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监事会全体监事出席。
●本次监事会无监事对会议审议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情形。
●本次监事会审议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召集、召开情况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在上海市宛平南路1099号202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赛男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根据《证券法》第82条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4年半年度报告发表书面
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是否通过: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