,153 | 1,082,106 | 350,953 | 转增 |
朱立波 | 核心技术人员 | 1,480,000 | 2,190,400 | 710,400 | 转增 |
黄小飞 | 监事 | 2,690 | 3,981 | 1,291 | 转增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可归属数量 | 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刘海东 | 董事长、总经理 | 650,000 | 0 | 0 | 0 | 325,000 |
李浩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73,400 | 0 | 0 | 0 | 36,700 |
敖毅伟 |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66,600 | 0 | 0 | 0 | 33,300 |
樊昕炜 | 董事、副总经理 | 66,600 | 0 | 0 | 0 | 33,300 |
冈本珍范(OKAMOTO KUNINORI)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首席技术官 | 16,600 | 0 | 0 | 0 | 8,300 |
姚剑 | 董事 | 65,100 | 0 | 0 | 0 | 32,550 |
朱立波 | 核心技术人员 | 59,400 | 29,700 | |||
林椿楠 | 董事会秘书 | 42,200 | 0 | 0 | 0 | 21,100 |
合计 | / | 1,039,900 | 0 | 0 | 0 | 519,950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废失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107.09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1人变更为141人,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5.05万股变更为97.96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32,229,926.98 | 748,798,453.0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534,402,465.01 | 1,394,229,287.09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25,176,624.51 | 988,946,391.79 |
应收账款 | (七、5) | 2,798,574,148.72 | 1,824,831,512.6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277,715,360.71 | 406,625,537.98 |
预付款项 | (七、8) | 206,160,495.77 | 40,294,257.4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5,462,874.56 | 36,163,402.8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346,643,719.55 | 1,327,012,915.8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54,539,697.19 | 27,110,410.91 |
流动资产合计 | 7,780,905,313.00 | 6,794,012,169.6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81,756,726.08 | 228,522,438.3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70,044,290.96 | 160,352,210.4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3,534,586.72 | 43,311,607.2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6,303,875.14 | 15,247,601.98 |
无形资产 | (七、26) | 127,388,567.35 | 115,304,665.94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23,451,838.94 | 23,451,838.94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12,781,744.71 | 16,803,664.19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64,482,935.41 | 34,358,884.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69,410,978.50 | 8,386,583.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5,155,543.81 | 701,739,494.48 | |
资产总计 | 8,626,060,856.81 | 7,495,751,664.0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3,159,043,314.87 | 1,930,282,541.65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4) | - | 26,28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531,898,916.80 | 396,244,147.30 |
应付账款 | (七、36) | 75,014,487.29 | 79,969,511.1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9,139,216.68 | 5,081,102.0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1,995,209.95 | 65,424,143.66 |
应交税费 | (七、40) | 62,752,207.99 | 29,080,413.57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37,355,575.50 | 36,096,346.4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6,592,108.00 | 5,506,365.67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168,795.86 | 4,785,419.77 |
流动负债合计 | 3,935,959,832.94 | 2,552,496,271.2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930,612.69 | 9,958,480.78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8,720,000.00 | 8,96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4,020,126.43 | 4,493,513.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2,670,739.12 | 23,411,993.97 | |
负债合计 | 3,958,630,572.06 | 2,575,908,265.2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42,033,643.00 | 165,627,88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458,519,559.50 | 3,526,220,256.35 |
减:库存股 | (七、56) | 369,990,116.65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3,202,563.01 | 1,460,328.76 |
专项储备 | (七、58) | 10,586,534.62 | 6,561,374.09 |
盈余公积 | (七、59) | 86,596,595.42 | 86,596,595.42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252,343,498.58 | 1,133,376,958.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66,887,151.46 | 4,919,843,398.85 | |
少数股东权益 | 543,133.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667,430,284.75 | 4,919,843,398.8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626,060,856.81 | 7,495,751,664.08 |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24,040,968.42 | 503,599,054.6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40,675,541.66 | 1,394,229,287.09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793,085,596.79 | 792,895,532.09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809,386,291.10 | 1,973,439,668.48 |
应收款项融资 | 239,510,119.62 | 329,824,540.32 | |
预付款项 | 371,924,178.83 | 62,145,502.7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80,122,302.87 | 185,332,778.3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88,177,737.17 | 1,217,706,540.2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37,695.00 | 3,541,708.51 | |
流动资产合计 | 7,352,960,431.46 | 6,462,714,612.3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058,722,055.04 | 711,072,854.95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28,354,641.20 | 122,476,496.40 | |
在建工程 | 7,974,688.72 | 8,597,207.7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000,195.86 | 7,166,941.23 | |
无形资产 | 82,496,734.06 | 94,525,876.0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0.0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1,099,191.60 | 25,654,601.1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1,252,693.20 | 6,817,096.9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64,900,199.68 | 976,311,074.37 | |
资产总计 | 8,717,860,631.14 | 7,439,025,686.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88,502,269.58 | 295,349,379.55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28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206,202,344.10 | 1,926,244,147.30 | |
应付账款 | 72,304,087.25 | 79,945,399.02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21,415,385.80 | 4,650,628.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239,514.84 | 54,488,392.89 | |
应交税费 | 52,728,513.72 | 18,952,526.49 | |
其他应付款 | 37,919,528.68 | 36,355,822.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35,013.07 | 2,794,721.86 | |
其他流动负债 | 2,168,795.86 | 24,537,503.77 | |
流动负债合计 | 3,927,315,452.90 | 2,443,344,802.4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091,819.58 | 4,352,096.0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8,720,000.00 | 8,96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811,819.58 | 13,312,096.03 | |
负债合计 | 3,938,127,272.48 | 2,456,656,898.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42,033,643.00 | 165,627,88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483,699,388.19 | 3,551,400,085.04 | |
减:库存股 | 369,990,116.65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10,063,606.05 | 6,561,374.09 | |
盈余公积 | 86,596,595.42 | 86,596,595.42 | |
未分配利润 | 1,327,330,242.65 | 1,172,182,847.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779,733,358.66 | 4,982,368,788.2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717,860,631.14 | 7,439,025,686.73 |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764,875,161.82 | 4,181,208,986.0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764,875,161.82 | 4,181,208,986.0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6,338,274,253.26 | 3,941,232,398.7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027,342,826.01 | 3,755,679,213.7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8,234,098.71 | 8,540,570.96 |
销售费用 | (七、63) | 25,190,290.72 | 16,472,555.47 |
管理费用 | (七、64) | 59,819,330.28 | 28,642,253.13 |
研发费用 | (七、65) | 161,256,697.02 | 124,881,837.42 |
财务费用 | (七、66) | 46,431,010.52 | 7,015,968.06 |
其中:利息费用 | 3,529,582.36 | 1,207,371.57 | |
利息收入 | 2,514,217.94 | 10,923,738.10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7,125,516.93 | 10,040,002.6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2,253,966.46 | 16,361,723.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96,298.69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51,171,593.69 | 55,583,648.2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82,213,163.84 | -24,741,392.8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4,460,071.24 | -247,176.1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628,836.18 | -219,688.1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38,764,399.36 | 296,753,704.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225,974.40 | 1,311,703.7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854,521.75 | 92,882.2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38,135,852.01 | 297,972,526.3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9,588,666.29 | 29,774,311.0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8,547,185.72 | 268,198,215.2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8,547,185.72 | 268,198,215.2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99,004,052.43 | 269,175,883.3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456,866.71 | -977,668.02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662,891.77 | -24,521.44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4,662,891.77 | -24,521.44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662,891.77 | -24,521.4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7) | -14,662,891.77 | -24,521.44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83,884,293.95 | 268,173,693.8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4,341,160.66 | 269,151,361.87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56,866.71 | -977,668.02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1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5 | 1.1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6,591,686,561.10 | 4,139,051,237.45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5,900,594,623.17 | 3,741,520,456.95 |
税金及附加 | 15,447,186.98 | 6,411,996.44 | |
销售费用 | 19,093,161.08 | 12,793,962.88 | |
管理费用 | 41,931,221.63 | 21,473,009.65 | |
研发费用 | 139,354,053.87 | 112,798,871.47 | |
财务费用 | 34,644,695.14 | 1,856,666.6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512,167.18 | 1,082,648.95 | |
