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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预计可供分配利润39,767,328,231.98元。鉴于公司一贯重视回报股东,秉承长期现金分红的原则,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以总股本21,538,963,842股(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446,276,892股)为基准,预计分红2,369,286,022.62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2.13%。
截至2024年7月末,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446,276,892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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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8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提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