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寿仙谷: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公司代码:603896 公司简称:寿仙谷债券代码:113660 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Shouxiangu PharmaceuticalCo.,Ltd.

(浙江省武义县壶山街道商城路10号)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寿仙谷603896/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国芳刘佳
电话0579-876222850579-87622285
办公地址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电子信箱liuguofang@sxg1909.comsxg@sxgoo.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3,106,707,577.923,174,354,361.97-2.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07,750,869.872,171,288,696.671.68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52,585,671.98371,490,624.27-5.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873,320.7090,235,788.5911.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171,951.5877,577,711.439.7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648,618.02161,197,397.61-20.1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534.58减少0.0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10.4610.8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10.4610.87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908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1056,711,2390质押12,389,000
李振皓境内自然人7.4515,041,6500
李振宇境内自然人2.535,114,1610
杨燕灵境内自然人1.983,993,9060
徐美芸境内自然人1.402,833,9000
方正顺境内自然人1.292,600,1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智远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162,339,83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072,161,06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红中国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0.841,704,2900
王瑛境内自然人0.831,669,183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李明焱家族(李明焱、朱惠照、李振皓、李振宇)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四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公司38.08%的股权,其中李明焱、朱惠照为夫妻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兄弟关系,李振皓、李振宇为李明焱、朱惠照之子。李明焱、朱惠照分别持有控股股东寿仙谷投资65.00%、35.00%的股权,寿仙谷投资、李振皓、李振宇为一致行动人;2、王瑛系李明焱、朱惠照之外甥女;王瑛与李振皓、李振宇系表兄妹关系;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