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本保荐机构”)作为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林格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菲林格尔拟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7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易的通知》([2017]168号)核准,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52.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07.3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4,345.18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9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5418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及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如下(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列号 | 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剩余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注1) | 15,000.00 | 13,220.82 | 1,779.18 | 2024年8月 (注3) |
2 | 补充流动资金(注2) | 1,600.00 | 1,600.00 | 0.00 | 不适用 |
3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9,745.18 | 4,228.75 | 5,516.43 | 2024年8月 (注3)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8,000.00 | 8,000.00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34,345.18 | 27,049.57 | 7,295.61 |
注1、注2:
2018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8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变更原募投项目“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建设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新项目总投资1.5亿元;拟使用原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1.5亿元,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决定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做适当调整,增加三层实木复合地板生产线,变更后的项目为“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包括三层实木复合地板及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拟竣工时间为2019年12月。注3: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下半年及2023年上半年,受公司供应链调整等因素的影响,致使项目所需部分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调试进度均有所推迟,未能达到预期进展。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制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述两项募投项目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8月。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前)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 |
1 |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2024年8月 | 2025年8月 |
2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2024年8月 | 2025年8月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厂房基建部分已组织验收,设备部分已基本购置。目前,尚有部分设备仍处于紧张调试阶段,待所有设备调试成功且生产线稳定运行后,将启动验收工作。按照相关合同进度,剩余部分合同金额尚未支付,未能达到预期进展。
2、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受制于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推迟,相关软件及硬件设备暂时无法配置,致使信息化项目同步延迟。
鉴于以上原因,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四、募集资金目前存放和在账情况
截至2024年7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 98740158000002317 | 36,216,785.82 |
2 |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3498889 | 80,187,674.44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西支行 | 310066085018800023977 | - |
合计 | 116,404,460.26 |
注:募资资金专户大额理财情况,华瑞银行理财产品“单位C类定期存款合同”,合同金额7,000万元,合同期间2024/6/22-2024/9/22。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实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为保障募投项目延后能按期完成拟采取措施
公司要求设备部、信息部制定合理、详细的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与验收方
案,加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与验收进度,加强项目现场管理和组织协调,推进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指定相关部门专人负责与项目方的沟通与协调,严格监督募投项目按计划推进,配合做好相关后勤保障,确保募投项目按期完工。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延期不会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七、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的内部程序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和“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8月。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上海菲林格尔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与“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延期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宋永新 王建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