利息收入 | 2,377,239.00 | 10,845,727.65 | |
加:其他收益 | 66,974,713.33 | 7,247,726.68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1,326,845.05 | 16,361,723.7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6,898,517.04 | 55,583,648.2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0,026,082.29 | -15,534,909.6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639,340.07 | -247,176.1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28,836.18 | -219,688.1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1,988,074.39 | 305,387,598.25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06,856.78 | 1,311,261.9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60,041.09 | 92,882.0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71,534,890.08 | 306,605,978.14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349,983.03 | 29,071,0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5,184,907.05 | 277,534,912.1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35,184,907.05 | 277,534,912.1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35,184,907.05 | 277,534,912.1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311,414,416.78 | 4,328,768,335.1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4,384,382.58 | 10,139,933.9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0,936,835.78 | 69,827,082.4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386,735,635.14 | 4,408,735,351.4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405,886,155.94 | 5,122,663,513.3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8,392,393.73 | 91,896,915.5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863,672.28 | 174,322,646.3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01,955,319.11 | 141,602,728.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13,097,541.06 | 5,530,485,803.8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361,905.92 | -1,121,750,452.3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979,431,048.39 | 4,41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019,678.76 | 17,407,695.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437,546.81 | 101,332.74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0,888,273.96 | 4,430,509,028.7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1,048,138.17 | 55,101,895.9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39,597,347.36 | 4,442,680,632.02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1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30,647,585.53 | 4,497,782,528.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29,759,311.57 | -67,273,499.2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936,025,666.54 | 137,098,125.4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664,133,380.67 | 691,662,905.0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601,159,047.21 | 828,761,030.4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376,884,249.55 | 159,735,753.4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3,059,479.79 | 60,458,504.35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72,671,344.33 | 55,456,985.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32,615,073.67 | 275,651,242.8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68,543,973.54 | 553,109,787.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9,112,237.72 | 624,673.2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6,689,481.67 | -635,289,490.8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4,065,823.61 | 720,692,147.7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7,376,341.94 | 85,402,656.95 |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137,302,197.22 | 2,843,469,822.5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55,858,239.23 | 8,352,703.7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609,133.09 | 69,621,660.6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200,769,569.54 | 2,921,444,186.8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570,594,838.34 | 3,623,356,803.1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11,588,292.82 | 72,721,775.6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781,082.76 | 167,318,653.49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991,317.79 | 149,057,999.4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15,955,531.71 | 4,012,455,231.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814,037.83 | -1,091,011,044.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91,431,048.39 | 4,413,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326,845.05 | 17,407,695.9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605.39 | 101,332.7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4,520,5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27,285,998.83 | 4,430,509,028.7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6,551,304.99 | 37,492,687.7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30,747,187.83 | 4,511,693,932.02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236,203.4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27,534,696.25 | 4,549,186,619.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0,248,697.42 | -118,677,591.0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50,000,000.00 | 129,598,125.4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5,715,581.87 | 691,662,905.0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65,715,581.87 | 821,261,030.4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0,000,000.00 | 159,735,753.46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82,307,928.76 | 60,458,504.3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0,813,458.94 | 1,254,557.6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3,121,387.70 | 221,448,815.4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594,194.17 | 599,812,215.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6,838,576.39 | 200,067.9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679,041.81 | -609,676,352.7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8,866,425.19 | 681,794,104.4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9,187,383.38 | 72,117,751.63 |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5,627,886.00 | 3,526,220,256.35 | 1,460,328.76 | 6,561,374.09 | 86,596,595.42 | 1,133,376,958.23 | 4,919,843,398.85 | 4,919,843,398.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627,886.00 | 3,526,220,256.35 | 1,460,328.76 | 6,561,374.09 | 86,596,595.42 | 1,133,376,958.23 | 4,919,843,398.85 | 4,919,843,398.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76,405,757.00 | -67,700,696.85 | 369,990,116.65 | -14,662,891.77 | 4,025,160.53 | 118,966,540.35 | -252,956,247.39 | 543,133.29 | -252,413,114.10 |
(减少以“-”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662,891.77 | 299,004,052.43 | 284,341,160.66 | -456,866.71 | 283,884,293.9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05,060.15 | 369,990,116.65 | -361,285,056.50 | 1,000,000.00 | -360,285,056.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 | 8,705,060.15 | 8,705,060.15 | - | 8,705,060.15 |
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369,990,116.65 | -369,990,116.65 | -369,990,116.65 | ||||||||||||
(三)利润分配 | -180,037,512.08 | -180,037,512.08 | -180,037,512.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0,037,512.08 | -180,037,512.08 | -180,037,512.0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6,405,757.00 | -76,405,757.00 |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6,405,757.00 | -76,405,757.00 | -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4,025,160.53 | 4,025,160.53 | 4,025,160.53 | ||||||||||||
1.本期提取 | 5,628,355.34 | 5,628,355.34 | 5,628,355.34 | ||||||||||||
2.本期使用 | 1,603,194.81 | 1,603,194.81 | 1,603,194.8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2,033,643.00 | 3,458,519,559.50 | 369,990,116.65 | -13,202,563.01 | 10,586,534.62 | 86,596,595.42 | 1,252,343,498.58 | 4,666,887,151.46 | 543,133.29 | 4,667,430,284.75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1,910,734.00 | 3,597,070,708.57 | 86,596,595.42 | 751,501,743.79 | 4,547,079,781.78 | 4,547,079,781.78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910,734.00 | 3,597,070,708.57 | 86,596,595.42 | 751,501,743.79 | 4,547,079,781.78 | 4,547,079,781.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717,152.00 | -78,896,980.69 | - 24,521.44 | 208,967,908.42 | 183,763,558.29 | 183,763,558.2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9,175,883.31 | 269,175,883.31 | 269,175,883.3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207,974.89 | -60,207,974.89 | -60,207,974.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207,974.89 | -60,207,974.89 | -60,207,974.8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3,717,152.00 | -53,717,15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3,717,152.00 | -53,717,152.00 | |||||||||||||
2.盈余公积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25,179,828.69 | - 24,521.44 | -25,204,350.13 | -25,204,350.13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627,886.00 | 3,518,173,727.88 | - 24,521.44 | 86,596,595.42 | 960,469,652.21 | 4,730,843,340.07 | 4,730,843,340.07 |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5,627,886.00 | 3,551,400,085.04 | 6,561,374.09 | 86,596,595.42 | 1,172,182,847.68 | 4,982,368,788.2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5,627,886.00 | 3,551,400,085.04 | 6,561,374.09 | 86,596,595.42 | 1,172,182,847.68 | 4,982,368,788.2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405,757.00 | -67,700,696.85 | 369,990,116.65 | 3,502,231.96 | 155,147,394.97 | -202,635,429.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35,184,907.05 | 335,184,907.0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8,705,060.15 | 369,990,116.65 | - | -361,285,056.5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705,060.15 | 8,705,060.15 | |||||||||
4.其他 | 369,990,116.65 | -369,990,116.65 | |||||||||
(三)利润分配 | -180,037,512.08 | -180,037,512.0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80,037,512.08 | -180,037,512.08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6,405,757.00 | -76,405,757.00 |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6,405,757.00 | -76,405,757.00 |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502,231.96 | 3,502,231.96 | |||||||||
