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65 证券简称:福莱特 公告编号:2024-070转债代码:113059 转债简称:福莱转债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业绩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包括A股半年度报告和H股半年度报告,根据公司证券上市地上市规则、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其中A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两个文件,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H股半年度报告包括2024年中期业绩公告及印刷版中期报告,中期业绩公告与本公告、A股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日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kex.com.hk)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合并口径)为人民币1,498,620,327.99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2,518,718.61元。经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发展,结合公司的现金状况,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0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8月26日公司的总股数2,343,039,28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9,114,921股(其中A股9,114,921股、H股0股)后的股数2,333,924,360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303,410,166.80元(含税),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以后年度分配。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A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和支付,H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以港币支付。
3、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且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0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60,000股,占目前公司股份总数的0.0367%。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的议案》
根据《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总价合计人民币747,600元;同时,同意由本公司收回原代管的该等拟回购注销股份所对应的现金股利。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的召开,相关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择日另行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