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闯凡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1)。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