1.本期提取 | 5,105,426.77 | 5,105,426.77 | |||||||||
2.本期使用 | 1,603,194.81 | 1,603,194.81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42,033,643.00 | 3,483,699,388.19 | 369,990,116.65 | 10,063,606.05 | 86,596,595.42 | 1,327,330,242.65 | 4,779,733,358.66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1,910,734.00 | 3,597,070,708.57 | 86,596,595.42 | 759,369,358.79 | 4,554,947,396.7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1,910,734.00 | 3,597,070,708.57 | 86,596,595.42 | 759,369,358.79 | 4,554,947,396.7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3,717,152.00 | -53,717,152.00 | 217,326,937.25 | 217,326,937.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77,534,912.14 | 277,534,912.1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60,207,974.89 | -60,207,974.8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60,207,974.89 | -60,207,974.8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53,717,152.00 | -53,717,152.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53,717,152.00 | -53,717,152.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5,627,886.00 | 3,543,353,556.57 | 86,596,595.42 | 976,696,296.04 | 4,772,274,334.03 |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2015年8月24日,系由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江苏天合星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合星元”)与刘海东等12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354589561B的营业执照。2022年10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同意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0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于2022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000,000.00元,向战略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01,420.00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898,580.00股,总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8,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11,910,734.00元,股本变更为人民币111,910,734.00元。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代码:688503,A股简称:聚和材料。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42,033,643股,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总部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浏阳河路66号。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半导体材料、电子原料及产品、电子元器件、环保节能材料、电子浆料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电子科技及环保节能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货物运输(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海东。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 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聚和科技株式会社的记账本位币为日元,聚和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泰铢。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项 | 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0%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集团总资产≥1%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
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
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
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负债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票据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其他应收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项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金融工具”。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其他应收款到期时的偿付能力,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该类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估计:
账龄 | 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取得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项确定其预期信用损失。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区分不同批次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第十节 五 (11)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
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00%-31.67%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3 | 33.33% |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房屋及建筑物、固定资产装修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己完工;(2)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需安装调试的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受益期限 |
商标权 | 10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受益期限 |
专利权及其他 | 3-10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受益期限 |
软件 | 10年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受益期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以及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的程序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主要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以及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直接服务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主要指直接投入研发活动的相关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主要指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折旧或摊销。
2、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
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装修费 | 平均年限法 | 预计受益期限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
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中国境内的产品销售合同,一般模式下收入于本公司将商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签收,本公司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中国境内的产品销售合同,寄售模式下收入于合同约定在客户领用后,且本公司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中国境外产品销售合同,收入于商品发出,办理完出口报关手续货物在装运港装船,且本公
司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第十节 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
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第十节 五 (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
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第十节 五
(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的增值税额计征 | 7%、5% |
企业所得税[注1]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25%、20%、1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的增值税额计征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应缴流转税额及免抵的增值税额计征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上海匠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泰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上海铧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上海德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匠聚(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德朗聚(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上海达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聚和科技株式会社 | 注1 |
聚和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 20 |
苏州聚实碳科技有限公司 | 20 |
[注1]:聚和科技株式会社注册于日本,日本的企业所得税包括法人税、地方法人税、法人事业税、法人居民税、市民税,实际税率根据企业当年所得金额确定。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1月6日,公司经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33200712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公司2024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2、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文件,上海匠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编号为GR202131006402,发证日期为2021年12月23日,资格有效期三年。上海匠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4年度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15%。
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2023年1月1日至 2027年12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上海德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匠聚(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德朗聚(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州聚实碳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度享受该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473.80 | 5,021.30 |
银行存款 | 337,371,868.14 | 541,792,279.09 |
其他货币资金 | 394,853,585.04 | 207,001,152.6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合计 | 732,229,926.98 | 748,798,453.04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8,126,446.58 | 27,766,637.70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534,402,465.01 | 1,394,229,287.09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1,415,822,465.01 | 1,221,259,287.09 | / |
权益工具投资 | 118,580,000.00 | 172,970,000.00 | / |
合计 | 1,534,402,465.01 | 1,394,229,287.0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25,176,624.51 | 988,946,391.79 |
合计 | 825,176,624.51 | 988,946,391.79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2,589,398.94 |
合计 | 152,589,398.94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290,433,640.06 |
合计 | - | 290,433,640.06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72,274,644.10 | 1,922,461,249.14 |
1年以内小计 | 2,972,274,644.10 | 1,922,461,249.14 |
1至2年 | 6,267,649.17 | 68,191.04 |
2至3年 | 1,643,325.28 | 2,622,784.76 |
3年以上 | 18,472,729.32 | 17,796,618.44 |
合计 | 2,998,658,347.87 | 1,942,948,843.3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7,898,432.73 | 6.60 | 57,061,457.50 | 28.83 | 140,836,975.23 | 17,098,937.59 | 0.88 | 17,098,937.59 | 100 |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7,898,432.73 | 6.60 | 57,061,457.50 | 28.83 | 140,836,975.23 | 17,098,937.59 | 0.88 | 17,098,937.59 | 1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00,759,915.14 | 93.40 | 143,022,741.65 | 5.11 | 2,657,737,173.49 | 1,925,849,905.79 | 99.12 | 101,018,393.16 | 5.25 | 1,824,831,512.63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 | 2,800,759,915.14 | 93.40 | 143,022,741.65 | 5.11 | 2,657,737,173.49 | 1,925,849,905.79 | 99.12 | 101,018,393.16 | 5.25 | 1,824,831,512.63 |
合计 | 2,998,658,347.87 | 100.00 | 200,084,199.15 | / | 2,798,574,148.72 | 1,942,948,843.38 | 100 | 118,117,330.75 | 1,824,831,512.6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72,154,454.10 | 31,317,478.87 | 18.19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部分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二 | 13,742,822.97 | 13,742,822.97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4,078,264.66 | 4,078,264.66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3,857,833.24 | 3,857,833.24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3,023,809.75 | 3,023,809.75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六 | 708,943.14 | 708,943.14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七 | 332,304.87 | 332,304.87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197,898,432.73 | 57,061,457.50 | 28.83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791,475,148.96 | 139,573,757.45 | 5.00 |
1至2年 | 6,267,649.17 | 1,253,529.83 | 20.00 |
2至3年 | 1,643,325.28 | 821,662.64 | 50.00 |
3年以上 | 1,373,791.73 | 1,373,791.73 | 100.00 |
