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按照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644,635.68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41,601,657.3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10,099,495.09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66,550,893.91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266,550,893.9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投资者,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2024年6月30日总股本737,265,25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3,176,936.4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二、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考虑到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足,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在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财务现状和未来资金使用规划,并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监事会同意该方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本次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2023年度股东会授权
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股东会同意为简化分红程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
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办理 2024 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本次董事会制定的中期分红金额未超过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股东会授权金额。因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