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国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料,并审阅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药财务基本情况
国药财务成立于2012年2月23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0号
法定代表人:杨珊华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145H21100000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00071783212X7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3212X7
经营范围:1.吸收成员单位存款;2.办理成员单位贷款;3.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4.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5.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6.从事同业拆借;7.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8.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9.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目前国药财务注册资本金为22亿元,股权结构如下表:
序号 | 股东名称 | 注册资本金(万元) | 持股比例(%) |
1 |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16,105.00 | 52.78 |
2 |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69,895.00 | 31.77 |
3 | 中国中药有限公司 | 12,000.00 | 5.45 |
4 | 上海现代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 | 5.45 |
5 | 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4.55 |
合计 | 220,000.00 | 100.00 |
二、国药财务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国药财务已经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公司章程、各项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等。《公司章程》确定了成立公司的基本原则,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确定了公司的经营范围,对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界定,规范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职权和议事规则,对经营管理机构管理模式进行规定,强调了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的重要性。《授权管理办法》规范了公司授权管理基本体系,使公司内部形成各级岗位有职有权、职权相称、权责对等,充分发挥激励和约束机制,形成精简高效的工作氛围。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治理
国药财务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相应职责。
2. 国药财务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国药财务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体系,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了对董事会负责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建立风险管理部和稽核审计部,对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稽核。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制定相应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1)建立结算业务内控制度
国药财务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成员单位人民币账户管理办法》、《结算业务管理办法》、《存款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权限管理办法》等业务制度及操作流程,明确各项结算和存款业务的操作规范和控制标准,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2)保障企业资金安全
在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银监会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及时办理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
企业在国药财务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入国药财务综合业务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及通过向国药财务提交书面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结算业务部设有经办岗、复核岗,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为降低风险,国药财务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建设信贷业务内控制度
国药财务根据《贷款通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包括《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综合授信管理办法》、《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办法。同时为有效控制授信业务风险,国药财务对相关业务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
(2)严格实施审贷分离、分级审批机制
国药财务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原则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贷款的决策人是业务评审委员会,风险管理部承担贷款审查职责,信贷业务部负责贷款的经营和管理。国药财务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后,由信贷业务部对借款人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并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和资金需求,确定对借款人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受理借款人信贷业务申请后,组织贷款调查,判断借款申请是否符合授信使用条件。风险管理部对借款申请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对贷款相关信息进行全面分析,向业务评审委员会提交审查意见。业务评审委员会对借款申请事项做出审批决议。风险管理部和信贷业务部分别监督和执行业务评审委员会的审批决议。由信贷业务部负责落实贷款条件。
(3)贷后检查
国药财务制定了《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等办法,信贷经办人员需随时掌握贷款发放及回收情况,按季提交检查报告。信贷业务部负责对贷出款项的贷后检查、贷款本息回收、信贷风险监管与预警、不良贷款资产管理、信贷档案管理等工作。
3.内部稽核控制
国药财务实行内部稽核监督制度,设立了在董事会直接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稽核监督权、并向董事会报告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审计部,并建立了包括《内部审计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制度》等较为完整的内部稽核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各项经营和管理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4.信息系统控制
为保证国药财务的安全、稳健、高效运作,国药财务制定了《机房管理办法》、《计算机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计算机软件管理办法》
及《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并引进了软通动力信息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综合业务系统,涵盖了结算、信贷、票据、报表以及其它系统对接平台。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国药财务的风险管理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在资金管理方面较好地控制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有较为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
三、国药财务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药财务合并财务报表列报的资产总额为
374.81亿元,所有者权益40.07亿元。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08亿元,利润总额0.59亿元,净利润0.52亿元。
(二)管理情况
国药财务自成立以来,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管理。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2024年6月30日,国药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
序号 | 指标 | 监管要求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数据 |
1 | 资本充足率 | ≥10.5% | 20.87% |
2 | 流动性比例 | ≥25% | 63.95% |
3 | 贷款余额/(存款余额+实收资本) | ≤80% | 39.25% |
4 | 集团外负债总额/资本净额 | ≤100% | 0.00% |
5 | 票据承兑余额/资产总额 | ≤15% | 0.17% |
6 | 票据承兑余额/存放同业余额 | ≤300% | 0.46% |
7 | (票据承兑+转贴现)/资本净额 | ≤100% | 1.44% |
8 | 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存款总额 | ≤10% | 0.00% |
9 | 投资比例 | ≤70% | 64.42% |
10 |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 ≤20% | 0.07% |
四、本公司(含子公司)存贷款情况
2024年6月末,本公司存放在国药财务存款余额35.06亿元(不含计提应收利息),占整体货币资金余额(不含计提应收利息)的72.29%;本公司与国药财务未发生贷款业务。本公司与国药财务的业务往来均按照与国药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关联价格公允,交易发生额及余额均符合本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本公司对存放于国药财务的资金风险进行了评估,本公司在国药财务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迟付款的情况。
五、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和判断,公司认为:
(一)国药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未发现国药财务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国药财务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
(三)国药财务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之规定经营,国药财务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国药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风险可控。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