合计 | 2,800,759,915.14 | 143,022,741.65 | 5.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098,937.59 | 39,962,519.91 | - | - | - | - | 57,061,457.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018,393.16 | 42,138,049.05 | - | - | -133,700.56 | - | 143,022,741.65 |
合计 | 118,117,330.75 | 82,100,568.96 | - | - | -133,700.56 | - | 200,084,199.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83,933,977.37 | - | 583,933,977.37 | 19.47 | 29,196,698.87 |
第二名 | 304,287,932.00 | - | 304,287,932.00 | 10.15 | 15,214,396.60 |
第三名 | 271,323,153.10 | - | 271,323,153.10 | 9.05 | 13,705,253.37 |
第四名 | 215,837,035.06 | - | 215,837,035.06 | 7.20 | 10,791,851.75 |
第五名 | 172,154,454.10 | - | 172,154,454.10 | 5.74 | 31,317,478.87 |
合计 | 1,547,536,551.63 | - | 1,547,536,551.63 | 51.61 | 100,225,679.46 |
其他说明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77,715,360.71 | 406,625,537.98 |
合计 | 277,715,360.71 | 406,625,537.9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8,801,977.45 |
合计 | 58,801,977.45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78,329,627.50 | - |
合计 | 2,078,329,627.50 | -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期末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06,625,537.98 | 3,261,901,520.94 | 3,390,811,698.21 | 277,715,360.71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05,935,894.56 | 99.89 | 39,529,231.65 | 98.10 |
1至2年 | 224,601.21 | 0.11 | 765,025.80 | 1.90 |
2至3年 | - | - | - | - |
3年以上 | - | - | - | - |
合计 | 206,160,495.77 | 100.00 | 40,294,257.4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6,754,104.32 | 37.23 |
第二名 | 35,483,915.91 | 17.21 |
第三名 | 31,645,496.31 | 15.35 |
第四名 | 13,112,901.76 | 6.36 |
第五名 | 13,097,638.94 | 6.35 |
合计 | 170,094,057.24 | 82.5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462,874.56 | 36,163,402.89 |
合计 | 5,462,874.56 | 36,163,402.8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275,706.12 | 35,835,072.57 |
1年以内小计 | 5,275,706.12 | 35,835,072.57 |
1至2年 | 123,848.00 | 856,165.70 |
2至3年 | 703,750.70 | 92,250.57 |
3年以上 | 446,797.77 | 354,547.20 |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087,228.03 | 974,633.15 |
合计 | 5,462,874.56 | 36,163,402.8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4,646,250.90 | 6,158,752.53 |
出口退税 | - | 27,780,522.26 |
其他应收款 | 1,903,851.69 | 3,198,761.25 |
合计 | 6,550,102.59 | 37,138,036.0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65,010.95 | - | 9,622.20 | 974,633.15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112,594.88 | - | - | 112,594.88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1,077,605.83 | - | 9,622.20 | 1,087,228.0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622.20 | - | - | - | - | 9,622.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65,010.95 | 112,594.88 | - | - | - | 1,077,605.83 |
合计 | 974,633.15 | 112,594.88 | - | - | - | 1,087,228.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630,000.00 | 24.89 | 其他 | 1年以内 | 81,500.00 |
第二名 | 1,201,500.00 | 18.34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60,075.00 |
第三名 | 930,000.00 | 14.20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46,500.00 |
第四名 | 594,780.10 | 9.08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29,739.01 |
第五名 | 500,000.00 | 7.63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110,048元,2-3年389,952元 | 216,985.60 |
合计 | 4,856,280.10 | 74.14 | / | / | 434,799.61 |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62,285,210.69 | 28,110,035.80 | 634,175,174.89 | 1,052,196,790.34 | 4,533,344.35 | 1,047,663,445.99 |
在途物资 | 161,412,073.70 | - | 161,412,073.70 | 43,254,467.85 | - | 43,254,467.85 |
委托加工物资 | 32,173,657.44 | - | 32,173,657.44 | 603,613.93 | - | 603,613.93 |
在产品 | 78,451,332.11 | 3,841,170.04 | 74,610,162.07 | 24,560,230.22 | 1,156,612.44 | 23,403,617.78 |
库存商品 | 457,631,793.25 | 13,359,141.80 | 444,272,651.45 | 122,884,097.39 | 5,242,507.63 | 117,641,589.76 |
发出商品 | - | - | - | 94,446,180.51 | - | 94,446,180.51 |
合计 | 1,391,954,067.19 | 45,310,347.64 | 1,346,643,719.55 | 1,337,945,380.24 | 10,932,464.42 | 1,327,012,915.82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533,344.35 | 28,110,035.80 | 4,533,344.35 | 28,110,035.80 | ||
在产品 | 1,156,612.44 | 3,841,170.04 | 1,156,612.44 | 3,841,170.04 | ||
库存商品 | 5,242,507.63 | 13,441,329.82 | 5,242,507.63 | 82,188.02 | 13,359,141.80 | |
合计 | 10,932,464.42 | 45,392,535.66 | 10,932,464.42 | 82,188.02 | 45,310,347.6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52,633,651.85 | 25,635,451.65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906,045.34 | 1,474,959.26 |
合计 | 54,539,697.19 | 27,110,410.9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
追加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合营企业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二、联营企业 | |||||
常州聚科科兴产业创业投资资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28,522,438.38 | 58,000,000.00 | 496,298.69 | -5,262,010.99 | 281,756,726.08 |
小计 | 228,522,438.38 | 58,000,000.00 | 496,298.69 | -5,262,010.99 | 281,756,726.08 |
合计 | 228,522,438.38 | 58,000,000.00 | 496,298.69 | -5,262,010.99 | 281,756,726.08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合计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70,044,290.96 | 160,352,210.44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170,044,290.96 | 160,352,210.4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3,180,452.97 | 76,623,240.80 | 11,339,923.71 | 44,890,676.36 | 15,374,792.61 | 201,409,086.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22,540,729.87 | 419,343.36 | 6,094,272.91 | - | 29,054,346.14 |
(1)购置 | - | 22,540,729.87 | 419,343.36 | 5,971,264.06 | - | 28,931,337.29 |
(2)在建工程转入 | - | - | - | 123,008.85 | - | 123,008.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6,227,795.52 | 15,336.45 | 239,895.95 | - | 6,483,027.92 |
(1)处置或报废 | - | 6,010,234.85 | - | 63,216.38 | - | 6,073,451.23 |
(2)外币折算差额 | - | 217,560.67 | 15,336.45 | 176,679.57 | - | 409,576.69 |
4.期末余额 | 53,180,452.97 | 92,936,175.15 | 11,743,930.62 | 50,745,053.32 | 15,374,792.61 | 223,980,404.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52,688.20 | 12,950,467.56 | 3,378,822.82 | 14,155,544.20 | 7,319,353.23 | 41,056,876.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0,347.46 | 3,809,261.32 | 1,341,042.21 | 5,429,936.63 | 2,583,301.14 | 14,423,888.76 |
(1)计提 | 1,260,347.46 | 3,809,261.32 | 1,341,042.21 | 5,429,936.63 | 2,583,301.14 | 14,423,888.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509,719.83 | 1,364.73 | 33,566.50 | - | 1,544,651.06 |
(1)处置或报废 | - | 1,505,650.38 | - | 28,490.23 | - | 1,534,140.61 |
(2)外币折算差额 | - | 4,069.45 | 1,364.73 | 5,076.27 | - | 10,510.45 |
4.期末余额 | 4,513,035.66 | 15,250,009.05 | 4,718,500.30 | 19,551,914.33 | 9,902,654.37 | 53,936,113.71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667,417.31 | 77,686,166.10 | 7,025,430.32 | 31,193,138.99 | 5,472,138.24 | 170,044,290.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927,764.77 | 63,672,773.24 | 7,961,100.89 | 30,735,132.16 | 8,055,439.38 | 160,352,210.44 |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1.账面原值 | |
(1)上年年末余额 | 2,260,636.30 |
(2)本期减少金额 | 2,260,636.30 |
—转为自用 | 2,260,636.30 |
(3)期末余额 | - |
2.累计折旧 | |
(1)上年年末余额 | 143,216.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807.69 |
—计提 | 35,807.69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9,024.15 |
—转为自用 | 179,024.15 |
3.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 |
(2)上年年末账面价值 | 2,117,419.84 |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3,534,586.72 | 43,311,607.23 |
合计 | 23,534,586.72 | 43,311,607.2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新厂房项目 | 1,479,604.98 | - | 1,479,604.98 | 24,264,007.17 | - | 24,264,007.17 |
机器设备 | 27,292,009.35 | 5,491,744.59 | 21,800,264.76 | 24,284,627.67 | 5,491,744.59 | 18,792,883.08 |
未完工装修项目 | 254,716.98 | - | 254,716.98 | 254,716.98 | - | 254,716.98 |
合计 | 29,026,331.31 | 5,491,744.59 | 23,534,586.72 | 48,803,351.82 | 5,491,744.59 | 43,311,607.2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转入无形资产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资金来源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光伏电子材料基地 | 1,201,195,500.00 | 24,131,263.81 | 1,389,440.66 | - | 24,788,680.19 | 732,024.28 | 15.68 | 在建 | 自筹及募集资金 |
专用电子功能材料工厂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03,589,800.00 | 5,568,739.62 | 166,800.00 | - | 5,735,539.62 | - | 25.69 | 在建 | 自筹及募集资金 |
合计 | 1,504,785,300.00 | 29,700,003.43 | 1,556,240.66 | - | 30,524,219.81 | 732,024.2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017,258.41 | 21,017,258.41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60,357.48 | 5,060,357.48 |
(1)新增租入 | 5,060,357.48 | 5,060,357.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58,032.49 | 3,058,032.49 |
(1)处置 | 2,721,270.07 | 2,721,270.07 |
(2)外币折算差额 | 336,762.42 | 336,762.42 |
(3)转出至固定资产 | - | - |
4.期末余额 | 23,019,583.40 | 23,019,583.4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769,656.43 | 5,769,656.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23,310.77 | 2,823,310.77 |
(1)计提 | 2,823,310.77 | 2,823,310.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77,258.94 | 1,877,258.94 |
(1)处置 | 1,839,212.79 | 1,839,212.79 |
(2)外币折算差额 | 38,046.15 | 38,046.15 |
4.期末余额 | 6,715,708.26 | 6,715,708.2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1)计提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1)处置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03,875.14 | 16,303,875.1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247,601.98 | 15,247,601.9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其他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4,477,823.04 | 173,847,095.46 | 18,904.53 | 2,406,734.30 | 190,750,557.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0,524,219.81 | - | - | - | 30,524,219.81 |
(1)购置 | - | - | - | -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0,524,219.81 | - | - | - | 30,524,219.81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45,002,042.85 | 173,847,095.46 | 18,904.53 | 2,406,734.30 | 221,274,777.14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577,168.89 | 74,315,025.88 | 3,487.68 | 550,208.94 | 75,445,891.3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4,185.44 | 17,902,136.44 | 1,580.24 | 132,416.28 | 18,440,318.40 |
