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年8月27日上午11:00在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8号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胡金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董事的100%,议案获得通过。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舆情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备查文件
(一)《江西国光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