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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亿精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唐旭文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8,986,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2924%。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6,5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5日、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经核查,2023年7月19日中信银行海盐支行给予公司实时单一授信无综合授信合同,期限自2023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19日,额度为6,000万元。

因上述额度未统计在银行授信额度内,造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超出上述预计总额。2023年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总额为28,160万元,2024年为28,210万元,现对超出的部分授信额度进行确认。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08,9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6%;反对股数86,52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弃权股数

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起杭律师、耿珣瑶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荣亿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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