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熊慧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