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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照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51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5日前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王耀海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耀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耀海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议通过,各专门委员会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王耀海先生(主任委员)、马秀慧女生、马志伟先生、许斌先生、卢生江先生、陈威如先生。

2、提名委员会委员:蒋炯文先生(主任委员)、王耀海先生、马秀慧女士、卢生江先生、陈威如先生。

3、审计委员会委员:卢生江先生(主任委员)、蒋炯文先生、马志伟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威如先生(主任委员)、马秀慧女士、马志伟先生、卢生江先生、蒋炯文先生。

上述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马秀慧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马秀慧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雪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雪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胡兴先生为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胡兴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衷佳妮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衷佳妮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拟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323人调整为32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0.76万股调整为595.76万股。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实施了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需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授予价格由8.61元/股调整为7.76元/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323人调整为32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0.76万股调整为595.76万股,授予价格由8.61元/股调整为

7.76元/股。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因董事马志伟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4年8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7.76元/股,向320名激励对象授予595.76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同意。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因董事马志伟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故回避表决本议案,由公司其他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九)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

1、王耀海先生简历

王耀海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06年于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总经理班学习。2006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3月至今担任中山市欧普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10月至2021年5月任欧普照明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目前还担任浙江山蒲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董事、苏州诚模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耀海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2、马秀慧女士简历

马秀慧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至2006年于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总经理班学习。2006年6月至2021年3月担任中山市欧普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8年10月至2012年5月任欧普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马秀慧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3、张雪娟女士简历

张雪娟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9月出生,东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及商务英语双学士,西安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张雪娟女士于2005年8月加入海尔集团,曾先后担任海尔热水器部财务总监、海尔电器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海尔集团(青岛)金盈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21年7月至2023年4月25日任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2月8日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张雪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为公司股权激励授予所得,其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胡兴先生简历

胡兴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拥有上海交通大学工程力学系学士学位及中欧国际工商学院FMBA硕士学位。胡兴先生曾任上海柯渡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三胞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规划部高级总监、海通国际证券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企业融资副总裁、交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企业融资助理副总裁。2023年7月26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胡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衷佳妮女士简历

衷佳妮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1年6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曾任职于宁波鲍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历任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证券事务高级主管,2020年4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衷佳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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