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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5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和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融资租赁、保理、保证、代付等业务)的顺利完成,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15,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7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市金信诺”)、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为凤市金信诺、常州安泰诺的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分别为1,000万元和5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止,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是否关联担保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凤市金信诺49.53%10,000.004,100.005,900.00
常州安泰诺30.4%20,000.006,000.0014,000.00

(一)被担保人情况

1. 被担保人之一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郑军
注册资本8,580万人民币
地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5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24438585W
成立时间2000-11-28
营业期限2000-11-28至2030-11-27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通讯器材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成形增材制造;塑料零件及塑料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公司持有凤市金信诺100%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8,963,769.56171,785,333.18
负债总额78,101,203.2285,093,462.62
净资产90,862,566.3486,691,870.56
营业收入100,951,927.9018,291,938.28
利润总额-28,160,725.88-4,372,268.18
净利润-26,689,249.94-4,181,753.75

2. 被担保人之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毛柯涛
注册资本1,290万美元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路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127705255325
成立时间2005-02-23
营业期限2005-02-23至2025-02-22
经营范围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通信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关系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持有常州安泰诺100%的股权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0,339,010.88435,031,233.88
负债总额150,109,681.26132,230,123.46
净资产310,229,328.82302,801,110.42
营业收入143,208,110.1132,154,887.5
利润总额-60,186,627.29-7,728,703.05
净利润-59,285,261.63-7,428,333.72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担保金额:对凤市金信诺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1,000万元,对常州安泰诺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5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本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35,4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3.46%;公司及子公司审议通过的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3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3.23%,对外担保额度为235,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3.46%。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不超过53,970.03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3,480.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26%。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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