(1)计提 | 404,185.44 | 17,902,136.44 | 1,580.24 | 132,416.28 | 18,440,318.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981,354.33 | 92,217,162.32 | 5,067.92 | 682,625.22 | 93,886,209.79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 -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4,020,688.52 | 81,629,933.14 | 13,836.61 | 1,724,109.08 | 127,388,567.35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900,654.15 | 99,532,069.58 | 15,416.85 | 1,856,525.36 | 115,304,665.94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账面原值 |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 54,780,005.76 | 54,780,005.76 |
合计 | 54,780,005.76 | 54,780,005.76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 31,328,166.82 | 31,328,166.82 |
合计 | 31,328,166.82 | 31,328,166.82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商誉相关的长期资产组 |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其他非流动资产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含商誉的资产组为其电子专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资产组 | 是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16,803,664.19 | 492,180.60 | 3,837,434.63 | -676,665.45 | 12,781,744.71 |
合计 | 16,803,664.19 | 492,180.60 | 3,837,434.63 | -676,665.45 | 12,781,744.71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4,429,827.04 | 41,929,173.45 | 124,679,788.42 | 22,156,006.83 |
公允价值与账面差异 | 59,625,152.78 | 8,943,772.92 | 12,702,455.74 | 1,905,368.36 |
递延收益 | 39,220,000.00 | 5,883,000.00 | 39,460,000.00 | 5,919,000.00 |
股份支付 | - | - | 1,699,350.84 | 258,286.77 |
租赁负债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 16,522,720.69 | 3,114,351.29 | 15,464,846.45 | 2,505,226.71 |
无形资产加速摊销 | 63,756,560.14 | 9,563,484.02 | 41,123,724.93 | 6,168,558.74 |
合计 | 423,554,260.65 | 69,433,781.68 | 235,130,166.38 | 38,912,447.4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6,034,281.48 | 4,008,570.37 | 16,743,813.51 | 4,481,591.71 |
固定资产税务加速折旧 | 12,671,897.46 | 1,900,784.62 | 14,040,295.27 | 2,106,044.29 |
使用权资产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 16,303,875.14 | 3,061,617.71 | 15,247,601.98 | 2,459,440.22 |
合计 | 45,010,054.08 | 8,970,972.70 | 46,031,710.76 | 9,047,076.2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50,846.27 | 64,482,935.41 | 4,553,563.03 | 34,358,884.3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950,846.27 | 4,020,126.43 | 4,553,563.03 | 4,493,513.1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资产减值准备 | 7,543,692.37 | 10,836,384.49 |
可抵扣亏损 | 194,358,694.00 | 120,042,424.07 |
股份支付 | - | 203,710.36 |
合计 | 201,902,386.37 | 131,082,518.9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57,734.25 | 57,734.25 | 于2024年底到期 |
2025年 | 5,200,077.15 | 5,200,077.15 | / |
2026年 | 16,447,604.98 | 16,447,604.98 | / |
2027年 | 21,477,402.19 | 21,500,777.78 | / |
2028年 | 76,836,229.91 | 76,836,229.91 | / |
2029年 | 74,339,645.52 | - | / |
合计 | 194,358,694.00 | 120,042,424.0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工程款 | 59,136,561.26 | - | 59,136,561.26 | 2,817,843.38 | - | 2,817,843.38 |
预付土地出让金 | - | - | - | 5,568,739.62 | - | 5,568,739.62 |
预付投资款 | 10,274,417.24 | - | 10,274,417.24 | - | - | - |
合计 | 69,410,978.50 | - | 69,410,978.50 | 8,386,583.00 | - | 8,386,583.0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394,853,585.04 | 394,853,585.04 | 质押 | 受限 | 204,732,629.43 | 204,732,629.43 | 质押 | 受限 |
应收票据 | 443,023,039.00 | 443,023,039.00 | 其他 | 受限 | 714,319,519.79 | 714,319,519.79 | 其他 | 受限 |
应收款项融资 | 58,801,977.45 | 58,801,977.45 | 质押 | 受限 | 112,606,556.65 | 112,606,556.65 | 质押 | 受限 |
合计 | 896,678,601.49 | 896,678,601.49 | / | / | 1,031,658,705.87 | 1,031,658,705.87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200,000,000.00 | - |
未终止确认票据贴现 | 2,952,404,831.55 | 1,929,130,033.89 |
应付利息 | 6,638,483.32 | 1,152,507.76 |
合计 | 3,159,043,314.87 | 1,930,282,541.6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6,280.00 | - | / |
其中: | |||
白银期权 | 26,280.00 | - | / |
合计 | 26,280.00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31,898,916.80 | 396,244,147.30 |
合计 | 531,898,916.80 | 396,244,147.3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69,919,866.08 | 73,364,734.30 |
1—2年 | 2,029,646.92 | 6,558,957.60 |
2-3年 | 3,063,402.83 | 44,252.81 |
3年以上 | 1,571.46 | 1,566.44 |
合计 | 75,014,487.29 | 79,969,511.15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商品销售款 | 9,139,216.68 | 5,081,102.08 |
合计 | 9,139,216.68 | 5,081,102.08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5,074,703.12 | 126,146,829.72 | 139,849,239.47 | 51,372,293.3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49,440.54 | 7,610,689.39 | 7,604,623.35 | 355,506.58 |
三、辞退福利 | - | 1,222,157.21 | 954,747.21 | 267,410.00 |
合计 | 65,424,143.66 | 134,979,676.32 | 148,408,610.03 | 51,995,209.9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2,214,034.00 | 108,972,343.55 | 124,168,139.17 | 47,018,238.38 |
二、职工福利费 | - | 3,357,833.02 | 3,357,833.02 | - |
三、社会保险费 | 407,136.25 | 3,351,607.52 | 3,370,868.90 | 387,874.8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98,742.06 | 3,106,899.08 | 3,126,178.16 | 379,462.98 |
工伤保险费 | 7,967.58 | 103,608.27 | 103,401.21 | 8,174.64 |
生育保险费 | 426.61 | 141,100.17 | 141,289.53 | 237.25 |
四、住房公积金 | 598,517.00 | 7,962,596.40 | 7,931,686.40 | 629,42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855,015.87 | 2,502,449.23 | 1,020,711.98 | 3,336,753.12 |
合计 | 65,074,703.12 | 126,146,829.72 | 139,849,239.47 | 51,372,293.3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23,138.53 | 7,325,246.29 | 7,319,910.81 | 328,474.01 |
2、失业保险费 | 26,302.01 | 285,443.10 | 284,712.54 | 27,032.57 |
合计 | 349,440.54 | 7,610,689.39 | 7,604,623.35 | 355,506.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102,234.10 | 4,431,464.74 |
企业所得税 | 49,846,805.59 | 21,700,830.47 |
个人所得税 | 250,257.50 | 167,193.7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015,725.09 | 223,994.81 |
印花税 | 3,474,691.80 | 2,189,157.55 |
土地使用税 | 30,546.00 | 21,282.00 |
教育费附加 | 1,721,025.05 | 95,633.18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147,350.01 | 64,363.18 |
环境保护税 | 5,336.78 | 349.10 |
房产税 | 158,236.07 | 186,144.77 |
合计 | 62,752,207.99 | 29,080,413.5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37,355,575.50 | 36,096,346.41 |
合计 | 37,355,575.50 | 36,096,346.41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政府补助 | 30,500,000.00 | 30,500,000.00 |
其他 | 6,855,575.50 | 5,596,346.41 |
合计 | 37,355,575.50 | 36,096,346.4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6,592,108.00 | 5,506,365.67 |
合计 | 6,592,108.00 | 5,506,365.6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323,918.86 | 604,211.61 |
未终止确认票据背书 | 844,877.00 | 4,181,208.16 |
合计 | 2,168,795.86 | 4,785,419.7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租 | 9,930,612.69 | 9,958,480.78 |
合计 | 9,930,612.69 | 9,958,480.78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8,960,000.00 | - | 240,000.00 | 8,720,000.00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合计 | 8,960,000.00 | - | 240,000.00 | 8,72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65,627,886.00 | - | - | 76,405,757.00 | - | 76,405,757.00 | 242,033,643.00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总股本165,627,886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6,449,224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59,178,662股,以资本公积每股转增0.48股,合计转增76,405,75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42,033,643股。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484,304,848.53 | - | 76,405,757.00 | 3,407,899,091.53 |
其他资本公积 | 41,915,407.82 | 8,705,060.15 | - | 50,620,467.97 |
合计 | 3,526,220,256.35 | 8,705,060.15 | 76,405,757.00 | 3,458,519,559.5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其他资本公积:公司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相关情况详见附注“第十节 五、股份支付”。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 | 369,990,116.65 | - | 369,990,116.65 |
合计 | - | 369,990,116.65 | - | 369,990,116.6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4年2月5日,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已回购金额为36,990.12万元,累计已回购6,449,224股。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460,328.76 | -14,662,891.77 | - | - | - | -14,662,891.77 | - | -13,202,563.01 |
其中: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460,328.76 | -14,662,891.77 | - | - | - | -14,662,891.77 | - | -13,202,563.01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460,328.76 | -14,662,891.77 | - | - | - | -14,662,891.77 | - | -13,202,563.0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6,561,374.09 | 5,628,355.34 | 1,603,194.81 | 10,586,534.62 |
合计 | 6,561,374.09 | 5,628,355.34 | 1,603,194.81 | 10,586,534.6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86,596,595.42 | - | - | 86,596,595.42 |
合计 | 86,596,595.42 | - | - | 86,596,595.4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不适用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133,376,958.23 | 751,501,743.7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133,376,958.23 | 751,501,743.79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9,004,052.43 | 442,083,189.33 |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 180,037,512.08 | 60,207,974.89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52,343,498.58 | 1,133,376,958.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731,619,105.70 | 5,995,482,254.20 | 4,129,643,346.55 | 3,727,334,194.44 |
其他业务 | 33,256,056.12 | 31,860,571.81 | 51,565,639.51 | 28,345,019.27 |
合计 | 6,764,875,161.82 | 6,027,342,826.01 | 4,181,208,986.06 | 3,755,679,213.71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销售商品: | ||
光伏导电银浆 | 6,731,619,105.70 | 5,995,482,254.20 |
废料及其他销售 | 33,256,056.12 | 31,860,571.81 |
合计 | 6,764,875,161.82 | 6,027,342,826.01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764,875,161.82 | 6,027,342,826.01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 - |
合计 | 6,764,875,161.82 | 6,027,342,826.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印花税 | 9,147,218.30 | 3,513,845.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983,627.94 | 2,670,135.07 |
教育费附加 | 2,139,258.85 | 1,158,172.14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426,172.57 | 782,534.02 |
土地使用税 | 110,865.00 | 42,564.00 |
房产税 | 417,017.26 | 370,639.95 |
其他税项 | 9,938.79 | 2,680.21 |
合计 | 18,234,098.71 | 8,540,570.9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204,356.92 | 9,584,079.19 |
