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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合顺: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62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79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7,888.7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05元,共计募集资金55,615.3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46.36万元和税款人民币

182.78万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2,386.2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30.5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0,638.4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198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67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包销方式,向原股东优先配售1,530,600张,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494,970张,本次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数量全部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数量为14,43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0,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36.00万元(其中,不含税保荐承销费为人民币600.00万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为人民币36.00万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19,76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5.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594.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2〕8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50,638.4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40,334.88
利息收入净额B2515.49
补充流动资金B37,221.24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202.09
利息收入净额C23.52
补充流动资金C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40,536.97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519.01
项 目序号金 额
补充流动资金D3=B3+C37,221.24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3-D1+D23,399.2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3,399.28
差异G=E-F0.00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序号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A19,594.6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B119,626.52
利息收入净额B246.76
本期发生额项目投入C1
利息收入净额C20.0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19,626.52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46.78
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14.8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14.86
差异G=E-F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和

2020年5月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1年6月,公司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依据相关监管规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另行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后,公司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九沙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山东聚合顺鲁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95070078801800001668499.28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2,900.00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二级账户大额存单户
合 计3,399.28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33106592001300074454814.86本公司开户,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14.8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0,638.48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02.0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0,536.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32,835.2932,835.29未做分期承诺25,784.24-7,051.05[注2]78.532021年12月3,976.58[注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908.175,908.17未做分期承诺202.092,885.94-3,022.23[注3]48.852024年12月不适用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11,895.0211,895.02未做分期承诺11,866.79-28.23[注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50,638.4850,638.48202.0940,536.97-10,101.516,160.51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于受项目拟建设土地规划调整的影响,研发中心项目土建工程实施进度有所放缓,且研发中心配套的仪器和试验设备采购也相应延期,项目建设主体工程施工进度未能达到预期。经2023年12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仍处于在建
状态,预计202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0年6月23日,公司实际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13,567.81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的投资金额为13,559.81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为8.00万元。经2020年6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已用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年产10万吨聚酰胺6切片生产项目结余金额7,176.3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25.30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注2]项目已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7,176.35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25.30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注3]上述项目正在建设期,未来募集资金将持续投入[注4]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44.89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16.66万元)已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6月编制单位: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9,594.6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626.5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本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19,594.6019,594.60未做分期承诺19,626.5231.92100.16[注1]6,309.45[注2]
合 计19,594.6019,594.6019,626.5231.92100.166,309.45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594.60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注1]年产18万吨聚酰胺6新材料项目共有3条生产线,其中1号线于2023年4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2号线于2023年6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3号线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注2]公司未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承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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