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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直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证券代码:600038 证券简称:中直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直接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8月26日10:00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九人,实到九人。其中,董事闫灵喜、周国臣、徐滨、余小林、王猛、刘振、赵慧侠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曹生利因其工作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闫灵喜董事代为出席;董事许建华因工作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徐滨董事代为出席。监事康颖蕾、江山巍、刘震宇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闫灵喜先生主持。会议议程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披露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的要求,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活动的倡议》,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闫灵喜、许建华、徐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备查:

1、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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