样品及检测费 | 2,329,611.66 | 2,052,969.55 |
业务招待费 | 2,018,526.45 | 2,551,576.64 |
差旅费 | 813,512.20 | 891,598.34 |
展览费 | 1,275,059.40 | 412,466.41 |
其他 | 1,549,224.09 | 979,865.34 |
合计 | 25,190,290.72 | 16,472,555.4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1,417,324.21 | 13,734,274.93 |
租赁费 | 625,031.36 | 911,843.95 |
咨询费 | 3,736,456.46 | 2,797,640.53 |
折旧及摊销费 | 3,552,360.04 | 3,286,571.55 |
办公费 | 1,875,258.26 | 1,900,428.16 |
业务招待费 | 3,680,733.93 | 1,956,535.17 |
培训费 | 301,640.99 | 335,445.92 |
其他 | 4,630,525.03 | 3,719,512.92 |
合计 | 59,819,330.28 | 28,642,253.13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3,377,163.58 | 27,175,626.35 |
股份支付 | 2,018,035.23 | - |
材料及动力费 | 76,696,295.98 | 73,062,698.27 |
折旧及摊销费 | 22,995,938.37 | 20,483,675.09 |
设备及维修费用 | 2,088,651.33 | 1,490,520.48 |
其他 | 4,080,612.53 | 2,669,317.23 |
合计 | 161,256,697.02 | 124,881,837.4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529,582.36 | 1,207,371.57 |
减:利息收入 | 2,514,217.94 | 10,923,738.10 |
汇兑损益 | 4,457,902.06 | -5,726,231.97 |
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 | 38,273,663.65 | 21,423,792.47 |
手续费 | 2,684,080.39 | 1,034,774.09 |
合计 | 46,431,010.52 | 7,015,968.06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124,890.40 | 9,566,366.12 |
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 | 63,711,713.08 |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288,913.45 | 473,636.48 |
合计 | 67,125,516.93 | 10,040,002.6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11,757,667.77 | 16,361,723.77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96,298.69 | - |
合计 | 12,253,966.46 | 16,361,723.7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1,171,593.69 | 55,583,648.24 |
合计 | -51,171,593.69 | 55,583,648.2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 | 628,836.18 | -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 -219,688.12 |
合计 | 628,836.18 | -219,688.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2,100,568.96 | 24,951,732.7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12,594.88 | -210,339.90 |
合计 | 82,213,163.84 | 24,741,392.80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4,460,071.24 | 247,176.14 |
合计 | 34,460,071.24 | 247,176.14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 | 1,098,200.00 | - |
盘盈利得 | 244,043.13 | 198,980.89 | 244,043.13 |
其他 | 981,931.27 | 14,522.85 | 981,931.27 |
合计 | 1,225,974.40 | 1,311,703.74 | 1,225,974.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01,763.82 | - | - |
对外捐赠 | 497,260.50 | - | - |
其他 | 1,255,497.43 | 92,882.26 | - |
合计 | 1,854,521.75 | 92,882.26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0,186,104.08 | 25,579,673.5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0,597,437.79 | 4,194,637.54 |
合计 | 39,588,666.29 | 29,774,311.0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38,135,852.01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0,720,377.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125,643.4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303,989.05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27,024.60 |
前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冲回 | 258,286.7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3,612,176.34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25,007,544.86 |
所得税费用 | 39,588,666.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第十节 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收入 | 3,173,803.85 | 10,664,566.12 |
存款利息收入 | 2,514,217.94 | 10,923,738.10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1,225,974.40 | 488,159.33 |
暂收款及收回暂付款 | 4,022,839.59 | 47,750,618.88 |
合计 | 10,936,835.78 | 69,827,082.4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性支出 | 109,150,283.11 | 52,291,696.90 |
暂付款与偿还暂收款 | - | 3,940,000.00 |
手续费支出 | 2,684,080.39 | 892,628.24 |
受限保证金支付 | 190,120,955.61 | 84,478,403.52 |
合计 | 301,955,319.11 | 141,602,728.6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远期外汇合约交割现金净流出 | 2,100 | - |
合计 | 2,100 | -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票据贴现未终止确认 | 2,664,133,380.67 | 691,662,905.01 |
合计 | 2,664,133,380.67 | 691,662,905.01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发行费用 | - | 900,000.00 |
租赁负债支付的现金 | 2,681,227.68 | 1,543,685.00 |
回购公司股份 | 369,990,116.65 | - |
归还子公司少数股东投资款 | - | 53,013,300.00 |
合计 | 372,671,344.33 | 55,456,985.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930,282,541.65 | 5,600,159,047.21 | 6,638,483.32 | 4,376,884,249.55 | 1,152,507.76 | 3,159,043,314.87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464,846.45 | 5,597,208.60 | 2,681,227.68 | 1,858,106.68 | 16,522,720.69 | |
合计 | 1,945,747,388.10 | 5,600,159,047.21 | 12,235,691.92 | 4,379,565,477.23 | 3,010,614.44 | 3,175,566,035.56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98,547,185.72 | 268,198,215.2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4,460,071.24 | 24,741,392.80 |
信用减值损失 | 82,213,163.84 | 247,176.1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423,888.76 | 10,169,872.4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823,310.77 | 1,881,058.11 |
无形资产摊销 | 18,440,318.40 | 17,383,964.59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21,331.64 | 1,770,533.63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8,836.18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1,763.82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1,171,593.69 | -55,583,648.24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473,459.98 | -4,518,860.40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53,966.46 | -16,361,723.77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124,051.03 | 8,676,229.25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3,386.76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483,782.58 | -284,698,729.3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52,807,108.70 | -1,970,719,555.3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7,854,630.33 | 877,063,622.33 |
其他 | -51,221,492.4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6,361,905.92 | -1,121,750,452.38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37,376,341.94 | 85,402,656.9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44,065,823.61 | 720,692,147.7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6,689,481.67 | -635,289,490.81 |
注:其他系股份支付、已计提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递延收益科目摊销的政府补助收入及先进制造业进项税加计抵减。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37,376,341.94 | 544,065,823.61 |
其中:库存现金 | 4,473.80 | 5,021.3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37,371,868.14 | 541,792,279.0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268,523.22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37,376,341.94 | 544,065,823.6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23,960,603.20 |
其中:美元 | 16,804,986.59 | 7.126800 | 119,765,778.43 |
日元 | 90,196,757.00 | 0.044738 | 4,035,222.51 |
泰铢 | 817,802.10 | 0.195160 | 159,602.26 |
应收账款 | - | - | 138,350,195.39 |
其中:美元 | 19,412,667.03 | 7.126800 | 138,350,195.39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聚和科技株式会社主要经营地为日本,记账本位币为日元,以主要经营活动使用货币作为自身记账本位币。
子公司聚和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地为泰国,记账本位币为泰铢,以主要经营活动使用货币作为自身记账本位币。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 54,650.00 | 111,740.14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735,877.6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3,377,163.58 | 27,175,626.35 |
股份支付 | 2,018,035.23 | - |
材料及动力费 | 324,912,311.09 | 224,983,598.67 |
折旧及摊销费 | 22,995,938.37 | 20,483,675.09 |
设备及维修费用 | 2,088,651.33 | 1,490,520.48 |
其他 | 4,080,612.53 | 2,669,317.23 |
合计 | 409,472,712.13 | 276,802,737.82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09,472,712.13 | 276,802,737.82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 | -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新设子公司:2024年,本公司与苏州实越数据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聚实碳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本公司认缴的出资额占苏州聚实碳科技有限公司的90%,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已实际出资人民币900万元。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匠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15,000,000.00 | 上海 | 银浆生产、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常州 | 60,000,000.00 | 常州 | 银粉采购 | 100.00 | - | 设立 |
上海泰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0.00 | 上海 | 银浆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上海铧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10,000,000.00 | 上海 | 银浆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上海德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20,000,000.00 | 上海 | 新材料技术研发 | 72.00 | - | 设立 |
上海达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 | 400,000,000.00 | 上海 | 对外投资 | 100.00 | - | 设立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盐城 | 115,000,000.00 | 盐城 | 银粉研发、生产 | 100.00 | - | 收购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 | 225,000,000.00 | 常州 | 银粉研发、生产 | 100.00 | - | 设立 |
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宜宾 | 25,000,000.00 | 宜宾 | 银浆生产 | 100.00 | - | 设立 |
聚和科技株式会社 | 日本 | 137,600,000.00 | 日本 | 银浆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聚和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 泰国 | 210,000,000.00 | 泰国 | 银浆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苏州聚实碳科技有限公司 | 苏州 | 10,000,000.00 | 苏州 | 储能技术服务 | 90.00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常州聚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常州 | 常州 | 对外投资 | 82.14 |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根据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会议职权内的事项,如决定执行合伙人退伙、更名/除名、权益转让以及对合伙企业的财务预算、决算方案作出决议等事项由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故本公司对上述企业的财务、经营决策具有实质性的重大影响力,采用按权益法核算。持股比例为合伙协议约定的认缴持股比例。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常州聚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常州聚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流动资产 | 55,688,426.41 | 114,006,459.81 |
非流动资产 | 281,320,005.62 | 170,992,550.75 |
资产合计 | 337,008,432.03 | 284,999,010.56 |
流动负债 | - | 188,640.00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 188,640.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337,008,432.03 | 284,810,370.56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76,828,354.88 | 233,943,238.38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81,756,726.08 | 228,522,438.38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604,210.72 | - |
