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6月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管理层
的分析客观、具体;
4、在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