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素时尚”或“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下午14点00分在上海市普陀区丹巴路28弄1-2号旭辉世纪广场8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出、电子邮件、快递、电话、传真或公告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瑞敏女士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时尚2024年半年度报告》、《地素时尚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地素
时尚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35)。
特此公告。
地素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