综合收益总额 | 604,210.72 |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5,262,010.99 | - |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8,960,000.00 | - | - | 240,000.00 | - | 8,72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8,960,000.00 | - | - | 240,000.00 | - | 8,720,000.00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收益相关 | 65,596,603.48 | 9,326,366.12 |
与资产相关 | 240,000.00 | 240,000.00 |
合计 | 65,836,603.48 | 9,566,366.12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公司董事会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递交的工作报告来审查已执行程序的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合理性。本公司的内部审计师也会审计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并且将有关发现汇报给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与应收款项有关。
(1)应收账款
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公司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为降低信用风险,本公司严格控制信用额度,每年对所有客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企业回款周期、开票延期记录、合同付款周期、年销售额等信息,按照各项综合评分确定企业所属级别,对应于级别较低的会相应减少授信天数。且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及押金、个人往来及单位往来款项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 | 3,159,043,314.87 | - | - | - | 3,159,043,314.87 | 3,159,043,314.87 |
应付票据 | - | 531,898,916.80 | - | - | - | 531,898,916.80 | 531,898,916.80 |
应付账款 | - | 75,014,487.29 | - | - | - | 75,014,487.29 | 75,014,487.29 |
应付职工薪酬 | - | 51,995,209.95 | - | - | - | 51,995,209.95 | 51,995,209.95 |
其他应付款 | - | 37,355,575.50 | - | - | - | 37,355,575.50 | 37,355,575.50 |
其他流动负债 | - | 2,168,795.86 | - | - | - | 2,168,795.86 | 2,168,795.8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7,147,146.97 | - | - | - | 7,147,146.97 | 6,592,108.00 |
租赁负债 | - | - | 5,235,260.98 | 7,982,760.73 | - | 13,218,021.71 | 9,930,612.69 |
合计 | - | 3,864,623,447.24 | 5,235,260.98 | 7,982,760.73 | - | 3,877,841,468.95 | 3,873,999,020.96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 | 1,930,282,541.65 | - | - | - | 1,930,282,541.65 | 1,930,282,541.65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26,280.00 | - | - | - | 26,280.00 | 26,280.00 |
应付票据 | - | 396,244,147.30 | - | - | - | 396,244,147.30 | 396,244,147.30 |
应付账款 | - | 79,969,511.15 | - | - | - | 79,969,511.15 | 79,969,511.15 |
应付职工薪酬 | - | 65,424,143.66 | - | - | - | 65,424,143.66 | 65,424,143.66 |
其他应付款 | - | 36,096,346.41 | - | - | - | 36,096,346.41 | 36,096,346.41 |
其他流动负债 | - | 4,785,419.77 | - | - | - | 4,785,419.77 | 4,785,419.7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5,846,113.44 | - | - | - | 5,846,113.44 | 5,506,365.67 |
租赁负债 | - | - | 3,987,339.11 | 7,387,102.33 | 580,320.15 | 11,954,761.59 | 9,958,480.78 |
合计 | - | 2,518,674,503.38 | 3,987,339.11 | 7,387,102.33 | 580,320.15 | 2,530,629,264.97 | 2,528,293,236.39 |
(三)、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短期借款。公司目前以固定利率借款为主、浮动利率借款为辅政策规避利率风险。同时公司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等方式合理降低利率风险。尽管该政策不能使本公司完全避免支付的利率超出现行市场利率的风险,也不能完全消除与利息支付波动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但是管理层认为该政策实现了这些风险之间的合理平衡。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汇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日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外币金融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9,765,778.43 | 4,194,824.77 | 123,960,603.20 | 72,827,900.78 | 379,341.61 | 73,207,242.39 |
应收账款 | 138,350,195.39 | - | 138,350,195.39 | 136,460,990.57 | - | 136,460,990.57 |
应付账款 | - | - | - | 2,621,712.55 | 25,703.31 | 2,647,415.86 |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8,580,000.00 | - | 1,415,822,465.01 | 1,534,402,465.01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18,580,000.00 | - | 1,415,822,465.01 | 1,534,402,465.01 |
(1)理财产品 | - | - | 1,415,822,465.01 | 1,415,822,465.01 |
(2)权益工具投资 | 118,580,000.00 | - | 118,580,000.00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 | - | 277,715,360.71 | 277,715,360.71 |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56,000,000.00 | 56,000,000.00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8,580,000.00 | - | 1,749,537,825.72 | 1,868,117,825.72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公司购买的股票,是公司在计量日能获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报价的,以该报价为依据确定公允价值。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为1)公司购买的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不可观察估计值是预期收益率;2)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融资,以对应应收票据的,预计交易价格确认为公允价值;以及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是对合伙企业投资,按照对外投资的底层资产情况分别进行估值确定公允价值。然后按照本公司在合伙企业中或直接所享有的份额计算本公司应享有的底层资产市值份额,确认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本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常州聚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20.67 | 520.3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 金额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57,800.00 | 2,263,052.49 |
合计 | - | - | - | - | - | - | 57,800.00 | 2,263,052.49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7.04元/股 | 0.59年 | - | -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1、标的股价:85.03元/股(公司授予日收盘价为2023年8月3日收盘价);2、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至每期归属日的期限);3、历史波动率:13.1573%、15.1489%(分别采用上证指数近12个月、24个月的年化波动率);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年期、2年期存款基准利率);5、股息率:0.4598%(采用公司近一年股息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6,751,588.62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8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确定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3日,以 47.0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205.05万股。根据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员工需在二个归属期按约定比例分批次归属,第一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第二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时间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8,705,060.15 | - |
合计 | 8,705,060.15 | - |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订合同编号为496415917E23060201的授信额度协议,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30,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300,000,000.00元。
2.公司于2024 年 02 月26 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4 年授字第210201771号《授信协议》,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84,328,317.94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421,641,589.70元。
3.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0110500011-2024(承兑协议)00350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14,25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95,000,000.00元。
4.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0110500011-2024(承兑协议)00351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15,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00.00元。
5.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MJZH20240409000440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银行承兑汇票20,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0,000,000.00元。
6.公司于2024年4月9日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订编号为公承兑字第ZH24000079104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存款30,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00,000,000.00元。
7.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订编号为32180120240005579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3,313,254.80元。
8.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订编号为B10411000H0001HETO3206284002024N004X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15,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00.00元。
9.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DP202404121000082159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2,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0,000,000.00元。
10.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苏银信字[320401001-2024]第[681196]号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公司在上述合同下开立国内信用证100,000,000.00元。
11.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订编号为B10411000H0001HETO3206284002024N0059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22,5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50,000,000.00元。
12.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与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苏银信字[320401001-2024]第[681206]号的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公司在上述合同下开立国内信用证100,000,000.00元。
13.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5902240205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公司在上述合同下借款 200,000,000.00元。
14.公司于2024年5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0110500011-2024(承兑协议)00478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15,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00.00元。
15.公司于2024年5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0110500011-2024(承兑协议)00479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15,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00.00元。
16.公司于2024年5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0110500011-2024(承兑协议)00480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6,628,5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44,190,000.00元。
17.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D10112900H0001CON2024011664703100338-4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20,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00,000,000.00元。
18.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区支行签订编号为0110500011-2024(承兑协议)00501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4,072,185.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7,147,900.00元。
19.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CZ1120120240025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25,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25,000,000.00元。
20.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B10611000H00012811058520696的授信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开立国内信用证100,000,000.00元。
21.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MJZH20240527002170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银行承兑汇票 30,631,352.5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30,631,352.50元。
22.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MJZH20240530001944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银行承兑汇票40,593,747.3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40,593,747.30元。
23.公司于2024年6月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MJZH20240604001480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银行承兑汇票24,966,739.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24,966,739.00元。
24.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订编号为32180120240010158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7,027,744.00元。
25.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MJZH20240614001500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银行承兑汇票33,254,103.7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33,254,103.70元。
26.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BZJD202406171000005675号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20,000,000.00元,开立国内信用证200,000,000.00元。
27. 公司于2024年06月1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合同编号为2024年授字第210602171号《授信协议》,截至2024年06月30日,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保证金50,000,000.00元,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50,000,000.00元。
28.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签订编号为MJZH20240618001870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质押银行承兑汇票61,945,433.89元,质押保证金10,973,263.90,开立银行承兑汇票70,477,062.90元。
29.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签订编号为32180120240011089的银行承兑协议,公司在上述合同下开立银行承兑汇票22,958,850.20元。
30.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支行质押存款15,000,000.00,开立商业承兑汇票100,000,000.00元并背书至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编号为公贴现字第ZX24040000701764号的“票融e”业务协议下,占用公司信用额度100,000,000.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无重要或有事项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939,759,501.78 | 2,035,583,863.79 |
1年以内小计 | 2,939,759,501.78 | 2,035,583,863.79 |
1至2年 | 2,923,247.03 | 1,925,100.42 |
2至3年 | 376,292.58 | 90,755.36 |
3年以上 | 18,472,729.32 | 17,796,618.44 |
合计 | 2,961,531,770.71 | 2,055,396,338.0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98,109,745.65 | 37.08 | 57,061,457.50 | 5.20 | 1,041,048,288.15 | 829,968,392.08 | 40.38 | 17,098,937.59 | 2.06 | 812,869,454.49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098,109,745.65 | 37.08 | 57,061,457.50 | 5.20 | 1,041,048,288.15 | 829,968,392.08 | 40.38 | 17,098,937.59 | 2.06 | 812,869,454.49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63,422,025.06 | 62.92 | 95,084,022.11 | 5.10 | 1,768,338,002.95 | 1,225,427,945.93 | 59.62 | 64,857,731.94 | 5.29 | 1,160,570,213.99 |
其中: | ||||||||||
按账龄组合 | 1,863,422,025.06 | 62.92 | 95,084,022.11 | 5.10 | 1,768,338,002.95 | 1,225,427,945.93 | 59.62 | 64,857,731.94 | 5.29 | 1,160,570,213.99 |
合计 | 2,961,531,770.71 | 100.00 | 152,145,479.61 | / | 2,809,386,291.10 | 2,055,396,338.01 | / | 81,956,669.53 | / | 1,973,439,668.4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一 | 172,154,454.10 | 31,317,478.87 | 18.19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部分款项无法收回 |
客户二 | 13,742,822.97 | 13,742,822.97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三 | 4,078,264.66 | 4,078,264.66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四 | 3,857,833.24 | 3,857,833.24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五 | 3,023,809.75 | 3,023,809.75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六 | 708,943.14 | 708,943.14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七 | 332,304.87 | 332,304.87 | 100.00 | 债务人财务困难,预计无法收回 |
聚和科技株式会社 | 14,222,310.93 | - | -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聚和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 4,737,884.44 | - | -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上海德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422,315.95 | - | -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上海铧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630,992,409.67 | - | -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上海匠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42,253,929.78 | - | -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上海泰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5,582,462.15 | - | - | 合并关联方往来款 |
合计 | 1,098,109,745.65 | 57,061,457.50 | 5.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858,748,693.72 | 92,937,434.68 | 5.00 |
1至2年 | 2,923,247.03 | 584,649.41 | 20.00 |
2至3年 | 376,292.58 | 188,146.29 | 50.00 |
3年以上 | 1,373,791.73 | 1,373,791.73 | 100.00 |
合计 | 1,863,422,025.06 | 95,084,022.11 | 5.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7,098,937.59 | 39,962,519.91 | - | - | - | 57,061,457.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4,857,731.94 | 30,226,290.17 | - | - | - | 95,084,022.11 |
合计 | 81,956,669.53 | 70,188,810.08 | - | - | - | 152,145,479.6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630,992,409.67 | 630,992,409.67 | 21.31 | ||
第二名 | 583,933,977.37 | 583,933,977.37 | 19.72 | 29,196,698.87 | |
第三名 | 271,323,153.14 | 271,323,153.14 | 9.16 | 13,705,253.36 | |
第四名 | 205,582,462.15 | 205,582,462.15 | 6.94 | ||
第五名 | 172,154,454.13 | 172,154,454.13 | 5.81 | 31,317,478.87 |
合计 | 1,863,986,456.46 | - | 1,863,986,456.46 | 62.94 | 74,219,431.10 |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0,122,302.87 | 185,332,778.32 |
合计 | 80,122,302.87 | 185,332,778.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0,225,869.21 | 185,446,657.45 |
1年以内小计 | 80,225,869.21 | 185,446,657.45 |
1至2年 | - | 212,415.00 |
2至3年 | 60,000.00 | 14,897.37 |
3年以上 | 139,494.57 | 124,597.20 |
合计 | 80,425,363.78 | 185,798,567.02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633,014.14 | 3,143,450.69 |
出口退税 | - | 27,780,522.26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77,554,542.45 | 151,840,939.02 |
其他 | 1,237,807.19 | 3,033,655.05 |
合计 | 80,425,363.78 | 185,798,567.02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56,166.50 | - | 9,622.20 | 465,788.70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 | -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 | - | -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162,727.79 | - | - | 162,727.79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293,438.71 | - | 9,622.20 | 303,060.9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622.20 | - | - | - | - | 9,622.2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56,166.50 | - | 162,727.79 | - | - | 293,438.71 |
合计 | 465,788.70 | - | 162,727.79 | - | - | 303,060.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5,235,508.93 | 56.25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二名 | 22,051,121.88 | 27.42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三名 | 10,020,504.16 | 12.46 | 合并关联方往来 | 1年以内 | - |
第四名 | 1,630,000.00 | 2.03 | 其他 | 1年以内 | 81,500.00 |
第五名 | 930,000.00 | 1.16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 | 46,500.00 |
合计 | 79,867,134.97 | 99.32 | / | / | 128,0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090,050,221.86 | 31,328,166.82 | 1,058,722,055.04 | 742,401,021.77 | 31,328,166.82 | 711,072,854.95 |
合计 | 1,090,050,221.86 | 31,328,166.82 | 1,058,722,055.04 | 742,401,021.77 | 31,328,166.82 | 711,072,854.95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其他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匠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7,547,294.40 | - | 820,013.93 | 18,367,308.33 | - |
常州聚麒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60,011,990.65 | - | 14,682.42 | 60,026,673.07 | - |
上海泰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9,992.21 | - | 12,235.38 | 10,022,227.59 | - |
上海铧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121,105.61 | - | 143,847.10 | 10,264,952.71 | - |
上海德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103,919.00 | - | 91,683.65 | 20,195,602.65 | - |
匠聚(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984.42 | - | 24,470.70 | 44,455.12 | - |
德朗聚(常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19,984.42 | - | -15,538.88 | 4,445.54 | - |
江苏聚有银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1,711,112.93 | - | 31,811.94 | 141,742,924.87 | -31,328,166.82 |
上海达朗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74,500,000.00 | 72,500,000.00 | - | 347,000,000.00 | - |
聚和科技株式会社 | 59,016,567.72 | 83,582,906.27 | - | 142,599,473.99 | - |
聚和新材料(泰国)有限公司 | 18,010,903.59 | 51,843,781.56 | - | 69,854,685.15 | - |
江苏德力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24,520,500.00 | 578,806.02 | 225,099,306.02 | - |
聚和(宜宾)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4,500,000.00 | - | 4,500,000.00 | - |
苏州实越碳科技有限公司 | - | 9,000,000.00 | - | 9,000,000.00 | - |
合计 | 711,072,854.95 | 345,947,187.83 | 1,702,012.26 | 1,058,722,055.04 | -31,328,166.8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539,039,738.94 | 5,857,686,530.67 | 4,077,113,172.42 | 3,681,097,466.27 |
其他业务 | 52,646,822.16 | 42,908,092.50 | 61,938,065.03 | 60,422,990.68 |
合计 | 6,591,686,561.10 | 5,900,594,623.17 | 4,139,051,237.45 | 3,741,520,456.9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销售商品: | ||
光伏导电银浆 | 6,539,039,738.94 | 5,857,686,530.67 |
废料及其他销售 | 52,646,822.16 | 42,908,092.50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591,686,561.10 | 5,900,594,623.17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 - |
合计 | 6,591,686,561.10 | 5,900,594,623.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节财务报告之附注“五、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4、收入”。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收益 | 11,326,845.05 | 16,361,723.77 |
合计 | 11,326,845.05 | 16,361,723.77 |
其他说明: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27,072.3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114,480.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51,171,593.69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11,757,667.7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6,783.5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496,298.69 |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745,408.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31,057,449.32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12 | 1.25 | 1.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76 | 1.38 | 1.38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刘海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